幻灯片-iYUMO|生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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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凶杀案,已破的,未破的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48:21

    1986年9月15日,一名女性尸体在韩国华城京畿道附近被发现。死者生前遭到强奸并勒死,嘴被凶手用皮带勒住,内裤被套住头部,手在背后被系成一个复杂的结。
    10月20日,25岁家庭主妇在晚上8:00相亲完后,再前往巴士站的途中遇害。手法如同上一个。胸口有4处刀伤,但死因是勒死。
    11月30日,45岁的女子在晚上9:00前往教会的途中被歹徒从后面持刀威胁,强行拖到稻田的田埂,双手被脱掉的衣服反绑,嘴巴被内裤塞住,头被套上紧身短裤,嫌犯强奸得逞后,被害人在嫌犯洗劫财物的空档逃跑。逃往对面村庄,是这10起案件的唯一幸存者。
    据此幸存者描述,她试图不去看凶手容貌才得以活命。凶手曾用手捂住她的嘴,幸存者称凶手的手很软,细致的像女人的手。
    12月12日,24岁主妇与丈夫聚餐完后,于晚上11:00搭巴士的回家途中失踪(丈夫聚餐后返回了后公司),131天后遗体在距离自家只有50米的稻田田埂被发现。不过遗体已腐烂,死者的脸上被盖上内裤,死因是勒死。
    由于犯案地点处于村庄,发生凶杀案,村民前来围观,人来人往,加之华城是小地方,警员缺乏专业训练和保护现场的意识,前几起犯罪现场均被破坏,未取得丝毫有用证据。唯一的突破点是死者手上复杂的结法。这就像手印一样,是一个人无法通过模仿而改变的。
    凶手于1987年又做3起强奸杀人案后销声匿迹。而警方掌握的证据却寥寥无几。
    从证物上推测凶手是20岁左右,165cm-170cm B型血男子,熟悉作案环境,仇恨女性。
    凶手性格坚韧沉稳,他在零下15度的雨中等了超过一个小时才捉住某受害人并将她拖了700米的距离。
    1990年和1991年凶手又分别再做2起杀人案后彻底消失于警察视线。至此他已犯下10起强奸杀人案件。
    在破案期间警方曾破坏过犯罪现场,导致证据全无;曾严刑拷打嫌疑人导致疑犯死亡;曾因为久久不能破案抑郁斗殴而受伤截肢。
    凶手狡猾异常,每次作案都于雨夜进行,这样尸体被发现时现场已遭泥水冲刷。且凶手经常在电台点播同一首歌,于此歌播放时段作案。
    警察最终确定的嫌疑人为作案地点附近工厂的一名工人。此人长相秀气,符合罪犯测写里描述的小白脸,身高也符合,且双手细致白净。他会系那个复杂的结。最重要的是他经常写信去电台点播那首作案歌。警方对他进行了严密监控,自监控后雨夜无案件再发生。
    但就在某天晚上警察稍有懈怠时此人逃脱监控人员视线。转天警方接到一起报案,在华城某处农田发现一具女尸,双手被捆绑,遭到强奸之后被勒毙。
    在90年代末美国DNA技术终于普及,警方将受害者内裤与嫌疑人DNA样本送至美国进行检验比对,经检验,两者不匹配。自此警方线索全无。
    由于韩国法律规定自案件发生(注意,不是发现)之后15年内若未得破解,此案即过诉讼有效期,2003年第一宗杀人案过期之后,一部《杀人回忆》电影将500万人吸引到电影院观赏。而当时负责此案的人员均已解散或卸任。
    其中侦破厅主要官员,也是负责此案的核心人员之一,在卸任之前发表了一封致凶手的公开信,信中他说,因为愧对受害者家属,即使知道这部电影讲的是他负责的案件,他也没有颜面走进影院和别的观众一起看这部电影,而凶手,可能会若无其事的回味自己当初的行为。
    至2008年,最后一起凶杀案也已过诉讼有效期,此案侦破中断。
    《杀人回忆》片中最后一个片段,就是在03年第一起案件过期时,警员再次回到案发地点,碰见个小女孩说前不久也有个叔叔在这回忆自己以前在这里做过的事,男主角(警员)马上问小女孩那个叔叔长什么样?小女孩说:就是普通人啊。
    最后那个眼神演的好极了。就像那封公开信里说的:我在任阶段没能抓住你,但我的后辈一定会抓住你。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49:10

    讲讲96年南大刁爱青案吧。
    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经警方推测,凶手一定是掌握娴熟的解剖,烹饪或医学知识的人。警方一度专门排查屠夫和医生,但后来没有结果,于是扩大排查人群。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毛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警方采取人海战术,专案组进驻南大3个月,几乎每个人都被问了一遍。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12年后,一阵推理热潮由一个叫“黑弥撒”的网友掀起,黑弥撒写到“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不久,网友又从百度网上发现,在2008年5月28日下午5:09,有人在该网建立了一个用被害人姓名命名的贴吧,悼红轩主人在帖子中说:“我们大胆地猜想一下,发这个帖子,注册这个贴吧的人,与被千刀分尸的死者到底是何关系?”
    “sin32”则认为“采用分解尸体的做法不能反映出凶手的性格变态,只能反映出凶手心思缜密”,由此他推测凶手分解尸体的目的是为了“毁灭或者湮灭可能暴露自己的证据”。
    另一位网友“sin32”又对凶手身份进行了推测,“凶手和受害人交往有一定时间”;“受害人的亲戚朋友同学等圈子里一定有人认识、看到、知道或者听说过凶手,或者很容易辨认出、联想到凶手”;“是熟人作案,绝对不是偶发事件,不是流窜犯罪或者随机犯罪,那样的话就没必要这样费劲地处理尸体”。“sin32”认为“水煮”同样是凶手为了消除自己在死者身上留存的信息,因为“这些信息足以导致凶手的身份暴露”。那么凶手怎样的信息能够深入到死者体内,必须使用分解清洗甚至“高温水煮”的方法来清除呢?“sin32”认为这些信息可能包括:精液、血液或者人体软组织。
    当然这些推理,哪怕再缜密也只是推测和罪犯心理侧写。最令人头皮发麻的是2009年天涯网站上某网友发表一篇名叫”8一8你做过的最得意的事“里,出现了一个人的留言,LZ全给你们贴上来:
    作者:WACT666回复日期:2009-01-14 16:21:52
    先说说我自己,我外貌很普通,基本是在人群中没人会注意
    我内心不甘平凡却又不想被人关注,呵呵。
    在自己内心的定位,我认为我是一名艺术家,不过我的作品只为自己而作,只有我自己欣赏。
    那一年,我记得足足有1033刀,我使坏了两把剃骨刀,才完成我最满意的作品,看着眼前这完美的作品,我跪着哭了好久好久,这么美的东西却只能一个人欣赏,美丽只有一霎那,我毁了她,因为我相信没有永恒的美丽
    现在,我才发现最美的作品就是我本身,每天看着我那泡在福尔马林里强壮的左手臂,那感觉,就像一个饥渴的人在饮着甘露一般。同事都以为我是出了车祸,其实是我自己用2mm的麻药,一把1.5*3.5cm的手术刀自己完成的,我的梦想就是早晚有一天我会变成那最美的作品,被万人敬仰。
    说得不好,不过我已经有足足一个月没有和别人沟通了。
    天涯网友继续深8, 发现此人也曾在刁爱青帖子里留过言: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刁的案子LZ只掌握了这么多的信息,到现在也有人继续追踪此案,但均为个人猜测,有料的一定要多爆点。
    下一个案子是 柳永哲连环杀人案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0:08

    LZ自己讲的自己都脊背发凉了
    从高中时代开始,柳永哲就和监狱打上了交道。在18-33岁的这15年里,他先后14次犯下盗窃、欺诈、暴力伤人和强奸等罪行,累计服刑时间11年。1991年,他与一位姓黄的按摩女结婚,但婚后的柳永哲仍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2003年9月11日,恢复自由身的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凄凉。全州监狱的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没有人来接他,汉城的家已把他抛弃。妻子在他的这次刑期中提出了离婚,儿子也不希望有一个把坐牢当作家常便饭的父亲。他只有33岁,却饱尝了人生种种不幸。
    当妻子和儿子离他而去时,他觉得是“因为我一无所有才被妻子抛弃。柳永哲就深陷于这种煎熬而不能自拔,他曾在90年代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如今他的精神再次面临崩溃。贫穷,他觉得这是自己生活失败的最根本原因。家境的贫寒,使家人不能得到最好的治疗,也使自己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于是,他决定给自己苦难的一生留下惊世骇俗的一笔。
    9月24日,即柳永哲出狱后第13天,他闯入该地区一栋2层结构的单独住宅,用钝器将淑明女子大学名誉教授李某(73岁)及其夫人李某(68岁)活活打死。他没有拿走什么值钱东西,第一次杀人的快感已让他十分满足。
    当然,杀富泄愤的满足感并不能持续很久,柳永哲需要再次行动。10月9日,他又如法炮制地在钟路区旧基洞高某(61岁,停车管理员)的单独住宅内,残忍杀害了高某的母亲姜某(85岁)、夫人李某(60岁)和儿子(35岁)一家3口。一周后,在江南区三成洞军需企业总经理崔某(71岁)的家中,崔某的夫人柳某(69岁)又倒在柳永哲的铁槌下。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柳永哲从未失手。这或许可以归因于他的谨慎。当杀害富裕的老年人时,柳永哲选择的目标一般是离路边很远,或因庭院太大而在外部不能看见屋内的两层单独院住宅。他总在因家人外出老人自己看家的时间段实施犯罪。为了毁灭人证,即使是富人家中的佣人也不放过;为了装扮成强盗,他故意用镐头等留下企图想敲开金库门的痕迹;当手部出血时,为了躲避DNA检测,他甚至用火烧毁了犯罪现场。
    奇怪的是,他堪称“完美”的系列连环杀人事件,在11月下旬突然中断了。
    从警方掌握的证据来看,柳永哲中断杀人行动,是因为在11月18日,通过排水管闯入钟路区惠化洞的一处单独住宅,杀害了主人金某(87岁)与女钟点工裴某(53岁)后,警方公开了闭路电视画面通缉嫌犯,这使柳永哲不敢轻举妄动。但可能还有一个原因——他恋爱了。
    这次令他坠入爱河的也是一名按摩女,姓金。柳永哲孤独的心灵终于获得些许慰藉,他准备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柳永哲搬到了麻浦区老姑山洞一处寓所,兴致不错时还会做诗绘画。他在一首诗中表达了思念母亲之情,还用画笔留下女友美丽的胴体。可惜,上苍的眷顾只是昙花一现。当他向女友求婚时,女方却因柳永哲的犯罪前科以及癫痫病史而拒绝委身下嫁。
    柳永哲再次受到打击,他的邪恶之心也迅速膨胀。他开始实施更为详细、周密的杀人计划。柳永哲以纯熟的画技绘制了警察的身份证明文件,再通过家中的电脑加工,印制出逼真的假警察证件。随后,他在南大门市场花3万韩元买了假手铐随身携带。刀、电锯、红色铁锤和剪刀等工具,成了他行凶杀人的主要帮手。
    柳永哲“复出”后的首次行动并没有选在汉城,而是到临近城市仁川找“试验品”。今年2月,他在仁川南东区杀害了郑某(47岁),并点燃郑某的客货两用车掩盖罪行。至此,柳永哲对自己的犯罪计划充满信心,他开始肆无忌惮地对汉城的按摩女下手,因为他的婚姻和爱情都葬送在这些人的手中。他本想杀死抛弃自己的前妻,但考虑到11岁的儿子便放弃了这一念头。
    “在深夜,我确实隐隐听到过他家的房间里传出惨叫声,他家洗澡间里不时传出重物倒地的声音。”柳永哲的邻居回忆道:“我还以为他在看电视。”从今年3月起,柳永哲用手机把按摩女郎叫到大街上见面,向她出示伪造的工作证和假手铐,说:“我是出来调查堕落女子的,跟我来。”然后,他把骗到家中的按摩女郎用钝器杀害,在浴室内把尸体锯成15~18块。
    柳永哲把切成细件的尸体打包后,通常会乘出租车到奉元寺后山掩埋。他的作案手法比去年更为老到、谨慎。为了清除受害人手腕上的手铐痕迹,他剁掉死者的手腕,并烧毁尸体;因担心在装尸体的黑塑料袋上留下指纹,他把尸体掩埋后回收塑料袋;他犯罪时从不使用同一部手机,而且使用自制的锤子击毙对方,以免留下线索;在自家浴室时,他会把水龙头开到最大,以水流声掩盖肢解尸体的声音。
    此外,为了防止在DNA检测中暴露自己的身份,他避免在受害女性身上留下生物证据,当他“不幸”和11名受害女性中的一名按摩女发生关系后,他将受害者的手指指纹全部用刀毁掉。令人费解的是,“杀人狂魔”柳永哲以“自投罗网”的形式,为自己10个月的犯罪行径,仓促地画上一个耐人寻味的句号。
    当柳永哲第三次拨通汉城冠岳区新林洞一家按摩院的电话时,他的犯罪生涯行将结束。如此小心的连环杀手,竟然在同一家按摩院找下手对象,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已经失去2位按摩女郎的老板,当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在事先安排的见面地点——老姑山洞GRAND MART店后边的胡同——柳永哲等来的是汉城地方警察厅机动调查组的警员。
    此后发生的事情十分富有戏剧性,柳永哲先是自曝连环杀手的身份,然后又以装病轻易逃走。12小时后,一心只想去仁川了此残生的柳永哲,在准备前往永登浦车站时被捕。当时是7月16日上午,离他出狱整整309天,生活的大门在柳永哲面前缓缓关上。
    他从去年9月至今,在韩国杀害了至少20名与他无怨无仇的人,这些人或是富裕长者,或是按摩女郎,尸体都被一一找到。而“杀人狂魔”不仅将多数被害人碎尸掩埋,而且自称将其中四人的内脏取出烤熟了吃,目的就为了“提提神儿”。
    电影《追击者》讲的就是这个案子。影片以按摩店老板作为第一视角,让起初一个人渣最后变为发现杀人犯的英雄。现实中柳永哲带警方去指认埋尸地点,他指一个地方警方就标一个号码,结果标到十几号还不停,警察都吓到了,最后几乎所有尸体都是以尸块的方式被挖出,放在裹尸袋里绑在担架上抬走。手段非常残忍变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0:59

    1974年8月28日公司职员奥村一家突遭灭门 1974年8月28日公司职员奥村一家突遭灭门其妻,三十三岁的八重子和两个女孩,一个八岁,一个四岁,皆被人用乱刀杀死,现场惨不忍睹。奥村因为上班而仅以幸免。
    对警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容易侦破的案子 – 奥村一家只是工薪阶级,没有借过钱也没有接触过黑社会,没听说他家有什么仇人,现场没有丢失钱财,也没有性侵犯,甚至连门窗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当地一向治安良好,也没听说有什么变态杀手最近在周围游荡。
    可是,案件的侦破却异常顺利。因为犯罪者居然在现场留书,明人不做暗事,表示自己杀人实在是忍无可忍。做案者,就是奥村的邻居,住在他楼上的四十六岁的大浜松三。
    杀人的动机原来是为了开发孩子的音乐才能,奥村家买了一台钢琴,望子成龙的八重子整天督促两个孩子练琴。结果,奥村家练习钢琴发出的声音,让楼上的大浜坐卧不宁。
    奥村家的两个孩子练琴颇为勤奋,过分敏感的大浜几次登门向对方提出抗议,都没有得到对方的满意答复 – 孩子的教育是第一位的,奥村家在这一点上态度十分明确。8月以后,气温逐渐升高,开门开窗自然钢琴的声音更难杜绝,被刺激得心烦意乱的大浜终于做出了极端的举动。
    那天,听着不断的钢琴声,大浜感到再也无法忍受。他看到八重子带着四岁的女儿出门倒垃圾,于是乘机携带一口菜刀溜入奥村家,首先将正在练习钢琴的奥村长女,八岁的真由美刺死,接着将自己先回来的奥村次女洋子杀死,然后写了一张便条 – 就是后来警察描述凶犯“寄简留书”的那一张,内容为:“给你们造成了麻烦,说声对不起。搬来的时候你们也没有打招呼,却做出这样让人难以忍受的事情,这是(考虑对方)感受的问题。(我是)人,本来并不想变成杀人狂魔的。”正写着,八重子回来,没有发现家中的异样,还去洗衣服,刚按下洗衣机的启动键,大浜又将其刺死。
    没有用到警察追捕,大浜在两天后自首,他在审判中请求判自己死刑 – 用他的说法,本来就是快被钢琴声逼死了,当时是抱着宁可死也不受这种折磨的念头去杀人的。大浜最终在1977年如愿以偿,被东京高等法院判处死刑。
    看到这则案件时LZ震惊了啊!LZ小时候就天天这么练琴吵人啊!!一天弹8个小时啊!!还不算去上学时间!!可是LZ上学别人也上班LZ回家别人也回家啊!!就这么练了10年!后来还练小提琴,天天在家锯床腿!!后来不练了也是因为LZ自己和亲爹都受不了了!!LZ远方来的表姐当时表示想把我弄死!!LZ也是很脆弱的人啊!!
    PS. 附一个WACT666在天涯上发的一个帖子,无人回复。
    什么啊,现在的天涯铺天盖地都是说这个案 子,都以为自己是福尔摩斯呢,这个分析那个分析的,案 子破了吗?案 子都没破,你分析个P啊,有个P用啊,有那些时间不如多做一些务实的事,浪费着时间还对案 子 一点帮助都没有,行了,福尔莫斯们,大侠们,歇一歇吧 !
    现在天天一吃饭都想着碎SI案,睡觉也是,上网就更不用说了,你们不累我都累了,真的,歇歇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吧,不要再讨论这些没有结果的事情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2:32

    陳懒惰。童鞋 友情补档
    韩国大邱青蛙少年失踪案
    1991年3月26日,因为地方议会选举,全市放假一天,5名小学生趁假日结伴去抓火蜥蜴(后被媒体误报为青蛙),结果失踪。有目击者称当日在卧龙山附近见过他们,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有记载的行踪。
    孩子们的父母花了半年时间找遍了整个韩国,此事甚至惊动了总统,经过总统的特别指示,警方动用了包括军队在内的人力约32万,并印发了约2亿张传单,在全国各地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地还是集中在大邱地区尤其是卧龙山附近)。另有香烟企业在自己的产品包装上印制了失踪少年的寻人启事,但是因为当时为秋季,大量落叶覆盖地面,搜查毫无进展。
    直至2002年9月25日,警方接到报案,称在卧龙山发现了五个少年的尸骨,却因年代久远,线索不明确而无法破案。至2006年3月25日,此案的诉讼时效到期,
    同时在2010也制作了电影(《孩子们/又名青蛙少年》),同时赏金达到4200万韩元
    死因
    早期警方公布的死因为“低温致死”,至当年11月,经过庆北大学法医小组鉴定,在其中3名死者的头骨上发现了被钝器击伤的痕迹,并因此断定死者为他杀。同时据发现尸体的吴先生称,尸体在发现时就以叠罗汉的状态相互压在一起,在最高层之上还压着一块大石头,有很明显的他杀痕迹。
    现场没有头发,因此许多人对于遗体发现处是否为第一案发现场表示怀疑;同时尸体的牙齿大量缺失,更令怀疑加深。(法医调查并未提到面部遭受重击导致牙齿脱落,而众所周知肌肉脂肪等组织会腐烂,但是牙齿头发及骨头则很难被氧化,牙齿和头发这两个疑点增加了很大的移尸可能)
    这个案子后来拍了电影叫《孩子们》和《杀人回忆》《那家伙的声音》一起是讲诉真实的案例。
    这3个案子就是韩国一直未破的三大悬案。
    下面这个案子是食人案!!
    【巴黎人肉事件】
    佐川在索本大学主修前卫艺术时受荷兰籍女同学Renée Hartevelt所吸引。1981年6月11日,他以一同讨论文学为借口,邀请Hartevelt到住处共进晚餐。在那里,他以小口径的猎枪在Hartevelt的后脑开枪,然后开始他食用对方的计划。据信Hartevelt会成为佐川的猎物,是因为佐川认为她比他更加健康美丽。在访谈之中,佐川将自己描述成一个“软弱、丑陋且矮小的男人”,宣称他想要“吸取她的能量”。
    他说自己在开枪以后就晕倒了。稍后醒来时,他意识到自己必须满足吃掉她的欲望。他从臀部开始下手。他在访谈中指出自己当时对人类脂肪“是玉米色的”感到惊奇。在接下来两天之中,佐川吃掉了被害者遗体的许多部分。他将她的肉描述为“柔软无臭”,有如鲔鱼的口感。两天之后他把肢解的遗体装进大皮箱中丢到公园,但在弃尸过程中被目击,因而在五天之后受法国警方逮捕。不过法国心理学家认定他在精神错乱辩护,最终法国警方决定不对其进行起诉。
    佐川一政首先被收容在Heinrich Collis精神病院。1984年,他的父亲佐川明
    将他引渡回日本,进入东京都立松泽医院。当时医院的诊断结果认为佐川一政没有其声称的吃人的嗜好。日本警方也采取了逮捕并予以起诉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方针,但是法国警方以不能递交对放弃起诉者的相关材料为由,拒绝将搜查资料递交日本警方。在东京都立松泽医院不到15个月他即获释,从此之后就以自由人的身份生活。
    佐川一政因对整个事件不后悔的态度,以及对食人行为的酷爱,成为日本全国知名人物。此后,他在东京定居,写了几部畅销小说,经常受邀担任客座演讲与评论工作,写作餐厅评论,为日本国内一家小报专栏写作,还参加了一部电影的拍摄:一部名为《安眠室》的色情作品,他在片中演出有性虐待癖的窥淫狂Mr. Takano。。
    1983年,佐川一政著作描述了这起令他闻名的事件的经过。除了关于他自己那起谋杀案的书,佐川一政还于1997年写了一本名为《少年A》的书,记述1997年发生在日本神户的连续杀人案:酒鬼蔷薇圣斗事件。在这起案件中,一名被称为“少年A”的14岁少年杀害了几名儿童,并割下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头。
    佐川承认自己仍有对食人的幻想,但保证不会再次实践。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3:18

    陳懒惰。童鞋 继续补档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是1997年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区所发生的连续杀人事件。
    在此事件中共有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者皆为小学生,犯人的行为血腥残忍,进行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最后逮捕的凶手竟是一名仅14岁的少年东真一郎,更是冲击了整个日本社会。
    “酒鬼蔷薇圣斗”是一位日本神户市14岁学生,犯行后所用的自称,该名少年在1997年3月至5月间,杀害一名11岁男童和一名10岁女童。这起事件因日本传媒报道错误,所以又被称作“鬼蔷薇”。由于日本司法程序严禁确揭露少年犯的身份,少年的真实姓名没有被传媒公开。在日本的法律文件上,他被称作“少年A”。但在日本最大讨论区上曾有人公布少年A的真实姓名“东真一郎”,不过其真实度仍有待考察。于2005年,周刊新潮报道了含有少年脸部的相片。
    整起事件是由三个事件构成。但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被认为是第三事件。由于第三事件类似“剧场型杀人”的特殊犯罪手法,以及媒体的大幅报道,因此引起全日本民众的关注。
    第一事件1997年2月10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日本神户市的街道上,两名国小女童被少年A从后用槌子攻击,其中一人重伤。
    女童在当时目击犯人穿着西装外套,手持学生用的书包。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父亲,向少年A当时就读的国中要求提供学生的照片,以让女儿指认犯人。但学校却透过警察拒绝了这项要求,于是该父亲向警察提出被害报告后,再度要求指认学生的照片,结果还是无法获得答应。
    第二事件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神户市的少年A向国小女童(山下彩花)询问厕所的位置,在女童带领他到学校的厕所时,少年A对女童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随即用铁锤攻击女童之后逃逸。之后女童被送往医院,在3月27日因为脑挫伤而死亡。
    此外,中午12点35分左右,少年A在逃离案发现场约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国小女童看见,少年A竟使用小刀(刀刃长13厘米)刺向目击女童的腹部,让女童负伤2个星期才痊愈。
    第三事件
    被害的国小学童—土师淳5月24日,下午约1点半过后,同住在神户市的少年B(土师淳)在前往祖父家途中,与认识的少年A偶然相遇。当时少年A正寻找犯案目标,少年A认为比自己年少的少年B(11岁)较容易杀害,因此少年A以“有蓝色的乌龟”为由将少年B诱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绳子将少年B勒死,并将少年B的遗体隐藏在该处后离开。
    5月25日,少年A再到案发现场将少年B的头部割下,并放入事先准备的胶袋带走隐藏。在少年A后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指出,当时少年A曾向遗体射精及在遗体的面部割开伤口以饮其血。
    5月26日,中午过后,少年A将少年B的头部带回家中清洗。同日,警方对行踪不明的少年B展开搜索,但没有结果。当天晚上曾有警察查问过刚遗弃凶器的少年A。
    5月27日,凌晨1点至2点左右,少年A将少年B的头部带到神户市内的中学校门口后返回住所。直至上午6点40分,少年B的头部被学校的管理员发现。头部上还有两张纸片,内容为少年A犯行的声明文章。同日下午3点警方于该校500米外的山边发现少年B的遗体。
    声明内容
    酒鬼蔷薇圣斗的游戏要开始了。各位愚钝的警察诸君,试着来阻止我吧。关于杀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来制裁肮脏的蔬菜吧,用流血来制裁我经年累月的怨恨吧。
    ——SHOOLL KILL
    学校杀手酒鬼蔷薇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3:37

    神户新闻社收到由“酒鬼蔷薇圣斗”寄出的“犯行声明文”。内容为凶手的犯案自白。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曾一度怀疑凶手为20至40岁的男子。但侦查其间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问,部份调查员在阅读过有关少年A的报告书后对少年A起疑,加上少年A亦是3月时的凶案的嫌疑犯,警方开始对少年A作秘密调查,当中包括向少年A的学校索取少年A的笔迹,加上2月受袭击的女童认出少年A,警方因此断定少年A与本案有关。
    6月28日,晚上7点5分,年仅14岁的少年A因被怀疑杀害少年B及侵害他人身体而被逮捕,并发现部份凶器。在他被捕后,少年A亦很快的承认他在3月16日杀害了替他指引厕所方向的国小女童,并且曾袭击了三名女童。此事在日本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3:54

    【佐世保小学小六女生杀人事件】
    这个案子的凶手真是太随意了= =
    日本长崎县12岁小六女生御手洗怜美遭同学割喉杀死后,警方调查杀人动机时,检视了受害者和疑凶的电邮及手机信息。据日本传媒报道,两名女生都拥有个人网页,涉嫌行凶女童疑因不满对方在自己网页留言的内容而施袭。
    日本传媒称,涉嫌犯案女童对警方说﹕「我不觉得她(死者)写在我网站上的东西有趣,所以我叫她出(课室)。我想杀死她。」
    日本NHK电视台报道,两名女童素来喜欢互相传递电邮和手机短讯,但忽然交恶,据同学称她俩最近曾在一次校内体育活动中大打出手。
    六月一日,日本长崎美军基地的佐世保市发生了一件十一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A子用美工刀杀害了同班女生惨剧,现场惨不忍睹,尸体上半身全部染成红色,周围一片血海;此一事件发生已经一周多了,事件的真相才慢慢解开,背景正是现在日本社会一些大人所不注意的细微的残酷以及压抑累积出来的。
    被杀的十二岁的同班同学叫御手洗怜美,她遭A子从背后遮住眼睛,用美工刀割断喉咙,因为人的脖子下面就是心脏,所以颈动脉遭到切断的话,心脏一鼓动血便喷出,喷到三公尺外,大概连加害者的A子当时都吓一跳吧!
    A子是叫怜美坐在椅子上,而从背后杀害怜美,A子在供述自己杀害状况时表示自己是「跟伊拉克人杀害美国人一样」,所以这是媒体的渲染作用,此外她也供述自己所以会学拿美工刀杀人,是因为在日本各种「杀人事件」推理剧上看到,所以想如法炮制,电视剧里经常会出现用美工刀杀人的镜头,结果也成为A子直接杀人方式的「参考」。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4:07

    此案件发生在天朝,为防止对部分当事人造成影响,因此去除姓名,地点。
    时间:1998 年
    地点:天朝某鱼米之乡
    案发城市的一个老式小区内,有 2 栋独立的所谓点式独栋公寓。其中一栋的 3 楼居民,突然有天发现下水道严重堵塞,于是请来了所谓的专业下水道疏通工人。
    下水道疏通过程中,清理出了大量的毛发,于是该疏通工人建议该居民报警。报警后该小区当时的户籍警 胡某 来现场核查后,做笔录,认为没有甚麽问题。
    1 天后的晚饭,该派出所组织聚餐。聚餐过程中,该市刑侦支队的老队员李某听胡某以笑话、趣闻的形式提起的此事后,结合其刑侦经验认为其中有问题,遂连夜前往该居民楼进行盘查。
    实地检查后发现,该点式公寓的下水管道布置比较特殊。总计 6 楼,1 楼直通化粪池,2 楼的管道与 6 楼相通,3楼与5楼相通,4楼与1楼连通。因此 3 楼发生的堵塞来源,很可能是 5 楼。
    对5楼居民进行调查,当场发现案发现场,血肉狼藉。
    5 楼该户为出租户,出租给 2 位女性。
    经审查,嫌疑犯交待,此两人均为从事皮肉生意的女性。疑犯当年 39 岁,受害者 23 岁。由于受害者年轻,因此皮肉生意远较疑犯好很多很多,疑犯故内心愤慨已经很久。
    案发当日,疑犯马某因个人财务原因,向受害者黄某要求借钱4000元,黄某拒绝,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之后,马某在做饭时,突然萌生用刀威吓黄某给钱,遂付诸行动,结果黄某反抗,两人发生扭打,马某挥刀(家用菜刀,单刃)砍中黄某颈后大血管,致黄某失血过多死亡。
    案发后,马某由于之前曾知道一些关于肢解,分尸的方法,遂将黄某的尸体拖入浴缸中,肢解。
    肢解工具主要为菜刀、斧头(2.3 KG,单刃),据其本人交待,花费了约 5 个小时才完成肢解。
    头发被其部分进行了焚烧,但发现味道太难闻与刺鼻,担心引发他人注意,就冲入马桶中,结果导致 3 楼下水道堵塞,而被发现。
    其后马某在肢解完毕的黄某残尸旁将自己淋浴,冲洗干净,外出买了8斤猪大排回去,用高压锅将肢解后的残尸进行烹煮。
    烹煮之后,马某本意是纯粹毁尸灭迹,但其交待煮熟之后的残尸比较香,再加上其坦言心中对黄某的痛恨(原话为,她答应借我钱就好了,非搞成这样,害的我倒霉透顶),所以其承认对少量煮熟的残尸进行了啃食,其坦言为“食其肉,以解心头之恨”。
    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但其中引起关注的几个地方是:
    1、涉案的户籍警的警觉性不足,在被报案的情况下,依然轻轻放过,如果不是李某的警惕性高,可能还要拖延很久才会被发现。该户籍警后来被内部处罚,但保留了警籍。
    2、此案中的女性杀害女性并肢解,主要是肢解、毁尸的情节,在当时是比较少见的
    3、此案中的食人现象,是当时非常少遇见的案情。案件破获后,民警在案发地周边进行调查时了解到,烹煮黄某残尸的时候,居住 6 楼的一个老太还与马某聊了一下是甚麽东西煮得这么香,马某说是买的新鲜的大排
    4、通过此案,另行破获了一个小型的皮肉生意团伙,抓获嫖客、皮肉生意从业人员、中介等多人。
    此案破获后,对马某的心理状态,进行了专门的评估,评估发现马某具有强烈的偏执型人格,而且其在23岁那年被人诬陷盗窃(其本人语,经办案民警了解为事实)而引发激烈的反社会,反人群心理,故而其产生了食人这样的极端行为。
    引用:http://site.douban.com/widget/notes/3739041/note/188614180/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4:26

    【鹅妈妈童谣里的世纪悬案——波顿凶杀案】
    引用http://site.douban.com/widget/notes/3739041/note/189298733/ 
    【世纪悬案】
    1892年美国麻萨诸塞州 (Massachusetts)的Fall River发生一宗十分著名的杀人悬案,它甚至被吹捧成历史上最完美杀人案。富有的英藉商人安德鲁.波顿(Andrew Borden)和他第二任太太阿比杜妃(Abby Durfee Borden)死於寓所内。他们同被人用斧头击毙。案件中波顿先生的女儿丽施(Lizzie Borden)是最为可疑。究竟丽施是否真凶或真凶是另有其人?
    波顿先生是个成功的英藉商人。他60岁时已是多间银行董事会成员和持有股份。波顿先生的第一任太太死後,他结识了阿比杜妃女士并结婚。但波顿先生的孩子抗拒这个继母,尤其是女儿丽施。丽施从来不视继母为母亲,甚至不视她为波顿太太。无论如何,这影响不了波顿先生和阿比杜妃的婚姻,两人相处愉快。
    1892年8月4曰早上大概10:30波顿先生打理生意後回家後,在家里客厅的长沙发椅休息时遇袭。波顿先生头部被人用斧头重击十一下至死。恐布的是波顿先生其中一只眼因重击而接近脱落。大概40分钟後,当时32岁的丽施向工人Bridget Sullivan求救,说她发现父亲被杀。丽施并叫Bridget Sullivan去报警及找布云医生(DR. Bowen)帮忙。事後不少邻居、朋友以至途人在屋内外聚集。除後警员及医生到达现场,医生并为波顿先生屍体作初步检验。波顿先生的死亡,集中点自然落在阿比杜妃身上。但很多人相信她应该不在屋内。但丽施说她早前听到阿比杜妃已回家。Bridget Sullivan和Churchill太太自愿帮手到屋内第二楼调查。之後,「这里还有一个!」Churchill太太的惊叫声传出。二楼还有具屍体。经医生检验後,证实是阿比杜妃。阿比杜妃比波顿先生早一小时遇害,她头颈亦被人用斧头重击十九下致死。
    案件经法庭两星期的审讯和陪审团一小时的退庭商议,丽施最终被判无罪释放。
    庭上,检控官提出一件事。8月3曰,案发前一曰,阿比杜妃女士曾因病看布云医生时,向医生说丽施想毒害她和她丈夫。另外,一位药房职员在庭上作证时,说有曰丽施曾到药房要买一定份量的毒物氢氰酸,说用来杀虫。但因她没有准许状,药房职员拒绝卖给她。丽施否认,说那曰外出,并没有到过那间药房。但後来她又改口说那曰并没有外出。丽施在庭上也说了另一个谎言,说凶案发生时她并不在现场。丽施声称自己去了马房收拾钓鱼衣服。但调查所得,那里的工具周围的灰尘十分齐整,没有被移动过。 还有,工人Bridget Sullivan誓言说8月4曰事发当曰早上10:30时听到楼上传来丽施的笑声。即是说丽施在比她声称发现父亲的屍体更早的时间已知发生了甚麼事。
    凶器虽然被找到,但斧头的手抦被破坏,拿走了。一件可能是很重要物证亦被毁灭。案发後几曰有邻居目睹丽施用火炉烧毁些衣服。丽施辩解说因那些衣服被颜料染污。
    在庭上丽施否认自己想诈骗父亲的金钱。审讯结束後不久,丽施得到一份遗产,价值二十万美金,相等於现在的五百万美金。她利用这笔金钱,买了间大屋。她从此低调的过活,直至死於1927年。但至今人们并未有停止谈论她,针对她的言论亦未休止过。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5:08

    【开膛手杰克】
    什么案子都少不了这个!!!!
    于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期间,在伦敦东区(East End of London)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著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寄信到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经媒体一再渲染,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虽然案件距今已逾百年,但有关该案的书籍与相关研究从未间断。由于缺乏证据,真凶的身份与真实犯案原因仍是众说纷纭,令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1888年8月7日一具女尸被发现陈尸东区的白教堂,死者是中年妓女玛莎·塔布连(Martha Tabram),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划过咽喉。同年8月31日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另一位妓女玛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被发现死在白教堂附近的屯货区(Bucks Row)里,时年43岁。她不但脸部被殴成瘀伤,部分门齿脱落,颈部还被割了两刀。但最残忍的是腹部被剖开,肠子被拖出来,女阴也遭利刃严重戳刺。
    由于该教堂附近甚少发生凶杀案,这两件案子和之前的几件杀人案件受到社会大众的注目,有些媒体甚至以“白教堂连续凶杀案”(the Whitechapel murders)称之,认为是同一名凶手所为。这样绘声绘影的描述引起当地居民的恐慌,于是警方在此投入更多的便衣警探巡逻,当地居民也组织巡逻队维持治安。如此使人们相信此类案件将不会重演。
    没想到8天后,也就是9月8日凌晨五点四十五分,一位居住在汉伯宁街(Hanbury Street)29号的老车夫于其廉价出租公寓的后方篱笆里发现一具女尸,死者是47岁的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她与前位死者同样被割开喉咙,并惨遭剖腹,肠子被甩到她的右肩上,部分子宫和腹部的肉被凶手割走。其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据说死前曾呼救,但未引起注意。由于这是凶手第一次在住宅附近犯案,时间还是接近清晨的5点以前,却未发出任何引人注意的声响,此案成为日后人称开膛手的凶手所犯下最著名的案件。
    9月27日,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收到一封用红墨水书写,并盖有指纹的信,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信中以戏谑的态度表明自己就是杀死妓女的凶手,并声称被逮捕前还会继续杀害更多妓女。由于这封信以“亲爱的老板”(Dear Boss)起头,日后便以此称呼凶手寄发的第一封信。
    《Puck》杂志1888年9月29日发表的漫画:“被忽略的复仇者”9月30日凌晨一点,一名马车夫于住家附近发现伊丽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的尸体。不同于前两位牺牲者,这位44岁的瑞典裔妓女虽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于左颈部动脉失血过多。由于犯罪手法不同,有人怀疑此案的凶手与前两起开肠剖腹的凶案并无直接关系。
    就在大批警力赶到伊丽莎白·史泰德陈尸处时,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左右,46岁的妓女凯萨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被发现横尸在主教广场(Mitre Square)上。除了同样被割喉剖腹,肠子甩到右胸外,她还被夺去部分子宫和肾脏。由于巡逻的员警声称一点半时这里并无异状,因而研判死者是在一点半至一点四十五分之间被杀害,并被剖开腹部。凶手行凶手法之俐落,让多数人认为他可能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凌晨三点,一位搜寻可疑嫌犯的警员在高斯顿街(Goulston Street)附近发现件沾满血的衣物,经过鉴定是凯萨琳·艾道斯身穿围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墙上,发现疑似凶手用粉笔写下的一行文字:“犹太人不是被无故怨恨的民族!”(”The Juwes are not The men That Will be Blamed for nothing.”),但另有刑警记得写的是”The Juwe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之后警察督察长汤玛斯·阿诺德(Thomas Arnold)到现场巡视并观看这句留言,因担心该墙上涂鸦天亮后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犹太主义者的情绪,当场下令擦去。
    10月1日,中央新闻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内文同样以红墨水写成。信里,写信者自称是“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并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干两件事”——一般认为就是9月30日凌晨伊丽莎白·史泰德和凯萨琳·艾道斯这两起命案。另外,写信者提到打算割下死者的耳朵寄给警方,这与凯萨琳·艾道斯遗体外耳损毁的情形类似。最后,写信者同样留下“开膛手杰克”的署名。而日后便以写信者自称的“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称呼该信件。
    疑似凶手寄发的第三份讯息:”From Hell”10月15日,一封寄给白教堂一带的居民自发组成白教堂警戒委员会(Whitechapel Vigilance Committee)的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里附半颗肾脏,并以黑色墨水书写。写信者声称“来自地狱”,并说这颗肾脏取自“某个女人”(一般认为就是凯萨琳·艾道斯)身上,其中半颗被他煎熟吃掉。不同于前面两封信,这封信没有任何署名,日后人们便以开头的“来自地狱”(”From Hell”)为此信命名。比起前两封信,一般认为此信由凶手亲自书写的可能性最大。
    11月9日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东托他助手到玛莉·珍·凯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间收六个星期未缴的房租,却从窗口发现这位25岁的年轻妓女惨死在床上:她全身赤裸,颈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开,心脏遗失,脸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据说被凶手拿到旁边的壁炉烤熟吃掉(但有人认为是被凶手割下带走)。一位邻居宣称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点半时仍看到凯莉活着(不过她对凯莉的长相描述不完全正确),另外有邻居声称当天凌晨四点左右有听到一声凄惨的女性尖叫声。但可以确定的是,尸体发现的前一天晚上10点,凯莉曾出现在酒吧里。
    玛莉·珍·凯莉命案后,开膛手杰克似乎消声匿迹:伦敦未再出现类似的命案手法,媒体对命案的兴趣也逐渐褪去。但警方动员大批人力却迟迟无法侦破案件,饱受包括维多利亚女王在内的英国各界人士批评,进而导致警界高层的异动。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侦办白教堂连续凶杀案。
    近来有研究指出玛莉·珍·凯莉的命案可能只是另一行凶者嫁祸给开膛手杰克作为,有别于先前四宗命案,这次行凶者选择在室内作案,并非室外,而且这次行凶者不像以往般来去匆匆,而是逗留于现场一段时间。加上凯莉的子宫没有被视作战利品而取去。凶杀报告显示尸体被切割的方法也大有不同。此次行凶者显然不熟悉解剖。可是这些研究结果都缺乏实质有力的证据。一般而言,玛莉·珍·凯莉都被认为为开膛手杰克的最后受害者。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5:23

    【宫崎勤事件】绝对的变态犯人!!!!!
    宫崎勤事件发生于1988年-1989年的日本东京都与埼玉县,案中罪犯宫崎勤先后绑架、伤害及杀害四名年纪介乎4—7岁的女童,然后拍摄裸照猥亵、奸尸、吃尸、饮血,幻想吃掉女童后会令死去的爷爷复活,几个月后被害女童的家属都收到一只纸箱,里面放著被害女童的骨灰,犯案过程甚至被拍成录像带作为他个人的收藏品。他在1989年因伤害他人身体与谋杀而被捕。律师以心智失常为由想为他脱罪,但未被法官接受。主审法官藤田宙靖前年宣判死刑时表示:“被告为满足变态的性欲而杀害4名女孩和致一名女孩受伤,罪不可赦”。2008年6月17日宫崎勤在东京监狱被问吊。多年来他未曾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反而向治疗师说:“请你告诉全世界,我是一位好人。”
    宫崎勤成绩优异,但患有“先天性挠骨尺骨不全症”,双手无法高举,常因此而遭人嘲笑。其家境也富裕,父亲从事印刷及出版地方报纸的业务,对他管教严厉,宫崎勤自小与爷爷感情要好。当他爷爷1988年去世后,他妄想吃掉女童尸体,能令爷爷复活,但同时间又担心把爷爷的尸体留下来,就会出现“两个爷爷”,于是吃掉其遗骨。1994年,其父因宫崎勤的行为而感羞辱而跳河自杀,宫崎勤指父亲死了令他精神为之一振,并表示“我觉得很爽”。
    日本法院当时为他进行为期三年的心理评估,两份报告指他精神不全,另一份指他有人格障碍。他多年来以此进行上诉,坚称自己是精神病驱使下犯法;当初的鉴定者保崎秀夫于法庭上表示宫崎有恋童的顷向,而当时恋童并非被鉴定者认为是精神疾病。
    被捕后不断辩称是卡通人物“老鼠人”所下的毒手,并且画了一张其所谓的“老鼠人”草图,20年来从未向任何受害家属表达过悔意。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5:51

    来一个清朝时期的案件。
    【天津教案】
    清同治九年(1870年)在天津所发生的一场震惊中外的教案。天津民众攻击法国教会机构而造成数十人被杀;而清政府事后的对外妥协处理方式也引起很大争议。
    同治九年(1870年)4、5月间,天津发生多起儿童失踪绑架的事件。6月初,天气炎热,疫病流行,育婴堂中有三、四十名孤儿患病而死,每天有数百人到坟地围观,挖出孩子的尸体查看。于是民间开始传言怀疑外国修女以育婴堂为晃子,实则绑架杀死孩童作为药材之用。
    6月20日,一名被居民扭送官府的匪徒武兰珍口供中又牵连到教民王三及望海楼天主堂。于是民情激愤,士绅集会,书院停课,反洋教情绪高涨。6月21日清晨,天津知县刘杰带人犯武兰珍去教堂对质,发现该堂并无王三其人,也没有武兰珍所供的席棚栅栏,“遍传堂中之人,该犯并不认识,无从指证”。
    谢福音神父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协商育婴堂善后处理办法。但当时已经有数千群众包围了教堂,教堂人员与围观的人群口角起来,引起抛砖互殴。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要求崇厚派兵镇压,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在前往教堂的路上,与知县刘杰相理论,怒而开枪,打伤了知县的仆人,民众激愤之下先杀死了丰大业及其秘书西门,之后又杀死了10名修女(被剥光衣服强奸、挖眼割乳,后被烧死[2])、2名神父、另外2名法国领事馆人员、2名法国侨民、3名俄国侨民和30多名中国信徒,焚毁了望海楼天主堂、仁慈堂、位于教堂旁边的法国领事馆,以及当地英美传教士开办的其他4座基督教堂。破坏行动持续了3小时。
    6月24日,外国军舰来到天津,七国公使向总理衙门抗议,而以法国为首。
    法国方面最初要求处死中国负责的官员,清朝方面派出直隶总督曾国藩来调查并与法国方面交涉,当时朝廷中的官员多数认为不要对其退让,不惜一战,情势紧张。曾国藩考量当时局势,不愿与法国开战,首先对英国、美国、俄国作出赔偿以使最后能单独与法国交涉。
    同治九年六月初十日一曾国藩到天津,立即发布《谕天津士民》,对天津人民多方指责。随后经他调查之后,确认育婴堂并无诱拐伤害孩童之事,于是在法国的要求下,商议决定最后处死为首杀人的18人(马宏亮、崔福生、冯瘸子等,行刑之日是10月19日),充军流放25人,并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被革职充军发配到黑龙江,赔偿外国人的损失46万两银,并由崇厚出使法国道歉。李鸿章也认为“冀终归于一命一抵了案”。而法国因随后发生了普法战争,无注意东方事务,因此接受了这个条件。
    这个交涉结果,朝廷人士及民众舆论均甚为不满,“诟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国藩。京师湖南同乡尤引为乡人之大耻”,使曾国藩的声誉大受影响,足见中西文化差异甚大。而另一方面天津教案的消息,也对于全国其他地方有所影响,产生对于西方传教士不好的谣传及不信任,这些谣传也在一些地区造成了教案的发生。由于民怨沸腾,朝廷让李鸿章接替曾国藩。交接当年,曾问李:“你与洋人交涉,准备怎么办?”李回答:“我想与洋人交涉,不管什么只同他打痞子腔。”[3],李鸿章最后判决将原来20名死刑改为16名死刑、4名缓刑,其余不变。曾国藩被痛骂,“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一年后即去世。
    1897年,望海楼天主堂在空置了20多年之后被重建起来,1900年又在庚子之乱中第二次被烧毁。1903年用庚子赔款第二次重建。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6:17

    【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
    故事发生在1988年十一月至1989年元月,在东洋东京都足立区绫濑的绑架、禁锢、强暴、谋害和尸身抛弃的灭口事情。亦称【绫濑士敏土命案】。
    被害人埼玉县17岁女高中生【古田顺子】(Furuta Junko)的遗体,在东京都江东区若洲内(现若洲海浜公园敷地)败露以士敏土严密封闭在圆柱油桶内。帮凶是四名16到18岁的高中中途退学学生,将被害人监禁,时期施以强暴、殴揍、烧毁等暴行至死。
    因为违法案件严重,加上涉案者当初均未成年,并且犯罪历时长,对当初的社会形态导致莫大的打压。直到现在,除主嫌之外的3名帮凶,都已经出狱。
    《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这个案子和香港的《HELLO KITTY藏尸案》有些相似
    只是凶手的下场有点不一样。
    我之前朋友看到日本这个案子的时候很愤愤不平,觉得这个三个人没有真正受到法律的制裁。
    确实,这样丧心病狂已经是无药可救的。
    在这个普及一下日本的法律。
    在日本未成年犯罪是不用进监狱的,会进一个类似于少管所的地方。就算是杀人也是一样的,所以,要是18岁之前犯罪,是很容易进去又出来的。
    还有一点就是,在日本是要杀了2个成年人才会判死刑,注意是成年人,就是说杀了2个18岁以上的人,才会被判死刑。
    这个法律简直就是在坑爹啊= =
    但是有些罪大恶极,或者引起公愤就会死刑了。。
    一般来说,杀了一个人,就是进去又出来了。。。。
    而且,日本的案子有时效,好像是20年。。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7:15

    【Hello Kitty藏尸案】
    这是一个老梗了,算是香港10大奇案了。。
    于1999年的香港,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而该案又名九龙西酷刑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九龙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住宅单位里,被迫饮尿、吃粪便、严重殴打和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及梁伟伦(19岁)出庭应讯时,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仍发出嘻笑声。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极度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
    2003年,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1][2],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门色魔案。
    在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公关小姐,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偷取任职皮条客的首被告陈文乐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毒品债)。首被告陈文乐于是吩咐次被告梁胜祖及第三被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三名被告将欠款不断提高,受害人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首被告要求,将受害人从葵涌丽瑶邨富瑶楼一单位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一单位。
    当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肯回电话,连踢受害人超过50次。三名被告用木板封着该单位的玻璃窗,以滚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伤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被告之后把烧熔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并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被告于是以电线紧紧捆缠受害人双手多个小时,之后又用铁通殴打她双手。
    数星期后,女受害人终于支撑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机烧她脚部,要她移动身躯。受害人其后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在地上辗转反侧,状甚痛苦,估计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着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
    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塑胶袋内,后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
    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幫你扮番靚!(乖乖,不要动,我帮你打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凶案发生后一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盛康园前身)内一名13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三被告梁伟伦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着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全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终于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着充满恶臭的渣滓。
    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洋娃娃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
    3名被告各自承认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和的成员。
    在开庭首日,死者男友吴志远、家姑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的情侣,及楼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吴志远指1999年3月13日后,已再没有见过死者,家姑指案发当日有二人上门找死者,另外楼上、楼下住客亦曾听到单位传出女子的叫喊声。
    审讯期间,警员经常要将案中的重要证物Hello Kitty洋娃娃搬入法庭,亦要将女死者的头骨、藏尸冰箱及煮尸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传出尸臭。当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从椅子上跳下,以膝盖压在受害人身上时,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发笑(应为三人中最无悔意的陈文乐)。
    2000年11月,审讯进入尾声。法官阮云道指,控方证人均力指首被告陈文乐是“大耳窿”(高利贷)、黑社会“大佬”(头目),参与贩毒,但不管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尸案陪审团只应集中判断三名被告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有没有殴打虐待和肢解樊敏仪。
    辩方三位大律师指,出任控方特赦证人的女童证供薄弱,亦没有亲眼见到樊临死前的情形,可能并非三名被告亲手杀害樊等等,阮云道表示特赦证人必须说真话,其证供可信程度不应因为她年纪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6:1大多数,裁定三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但是误杀罪名则成立。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7:58

    LZ来了。韩国三大悬案已经8了两个了,一个《杀人回忆》,也就是华城连环杀人案,另一个是青蛙少年失踪案,另一位达人也帮我八了。第三件我来讲讲。
    第三件悬案也被拍成了电影,叫《那家伙的声音》,LZ对男女主角的演技实在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啊!!特别是最后一段LZ看的暴哭有木有。这案真的很揪心。
    影片里男主角是名知名电视节目主持人,类似撒贝宁和罗京的合体,主持新闻,也顺便主持点法制节目,他老婆是基督教徒,没事就念经。男主角的儿子是个小胖子,天天被他妈逼着去健身房,不给好好吃饭,不让走楼梯,吃完饭就下楼去跳绳。
    当然这些身份都是杜撰的,但情节可是真真的。小胖子在某天楼下跳绳时失踪,转天绑匪就打来电话,说儿子在我手上,你们拿钱来赎,要么我就饿死他。而且不许报警。
    这就是1991年震惊全韩国的李炯浩被诱拐事件。
    孩子爸妈吓坏了,赶紧准备赎金。但是绑匪多疑,一再提高条件,要一亿赎金,最后夫妻俩无奈之下报警。警方出动了15万人力追查,但由于这是一起高智商犯罪,绑匪连罪犯的长相都未能查明,一切的线索只有他的声音,冷静,声音不大不粗,口齿清晰,说话不急不慢,没有感情,还透着一股阴冷。
    44天之后李炯浩的尸体在汉江边上被发现。影片里发现尸体的那天在下雨,警探望着天空说,是允浩(化名)在哭泣啊。经法医鉴定李炯浩于被绑架第二天就已经死于绑匪毒手,而绑匪却一直折磨其父母长达一个月之久,并索得2亿韩元。
    电影中绑匪的台词与原案中绑匪的话几乎无差别,其扮演者姜东元根本没露脸,但他把绑匪的语气模仿到极致。男主角薛景求与宋康昊(《杀人回忆》主演)以及崔岷植 (《老男孩》主演)并称为韩国演技派“三驾马车”,演技惊人。想看的童鞋一定不要错过,薛演的棒的没话说。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8:49

    【悬案】
    【黑色大丽花】
    发生于1940年代的美国洛杉矶所发生的一则杀人分尸案。
    1947年1月14日,有一名演员伊丽莎白·萧特(Elizabeth Short)清晨被发现陈尸于路旁,死者生前惨遭凌虐与殴打,整个嘴唇到耳边被割裂,形成可怕的小丑笑容。尸体被拦腰被砍断,所有器官都遭取出,身躯的血液彻底流干。
    由于死者生前交友甚广,在经济上百般依赖男人,而且私生活淫乱。洛杉矶警方花了三年侦办此案,受调查的人超过千人,但无一人被确认是凶手。1月23日有人将死者生前的遗物,包含一本通讯录寄给报社,警方发现通讯录中有一页已被人撕去了,警方调查了通讯录上有纪录的75名男性,但毫无结果。也有好事之徒主动向警方自首,打算借由此案出名。这宗惊动美国上下的凶杀案,至今仍未侦破。
    被害人尸检报告
    被害人经指纹核对确定为22岁的白种女性伊丽莎白·安·肖特,身高171厘米,体重51.2公斤,蓝眼睛,头发原为褐色,后被染成黑色。因为尸体又被冷藏过的痕迹,所以死亡时间只能粗略判断是在14日下午15:00—17:00之间,死因为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骨内陷或面部失血过多,还有可能是由于面部失血流入肺部导致其被呛死。尸体被自肚脐处切成两部分,时间应当在被害人死亡后,但由于尸体破坏情况太严重,且致命伤口过多,所以亦不排除被害人是被活着切割开的。血液基本被放尽,尸体内外全部被用水清洗过,未找到任何精液或类似的痕迹。
    上半部分:头部内陷式骨折,面部多处瘀伤,嘴部自嘴角向两边割开,伤口呈锯齿状,下颌骨与咬合肌均被切断,伤口直至耳垂,该伤口使得被害人面部看似呈现一种诡异的笑容(很明显是参照了小丑化妆的样子)。很反常的是,口腔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腐烂,而且里面塞满了可能是用来止血的蜡。颈部无明显外伤,但有被捆绑的痕迹。胸口伤口多,主要集中在两乳房位置,右侧乳房几乎被切掉,其他伤口多为锯齿状切割伤,另有多处烟头烫伤。上半身的脏器被塞入胸腔,经解剖,胃内无半消化状的食物,但是部分残渣显示被害人曾经吞食或被强迫吞食过大便。双臂有多处瘀伤及骨折,多根手指骨折,红色的指甲油大部分已脱落,还有几个指甲被拔掉,手腕处有被捆绑的伤痕。
    下板部分:脚踝处有被捆绑的伤痕,伤痕面积大,伤口自下向上翻起,被害人可能被倒吊过,双腿自膝盖位置骨折,大腿有多处伤口不深的刀伤(大部分是划伤)以及瘀伤,其中左大腿前侧有一较大的伤口。生殖器无遭到侵害的痕迹,肠子等脏器被冲洗后塞入腹腔,下腹部有一个类似做过子宫切除手术的伤口,子宫被取走。总体而言,下半身的脏器丢失较多。
    从被害人所有的伤口判断,被害人是被用大型砍刀类武器分尸,其死因存在多种可能性,但是毫无疑问,她在死前被惨无人道的折磨了36至48小时,犯罪人用于折磨她的凶器应当是短刀以及棍棒等。
    这个黑色大丽花之所以会还在这么红,主要是因为凶手的手法。
    和天朝的南大碎尸案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
    被肢解,被毁容,内脏掏空,死前被虐。
    还有就是黑色大丽花——伊丽莎白·安·肖特,她的嘴被用刀划了一道大口子
    就像裂口女一样。
    这个姑娘生前一直很想出门,但是没想到,终于名扬世界了,结果却是因为自己的死状= =
    也算是可悲了。。
    http://site.douban.com/widget/notes/3739041/note/166308898/ 
    这里又黑色的大丽花的照片
    慎入啊= =
    我提醒你啦!!!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9:22

    绿河连环杀人案
    美国历史上最大连环凶杀案-“绿河杀手”加里•里奇韦在美国的犯罪史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要算是1982年至1984年间发生在华盛顿州肯特镇的系列谋杀案,前后有48名妓女和离家出走的妇女殒命,但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1982年8月15日,两名骑脚踏车的男孩在肯特镇绿河上的佩克桥附近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尸体半挂在河里的沉木上,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牛仔裤,样子极其恐怖。经查,死者名叫温迪,是个妓女。 不到一个月,一名工人在绿河以南的一家肉类加工厂又发现了一具全裸女尸。这以后的两年间,绿河附近以及西雅图、波特兰等市的丛林里先后发现了48具被害者的尸体。这些被害者都是白人女性,经警方确认,她们不是在附近“红灯区” 工作的妓女和吸毒者,就是离家出走的年轻女子和流落街头的其他妇女。在40多位被害女性中,有18人不到18岁,12人在18岁到20岁之间,而大部分案件发生在1982年7月至1984年2月间。因为发现第一批尸体的地方是城市南郊的绿河流域,所以西雅图警方将此案命名为“绿河连环杀人案”。警方调查发现,罪犯的作案手法都是先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然后将其勒死,于是断定这一系列谋害妇女的案件都是同一个杀手所为。这一系列凶杀案的凶手也由此得名“绿河杀手”,一度在当地引起极大恐慌。尽管警方从1982年案发后就开始立案调查,追查凶手,但却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这主要是因为被害者多为色情业从业人员,她们常常不通知任何人就更换住处;而且死后一般要好几个月才被发现,这些都给查找犯罪嫌疑人带来了很大困难。 “绿河连环杀人案”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最令人震惊的大案。由于近20年过去了,凶手一直逍遥法外,于是传言越来越邪乎。有人在互联网上专门设立了“绿河疑案”网站,公开多名受害妇女的照片,同时搜集相关线索。当地两名记者还曾专门写了一本书,名字就叫《寻找“绿河杀手”》。 DNA技术侦破陈年旧案。转眼进入21世纪,很多人以为“绿河连环杀人案”恐怕永远破不了案了,因为上世纪80年代的那些案件距今已这么多年,估计凶手要么死了,要么已经因为别的案件进了监狱。然而,2001年11月30日,西雅图警方突然宣布,他们逮捕了一名与1980年代“绿河连环杀人案”有关的男子——加里•里奇韦,时年52岁,是华盛顿州奥本一家货运公司的油漆工。开始,他并不承认自己是凶手。由于此案的复杂性和缺乏更多证据,检控方与里奇韦达成了一项“认罪求情协议”,以里奇韦供认所有犯罪事实来换取对他的死刑豁免。 2002年11月5日,加里•里奇韦在法庭上供认,过去20多年里,他先后杀害了48名妇女,其中多数是妓女。他因此成为美国杀人数量最多的头号系列杀人犯。 “我杀害了那么多女性,连我自己都难以说清楚到底有多少受害人,”现年54岁的里奇韦在当庭公布的自供状上承认。 “我希望尽可能多地杀死我认为是妓女的女性……”公诉人在法庭上朗声宣读里奇韦的自供状,一些受害者家属在旁听席上轻声地啜泣着。公诉人逐一陈述多年间48名女性受害的细节,而里奇韦则逐一承认是他所为,前后48次说出:“我有罪。” 至此,美国历史上最令人困惑和心惊的连环凶杀案之一总算完全告破。以名下48桩命案,加里•里奇韦在美国司法系统受理的案件中创下了杀人数量的纪录。这个血债累累的冷酷杀手利用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躲过了死刑,但他将在牢狱里度过残生,被判了48个终身监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9:43

    【福岛会津若松弑母事件】
    2007年5月15日一起发生在日本福岛会津若松市,一名17岁少年杀害母亲并割断头颅的社会案件。此案一度震惊日本社会,惨况发生后该位少年就读的高中也停课一周。
    行凶的少年是就读福岛会津若松市的高三学生栗田恭平,早在事发前4月就已休学。
    2007年5月14日入夜约2点时,凶嫌趁著母亲在就寝时以菜刀杀害,并以锯子将头割下取走,甚至连同右手臂也被割下,整只手被喷白漆插到盆栽上。
    行凶前还疑似在日本第二大留言板,先是在网站留言“杀了母亲”“为什么?为什么?…”(晚间09:02),之后连续10次留下“啊哈哈哈哈哈~”语意不明的文字。
    之后到会津警署附近的网吧停留两小时观看美国流行乐队的DVD,据当时店内的监视器显示,装有凶手母亲头颅的黑色书包也一并带入店内,一直到6点52分离去。在网吧外用手机叫出租车。
    15日早晨7点左右少年到警署自首,向值勤警员供称杀了母亲,警员发现手提袋装有母亲头颅,旋即以谋杀罪名逮捕,当时接待的女警因见到头颅惊吓昏倒而入院。盘问期间少年一贯平静,说:“如果恐怖主义及战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这将是好事。我不在乎我杀了谁。
    也供称锯子是在几天前的五金行买到,被怀疑有预谋动机。
    警方到场勘验发现在其市公寓发现一具无头女尸,锯子和沾血的菜刀[7]。15日傍晚送交的尸体解剖发现被害死于颈动脉大量出血,从死者和凶手双手各有伤痕研判杀害前曾有抵抗。
    由于犯下了杀害母亲的重大刑案,2008年2月26日少年被依保护处分送交当地少年院戒护治疗。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2:59:52

    关于开膛手杰克,LZ只能说史学家们要走火入魔了。
    06年英国犯罪学家已经和史学家达成一致,认定住在那条街上的某精分的屠夫即是凶手。但近年又有一些科学家翻出来一堆嫌疑人,甚至怀疑凶手是个女滴~~然后八出来一位杀了原配的小三,说她挺有戏,结果实验了半天,发现不是人家,只好还了人家一个清白。
    老外就是想不明白,连续杀这么多个妓女的可能是女的么。
    LZ是全力支持屠夫是凶手。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2:38

    【帝银事件】
    这个案件牛逼在于很多日本的侦探小说家都有提到过这个案子
    而且,抓到凶手后,依然疑点重重。。
    发生于1948年1月26日东京都丰岛区帝国银行(后来的三井银行,现时为三井住友银行)内的一起银行抢劫案,在此案件中共有12人死亡。这是一起发生在同盟国军事占领期间的案件。
    1月26日下午3时东京都丰岛区帝国银行椎名町支店快要关门的时候,突然进来了一个穿着西服带着红袖章约45岁上下的男子。此人一面向店员散布名片一边寻找支店长,因为支店长腹痛就由代理支店长接待。男子的名片上写着“厚生省厚生部某医学博士”,他声称附近有四人感染了痢疾,其中一人曾来过这个银行,他接到同盟军司令部的指示前来分发预防药,消毒班稍后也会过来。此人还宣称药物共分两种,第一种药物和牙齿的珐琅质接触时会有疼痛感,因此要直接吞下。第二种药物则要在一分钟后再服用。在他率先示范过之后,包括一名职员的小孩在内的16人都照着吩咐喝下了药水,据幸存者描述喝药时非常痛苦,这种感觉就像是不能喝酒的人突然喝了烈酒一样。一分钟后服用了第二种药之后有人提出要去漱口,中年男子同意了,但是在走向厨房的过程中店员们一个接一个的晕倒。意识模糊的职员村田正子爬到了道路上,向两名女学生求助,后者报告了附近的警署。16人中有11人当场死亡,一人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断气。
    尸检的结果表明,所谓的第一种药物其实是剧毒的氰化物。总计有16万3410日元现金和一张1万7450日元的支票被拿走。而现场也没有发现犯人当日分发的名片,推测是事后被犯人拿走了。根据幸存者的回忆绘制出了中年男子的肖像,那张1万7千日元的支票在第二天于安田银行板桥支店被成功兑换。支票的背书上地址、姓名分别写着“板桥三の三六六一”、“后藤丰治”,调查表明这是一个不存在的地址和人名。根据安田银行代理支店长的回忆,兑换支票的人身高约5尺3寸,肩膀圆厚,说话不带口音。因为犯人使用了氰化物作为犯罪工具,731部队的相关人员成为了重点怀疑对象。大规模地排查发现,在案发前曾发生过两起类似的案件。
    安田银行荏原支店:1947年10月14日下午3点左右,一名中年男子来到安田银行荏原支店,向职员们分发了厚生技官医学博士松井蔚的名片。然后声称曾有痢疾患者来过这家银行,应占领军要求大家服用预防药物。然后像帝国银行事件中那样,让大家依次服用两种药物,所不同的是职员们喝下药后没有出现异常状况。调查表明,确实有松井蔚这么个人,而且的确是厚生省的医生。
    三菱银行中井支店:1948年1月19日下午关门的时候,有一个中年男子用类似的手段声称要让大家服下药物,并分发了厚生省技官医学博士山口二郎名片。但是因为声称痢疾患者来过这里存钱而受到了店员们的质疑,于是此人只是在地上撒了点透明的药水就离开了。这一次的名片是伪造的假名片。
    警察们在仙台找到了松井蔚博士,博士本人有不在场的证明。根据博士的回忆,他印制了100张名片,其中有6张还没有发出去。搜查班结合博士的记忆对剩下的94张进行了搜索,结果找回62张,证明24张丢失,另外8张则不知去向因而成为了重点排查对象。最终,北海道小樽的56岁彩蛋画家平泽贞通成为了怀疑对象。他曾在一艘渡船上同松井蔚博士交换过名片,但是以钱包被盗为理由未能拿出名片。1948年8月21日,警方在小樽市逮捕了他。
    幸存者在观看了平泽的相片后并未得出确定的答复,刚遭到逮捕时他也否认自己犯过这样的罪行。但是9月23日却做出了招认的供词,10月12日被起诉。12月20日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决时平泽又进行了翻供,1950年7月24日地方裁判所一审判决死刑,1955年4月7日向最高法院上诉遭到了拒绝,5月7日被确定为死刑。在之后的岁月里,平泽不断地进行上诉并3次试图自杀,但都自杀未遂。一直到1987年5月10日,平泽才在八王子医疗监狱内因病去世,此时距离死刑判决已经过去了30年。[1]
    对平泽的审判存在诸多争议,例如警官平冢八兵卫在办案过程中使用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平泽本人也患有科尔萨科夫综合征的后遗症,他的不在场证明是当时处于家中,因为证人都是直系亲属因而没有效用。平泽也没有使用氰化物的知识、经验和获取氰化物的途径。有些人认为平泽的被捕只不过是为了转移对731部队的注意,直到他死后仍有人在争取为其翻案。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4:15

    【八仙饭店灭门案】
    中午了,来一发这个案子,应应景~
    八仙饭店灭门案是1985年轰动一时的凶杀案。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东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死者年龄由7岁至70岁。当凶案翌年被揭发后,外界盛传凶徒把死者尸体煮成叉烧包,并于饭店出售,案件震动香港及澳门。
    黄志恒在扣押期间,以汽水樽盖割脉自杀身亡,由始至终并未承认杀人;案中处理遗体的手法以至疑凶有没有同党协助,至今依然成谜。这宗案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漫画。
    八仙饭店位于澳门黑沙环(现今维多利亚酒店附近)木屋区,约1960年代开业,由郑林一家经营。郑林原本是一名烧腊小贩,但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借钱让他经营饭店,1973年他与妻子岑惠仪结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附近的黑沙环第四街。据街坊称,郑林为人老实,颇受街坊欢迎,但其妻沉迷麻将,经常进出赌场,对钱财看得极重,人缘亦欠佳。
    案中疑凶黄志恒原名陈梓梁,广东南海书楼村人,乳名阿七,案发时年约50岁,与一名20多岁的儿子同住;家境颇富裕,其后随家人到香港定居,不久因触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满后与一名黄姓女士结婚,育有2子1女。
    八仙饭店灭门案发生后,警方发现他曾卷入另一宗凶案。1973年11月5日,他到香港鲗鱼涌英皇道福昌楼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一万元被拒,于是把李和夫妇及其姊绑起及斩伤,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毙,并试图用石油气炉纵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时逃脱。当时他的名字叫陈梓梁,此后潜逃广东南海县平洲区平南乡间,居住在旧日家仆黎氏家中,与黎家女儿相恋,两人偷渡至澳门。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节,并火烧手指头,破坏指纹。1986年,八仙饭店案被揭发后,李和家人认出他正是陈梓梁。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滩浮出8件残肢,泳客随即通知水警。经警方点算后,当中有4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及两只手掌。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因为有4条右脚掌,断定遇害人数最少4人。
    澳门司警曾怀疑偷渡客遇上鲨鱼,但肢体的切口十分整齐,其中断掌手指曾被压扁,似是被人刻意毁灭指纹。两日后,阿婆秧滩一只野狗咬著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发现一只女性右掌,泳客亦发现一只右脚脚踭。
    面对11件残肢,司警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中国大陆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但凶案调查并无进展。
    1986年4月,亦即发现肢体8个月后,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成为破案的契机。信中指:“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
    郑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带两名幼女回故乡中山,此后音讯全无。当时他们怀疑兄长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有外遇,两人于是串通杀害郑林,又推测凶手与岑氏事后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杀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踪者包括:
    八仙饭店东主郑林(50余岁)及其妻岑惠仪(42岁)
    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及儿子郑观德(7岁)
    女东主的母亲陈丽容(70岁)
    女东主的九姨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
    八仙饭店厨师、东主郑林之堂兄郑柏良(61岁)
    司警接信后重新检验去年检获的残肢,竟发现一只女性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陈丽珍的指纹相似,司警于是监视黄志恒,并访问失踪者约20名街坊。
    当时八仙饭店一名鸡鸭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郑林来电落单叫货,职员送货时,店内一切如常;翌日早上,当伙计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该鸡鸭商曾到访郑林住宅,当时一名陌生男子应门,指郑林举家去了珠海。
    同样在8月5日,另一名失踪者、女东主九姨陈丽珍亦离奇失踪。她的邻居指,当日清晨,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丽珍,指郑林的幼子发烧,请她协助,两人乘出租车离开,自此陈丽珍一去不返。
    这两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有份参与谋杀。
    1986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举报中心调查和自首。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换上新员工外,同时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放租,黄志恒与一名廿多岁的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
    盘问时,黄志恒指他只想送妻女返大陆,否认潜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这笔钱是从走私中赚取。当晚,他指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
    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此时,警方在黄志恒的保险箱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并裁定表证成立,还押澳门市牢监狱候审。
    黄志恒被捕后,一直拒绝供出案情,并曾两度自杀。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横锯,被囚犯发现,经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
    同年12月初,他在狱中多次与其女伴黎氏见面,在最后一次会面时,双方放声大哭;他廿多岁的长子阿源亦在同一时期探访父亲,两人神情肃穆。
    12月4日凌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自杀的伤口再次割脉;当天上午8时,狱警派发早餐,发现他已无气息,手腕被一幅染满鲜血的棉被覆盖。他当时住在市牢大楼A楼楼下五号仓,仓内共收禁28人,有犯人事后指,当晚看见黄志恒坐在床上,利用外透入的灯光做胶花手工,以为他只是打发时间。警方事后在黄志恒身边,找到遗书、哮喘药及数本色情杂志。
    黄志恒死前曾向报馆寄出一封自白书,这是黄志恒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行文颇生涩。信中说:
    “ 请代我平反这冤案,请想,一个临死的人还会说谎,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两点钟,司法处谓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个钟头,在这段时间,我估计他们在观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门从未做过对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们问及关于八仙饭店之事,我从实告诉他们,也就是我如何认识郑林及至如何接替业务等,足足问了两夜三天,分四个人同是问这些,最后在十月一日零时谓要控告我谋杀郑林一家,当时我已是疲劳之极。
    香港那边东窗事发,我已抱定以死以谢世人,本来我已当陈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对他们父亲早就去世,这是由我将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那时开始,我已洗心革面,坏事不但不会做,而且连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动机,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刚毕业,踏入社会工作,我应该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当郑林欠我十八万八千时,我已有心收购八仙饭店,这是有人证的。总而言之,我绝对做不出这案,如果是我承认又何妨;况且编辑先生你见到这信,我已经不在人世。
    现在凄凉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岁的孩子,舆论对她很不公平,难道我已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想过著幸福的晚年,就给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无辜,我以前是坏人,我应承担一切后果,但我太太是乡下婆,什么也不识,绝对是好人,难道社会竟然会对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郑重声明,我之自我解脱,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属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终要实现。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黄志恒自杀后,警方仍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其余肢体,亦未能证实他们已然遇害。在唯一一批共11件检获的人体残肢中,只有一件的指纹近似失踪老妇陈丽珍,但外界一直相信,这批残肢正属于郑林一家十口,其余残肢是怎样处理,多年来引起外界猜测。
    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据当时传媒的猜测。一些澳门传媒曾指,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发经过。黄志恒在案发前,曾在八仙饭店与陈丽珍赌沙蟹,陈氏输了18万元,事后黄志恒多次要郑林偿还。事发当晚,黄志恒又再追债,并随手拿起酒樽,胁持郑林的幼子,命令郑林家人及员工自缚、以布塞口。
    此时郑妻发难,抱起幼子欲冲出门口,结果被黄志恒击杀,最后郑林幼子临死前大喊:“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拉你!”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报章又说他之后用黑色垃圾袋,把肢体包起,分批弃置;部分则用来熬汤,在八仙饭店出售。
    这有揣测至今难以证实,但目前已知的证据是:
    案发时,曾有一名约30岁男子到陈丽珍家,此人并非黄志恒。
    从残肢化验结果得知,死者并非被毒死。
    案发时正值盛夏,若尸体未有及时处理,将会发出恶臭,但当时并未有人投诉尸臭问题。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4:50

    华人侦破大师、“现代福尔摩斯”、科学探案始祖 李昌钰博士亲历案件—碎木机下的冤魂
    1986年12月初的一天,美国康州新镇的警察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他说他妻子不知去向了.这名男子叫理查,是美国东方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太太海伦是泛美航空公司的空姐,通常执行一次飞行任务需要一星期.理查跟警察说他老婆有外遇,可能是跟人跑了。
    但海伦的朋友表示海伦曾在生前对她说:如果自己出了什么事,千万不要认为是意外,要为她主持公道。不久之后警察询问海伦家保姆时得知保姆在案发当晚听到疑似重物落地声音,转天发现地毯上有一大块污痕。保姆在早上5点半被理查叫醒。理查让她带孩子们冒着大雪天去姑姑家。保姆问海伦去哪了,理查说海伦先走了。
    那时测谎技术刚刚实施,只能充当参考工具。理查参与了测谎,测验结果显示他并没有说谎。
    李昌钰博士带人去海伦家寻找证据,但什么都没发现。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其中一个证人帮他们移动了一下床,在床背后有7个小血点。 从血迹走向看,室内曾有过打斗,且某些衣物上对血迹检测有阳性反应。
    但尸体在哪里?警方采取人海战术,对来往车辆均拦截过问,试图找到线索。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名路过的人说他曾在半夜三点看到理查开着一辆装有碎木机和大包裹的车出来,当时他很纳闷,大半夜三点这是要上哪去。经这名过路者指向,那辆车应该去往某个湖的方向。
    警察找到那台碎木机,可在上面没有发现任何组织。最终警察在被冰雪覆盖的湖的周围和湖底发现了小碎骨,头发,肌理等已经被绞碎的人体组织,经检测属于海伦。
    警方最终逮捕并起诉理查。理查不予认罪,但他依旧被判50年徒刑。
    LZ赶紧恶补了一下龙治民这个人。龙治民在文革年代是个红人,根正苗红,相当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但他严重缺乏家教。文革结束后他因为狠斗过人差点被人揪出来揍死,所以也算他由红人变成过街老鼠。后来他好不容易找了一老婆,当起了农民。但他的红色心肠依然没变。
    后来村里经常有人失踪,村里自动组成安全小分队彻查可疑人员。最终此案惊动了中南海。1985年5月29日,警方从龙治民家里发现3具藏尸,30号黄昏从村里起出33具码的整整齐齐的尸体,那天村里哭声震天。这个坑号称3好坑。转天凌晨2好坑又被发现,8具遗骸被挖出。共有48人被杀。
    此案曾被BBC、VOA等知名媒体报导。
    龙治民在审讯时语出惊人,声称自己是为国家除害, “我有三不杀,”龙继续说,“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不杀职工、工人。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
    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9月27日,龙、闫二犯被处决。
    龙的女儿因为被人耻笑,未能完成学业,已改名换姓,远嫁新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5:12

    香港【伊利莎伯大厦花槽藏双尸命案】
    伊利莎伯大厦花槽藏双尸命案是1980年代轰动香港的一宗凶杀案。1984年3月31日,铜锣湾伊利莎伯大厦A座26楼的住客发现隔壁单位的花槽有血水渗出,更发出恶臭,于是立即报警。警方从花槽里挖出两具男尸,其后证实死者是一对新加坡金商少东兄弟。本案至今仍未破案,相信疑凶仍然逍遥法外。
    【白沙村奸杀女童藏尸案】
    2002年12月4日,家住元朗寿富街的11岁女童陈诺雯到元朗广场购买闪卡时被42岁的凶手唐永强掳走。
    到了12月19日,另一名女童,年仅12岁的严佩珊放学后乘巴士返回朗屏邨住所时离奇失踪。
    12月20日,唐永强在元朗白沙村的家中与妻子争吵,于是唐某便挟持他的三名子女并反锁在屋内。事后,唐某突然点燃石油气,他和他的三名子女身受重伤。消防员其后在屋内一衣柜内发现严佩珊的尸体,法医检验后证实死者遇害前遭过恐怖的性侵犯。
    翌日,警方探员在唐某寓所内的一个沙井起出陈诺雯的尸体,死者全身赤裸,向左侧蜷曲,由于死去已久再加上沙井内布满积水,尸身早已发胀发臭。
    2004年2月25日,高等法院宣布唐永强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5:32

    下面这个案子,是《感官世界》的原型。
    看过《感官世界》的人应该大致了解,《感官世界》号称是世界十大禁片。
    【阿部定事件】
    女佣阿部定于1936年5月18日东京都荒川区尾久的茶室,将情人绞杀并切除其生殖器的事件。
    该事件的审判结果,被定为痴情所致。阿部定接受了服刑6年的判决,于1941年刑满出狱。由于其案件的特殊性,阿部定在外部世界的知名度非常之高,以至于当时的监狱长为了她出狱后能够不招致骚扰,建议她改名为吉井昌子,从此以后隐姓埋名地生活。
    1936年5月21日,东京朝日新闻报道出狱后阿部定使用了吉井昌子的假名结婚,在战争期间被疏散到了埼玉县。战争结束后,大量的新闻记者突然出现在了已经开始平静生活的阿部定的生活里。直到那时,她的丈夫才知道她就是名噪一时的阿部定,安宁的生活自此终止。
    在战后直至1970年代的这段时间里,阿部定的事迹开始不断地被各种媒体炒作,很多剧团也开始排演以此事件为蓝本的节目。阿部定也历经了温泉旅馆服务员、饭馆服务员、酒吧老板娘等等职业,不断地利用着自己的知名度。1959年还因为表现优异而得到了东京餐饮界协会颁发的优秀服务员奖状。
    1971年,在位于千叶县市原市的胜山酒店里,65岁的阿部定曾用“香”的假名工作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期间里她曾尝试过用钱来引诱年轻男子与她发生关系,但在事情被发觉之后留下了一封信就消失了,之后音信全无。现在生死不明。
    由于事件的猎奇性,在事件发生及阿部定逮捕(同年5月20日)后,日本新闻界号外连出,在当时,这是一起引起人们极大关心的事件。即使在现在,很多日本人只要一提起“阿部定”这个名字,就会联想起该事件。由此可见其知名度之高。
    另外,日本电影界也曾数次以阿部定事件为背景,将该事件拍成电影搬上银幕,包括1976年大岛渚导演的《感官世界》。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6:07

    【跑马地纸盒藏尸案】
    发生于1974年12月10日在香港轰动一时的一宗谋杀案件。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在背景嘈吵的地方用电话相约同学到跑马地电车站。翌日,清洁工人林嫂在黄泥涌道街上发现卞玉英的裸尸被藏于电视机包装纸盒内,两个乳头被割去,阴毛被烧焦,处女膜仍完整。
    这是香港首宗没有人证,只利用科学鉴证取得部份环境证供而定罪的谋杀案,但所得的环境证供未能完全肯定欧阳炳强有杀人,没有考虑其他的可能性,如269条纤维中有7条与疑凶吻合,其余纤维拥有人亦有机会是杀人凶手,而且案发现场没有死者的指纹,纸盒的掌印,不属于疑凶,疑凶没有杀人动机、处理尸体时间等,嫌犯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胡鸿烈是辩方律师。
    欧阳炳强的妻子张金凤多次为丈夫寻找御用大律师贝纳祺及大律师汤家骅上诉,希望获得脱罪的机会,官司打到了伦敦枢密院,但最后仍不成功。因为案件已经上诉到伦敦枢密院,疑凶杀人之罪在法律上已经绝大多数不可能被推翻。
    至今很多人认为此案可能为冤案,至少举证不足,此案的特点是警方基本上只向欧阳炳强一个人调查,忽视作案的可行性和其他环境证供,如大量不属于疑凶的衣物纤维和掌印等。当时警队不少人士都有贪污,款项之多使警队内有大量的富豪,而因为警队的压力,廉政公署不能追究发生在1977年1月1日之前的案件(包括此案)有否涉及贪污。
    警方推测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乘搭电车到达香港岛跑马地后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电话,之后被杀害。1975年,警察拘捕案发时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控告他谋杀中国籍女子卞玉英。当年,有“光头神探”之称的贝亚,一口咬定欧阳炳强是案中的凶手,欧阳炳强最终被最高法院裁定谋杀罪名成立,并被处以死刑至获香港总督特赦为无期徒刑止。
    香港凶杀组分析后认为,藏尸纸盒底部虽然经过拖拉但损毁轻微,初步锁定凶杀案的第一现场在跑马地附近,但他们盘查了将近800人仍无线索。直到有一天编号为“1725”的探员,偶然到当年26岁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工作的雪糕店借用电话,案情才有了突破。探员“1725”走上安美雪糕店的阁楼后发现,里面放有不少工程器材和纸盒,俨然一个小工厂。“1725”回去后将情况上报。之后凶杀组又从死者女同学口中得知,卞玉英经常到雪糕店吃雪糕,于是将目标锁定为安美雪糕店。警方随后翻查了雪糕店当晚的当班记录,发现只有兼职的殴阳炳强在店内工作,除此之外,还发现卞玉英指甲中的衣物纤维与欧阳炳强的西装吻合。其长发上的两小块电线胶皮及纸屑与雪糕店工厂的物件一模一样。警方因此怀疑卞玉英是到雪糕店买雪糕及借电话时,被人侵犯后反抗而遭毒手。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6:21

    不少市民不是觉得欧阳炳强一定没有杀人,而是觉得主要证举是单凭衣物纤维不足以判断欧阳炳强肯定有杀人,应作更进一步调查。 而当年的警队极之贪污腐败,贪污数目达天文数字,部份警队高层所贪的金钱比富豪身家还要多,因为当时警队多数人亦曾贪污,后来成功要胁廉正公署不追究任何人士在1977年1月1日前干犯的贪污罪行。因为此案警方看似一口咬定欧阳炳强杀人而没从多方面调查,而此案发生在追究责任期限前,不能重新调查有没有人贪污。在找到衣物纤维后(亦不可怀疑衣物纤维亦有嫁祸的可能性),即不作其他调查(如夜校,借电话地点方面)而此案当年亦有多方面的谜团没有解开,若欧阳炳强不是凶手,真正的凶手还置身法外。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6:57

    睡前再8一个震惊世界的英国凶杀案:恐怖屋。
    事情起源于一个保姆向警察举报她的男主人对她强奸,女主人是帮凶。一开始警察拿这事当一般强奸案处理,但越来越觉得不对。这对夫妻在社区里待人接物都很好,被邻居认为是好人,很善良,只有这个保姆说他们对孩子都非常不好,特别是男主人,每次吓唬孩子都说:再哭我就把你杀了埋自家院子里。
    警察遂对这户人家进行调查,竟然发现男主人以前结过婚,而且前妻和女儿都失踪了!除此之外,托宾早有犯罪前科。1994年,托宾因对两名14岁女孩实施性侵犯被判入狱。 1968年至1969年间,托宾居住在格拉斯哥,当时有3名年龄分别为25岁、32岁和29岁的女子在离开当地一家舞场后被人勒死。警方怀疑,托宾与她们的遇害有关。证据之一是,托宾是一名天主教徒,而这个系列凶杀案凶手被称作“圣经约翰”。
    而最重要的一条发现莫过于警方从失踪人口中发现一名年轻女子的资料,资料上显示此女子生前最后所在的地点就是在这户人家中。
    最终警察在肯特郡一间房屋找到两名失踪近17年少女的骸骨,警方怀疑疑凶与过去40年另外最少15名女性被杀案有关。不久之后两具17岁以下少女的遗骨又在另一处小屋被发现。最恐怖的是在凶手这对邪恶夫妻的自家院子里埋着3具尸体,其中一具是男主人第一个亲生女儿的!而另外那名失踪年轻女子的遗体也被找到,她被铸在浴缸下的水泥地里!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7:11

    刁爱青案更新:
    凶手系军区人士,天涯各种关于刁爱青的讨论全部被和谐。并且百度刁爱青贴吧也被和谐。不能注册刁爱青这个名字。
    音频在此: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qwTE6YUro/?fr=rec2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7:54

    【屯门色魔】
    林国伟,曾多次在香港新界屯门区犯下强奸、抢劫和谋杀,在1990年代震惊香港社会,一时居住在屯门区的女士都人心惶惶。后来香港警方在屯门加强巡逻,逼使其迁到土瓜湾,并在该区犯案。1993年他在犯案后邀受害人约会,受害人报警。警方保护下受害人答应赴约,并将林国伟当场拘捕。后来证实被其侵犯的女子多达13人,当中3人被杀。林国伟最后被判终身监禁。
    在香港奸杀罪案个案上,“屯门色魔”是继“雨夜屠夫”林过云后,最广为人知的一人。
    1992年4月24日凌晨3时许,当时仅21岁、住在屯门大兴邨的林国伟,在屯门公路上喝着啤酒驾车,此时一辆的士在他车旁掠过,的士内一名夜归少女长发披肩,他被捕后曾描述,该女士的容貌与她前女友相像。他于是开车追贴的士,直至少女在屯门友爱邨爱明楼下车。
    年仅19岁的少女在电梯大堂等候电梯,林国伟藏匿在暗角,待电梯到步后,他一个箭步扑出,闪身进入电梯之中,强劲勒紧少女颈项,把她硬扯出电梯,于后楼梯将她强奸,并抢走她的手袋及金饰。这是林国伟首宗案件。
    1992年6月,一名32岁夜总会女侍应凌晨4时半下班后,乘的士回到屯门建生邨时,成为他第二个猎物。再隔两个月,他在凌晨时份于屯门新禾里将一名39岁女子扼颈,拖入草丛强奸。
    上述3名受害女子均即时报案,令警方得到了林国伟的精液样本,惟受害人在混乱中未能认清凶者面貌,只得一些模糊的印象,如身材、发型、口音等,令警方束手无策。
    1992年12月,他先后再在屯门区出没犯案。该月3日,大兴邨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时,突然被人从后勒颈扼晕,苏醒后方发现被人强奸及洗劫,翌日与亲友报警。28日,另一名女子与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离去,结果她回家时不幸在梯间被强暴。
    1993年2月24日凌晨四时许,林国伟再次出动,对象是一名50岁的家庭主妇,她当晚与朋友打麻雀后,独自回到友爱邨,被林国伟扼颈拖至梯间。这一次,林国伟用力过度,将对方勒死,他未有将受害人强奸,但在她身上射精,并劫去受害人的手袋。两个月后,一名22岁的士高唱片骑师深夜回到大兴邨的住所,亦被林国栋扼毙及强奸。两名受害人的财物,同被林所夺去。
    在调查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林国伟因为风声太紧,搬到红磡区姊姊家中暂避,因住所邻近土瓜湾益丰大厦,93年5月24日凌晨4时,将23岁卡拉OK公关刘小敏强奸,他事后竟意图与对方“做朋友”,受女受害人重掴,林国伟将她扼毙。
    同年8月5日,他看中了另一名21岁少女,在同区的美景街强奸她后,迫对方交出电话号码。虽然该少女并无主动报警,但因被兄长揭发而陪同往警署报案。1993年8月6日晚,林相约该少女前往黄埔UA戏院看电影,终被埋伏探员拘捕,后经精液的DNA鉴证,证实他正是为祸1年4个月的“屯门色魔”,先后在友爱邨、大兴邨、益丰大厦、红磡下乡道及美景街,强奸及奸劫9女子,杀害当中3人。
    连续多宗强奸案在屯门区发生,引起当时区内居民大为恐慌,有街坊亦曾自行组织互助小组,护送女士归家。当时警方已相信色魔必定极为熟悉区内环境,有可能是区内居民。
    负责调查该案是已故香港警务处总督察王永基,在案情分析时,警方发现凶手犯案后,能在极短时间内,前往不同地区的银行提款机,以受害人的提款卡提取金钱,锁定凶手必定是有车一族,利用车子跟踪受害人,施暴后再驾车而逃。
    警方随后发现,接载首名受害少女之的士司机,潜意识中依稀记得事发当晚,曾有一辆私家车尾随。警队于是邀请政府催眠师杨志滔协助,在催眠效力下,司机能描述出该白色车是日本车,并且说出车牌中的数个号码及车款型号,事后证实这些资料相当准确。
    香港警方于是向入境事务处,取得过万名市民的个人资料,利用人手逐一输入电脑分析,再根据疑犯的简单资料,将可疑人物收窄至数百人。警方亦在区内安排女警作“香饵”,希望引林国伟上钓。最后,林国伟因为相约案中受害人观看电影,被警方拘捕。
    当林国伟落网时,由于受害者大多是被人从后袭击,无法认出色魔的容貌,案发时亦没有目击证人,香港警方法证部门当时刚引进的DNA技术,分析残留在受害人衣物的精液,成为这宗案件确认犯案人身分的最关键证据。
    在被捕初期,林国伟一直保持沉默,不愿作供,王永基看准林国伟渴望与人倾诉的弱点,以倾谈方式诱他说话。他于是将整个犯案过程供出,并说招供后感到心情较舒服。1994年9月,案件开庭。期间,没有任何亲友在庭上出现。
    林国伟在庭上承认8项强奸罪及7项行劫罪,否认余下的3项谋杀罪,坚称自己是错手杀人,庭上的受害者家属反应激烈。
    辩方律师找来两名精神科医生替林国伟辩护,精神报告指他自幼缺乏家庭温暖,林国伟有5兄弟姊妹,母亲于林3岁时出走,父亲酗酒残暴,形成孤僻的性格,朋友极少,喜欢欺负小动物,中一辍学,爱滥交及飞车,在工作常遇挫折,感情路上常被抛弃,以酒精和毒品解决空虚,恶性遁环下形成精神失常。
    不过,控方指,被告只是患上反社会人格的疾病,并非精神病。这宗案件原有127名证人,聆讯本需两个月,但基于被告人认罪,聆讯缩减至5天。
    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3项谋杀及伤害他人身体罪成,需判处终身监禁。法官认为,被告犯案时间极长,暴戾非常,对社会危害性巨大,连同另外8项强奸罪,法官罕有地重判他11项终身监禁,以显示案件的严重程度。在香港,强奸罪一般入狱为5至15年,只有最严重的强奸罪会判处终身监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8:23

    【雨夜屠夫】
    好吧,千呼万唤始出来,香港10大奇案第一位!!!!!!
    老梗了!!!!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颗女性人头及一双女子手臂。随后证实是属于22岁的夜总会大班,陈凤兰所有。一宗极度凶残的人体肢解案开始曝光。
    1982年8月18日,湾仔一间照相馆职员代客冲照片时,发现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于是暗中报警。警方看过后认为确有可疑,遂暗中监视及跟踪,拘捕了前来取相的男子,27岁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
    警方在林过云家搜出四十套录影。其中有三套拍摄的是林过云对女性死者尸奸,及肢解尸体的情况;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标本及女死者裸体特写照片;还有杀人工具及摄影机。其后林过云又带警方人员到铜锣湾大坑山坡草丛中,挖出两具女性尸体。
    审讯过程中,林过云交待,自己原名林国裕。童年不幸,与家人关系冷漠,自认为人生比较坎坷。他在犯案前是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先后杀害四名夜归女性。他將受害人的尸体带回家中强奸,然后肢解受害人作標本,为人体残肢拍照,再將性器官放入雪柜中保存。更变态的是,林过云把全部过程都拍成了小电影,以便于日后欣赏。由于林过云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所以被冠以“雨夜屠夫”的称号。
    林过云在供词中表示,他想让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说:“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记录下来,这个是我的习惯!”林过云自称,肢解女尸及奸尸是因為他对解剖学有浓厚兴趣,以及有极强的好奇心。
    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经过二十日的审讯。4月8日,由七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一致通过,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绞刑。当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林过云镇定如常,没有显露半点惊讶的神色。但由于自1966年11月16日后,香港再没有执行过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林过云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第一名死者陈凤兰,任职舞女。案发当日,陈凤兰于凌晨4时收工后与朋友饮酒,酒后在尖沙咀地区搭乘被告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载陈凤兰到观塘等地兜风,后又返回家中取电线,在车上将陈凤兰勒死,并将尸体带回家中奸尸。第二天,林过云从陈凤兰的钱包里取出五百块钱,到街上买了个电锯,然后将陈凤兰支解成七块,再用报纸包好放入胶袋内,于该晚上班时将肢体弃于城门河中。
    第二名受害者陈云洁,任职收银员,31岁。于5月29日凌晨5时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士回家。林过云在途中停车,用手铐铐住陈云洁,再用电线勒死。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云,任职清洁工,29岁。于6月17日凌晨4时下班,不久遇害。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学生,17岁。她于7月2日在尖沙咀参加谢师宴,晚上11时在酒店门外等候出租车时,上了林过云所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说,梁惠心是与他相处最久的死者。他杀死对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铐,与她在出租车内交谈了很久,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等等。但是,最后林过云还是选择用电线勒死她,然后将她的尸体带回去奸尸,再进行肢解。
    五名精神科医生为林过云做了多项心理测验、智商测验及记忆测验,还为他做了脑电波图。作出深入评估后,有三位认为他并无精神病,犯案只为满足他不正常的性需求。
    林过云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杀人时的心态说,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因其是妓女,林过云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后杀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为自己上了瘾。但杀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厌倦。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个17岁的女学生,林过云表示自己也不明为什么要杀她。当被问及梁惠心的时候,他曾经数度落泪。
    由于这个案件影响巨大,所以被很多影视剧提到。林过云对于自己杀死的那名妓女,一直振振有词地说是“她该死”。但所谓的“该死”,不过是个借口。妓女是一种毫无尊严的职业,而且这种职业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并不是因为有人喜欢做,而是因为有人喜欢捧场。许多变态色魔下手的对象都是妓女,然后在法庭上以捍卫道德自居,其实是无耻至极。倒不如说是因为妓女特殊的工作性质,所以容易成为被猎杀的对象。
    而林过云自己则认为,如果他不是犯下了将拍摄了女尸的照片拿去洗像馆冲洗,香港警方也许永远都不会发现凶手到底是谁。
    有专家对林过云的罪行作结论时表示,林过云是一个备受剥削的人。而事实上,林过云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长在一个复杂的家庭,父亲有三个太太;童年的时候,曾经在婆罗乃生活过。根据他生母所讲,林过云与他爸爸的关系童年时开始已经很差,他爸爸对子女的管教严厉,时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有一次更因为林过云吃饭前没跟其他家人说「吃饭」两字,而打了他一记耳光,将他撞向墙壁。直至成长之后,林过云与家人关系疏离。虽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经常逗留於房间内,不与家人一起进膳,亦不与家人交谈。不过,他爸爸在作供时表示,不认同自己管教过严,只是林过云的性格太反叛。又觉得社会应该要负上责任。
    而据称,林过云一直到入狱都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悔恨之心。也许对于他来说,童年的受虐真的将他变成了一个施虐者。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8:36

    【宝马山双尸案】
    宝马山双尸案是香港轰动一时的童党杀人事件。
    1985年4月20日就读香港港岛区一所中学的一对英国籍情侣:Kenneth McBride及Nicola Myers于前往北角赛西湖公园后失踪。翌日,有晨运客在当时仍是荒地的北角宝马山配水库附近发现两人尸体,经验尸后证实两人是被人乱棍打死,男死者双手反绑,身上伤痕多达数百处失救而死,而且女死者曾被强奸,死状则更恐怖。
    案发后6个月警方接获线人报料,称在渡海轮上偷听到案中主犯彭信义向友人吹嘘自己杀了一名外国人,又指脚上球鞋正属“鬼仔”(外国人)所有,探员跟进调查,警方根据女死者体内的精液、以及凶案现场遗下的女死者内衣及凶器等证据。在凶案发生后的7个月即1985年11月,警方拘捕涉及此案的3名成年被告彭信义、谭士欢和赵伟文,以及未成年的童党尹三龙和张有恒,当中只有尹三龙认罪并顶证其他人。
    当时警方的心理学家杨志滔曾为目击者催眠,以获得更多证据。其中有一位带有乡音、不谙英语的华人女士,在接受催眠期间竟然用流利英语说出案件详情,令在场警员感到十分惊讶。因此亦有说法指该女士在此期间被女死者“鬼上身”以求沉冤得雪。
    1987年,这群童党因谋杀罪依例判处死刑。到1992年,总督会同行政局按照惯例赦免他们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而尹三龙(1968年-,于1985年11月被捕)及其同谋因谋杀被判死刑,惟案发时未满18岁,要待成年后等候英女皇发落,决定往后的刑期。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夕,尹三龙等人仍未知道其刑期,他们的家属曾到当时港督府示威,要求港府为这班少年犯订下实际刑期。主权移交后,相关法律条文变得无效,各少年犯前途未知。至1998年,受害人家属亦写信给时任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为尹三龙求情,最后行政长官确定其刑期为27年。而另一在犯案时未成年的张有恒已被确定35年刑期。
    2004年9月,在扣除假期之后,35岁的尹三龙获准出狱与家人团聚,并在惩教署安排下,在一所律师楼任职,重获更生。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9:09

    【荔景邨情杀案】
    荔景邨情杀案是1980年代香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发于1984年5月9日,当时22岁的退役警员叶少文因与女友梁雪诗感情破裂,持刀到女友居住的葵涌荔景邨家中,斩杀梁雪诗(22岁)、其妹妹梁雪雁(18岁)及其母杨惠群(53岁),造成梁雪诗、梁雪雁身亡,杨惠群重伤。
    案中凶手叶少文与案中其中一名死者梁雪诗原为尖沙咀一间英文书院的同学,毕业后,梁雪诗在布政司署任职文员,叶少文则投考警队,并当上机动部队成员。在1981年至1983年,两人渐渐发展成情侣,经常通电话及外出消遣。
    叶少文对女友言听计从,为女友戒掉烟酒及赌博习惯;叶少文随后离开警队,有说正是因女友不喜欢他这份工,另一说指他因纪律问题而被革职。案发时,叶少文在酒店当从业员。
    不过,梁女家人一直不喜欢女儿与叶少文交往。1983年10月,梁父因病入院,五天后不治,叶少文召来一群朋友为丧事尽心尽力。他们的关系一度转好,叶少文亦搬到女友家居住。同住两个月后,梁女妹妹梁雪雁抱怨叶少文在家发出声浪,影响她温习,叶少文听后挥拳殴打她,牙齿也飞掉而出,梁家事后报警,叶少文亦要搬离梁宅。纵然如此,同年12月叶少文的姊姊结婚时,梁母等人亦有出席婚礼,两家人的关系仍颇密切。
    1984年5月,案发前四天,梁母接到叶少文电话,指梁雪诗患病,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疗,她于是立即带同幼女雪雁赶往医院,事后始知受骗。当梁母返家后,看见女儿雪诗赤裸上半身,胸围散在沙发上,梁母一度指她看见女儿被捆绑,嘴巴被塞上东西,但她事后却改口说没有亲眼看见此情况,事件令叶少文与梁家关系完全破裂。梁雪诗原本“雯翠”,妹妹梁雪雁原名“雯绍”,事后才正式改名。
    1984年5月9日下午5时30分,叶少文突然到梁家位于葵涌荔景邨乐景楼3楼寓所门外,双膝跪地,当时屋内只有梁母及梁雪雁,梁母纵然多番喝斥,叶少文仍不愿离开。当梁雪诗正要回家时,家人在露台大声喝止,并打手势示意她不要回家,她见状立即报警。
    警方接报后,派两名军装警员到场调查,叶少文仍长跪在单位门外,他哭着向警员说要恳求梁雪诗原谅。此时,梁雪诗从屋内对他说,永远不会宽恕他,如他不离开,就会向警员揭露他的“污秽骗局”。警方把案件列作男女纠纷案处理,警员劝喻了近20分钟后,叶少文假意离开,警方亦收队。
    不过,叶少文不久后折返回案发现场,梁母唯有致电叶少文的父母寻求协助。至晚上7时40分,叶父母从沙田禾輋邨康和楼家中赶抵现场,叶母斥责儿子不顾尊严,其父则劝儿子不要把男女感情看得太重。叶少文只说:“回家没有问题!但我回去后会立即自杀!”梁雪诗此时隔着门说:“即使你死了,我也不会流下一滴眼泪!”
    之后,叶少文表示要上洗手间,转身走到二楼梯间小解,未几再又返回现场。梁母此时从单位走出,将叶氏夫妇二人拉到楼梯间倾谈,并指叶少文或要看精神科医生。此时叶少文说自己有点头晕,定睛凝视三人谈话,突然拿出一把约8吋长的利刀,贴在杨女士颈侧,并挟持她走到单位门前,对两姐妹说如不开门,马上会杀掉梁母。
    梁母力劝女儿不要开门,惟女儿因救母心切仍把铁闸打开,叶少文即时扑向梁雪诗,向其胸部直刺,再斩向她的颈部。妹妹梁雪雁上前企图相救,叶少文以刀刺向她的脸庞,又直插她的咽喉。梁母赶忙相救,叶少文亦向佢挥刀,梁母在命悬一线中逃入厨房。
    居住在313室单位的赵先生,目睹凶手入屋的情景,并听到梁母呼救声,立即打电话报警。警方及救护员来到时,急忙把梁家三母女送往玛嘉烈医院抢救。梁家两名女儿已证实死亡,梁母则送往深切治疗部。三人最严重的伤口均是颈部大动脉。梁母住院一个月后,保住性命。
    叶少文父母目睹事后经过后大惊,既不报警也没有施以援手,返回沙田禾輋邨康和楼的住所;叶少文行凶后亦返家。当晚凌晨警方大举掩至其住所,将之拘捕,于同年10月20日提堂。他被控两项杀人罪,加一项严重伤人罪。
    当案件开审时,凶手并不否认杀人,其律师主要提出凶手是在被挑衅下行凶,以此成为减刑理据。初审时,法官并没有把此问题留给陪审团商议,10月26日陪审团商议45分钟后,法官裁定被告谋杀及伤害他人罪名成立,依例判处死刑至被港督特赦为止,但当时香港已停止死刑多时,他实际是被判终身监禁,而伤人罪则判入狱18个月。
    上诉庭开审时,辩方律师集中以“挑衅”一点作理由,指出雪诗曾对被告说,即使他自杀,她也不会流一滴眼泪,有可能导致被告受刺激而失常性,杀人时已不受控,但法官没有把这一可能性交由陪审团决定。
    上诉法官当时引用案例,指出法官有权决定,被告在犯案时有否被挑衅,不一定要交由陪审团讨论,所以原审法官并没有犯错。在普通法案例中,法官德夫林勋爵(Lord Devlin)曾指挑衅杀人必须是“突然和短暂”(sudden and temporary)失去自控能力,若说叶少文受雪诗之言所激怒,却过了近半小时才动手,途中又曾上厕所,其行为已不符合挑衅杀人之定义。而且,他准备了利刀,并胁持死者母亲,这些举动都显示行凶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早有预谋,显示他杀人前的一刻仍有思考能力。翌年3月12日,上诉遭驳回,维持原判。
    传闻自单位发生凶案后,单位多番发生闹鬼事件,房屋署虽多番转租,住客都未住满一个月便急急搬离。邻居经常每日凌晨三时,都会听到走廊有高踭鞋声,由楼梯一直步行到事发单位附近便消失[1]。
    最后,房屋署决定把这个单位密封,不再出租,将凶案单位及相邻单位的大门、气窗及露台以砖头封闭,并髹上漆油,从外观看就像是下层电表房的顶部。不过,已被截断水电的密封单位内,夜半时分仍时常传出电视声、开关水喉声,甚至有街坊声称听到单位内传出两位女士交谈的声音[2]。
    事隔多年后,于2012年初,再有居住在乐景楼三楼街坊,声称在垃圾房外看见女子黑影,使渐被人遗忘的闹鬼事件再成为网民热话。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09:40

    【王嘉梅命案】
    这个案子发生时间离我们比较近,2008年。
    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相信被人杀害后被残忍肢解,并且相信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事件在香港社会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王嘉梅(1991年—2008年),出生于中国湖南省,1994年王母改嫁港人,2005年王嘉梅移民来香港,居住在大埔太和邨,就读大埔三育中学,原本品学兼优。王嘉梅与继父不和,又疑她不想母亲靠拾荒维生,故主动于2008年1月就读中三期间辍学求职养家。[1][2]
    王嘉梅的姐姐称她个性固执,与同学关系较差。但有不少校外朋友,平时也喜欢网上交友,喜欢结交年纪大的对象。[3]
    据《明报》报道,王嘉梅很有可能因为欠债50,000港元而在网上援助交际讨论区中以“KIMI”名义兜搭嫖客进行援助交际,当中并上载自拍的性感照,标价1,500至2,600元为嫖客提供不同性服务。其帖子在讨论区中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人指已经找过KIMI作性交易。[4]
    王嘉梅于2008年4月27日失踪,4月29日王嘉梅的家人报案。[5]尽管尸体还没有找到,但一般相信她已经遇害。
    警方怀疑王嘉梅命案与两名24岁男子丁启泰和欧某有关,他们都是相识10多年的小学同学。其中丁启泰相信是主谋,目前丁氏已经承认杀死了王嘉梅。
    警方消息透露,凶手丁启泰在网上结识王嘉梅,约她到深水埗石硖尾街39号仁发大厦2C套房进行性交易,在做爱过程中杀死王,然后畏罪碎尸。王嘉梅是在石硖尾街一个房间内遇害,再被凶手削肉起骨,将人肉和内脏剁碎冲进马桶,而头部和身体则被放入发泡胶盒,再加上砖头,抛入九龙城码头对开海面。凶手原本表示从石硖尾街寓所步行至土瓜湾九龙城码头弃尸,但由于中途需要经过隧道,引起警方怀疑,最终承认乘搭九龙巴士6C线前往九龙城码头弃尸[5]。凶手更将死者的四肢骨头混入附近的石硖尾商场街市肉档冒充猪骨,相信部分肉骨已经出售给各顾客和食肆。
    警方后来通过死者生前拨出的最后一个电话找到凶手,并在案发地点找到与死者吻合的脱氧核糖核酸。
    尽管凶手已认罪,但是要成功检控必须证明王嘉梅已死,一日还未找到其尸首,仍不能百分百肯定,而最有利的证据是找到来自其身体重要部分的尸块。此外,凶器、伤口、死状、死因等证据对检控来说也十分重要。因此警方在案发后大规模搜集证据,希望能找到王的尸体部分。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于5月8日中午特别召来渠务署工人到石硖尾街37号至39号后巷、污水渠及多个沙井展开找寻碎肉工作。疑为凶案现场相连的一段后巷被警方封锁不能进入。渠务署人员在沙井内捞出废物及淤泥,经初步过滤后,再将“渣滓”放入胶袋带走,交由政府化验师进行鉴证是否有人肉存在。5月9日晚取得重大突破,在案发大厦附近的沙井挖起的淤泥中,陆续找到20多块疑似人肉,已送走化验,有望成为案中关键证物。
    特别任务连到5月9日起潜入九龙城对开海底搜索王的头颅及身躯,但暂时仍无所获。
    5月10日中午重案组探员重临案发第一现场石硖尾街套房调查,将把厕所内的坐厕拆走,并把两张皮椅和两块浴屏带走。案发套房相邻两间套房的住客已经迁出,房间被拆毁、凿墙,粪渠管亦被拆走,以检验是否沾有王的尸骸。
    碎尸案的消息在香港引起“食人”恐慌,附近酒楼、茶餐厅及很多家庭主妇都担心误烹人骨。[9]有犯罪学家指凶手的冷静程度如1980年代的“雨夜屠夫”林过云。
    警务处处长邓竟成指案件严重,警方会积极调查,希望能尽快找到事主,他又透露会考虑再次派员到九龙城码头海面打捞。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6 23:10:50

    泰国《鬼肢解》根据在泰国真实发生的谋杀命案改编,主人翁的原型是名妇产科医生,韦莎庞克山沙帝,他同时在泰国最高学府曼谷Chulalongkorn大学开课教授药理学,于2001年被泰国法院判处死刑,原因是他将自己同样是妇科医生的太太宝莎朋分尸肢解,然後将尸块从厕所马桶一块块冲走,此事件震惊了当时泰国举国上下。
    这片的主题曲是我听过最好听的鬼片主题曲,切割的画面也很有真实感,最后男主角的死法相当戏剧性
    男妓在港人物业内连环杀害四名女公关后碎尸兼烹尸灭迹,因肉碎塞渠令恐怖命案曝光。
    港人聚居的深圳春风路一屋苑,近日工人在沙井通渠时竟捞获大量人体肉碎,调查后发现与较早前附近一间著名夜店的四名妙龄女公关集体神秘失踪案有关,公安追踪源头为一名属香港人物业的单位,经追查后拘捕一名港人及两名租住该单位的内地男子,怀疑他们与同党杀害女公关后在浴室内将她们碎尸,再将碎骨碎肉以压力煲烹煮后沿马桶冲走。警方调查是否有嫖客谋财害命,抑或毒品派对后毁尸灭迹,并不排除有人玩4P杂交性游戏,然后逐一杀害女事主。
    现场为春风路长丰苑丰琳阁十五楼一单位,业主是一名香港男子,该一房一厅单位面积约四百多呎,同类单位月租约三千八百元人民币。至於遇害的四名内地女公关在向西路的「毕打奥国际俱乐部」工作,该夜总会距离屋苑不足一百米。
    消息透露,一名内地男子本月中向公安报案,指在该夜总会任职女公关的妻子失踪。公安人员到夜总会调查,发现另有三名女公关亦「人间蒸发」,觉事态严重,加紧追查,翻看场内外及附近店铺的闭路电视录影带。
    碎尸冲落厕塞爆渠
    与此同时,长丰苑开始有住户发现污水渠淤塞,原因不明,屋苑管理处因接获多宗同类投诉,於上周三由工人在地面污水渠沙井通渠,打开沙井盖挖掘,赫然挖出大量不寻常的肉碎,於是报警。
    公安接报后,估计肉碎与四名夜总会女公关失踪案有关联,马上到场进行深入调查,初步证实肉碎属人体碎肉,再沿水渠追踪,终於锁定丰琳阁目标单位,进入单位搜查,当时单位内无人,只见浴室及厕所马桶有残余肉碎及血渍,并检获一个内有碎肉的压力煲,怀疑凶徒透过微信诱骗四名女公关到上址单位,然后将她们杀害及碎尸削骨,放入压力煲烹煮至烂再倒入马桶冲走,结果导致塞渠。
    疑玩4P杂交逐个杀
    公安封锁案发单位外,同时亦连日在屋苑沙井挖人体肉碎,装载带走,以便进行DNA化验,鉴定身份。与此同时,公安经翻查屋苑闭路电视,锁定三名疑凶,当中包括一名港人及凶案单位的两名内地男租客,他们分别来自广东茂名及韶关。
    公安展开追捕行动,上周五终先后拘捕三人。警方相信有人玩4P杂交性游戏,然后逐一杀害女事主。
    四名夜总会公关被连环杀害碎尸案罕有发生,公安仍追查凶徒动机,鉴於四名遇害女子均为夜总会公关,故不排除有嫖客联手谋财害命。据了解,四名遇害女公关均为外省人,公安正透过她们在夜总会的登记资料联络其家乡的亲人,以便了解其背景,案件现由南湖派出所跟进调查。
    恐怖连环碎尸及烹尸案时序
    2012年6月中 毕打奥夜总会先后有四名女公关神秘失踪,其中一人的丈夫报警。
    6月20日 离夜总会不足百米的长丰苑污水渠淤塞,工人在沙井通渠揭发内有大量人体肉碎,公安调查后怀疑四女在上址一个港人物业内被杀害肢解碎尸,封锁凶案单位调查。
    6月22日 凶案单位的两名内地男租客和一名港人落网。
    6月23日 公安出动大批警力在屋苑污水渠捞碎尸搜证
    维多利亚公园(简称维园)是香港最大的公园之一,那个公园好象是1958年建成的,里面有个维多利亚女皇铜像。在港岛铜锣湾高士威道,公园范围属于东区,邻近湾仔区,附近是香港中央图书馆。里面有篮球场,七人足球场和游泳馆、溜冰场。可能女孩子没有去过不一定知道, 但是不知道有没有男性朋友去过维园篮球场旁的男公厕呢?有的话大家又有没有留意到这个公厕, 同其他公厕有什么分别呢?其实呢个公厕, 同其他公厕不同的, 就是这公厕内的镜子, 是铜镜, 而不是玻璃镜子! 我以前经常去湾仔的修顿球场和维园篮球场和朋友打篮球,在维园我还特意去看了一下,虽然白天有很多人,而且也没有碰到什么奇怪的事,但是心里感觉还是有点瘆人。在香港, 其实任何一个公厕都是用玻璃镜, 但为什么只有维园篮球场旁的公厕, 竟然会用铜镜呢?原来係有原因的…..
    在维多利亚公园1992年维修翻新后, 所有设备都换上新的产品,整个公园设施完善,更加方便和美丽,公园里的公厕也都粉刷一新, 用上最新最光滑的玻璃镜, 所有使用公园设备的市民都很满意, 直到有一晚, 有一位家住附近的年轻少女, 当时在公园散步,被一名中年男性盯上,并强行拖入维园篮球场旁的男公厕里,这名少女就在这公厕中被色魔强J, 事后犯人更在该公厕中杀人灭口。第二日, 有人在这公厕中发现少女的尸体, 报警后, 警方立即进行调查,根据监控录像和指纹验证,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被警方拘捕。但可惜, 在落口供的时候, 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有姦杀死者, 警方也无计可施, 于是就决定带犯人到案发公厕, 看看会否有何进展。
    到了案发现场–维园篮球场旁的男公厕时, 警方又多次询问犯人, 但犯人还是否认, 大家都感到非常无奈! 正当警方打算放弃查问时, 忽然在公厕内吹起了一阵冷风, 同时, 公厕内的玻璃镜上出现了一些影像,在镜内出现了犯人及死者的影像, 影像中, 大家可以模糊地看到犯人如何强拉死者进入公厕, 如何在公厕内把死者施暴, 最后再把死者杀死, 整个过程, 有如看录影带一样! (我問过很多老差骨和师兄有没人经历过那此案件或陪同去过案发现场,几乎都沒有伙计去过,可能年月太久,也可能经历过的前辈都退休无从考证,但是警方FILE里的确有过维园篮球场奸杀案记录)。警方及犯人都看得发呆, 犯罪嫌疑人当时就瘫倒在地上,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事实被揭发出来,据说就因为这个过程犯人想不认罪也不行! 就在犯人认罪的同时, 该公厕内的玻璃镜子就突然无故炸裂了。其实之后公园的维修人员都有更换镜子的, 但不知为什么, 每次换了新的镜子后镜子都会无故的裂了, 因此, 最后工作人员就只好改用铜镜而不用玻璃镜!因此,维园篮球场旁的男公厕, 也成了全港唯一用铜镜的公厕,以后大家有机会去维多利亚公园球场看看去。
    不管官方否认还是承认,总之许多的灵异事件在民间和众人口中是一直流传的,对科学我们尊敬,对这些我们也一样理解就好,只要做人有原则,不违背良心和道德,问心无愧就能坦荡面对。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1:20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具体时间LZ忘了,在奥地利出现了个连环杀手在全国境内流窜作案,连续杀害了几名妓女。由于妓女流动性大,且人际关系不牢固,所以警方未能找到什么有用线索,只好向公众公开请求民众支援。但此后又接到大量群众举报,疲于证明各种信息的真伪(主要是证伪),所以一时间也没有突破。仅有的线索是其中一位死者指甲里的红色纤维,和被绑起来的一个绳结。
    这个案子吸引了一位当地电视名人。此名人曾因强奸罪坐过牢。后来他在牢里出书出自传,非常有魅力,在监狱里就红了。等他出狱之后就变成了各大电视台的宠儿,经常上节目,和其他专家一起讨论各种社会问题,比如监狱改革等等,在当地的名气大的不得了。此名人得知这个凶杀案后便去路边采访妓女对此案的感受,并写成文章发表在报纸上。
    直到后来警方接到一名妓女的电话举报,说她曾目击一名疑似此名人的人来招妓,然后那姐们就没回来。经过调查发现那名失踪的姐们也是受害者。于是警方便喊此名人来警局喝茶问话。
    没有料到名人非常狡猾,不但不承认自己去招过妓,反而还占领了道德制高点,说警察就是因为他有前科才怀疑他,这是歧视什么的。
    就在此时,一名已经退休的老警员看到这个案子后突然想起了什么,打电话给他现任的同事说这个名人有一条标志性的红围巾,可以调查看看,和那个红纤维的匹配程度。
    在调查的过程中,那个名人跑去了美国洛杉矶,据说是度假。此时奥地利受害者数目为9个人。经过调查发现死者指甲里的红色纤维就是名人经常戴的那条红围巾上的纤维。于是奥地利警方和美国警方联系,问他们是否有类似的案件发生。回答是有2起类似的案件发生,并且都在名人在美国逗留期间发生的。于是美国警方将名人逮捕并引渡回奥地利。
    那场审判可谓是世纪大审判,庭上来了很多名人的粉丝为他喊冤和无数家媒体现场直播。名人从始至终都没有承认自己做过这件事,并且警方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后来经过陪审团讨论,在只有一个陪审团成员认为名人无罪的情况下,判决名人杀人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名人在被送进大牢的24小时之内,用一个绳子,系成死者被绑的那个结,自杀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2:12

    【美国杀妻取婴案】
    一名孕妇被发现死在家里,肚子被剖开,婴儿不知所踪。在场的警员表示这是他们见过的最恶心的犯罪场景。据法医称,孕妇先是被打晕,然后凶手剖开了她的肚子,而在这过程中孕妇醒了过来,那必然是极大的疼痛,然后凶手掐死了她,并把肚子里的婴儿取走。
    后来警方在被害人的电脑里发现几封往来邮件,证明死者在这个时间应该和一名网友见面,而这网友的名字叫fisher4kid,仿佛就是一个叫fisher的人在网上对有婴儿的女人进行捕猎一样。据此警方初步断定被害人的死与这个fisher很有关联。
    死者的邻居举报在案发期间看见一辆红色轿车停在门口。后来又有其他镇的人举报说他们家一邻居之前一直说自己怀孕,结果大伙全不信,然后在案发转天就抱出来一个婴儿给大伙炫耀。这条举报引起了警方的怀疑,遂感到这人家,发现这家有新生儿的夫妇姓蒙哥马利。警方先调查了丈夫,发现丈夫貌似不太知道什么,就是傻啦吧唧的爱着自己的老婆,觉得她做什么都没问题。然后警方又调查了妻子,发现妻子不仅离过婚,还有说谎的毛病,已经发展成心理疾病了。
    警方联系了妻子的前夫,前夫表示这女的说的谎比她吃过的盐都多。他还说这女的一天到晚就骗别人自己怀孕什么的,也是老戏码了,他俩离婚就为了这事。而且警方发现此女智商极高,非常懂得驾驭别人心理,也不难怪她老公爱她爱到蠢了。
    于是警方决定直接入室询问。当警察进入蒙哥马利家时,发现妻子抱着一个小婴儿坐在沙发上,而电视上正在演这起杀人案的新闻。
    警察怕妻子手里藏着枪,就跟她说:我的同事想向您询问些信息,不知您能不能把孩子给我,然后咱们出来说话。妻子说好啊,然后就把孩子给其中一个警察了。那个警察出门给同事打电话说孩子在我手里了。同时他还发现2件事。一件事是蒙哥马利家的那辆红色轿车,另一件是婴儿脸上有好多细小的刮伤。
    后来妻子直接被带到警局问话,刚开始她还不承认,直到后来警方发现她前不久在网上买了一堆解剖学的书,已经自家剖腹产的工具并证明她很久未怀孕时她才承认自己就是fisher。
    在庭审中,观众席里屡屡传出哭声,和这名杀人犯却面无表情。最后她被判处死刑。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3:12

    再说一个湖南最近这几年的一个案子,挺有名的。
    2008年夏天湖南师范大学外语系某寝室女生喜欢饭后去岳麓山上散步。从师大走到山上是爬土路斜坡上去,山上有很多树。在某一天其他女生表示累了不想去爬山了,于是只有一个女生自己去爬山了。到了晚上10点多此女生都未归。其余室友在转天报了案,后来此女尸体在山上被人发现,经法医检查被先杀后奸。
    据目击者称,受害人曾在当晚与一名男子交谈甚欢。后经警方调查,此名男子是师大某成人自考学生,在不久以前曾因找代考被查出并被处罚,此名男子对抓其找代考的那位老师怀恨在心并企图报复。
    当警方找到这名嫌疑人时,他正在湘潭市他的女友家床上睡觉。后来他承认自己杀了这名女生,是因为他想先杀一个人练练手!而在此之前他居然还跟死者聊天聊的很哈皮!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3:37

    话说前几天我看了一个杀人案!!是有个女的报警!说他老公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周末没出来了!她不敢进去!!然后警察叔叔问她怎么回事!她说他俩周末大吵一架!然后他老公就喝醉了!拿着酒就进卧室了!!然后一整个周末都没动静!!然后她怎么敲门他也不开!
    然后警察就破门而入了!!发现他老公死在床上了!!床头放瓶酒,还放瓶防冻液!
    然后这女的见状就爆哭了!她说她老公吵架时威胁说自己要喝防冻液而死!
    但是警察觉得非常蹊跷!有舒服点的死法干嘛不去做,非要喝防冻液!这死法太痛苦啊有木有!先是吐神马的,然后慢慢肾衰竭而死!而且警察发现一点蹊跷!就是床上和床旁边的地上都有呕吐物!就是吐在床上然后流到地上的嘛!但二者之间的各种东西上都是干净的!
    然后警察就怀疑这个女的!就审了她N遍!然后这个女的说漏嘴了!她本想说自己倒酒的时候,结果说成自己倒防冻液(anti-free)了,然后警察就觉得啊呀这个有料!但是还需要证据!就把这个女的放回家了!
    结果转天这女的又报警!说自己大女儿自杀了!然后911赶到她家,发现她大女儿还有气!就直接送医院,救活了!发现她大女儿服毒来着!结果这小姑娘刚醒,警察问她为嘛要自杀!她说谁说我要自杀了!
    然后她就跟警察说她妈说要给她提前过生日,喝点小酒,她说自己还没成年不能喝!她妈说就咱俩喝,我不跟别人说!就今天一天喝点!你就这样一口闷就对了!然后她妈就把自己那杯一口闷了!这小姑娘一看,也把自己那杯一口闷了!然后她就晕了!警察还发现了一篇1000来字打印版的遗书!是以大女儿口吻写的!说是自己倒了防冻液给亲爹喝!结果防冻液那个词!应该是anti-freeze,结果遗书里写的是anti-free,跟那女的说的一样!
    然后这毒妇就被逮捕了!警方发现她以前还毒死过自己的第一任老公!但那会儿被误以为自杀了!然后庭审的时候她两个女儿哭的老厉害了!可这个妈妈面无表情!小姑娘还当庭读了一份自己写的东西,意思是说为什么自己亲妈会为了逃脱罪行而加害亲女儿,让自己既爱她又恨她!让人听了很心痛!
    最后这个女的背叛终身监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5:03

    再八个大案!朱令铊中毒案!这个字念ta一声,不念陀啊原来。。。
    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起先是肚子疼,吃不下饭;接着(12月5日)胃部不舒服;最后(12月8日)她的头发开始脱落,並在几天内掉光。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医院消化内科病房,虽然没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并长出了头发,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2月20日,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始,朱令返校。3月6日,朱令的病情恶化,她的腿疼痛很厉害,并感到眩晕,朱令父母将其送往北医三院求治。
    1995年3月9日,朱令父母带朱令到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专家门诊,李舜伟教授接诊后,告诉朱令的母亲“太像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了”。但是由于朱令否认有铊盐接触史,并且协和医院不具备做该项化验的条件,协和医院没有进行铊中毒的检测。3月15日,她的症状加重,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朱令住进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病房,协和医院按照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诊治。3月23日,朱令中枢性呼吸衰竭,协和医院采取了气管切开术。3月24日,协和医院开始对朱令采取血浆置换疗法,前后8次,每次均在1000毫升以上,有些人认为这对未确诊的情况下维持朱令的生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朱令感染上了丙肝。3月26日,朱令被送入协和医院的重症监护室(ICU),依靠呼吸机维持呼吸。3月28日陷入昏迷状态,直到8月31日甦醒,朱令共昏迷长达5个月。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蔡全清等人当时将这种不明的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net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一说超过2000封,贝志城说超过3000封),其中約三分之一的回覆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认为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由于当时中国互联网不发达,海外UCLA的Dr. Xin Li 在UCLA的服务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帮助创建了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在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的信息发布和协调上起了关键作用。
    4月18日,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到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区门口给医生参考,但他认为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很少人参看,也没有采纳电子邮件中的铊中毒判断和相应的检测办法,使得当时网上远程诊断的结果没有及时发挥相应的作用。
    为朱令作铊检测和远程诊断的医生都提出了朱令是被蓄意投毒的意见。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还指出“如果不是朱令在工作中使用到铊(一如在生产光学镜头中需要),那么很有可能是被人故意投毒”。北京职业病防治所陈震阳认为朱令为两次铊盐中毒,第二次中毒是致死的大剂量,并判定是有人投毒。
    1995年4月28日晚,当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后,朱令父母立即向清华大学当时的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报案的请求,薛随即向清华大学保卫部部长兼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报案。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铊中毒确诊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曾发生离奇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
    朱令家人委托的两名代理律师之一张捷指出,“根据警方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有人故意投毒是朱令中毒的真实原因,也就是说背后存在一个凶手”。而了解内情又有几十年破案经验的老公安王补推断“嫌疑人的范围是很小的”,并根据清华大学女生宿舍的严格管理,进一步推断“朱令身边就有凶手”。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两年之后,北京警方对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孙维采取了第一次突审。在这以前见诸报道的关于案件的进展和调查情况包括:警方在1995年夏秋时分到朱令父亲单位调查过朱令父亲和孙维父亲的关系;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十年前(报导时间是2006年1月)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 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学孙维,被认为是唯一能够合法取得铊盐并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经过详细调查,警方将其列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孙维的祖父孙越崎和堂伯父孙孚凌在民主党派和政协担任要职。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级即将全部毕业,人证即将难以获得为由,上书北京市公安局长。1997年4月2日孙维作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14处带走,并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纸上签字。在被连续侦讯审问8个小时后,孙维被家人接回家。朱令家人还曾上书国家领导人要求加快办案,但上书时间没有说明。
    1998年1月,孙维家人在得知朱令家人上书国家领导人后,也给高层领导上书。
    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她的嫌疑。而张捷律师说明,“解除犯罪嫌疑是指超过法定的期限,公安机关因没有确凿证据,于是依法解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嫌疑被排除”。
    下面是朱令同学贝志成发表的一篇文章,转载自朱令 有人记得你小组
    我是贝志城,朱令的初中高中同学。朱令大学同学们口中的“谣言”制造者。1995年4月,朱令二次中毒,4月8日我和5名中学同学一起去医院看望她,我们每次一个进入ICU,那个我们熟悉的美丽、活泼、多才多艺的朱令,头发全秃,全身插满管子躺在那里,昏迷不醒。我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双腿发软,想跑又跑不动。一个男同学说,我们一定要救朱令。那时我刚刚接触互联网,就和朱令的父母说了,要通过互联网求助,确定朱令的病因。朱令的父母对互联网一无所知,并没有表示出很大的兴趣。
    1995年4月10日我们开始通过互联网求助,就此我开始卷入此事。
    我第一次在网上明确表示怀疑孙维是2002年,在这之前我甚至没有在网上谈论过,因为这是一个非常不愉快地回忆。不知道朱令和孙维的大学同学们说我每隔两三年就散布“谣言”有何根据。
    怀疑孙维并不是我的臆断,1995年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孙维是谁。朱令铊中毒距现在已经11年了,警方透露给朱令家属的唯一嫌疑人,就是孙维。并不是我以及朱令家属怀疑孙维,警方才开始调查孙维,而是警方长时间地调查孙维,我们才知道了孙维是这个案件的嫌疑人。
    朱令的大学同学们,都表达了自己的美好祝愿,愿朱令活下去,健康起来。但你们可能忽略了,朱令和其亲属还有另一个愿望,那就是要知道到底谁是真凶。
    2005年的时候,朱令的妈妈还去市公安局信访,市局口头答复,此案上级早有批示,不可能再查了。
    对于这个11年未破的案件,孙维是唯一的也是最后的线索了。
    所以负责任的做法是说出自己知道的真相,哪怕是点点滴滴。你可以不怀疑孙维,但你用什么担保就不是孙维。我坚持自己的怀疑,从警方和清华透漏的点滴信息没法不让我坚持这个怀疑。
    我曾经试图和朱令的大学同学联系,希望尽量接近真相,找到真凶,也不希望冤枉好人,得到的答复大多是不知情、不爱讲。现在我被群起攻之指责为“谣言”制造者,那么如果果真是谣言,你们的沉默和冷淡是不是也是这“谣言”产生的一个因素呢?
    下面我就我所掌握的事实做以下说明,鉴于国内的现实和对知情人的保护,请恕我不能如“团支书”所要求的那样给出消息所闻的明确出处,但不代表这仅仅是道听途说。
    1,孙维如何被怀疑?
    调查之初,没有人怀疑孙维,朱令的同班同学都没有怀疑孙维。而是班上另两个女同学,跟朱令有矛盾,甚至在朱令重病时都坚决不去看望。包括朱令的男友当时怀疑的也是别人。
    警方把孙维列为嫌疑人,是因为清华大学出具的材料:孙维是唯一接触铊的学生。民乐队,她是朱令的替补。
    这并非是我造的谣言,这个孙维应该很清楚,被警方问讯时,应该已被告知。
    2, 朱令的杯子在床下孙维的箱子中翻出
    这个事实我第一次得知是1998年,朱令的母亲亲口所说。
    消息来源是市公安局的一位离休干部。为朱家世交。太阳正暖只能证明派出所取走宿舍内属于朱令的东西,并不能证明警方没有搜查过孙维的物品。
    3 朱令父亲走私铊传言
    中国的重重社会关系,直面很困难的,我站出来了也就准备付出代价。警方调查之初,我的一位关系很好的大学同学,女友在清华且和朱令班上一些女生关系不错。说清华传言朱令中毒是因为他爸爸走私铊,不小心沾染的。当时,我想这个谣言如此恶毒,实在不像是无聊的人可以编出来的,告知警方调查出谣言的来源有助于此案的侦查。好友因此差点和我决裂,我被讯问时警方态度很友好,他的女友被询问警方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对同学很抱歉,但是这件事还是要做。同时,我补充一点,谣言的来源最后查到了,确定为孙维所为。
    4 翻译事件
    救助过程中,我们专门编写了一个软件分析写邮件人的严肃度(包括是否医生、他判断是那种病、回信频率),在怀疑铊中毒之后,也用关键字搜索分类,把不同的诊断方案、治疗办法分出来,最后治疗方案也是这样。所以,当我们需要朱令同学帮助翻译时,我亲历的情形上个以前帖子已有详细描述,朱令同学的表现令人心寒。第二次我的同学吴向军和她们的团委书记应该说得很清楚,第一协和不接受材料,第二翻译的结果必须我们拿回来处理和甄别后才能有用。但是我们几次催要都得不到任何翻译的结果,现在这位团委书记解释说是直接交给协和了,我相信他?不管是因为他是党员习惯循规蹈矩还是清华北大的俞亮情节,显然他把这些摆在了他的同学安危之前。
    5 朱令的班集体
    朱令的班集体,恕我直言,给我的感觉,很奇怪。无论是在翻译事件的所作所为,还是后面我贴出的朱令的同学给我的邮件。在我看来,都是一个重视集体荣誉超过一切甚至同学的生命的班集体。现在这么多自称是她同学的人跑上来起劲,第一我希望你们用真名发言,无论是你们想洗清孙维的怀疑还是希望找出真凶,真名发言都是效果最好的。第二,希望你们跳着脚证明孙维人品的时候,能够把这十年来你们没做的工作补做一下,清华到底对铊盐的管理是怎么样的,同学中谁能够接触。请不要在11年之后,告诉我,朱令是自己不小心误服的,其实那个真凶是不存在的。
    6 关于孙维被清华扣发毕业证及不出具出国证明
    孙维自己的帖子已经证明我所言非虚,孙维的同学的帖子也证实了她已出国多年。
    7 孙维的爷爷有没有干涉此事
    95年下半年,警方已告知朱令父母在调查孙维。孙维声称警方97年前都没问讯过她,并以她爷爷1995年12月已经去世,证明没有涉及此事。此事的正确时间线索是,95年下半年,警方已明确锁定孙维,当时的最高国家领导人不是邓,中国人都知道,在中国最高领导人是总书记。
    8 我为什么坚持怀疑孙维
    我接受警方问询仅一次。我没有向朱令家人提供过任何潜在怀疑人的信息,朱令家人对孙维的怀疑来自警方。我和朱令的父母通过不同渠道看到了一些证据,我怀疑孙维就是凶手,但不是100%确定。很多人希望在这里提供证据,我说了一些可以说得,但是第一中国的政治和现实不允许我提供更多的,第二很多证据我相信嫌疑人本身也不知道;我在这里提供了只会让可能的凶手掌握更多的资料,更好的逃避法律的制裁。
    我的消息来源主要来自警方、校方提供给警方的证词,以及朱令的父母、或者是刚才那位我的同学的女友,我没有理由怀疑他们造谣。如果没有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明说明清华作了伪证,我不会收回这个怀疑。更何况一些信息是从两个不同渠道得到了证实。孙维的同学有的写的言之凿凿,以前说根本不了解情况的不也是你们吗?有的证明比较可笑,例如,太阳正暖同学愤怒的证明水杯事件是子虚乌有的,其实你能说的只是,这件事我不知道。警方调查的结果不可能透露给你,警方搜查的时候也不可能让你在边上看着。包括还有一些自称同学的人居然提出来让我登出警方案卷这样天方夜谭的要求,我很不理解你们这么做的原因。我希望你们提出证据的时候,不是用一堆马甲互相证明,为什么能证明,拿出证据来。你们身在国外,不存在面临的政治压力等等。无论为了孙维还是朱令都希望你们用真名站出来说清楚。
    9 清华的责任
    协和治疗过程中,极度抗拒外面的协助,记得我把整理好怀疑铊中毒的资料交给他们,在医院走廊等了一上午,所有医生都拒绝接。事后他们解释误诊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清华,说清华矢口否认朱令可能接触到重金属盐。另外由于是两次中毒高峰,当时想不到投毒的可能,没人会想到重金属中毒的症状是这样。警方调查,又是清华指证只有孙维因为参加一个项目可能接触到铊,如果孙维说不只他一个人能接触铊是真的,那我认为此事无论朱令的中毒和迟迟找不到凶手都是清华责任最大。
    10 网上洗不白孙维
    我不认为是我一直在造谣言,孙维彻底洗清自己的嫌疑也不应该是在网上。
    如果朱令事件还能有个水落石出之日,我希望孙维勇敢地向校方和警方讨还自己的清白。
    孙维的同学们,最应该做的,也不应该是和网友对掐,而是应该尽可能地回忆一下当年的真实情况。到底谁能接触到铊、谁有可能下毒、铊盐的致死量差不多一克下去要什么条件。或者能够让舆论客观的调查此事,形成压力,让警方重新调查此案,让清华在压力之下将真实的情况还原。
    朱令被投毒,总得有个投毒者吧,不要告诉我是上帝。
    http://www.jschina.com.cn/gb/jschina/news/zt200601/node17913/node17914/node17917/userobject1ai1128844.html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5:23

    下面是嫌疑人孙维在天涯上发表的声明:
    1994年我的同学朱令铊中毒,且因治疗不当导致终身致残,震惊中外。我非常同情朱令和他的家人,也和千百万善良的人们一样,希望帮助朱令,并期望早日找出中毒的原因。当时我也曾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挽救朱令生命的活动。两年后我被卷入此案,公安机关经过了一年多调查最终解除了对我的怀疑。
    对这件事这些年来网上时有传播。许多人一直在想方设法帮助朱令,同时也愤怒地要求缉拿和惩罚凶手,其中关于我的流言很多,但多年来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相信清者自清,对于那些先入为主的人,我就是再解释,恐怕也是“疑人偷斧”。去年网上甚至指名道姓地说我是凶手,我当时很想站出来解释,但又考虑毕竟案子没破,朱令如何中毒仍然是个迷。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如果有人认定我是凶手,任何解释都会激发出新的怀疑,引来更激烈的讨论和更多的谣言,这是被冤屈者的共同悲哀!于是我决定继续沉默。一些了解情况的朋友气愤地想帮我反驳时,我和家人都劝阻了。
    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
    事情十分复杂,涉及的人和部门很多,为了避免给别人带来麻烦或尴尬,我隐去案件中除我和朱令之外其他人的姓名。但对牵涉到的单位和部门,我不可能完全规避,实属无奈。
    今后我不打算参与网上网下的讨论、辩论和答疑,只希望过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当然我保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
    我对文中提及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另外,我发现天涯上有两个ID,分别为“孙维”和“sunwei”,似乎注册后从未使用过,在此声明与我无关。
    一 我被无辜卷入朱令中毒案件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随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都是一些了解基本情况的问题,之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我。
    想不到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在经过了8小时的连续突审后,他们通知家人接我回家。我以为公安还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更奇怪的是,在公安机关询问我之后,他们于4、5月间找我的舍友们了解情况。我的舍友们非常了解我的人品和性格,坚信我不可能做这样的事,并提出让公安广泛调查我的人品,没想到公安的同志很为难,不肯做笔录,说:“这个要求谁提?你提,还是我提?”这明显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调查。对此事的不满我们以书面形式呈交了公安机关。之后我们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说尽管我国97年1月开始执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实行 “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还是习惯性的延用以往的“有罪推定”。8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多起陈年冤案的曝光,“无罪推定”已深入人心,但是1997年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对此我深有体会。
    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
    二 所谓我是“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
    朱令案件至今未破,她具体是什么时间中的毒,在哪儿中的毒,怎么中的毒至今无法查清,而导致她中毒的铊的来源也不清楚。尽管有多种可能,但有些人却只把焦点集中在化学系实验室和宿舍。其它场合的问题我不好说,但化学系实验室的情况我清楚,有必要在这里说明一下。宿舍的情况见四“关于我们宿舍”。
    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一次从公安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这完全是谎言!
    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仅我查到的论文就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真相,97年4月,我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出于对学校的感情,我没有把录像带直接递交公安。但这个事实又对我非常重要,我不能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于是我在97年5月5日下午4点多找到校党办,把录像放给他们看,表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
    没想到,第二天(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当时有不少人目睹,很容易证实。
    我担心学校掩盖实验室管理不严的事实,不得已只好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和我查到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四 关于我们宿舍
    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虽然大多数记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经历这次采访后,我和舍友都对媒体颇有顾虑。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有我尊重的师长)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惜提供不实的情况,但是我的舍友们在公安调查我的性格、人品、和朱令的关系等问题的时候,她们都非常客观。我至今仍非常感动!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5:41

    五 关于所谓“动机”
    投毒总得有动机吧?!如此恶毒的想要致人于死地,没有深仇大恨是不可能的。给我编造的动机竟然是竞争演出机会,这纯属莫须有。
    此消息的作者原话如下:“我听说的一个情况很有意思,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事实上,朱令弹的是古琴独奏(而不是古筝),同时也参加中阮伴奏。古琴我根本没学,进民乐队后才开始学习中阮.更重要的是中阮只是伴奏乐器,民乐合奏的时候几个中阮是一起上台的,不分主次,更谈不上争上台机会。我记得有一次清华民乐队代表学校参加一个比赛,朱令和我们另外的中阮是一起上的台,这些都有民乐队演出的照片和录像为证。
    而且我在大三就因为觉得功课紧张主动退出民乐队了,自然没有参加94年底民乐队一二九的排练和演出。民乐队应该有我参加活动和退队的纪录,很容易被核实。这些情况在我被调查时,已经向公安机关如实说明过。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爱开玩笑,嘴有点“损”,有可能得罪过一些人。我从不小肚鸡肠,更谈不上好嫉妒。
    六 关于所谓我的爷爷向高层领导求情
    网上盛传我爷爷去世前最高领导去探望,爷爷“拉着最高领导的手”请求“放了我的孙女”。而“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麻袋里放出来”,云云。如此绘声绘色,好象作者就在现场。如此恶毒而居心叵测的编造令人发指。事实是公安机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讯问我是在1997年4月2日。而我爷爷1995年12月9日已经去世,如果这位“作家”所说属实,岂不是阴阳两界真能对话了?!而且我一天也没有被关过,根本谈不上“放出来”。
    97年4月2日那天,公安问到我的家庭成员,我只说了父、母、哥哥,再问其他人时,我只说爷爷奶奶已经去世,连名字都没提。
    爷爷是我最敬爱的人,他一生爱国、敬业、正直、廉洁,最痛恨腐败。生前多次留下遗言:遗体做医学解剖,捐献有用的组织和器官,其余作肥料,绿化祖国,丧事简办,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捐献。他的骨灰撒在树下,没做任何标记,积蓄全部捐献给家乡的学校。
    对于这样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在他身上编造这样的虚假故事是十分可耻的!
    七 关于所谓领导人和公安包庇我
    网上盛传领导人和公安对我的包庇,读者无不义愤填膺。事实是公安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包庇。
    朱令94年底中毒,由于医院误诊耽误半年,95年4月确诊铊中毒,至97年毕业前夕一直没有破案,应该说是错过了破案的最好时机。事后由于朱令家人一直广泛地向大家讲述,我们也就听到一些以前不了解的事情:97年3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可以想象公安当时一定面临巨大的破案压力,他们希望尽快抓到凶手,对上级领导和朱令家人能有个交代。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朱令中毒两年多公安机关一直没什么动静却突然在1997年4月2日对我进行突击讯问。
    由于对我的调查迟迟不给结论,我和家人都非常着急。我还年轻,总不能长期背着“犯罪嫌疑人”的黑锅过日子吧。于是我们不断要求公安对我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与有关人员当面对证,对我提供的各种信息进行核实,希望还有什么疑问就尽快提出来,我好解释澄清,但是公安机关从1997年4月2日以后再也没找过我讯问任何问题。
    我和家人一直想在基层解决问题,第一个电话是97年4月4日、第一封信是97年4月5日,都是给清华派出所的。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反复打电话、写信或面谈,后来也曾向几乎所有相关部门反映,但事情仍无进展。由于知道朱令家人早在97年上半年就上书国家领导人,不得已我们才于98年1月也给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说明:我们只是恳请有关单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办案,决不是要求法外施恩。
    在对我调查结束4年后的2002年,无意中在我家里发现了两个窃听器!
    那天我家亲戚来做客,因茶杯里的茶凉了,他把杯子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突然听到爆炸声,大家吓了一跳,发现杯底有个夹层,夹层被炸开了,里面竟然装有窃听器,立刻查看另一个相同的杯子,发现同样装了窃听器。这两个杯子是专门烧制加工的,有夹层,杯底凹进去很深(见照片)。那位亲戚恰巧是搞机电的,又爱好无线电,一看就知道是窃听器。经回忆,杯子大约是98年春随咖啡礼盒送给我母亲的。
    既然安装了窃听器,我家附近还应该有窃听接收点,这么复杂的事看来大概只能是公安所为,估计我家的电话也被监听了。这个意外发现并没有让我们生气,反而觉得是件好事,因为我问心无愧,把我的真实情况让公安清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这些也足以证明公安机关和高层领导不但不象网上传说的包庇我,恰恰相反,公安机关是在严格侦查之后才解除了对我的怀疑的。
    八 我曾多次要求公安机关对我测谎
    从1997年4月起我和我的家人反复要求对我再次讯问、安排对证和测谎,但始终没能实现。
    97年4月29日晚,因收到恐吓信我和家人去学校派出所报案,同时向接待我们的两位办案同志提出对我测谎的要求,他们没有答复。之后我们请教了一位法律界人士,他们说国内还没有成熟的技术和应用。所以我们就没有接着再提了。
    1998年7月29日北京晚报登出我国测谎仪研制有突破的报道,报道中说:80年代北京市公安局就曾试用过国外引进的一台测谎仪,准确率90%左右。1991年研究机构和北京公安局合作研制并鉴定过此种仪器,还办了培训班,后来又不断改进,经过8年努力,终于可以大胆亮相了。但通篇没有提国产设备准确率,所以需要确切、全面的了解。后来终于咨询到有关人士,他们说:准确率相当高,但准确与否还和测试的出题人水平有关,所以是有风险的。尽管如此,在案件没有侦破的情况下测谎是能还我清白的最好方法。我实在不愿意不清不白地生活,因此尽管公安机关从未提出过,但我仍然主动要求对我进行测谎,却未被接受。
    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在14处领导和主要办案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我再次提出要求对我进行测谎,被立即拒绝,说“没有必要了”。直到后来家里发现了窃听器,我才明白公安早已使用了更有力的侦查手段,事情清楚了,当然不必再给我测谎。
    九 朱令家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我是“凶手”并曾对我进行恐吓
    我97年4月2日被卷入案件,4月11日朱令的舅舅给我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并声称:“我手里有不利于你女儿的证据”。我父亲说:“有证据应该立即交公安机关,这样有助于破案”,“我绝不是怕与你谈,但一定要有公安人员在场做证才行”。他马上改口:“不能算证据,只能叫线索”。我父亲说:“线索也应交公安人员,同样有助于破案”。我父亲还表示:我们两家有两点是完全相同的,第一都是受害者,第二都希望早日破案。
    详细的通话记录我们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
    4月26日,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宿舍的恐吓信,说我已经“无可救药”“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说“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效仿”,并“发誓不惜用一切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信中还提到“黑社会”。
    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一些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我是凶手的“证据”。
    我们请教了一位律师,她说:这是明显的恐吓,你们可以起诉他,另外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现在甚至花几百元就可以雇凶杀人,而且还可以伪造成意外事故不留痕迹。家人十分担心我的人身安全,要求我离校回家。
    5月5日下午,我迫于毕业压力返校。5月9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们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内容与第一封信基本相同。
    尽管我也是这个案件的受害人,但朱令和她家人的情况更惨,我不想给她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没有追究。
    两个优秀的女儿相继不明不白地一死一残,放在谁家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我理解朱令家人渴望挽救自己孩子和抓住凶手的心愿,也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是朱令家人自己都承认没有证据,却认定我是“凶手”,并广泛散布我是“凶手”的舆论,对此我十分不解。
    我曾找过朱令的一个好朋友,表示希望能和朱令的母亲沟通。他说:如果真的不是你干的,你于心无愧就行了,朱令家人坚信了这么久的想法,日思夜想,是不可能改变的。
    97年7月30日,我和哥哥去14处催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正好在远处看到公安人员接待朱令的母亲。我们提出是否可以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和朱令的母亲谈一谈,把有些事情说清楚,公安人员连忙制止,说现在不合适,并马上把我们拉走,生怕朱令母亲看到我们。
    98年8月26日,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怀疑后,我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解,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我们也做过他们的工作,非常困难,没什么效果,你们千万不要和他们接触,很可能会有危险,要是出了事儿就更麻烦了。”
    十 我对网上传言的看法
    我一直认为,也一直对我的朋友们说,其实这些在网上伤害我的人大多都是善良的,他们并不是存心要伤害我,只是出于义愤希望惩治凶手而被各种真假难辨的流言所误导。
    当然也不难看出其中有很少数人一直在挑起和引导舆论的发展,只要有人持比较客观的观点或者质疑这些所谓“证据”,就立刻会被揪出来甚至遭到谩骂,或者被说成是我的“发言人”。对于这些引导舆论发展的人,我希望他们的出发点是善良的,是为了帮助朱令,但如此不负责任地蓄意造谣中伤动机令人不解。
    对于网上那些客观理智的网友,我很感谢他们,因为他们能够客观地思考和评论,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很抱歉,让这些不相识的朋友为我挨骂。
    不加思索的轻信与盲从,在文革期间达到顶峰,造成了多大的民族灾难!在网络上虽然每个人只是一个虚拟的ID,仍然应该理智客观,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十一 关于我的私人情况
    网上流传着各种版本。我一如既往地不希望我和家人的生活被打扰,而且我的私人情况与案件无关,我没有必要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十二 我的愿望
    1. 公安机关尽早破案!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2. 愿朱令早日康复。
    3. 希望大家客观理智地对待网上的各种传言。
    4. 我和家人希望过上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
    除了朱令家人,没有人比我更希望早日破案了!
    既然大家都和我一样真心希望早日破案,请你真名实姓,把任何证据或者线索,尽早提交公安机关以便调查核实。在网上以讹传讹只会误导别人,伤害无辜,拖延破案的时间,并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法外。在对我此起彼伏的叫骂声中也许真正的凶手正在偷笑吧。朱令家人多年来一直发动大家收集“证据”,因此生成了一些哭笑不得的说辞,不值一驳。
    怀疑和推测绝不等于事实。前不久的佘祥林“杀妻”案就是一个例子。由于“死者”家属揪住不放,上访要求严惩凶手,之后又找到了一具女尸,而且被死者家属指认了,结果却是一起冤案。
    案子没有破,每个人都可以怀疑,我也有自己的怀疑,但我从未为了洗脱自己不负责任地到处散布。在《天妒红颜》这篇“经典著作”中,除了多处杜撰和全篇“据说”外,skyoneline还说到“多少有些知情的同学,明确认定孙维就是投毒者”。人命关天的案件难道仅凭“多少知情”就能“明确认定”吗?!更何况我们班上一些了解情况的同学多年来一直替我不平,这次知道我决心发表声明,都很支持。
    Skyoneline的说法如果不是不负责任,就只能是别有用心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5:56

    这是朱令另一位同学(据他自己说的)的一些说明,基本是支持孙维的
    我是朱令和孙维在清华读书期间的同班同学。我很同情朱令和她的家庭,也非常痛恨真正的凶手!并且和大家一样,迫切希望早日将真凶捉拿归案,还朱家也是世人一个公道。
    但网上流传的越来越广的关于孙维是凶手的说法,就我所知,其中有相当多的不实之处和仅仅建立在传言之上的推论。我想一定会有人问为何你到现在才出来讲这个话,我后面会对这一点做出说明。
    我下面针对几个我看过的帖子里和事实不符的地方,说一下我的看法。说明一下,我尽量客观和严谨,因此我记得不是十分清楚的部分或是不太了解的情况我就不提了,并不是说我没有说到的地方我就认为是事实。
    1.关于实验室的管理问题。我在97年作毕设的实验室和孙维在94年课余做实验的实验室是在同一栋小楼里,这时候的实验室管理应该比94年规范和严格,但距滴水不漏也还差着很远。细节我就不再重复了,就我工作过期间的经历来说,我认为孙维的叙述是客观和真实的。
    2.因为是同宿舍的,因此孙维有更容易下毒的机会。我想说,住过大学宿舍的人都知道,同学间相互串门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一个物(不是现在大学公寓里的套间!)住好几个人,房间里没人但门没锁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当时化学系女生宿舍都在一楼,人从门前来来往往的很多。要真有人存心想做点什么手脚,不是不容易的。另外,朱令在宿舍的时间也比较少(见下面第3点),为什么非要认定只有在宿舍里才能下毒?
    3.人际关系问题。(1)
    朱令比较有能力,古琴弹得很好,从一入学开始就加入了民乐队,来往的朋友很多。可能是因为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都很多,基本上在宿舍的时间很少,到大二以后,一般都是在12点关楼门之前才回来(当时应该是10:45熄灯,然后关楼门,12点最后开一次)。并非是象大多数人的大学生活(在谈恋爱以前哈)那样,同宿舍的吃住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很多。可以说,朱令和同宿舍同学,或是同班同学的生活有交集,但不相交的部分比很多人要大。(2)
    孙维和朱令并没有矛盾,好吧,严谨起见,我没有发现有过矛盾。同宿舍几个同学的关系是很好的,说实在的,比一般女生宿舍的关系好很多,当时有好几个同班女生都说过羡慕这种宿舍气氛的话。朱令因为在宿舍的时间比较少,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那么亲密,但与舍友关系也是很不错的。当时还有一本舍志,就是谁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儿甚至自个儿做的傻事就写下来,还是朱令提议并买的练习本儿,朱令住院以后,一起去看她的时候还把本儿带去过,念以前那些特搞笑的事儿给她听。(3) 关于争登台机会的问题。这个实在是很可笑的。朱令专长是古琴,应当是民乐队的一个台柱子。而孙维只不过是朱令介绍进去现学中阮的。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大学里好多音乐社团都是这样,有原来就有特长的玩儿得很好的,也有稍微有点基础(比如会读五线谱,或以前学过点儿其它乐器),现招现学的。总之两人根本不在同一“档次”上,没啥可“竞争”的。
    4.关于孙维其人。先说客观的。(1) 关于孙维是高干子弟。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她家算不算高干。但她绝不是大部分人印象或想象中的“高干”子弟。比如说,她周末回家都是骑自行车,我从来没见过小车来接送;吃穿用度上都不是讲究的人,挺朴素一孩子。她很佩服和尊敬她爷爷,自然有时候也会谈起她爷爷的一些事情,但从没让我感觉过她是在炫耀这些东西。(2) 孙维在97年突然被公安叫走之前没有被关押过(除非公安很体贴,就赶到寒暑假或是周末关了,hehe),而孙维的爷爷在95年秋天就去世了。那个临死前向领导人求情的事儿实在是,哎,太会编了,活灵活现的。开个玩笑,要是最高领导人法外施恩的事儿这么容易就叫咱们知道了,公安可真就是吃白饭的了。现在说一下主观成分大一点的。(3)
    对孙维的印象。孙维这个人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很幽默,可以说个很好玩儿的人。有时候可能让人觉得她嘴“损”(爱开玩笑),但基本上是因为该人神经比较粗大,嗬嗬,并非故意让人难堪,相处时间稍长就知道了。而且她也经常开自己的玩笑。孙维很善良,对人也很体贴,具体的事儿太多了,我就不讲了,就举个例子来说,我家信里或是寒暑假回家,很自然会经常谈起学校和同学的事儿,我妈好几次说过,谁娶了孙维以后可是挺有福气的
    :)。她家我也去过好几次,我觉得是很有教养的家庭,很热情真诚,她家里和比较近的亲戚里,除了她爷爷外,我印象里没有从政的,很多都是搞技术的。另外一方面,孙维这个人,可以说不是那种非常要求“上进”的人,她心态很平和,比较大气,并不很看重象名次、奖学金啦这些可能大学生都比较在乎(过)的东西。我不相信她有任何理由,尤其是由于所谓的“嫉妒”,而作出下毒害人这样的事情。(当然,若有人非要在做业余侦探逻辑一把的同时还说没准儿是“无动机”作案,那谁也没辙儿。)
    现在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到现在才站出来说这些。这些年里我也时不时地会看到这些言之凿凿但实际上仔细看便可发现充斥了“据说、又据说”这些没有来源,无法证实真实性情节的帖子,作为多少知情的人,不是没有冲动过要说些什么。但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想着谣言自会平息,网络毕竟不是传统媒体,很多人说话根本不考虑言责的问题,只图痛快,我们对派出所和公安全力配合,言无不尽,不等于也要对网上的这些ID有回应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孙维自己的意愿,她几次劝阻说不必多说,清者自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甚至她的沉默本身和我们这些同学朋友的沉默都成了“论据”,谣言日盛,很大地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她决定站出来发表这个声明,我觉得是很有勇气的!作为她的朋友和多少知情的人,我认为我也有必要对她进行支持。我认为孙维帖子的内容中,凡我知情的部分(包括上面提到的和一些没有提到的)是写得非常客观、诚恳和克制的。我想多说一句,这么多年,我们班这么多同学绝大部分都没有出来说话,孙维和班里同学也有远近亲疏之分,怎么可能有这麽大这么深且行动这么一致的“内幕”或是“黑幕”?我想关键是,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我们班的这些同学是本着负责的
    态度的,越是关系紧密,说话有点分量的人,说话越是谨慎,或许学理科的人更是如此,我想这不很难理解。
    在最后我想说明,首先:这个帖子是针对孙维的声明来的,对于朱令的不幸,我们这些同学更有切身体会更痛心,但不在这里多说。希望这一点不会引起大家的反感,说只关心孙维而不管朱令,这是两码事。其次,在网上绝大部分关心朱令和她的家庭的人,出发点一定都是善良的,很希望这一次能够多少让大家了解一些事实,不要再凭空猜测了,这对抓住凶手没有一点好处,事实上这个案件到现在为止,我都觉得扑朔迷离,非常不能理解,而知情更全面一些的公安最后也没能得出结果,而不知情的众位网友,难道仅仅凭着一些流传的说法,就能够推断某个人是凶手,并且在网上谩骂、攻击、诅咒,甚至威胁么?最后,希望大家也能够从经济上和真正意义上的破案方面帮助朱令和她的家庭。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6:17

    这是朱令母亲接受采访的一篇稿子,其中晓薇即孙维。朱令母亲表示看完孙维的声明,更加怀疑她是凶手。
    记者:有没有看到网上关于朱令的讨论?是什么时候知道网上开始关注她的?
    朱明新:大概是去年12月,有朋友告诉我,网上有篇《天妒红颜》值得去看看,但直到12月30日看到晓薇的声明,我们才开始特别的关注。
    记者:看到晓薇的声明,你们有些什么想法?
    朱明新:我感到很奇怪,她为什么这时候发表声明,十多年了,我们始终不知道她在哪儿,为什么这时候出来澄清自己。1997年4月,一名老公安帮我们分析,什么人可以投毒,什么人可以接触铊盐,那时才隐约知道晓薇是朱令中毒案件的嫌疑人。朱令的舅舅就给她打电话,希望可以沟通,希望可以排除她投毒的嫌疑,但是她爸爸拒绝了,她爸爸说,既然警方已经开始调查晓薇了,我们两家就没必要再做沟通,除非警方在场,否则不做任何沟通。在打过电话后,朱令舅舅就开始怀疑晓薇是凶手的可能性了。
    记者:您认为那份声明真的是晓薇本人写的吗?
    朱明新:我认为是的。她的声明里面很多东西,比如她说“朱令的家人在没有任何根据的前提下,到处宣扬我是嫌疑人”,这很像她说话的一贯作风。还有她的声明中说我们曾在1997年向国家领导人写过信,这是真实的,我们确实写过,但我很奇怪,她似乎清楚我们信中的内容,她如何得知的呢?
    看了声明更怀疑她是凶手
    记者:看了她的声明,您仍然认为晓薇是最大的嫌疑人吗?
    朱明新:更加确认她是。铊这种稀有金属,懂得的人是很少的,如果不是很懂化学的人根本不知怎么使用,不知道用多少,比如北大那次铊中毒事件,也是学化学的学生,在使用铊时,他还称量过。
    记者:她的声明中说,她并不是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清华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为此她哥哥还几次进入实验室取证。
    朱明新:即便是清华实验室管理不严格,但不知内情的外人也根本不会知道,怎么会贸然闯入实验室,而且不了解实验室的人又怎么知道去哪儿找铊盐。
    记者:很多网友并不清楚“铊”是什么物质,朱令究竟是铊中毒还是铊盐中毒?
    朱明新:是铊盐,铊离子中毒。普通人并不会了解这些,所以毒害朱令的嫌疑人范围是非常小的。
    我们想跟晓薇沟通也找不到影
    记者:警方什么时候正式对此案给你们一个结论的?你们什么时候获知晓薇是嫌疑人的?
    朱明新:基本没有正式的通知吧。1995年的时候公安机关告诉我们说,“只剩一层窗户纸了”,但后来也没有太大进展。直到1997年,我们打电话给晓薇,她爸爸说公安机关已经调查她了,我们才知道她是公安机关的嫌疑人。
    记者:在始终没有进展的情况下你们有没有做相关的努力?确认晓薇是嫌疑人后有没有私下去调查她及她家的背景?
    朱明新:没有去调查她,一个是我们根本没这个精力,那时朱令情况很危险,还需要抢救,我们要照顾她;另外,后来我们根本找不到晓薇,问她的同学也都不知道下落,甚至她爸爸也跟着失踪了,单位分的房子都退掉了,直到这次她发表声明,这是十年来她首次露面。至于公安局那边,尽管多年没有进展,但我还是愿意相信他们的能力,期待着能尽快破案,请侦探是没有必要的,而且在中国也不合法。
    记者:如果您现在面对晓薇,您想对她说什么?朱明新:我想告诉她,她的声明有很多地方不合适,她说多次想跟我们沟通不成功,十多年了我怎么从没听说过她想跟我们沟通,而是她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想和她沟通也找不到。
    很感谢贝志诚对朱令的关心
    记者:在众多关注朱令的人中,贝志诚一直很执著,他经常去看望朱令和您吗?
    朱明新:贝志诚是朱令的中学同学,他在朱令出事后,1996年来看望过她一次,之后就再没出现,他的妈妈却是常来看望朱令。
    记者:贝志诚妈妈一直跟您的关系是很好的吗?
    朱明新:不是的,我们以前是不认识的,在朱令出事后,她来看望朱令才认识,第一次是1997年吧,我们想请贝志诚和他妈妈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们对朱令的关心,但是贝志诚没有来,他妈妈来了,说他很忙。后来我们才知道,贝志诚其实是不想看见朱令今天的这个样子,他很难受。
    晓薇父亲:她完全是被冤枉的
    记者:晓薇的父亲在接受《新闻晨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晓薇是完全冤屈的,她是彻头彻尾的冤枉,现在更冤枉!”,您怎么看?
    朱明新:他父亲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根据我现在掌握的信息判断,我只能把晓薇列为“最大嫌疑人”。我判断晓薇是“最大嫌疑人”主要有如下依据:其一,当年清华大学曾经向我证实,“晓薇是校内唯一有机会接触到铊的学生”;其二,“检验结果证明,朱令是先后两次铊中毒,而第二次中毒地点就在宿舍内”;三是我们向警方报案后没几天,朱令住过的宿舍就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盗窃案,唯一丢失的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我们怀疑凶手在消灭投毒证据。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6:39

    以下是一位网友的部分帖子集合,他应该是孙维的邻居,媒体工作者
    作者:jieluzhengxiang 提交日期:2006-01-13 12:19
    很多人都说现在的媒体越来越没有良心,为了金钱出卖了自己的良知,只会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我曾经也这样的无奈过,甚至对自己的行业失去了信心。我也曾经随波逐流,作为一个多年前就知道孙维事件的人,我虽然对朱令同情,痛恨凶手。但是,我依然随波逐流,选择了沉默。我沉默地看着孙维若无其事地出入部长楼,看着她天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看着她像一个正常人那样生活。她在我的身边,而我漠视眼前的她可能是罪犯的事实。多年来,我几乎忘记了朱令被迫害的事实,只有当每次面对孙维和她家人的时候我才会想起。最近,今天,我们终于听到的正义的声音,我很欣慰地看到了,中国的媒体仍然有敢于揭露真相的媒体,中国的老百姓也是那样渴望听到正义的声音。
    因此,作为孙维的邻居,作为一个认识孙维多年的人,作为一个还良知未泯的媒体工作者,我决定不再沉默。最近几天,我写出了孙家和孙维的一些真实的情况,同时,也公布了她的家庭住址。我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去发现真相,同时也给孙维一个说话的机会,如果她含冤十年,那么她现在可以说了,也应该说了!
    很遗憾的是,我的帖子很快在门户网站被删除,在我的文章中,我从来没有用过恶毒的语言辱骂孙维,但是,网络上留下了谩骂的帖子,却很快删除了我的文章。这个是为什么?我想就是因为我说的是真的,我所公布的孙维和其家人的情况全部真实,是有人在害怕!
    媒体一旦触及了政治,往往就会有太多的无奈。我和孙成长于同一个环境,相似的家庭北京和经历,看过了太多太多残酷的现实。我想说,孙的事情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不了了之,一个是某些势力的妥协。其实孙的事情不是一个简单的投毒案件,这个是一个政治问题,事情牵涉了错综复杂的关系。伸张正义的代价可能是许多人的官职不保,很多关键人物的名誉扫地。如果翻案,那么自然就会知道当年这个案子是谁办的,是谁最后发话不让抓人的。也许,有网友指出的国家领导人也会牵涉出来,那么我想请问各位事情如果这样复杂怎么处理?中国的政府需要讲的是面子,不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因此,这个案子可能石沉大海,就好像我们的帖子被删除一样。
    不过,我相信中国不是每个官员都是贪官,我们楼里面的人,大多数还是有正义感的。记得多年前一位过去在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已故领导家属,和楼里工作人员争执。当时,很多老部长,老革命都站出来,伸张正义,要求当事人道歉,最后肇事者顶不住,我们贴在楼里大字报的压力妥协。因此,我想说,虽然我们和孙来自同一个环境,但是,很多人和她不一样。
    当正义PK罪恶,当良心PK金钱或威胁,我们不知道结局会怎样,很多时候,存在就是合理的,也许过不了多久媒体迫于压力遗忘了这个事件,也许过了不久,今天伸张正义的老百姓渐渐沉默了。但是,我想和我一样认识孙维,面对孙维的每个人不会忘记。我们会记得她是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楼里的人会对她的家人投以奇怪的目光。
    有人总是把不平等的事情归结于命运,人不能改变社会,一切都是命运安排的。不要向这个社会要平等,不要向上帝问为什么。存在就是合理的。上帝或许知道一切,但是他不会说!
    我希望更多有良知的人转载我的帖子,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真相,我希望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
    作者:jieluzhengxiang 提交日期:2006-01-13 12:21
    我要说明孙维目前最真实的情况,为了避免我的帖子被删除,请大家一定要帮我顶!看到这个帖子的人要转发,
    让所有有良知的人知道。首先,前面的报道有失实,这个对朱的家人和我们广大百姓是好消息。
    孙维并没有像报道中的那样出国,她也没有嫁给美国人。
    她目前还在中国,所以我们仍然有机会把事情查清楚!!!
    其次,我要公布她家里的地址,希望有良知的媒体人和朋友去找他们理论,采访!
    获得事情的真相,她的家庭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4楼5门13层!她的父亲叫孙大武,她现在还住在这里。我希望大家不要让这个帖子埋没,因为这个是真实的!也不要让这个罪犯嫌疑人出国!
    人还在!!!!!!!!!!!!!
    不知道为何要删除我的那个帖,可能这里的网络管理员认为这里不是法庭的原因吧,但是,这里是一个虚拟的,带现实的,可以发表公正生命的地方,如果这里的网络管理不理会那个公正,那么开这个贴也根本没有意义,同样,也应该在网站的首页把那个新闻删除!
    越是删除,越能说明事情的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
    越是掩盖,越能说明事实将带给我们的思考太多
    越是删贴,越能说明这个网络同事实是一个利益
    如果这里的网站同事实的真相是同一个利益群体,那么开这个评论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也希望当时的同学,警察,清华派出所的人员和公安等联合在这里发贴,揭露真相,
    在这里发贴支持本贴的人都相信---
    我们需要一个真相,
    我们需要一个公平,
    我们需要一个民主,
    我们需要一个公道,
    我们需要一个和谐社会,
    我们需要一个能维持我们和谐,健康法制,公平,公道强盛的国家,
    我们需要一个敢说真话网络和网站,
    我们需要有政府法律战线上的人敢出来维持公道的社会
    ……
    我热爱我的国家,但是我痛恨我们国家内的腐败和犯罪
    我热爱我的人民,但是我痛恨强奸民意的政府和奴隶主
    我热爱我们生活,但是我痛恨我们生活中的败类和恶毒
    我热爱我们制度,但是如果制度但给我们耻辱那我抛弃
    我热爱我们法律,如果法律维持不了公正,那我将践踏
    我热爱我们公安,如果公安无能,那我们将投诉于天理
    难道需要我们抛弃祖国法律制度,而有另外的信仰和自由????
    我认为我们的国家的机器会给予我们一个公道
    作者:jieluzhengxiang 提交日期:2006-01-13 12:47
    天网恢恢 疏而不露
    昨天在网上看到有关朱令的报道,这个使我在同情朱令的同时,又想起了另外一个人,她就是网上声讨的犯罪嫌疑人孙维。我想可能网上没有几个人像我一样认识孙维和她的家人那么久。我至今和孙维认识超过20年,同时,我的家庭和孙家认识的时间更加久远。我在这里只是想说明我对她和她家人的了解。
    首先,孙维的祖父孙越崎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是正直廉洁的老人。他曾经在部长楼里对当时的国家领导人破口大骂,抨击中国的腐败和黑暗现象。同时,孙维的父亲和母亲也是待人诚恳,都是知识分子。孙维从小的学习不错,北京四中毕业,考上清华大学。同时,她的托福成绩非常好,毕业前申请到了国外的奖学金,但是没有办法出国。网络所说的清华大学不让他出国的事情是真实的。在出国没有希望之后,孙维就一直在北京工作,似乎最近才结婚。网络上面说她出国和美国人结婚的事情报道不实,孙维至今还住在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的部长楼里面。这个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在北京,媒体的人可以去北京那个地方问问开电梯的,就是前天,她还在那个楼里面自由出入。我希望大家能够相信我说的事实,同时,能够继续团结起来,让说明真相的帖子不被淹没。
    作为一个和孙维以及她家人认识多年的人,我鄙视她的行为。我知道这个事情是她做的已经很久,不过由于邻居关系,一直没有通过网络说出来。我想,我们应该通过孙维本人和她家人了解事实真相,不冤枉一个好人,但是也绝对不放过一个坏人。孙维的父亲在民革被人背后议论已经多年,这个事情在我们那个圈子里面已经不是新闻。
    我想说,如果孙维是冤枉的,那么她为什么不出来控告曝光的媒体,为什么不控告你的学校不发给你毕业证书,不让你出国?以你们家的势力,你是可以站出来说自己是冤枉的。可以,你没有,你只不过在网络上面发了一个漏洞百出的文章。这个让我对你的行为表示了怀疑。
    同时,我还想说孙维这样的做法是损人不利己的,如果不是你当初的忌妒心,那么今天,你和朱令都有着自己美好的生活。如果这个事情是你做的,那么我希望你可以考虑我的两个建议:1、自己站出来说明真相,承认你的所作所为。2、利用你家里的关系,让朱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如果你没有勇气承认罪行,那么请你结束朱令悲惨的生命,她现在被你害得生不如死。我只是奇怪,你当初为什么不干脆把她杀死,也许那样,她和她的家人还不会像现在那样痛苦!孙维,I KNOW WHAT YOU DID!!! I KNOW YOU AND YOUR FAMILY!我是你的邻居,我看着你长大,我也来自高干家庭,但是我鄙视你!你是我们楼里的耻辱!
    法网恢恢,就算删除了我的帖子,也改变不了真相,人总是有报应的!我不知道你现在找的老公或者是男朋友是怎么看上你的,也许他看重了你们的家世。孙维,如果你觉得自己冤枉,也站出来,让媒体去你们家采访!
    如果那个事情确实不是你做的,那么你可以拿回你的清华大学毕业证书,特别是你的清白名声,你那些老同学对你的尊敬,解除你那些朋友们对你的怀疑,维持司法的公正,捍卫自己的家庭……最后你就是一个受十年冤枉的名人!!!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4楼5门13层,这个是孙维家里的地址,他们家庭到底怎么样,她是不是冤枉的,媒体的可以去他们家里采访,这个是他们家千真万确的地址!!!!如果她是冤枉的,大可以在媒体面前说!
    作者:jieluzhengxiang 提交日期:2006-01-13 14:30
    面对媒体,面对真相!
    我相信,孙的家人一定知道这个事情,但是会外表很平静。他们会想办法各个关系活动。借助一些势力,希望摆平这个事情。同时,当年涉及孙维案件的高层人员,应该已经暗中和孙家打好招呼,希望他们也不要乱说。公布孙维的详细地址,是希望媒体去采访,不过媒体也有难处,采访毕竟不是记者个人行为,他们去采访稿子能不能发也是一个问题。现在的关键是一个权利平衡的问题。当局领导是不是经过权利的平衡选择沉默还是翻案。如果,孙家的事情牵连比较大的人物,中央高层,那么就看目前他们在政治圈里面的势力,我想他们的对立派一定是希望这个事情翻案,不过,关键在于权利的平衡!帮助孙家的一方如果势力强大,那么处理这个案件的现任领导会考虑自己的官职和今后的前途而放弃翻案。这样的事情在政治圈经常看到。朱令事件如果昭雪,那么也可能是对目前国家领导层的一种肯定,有利于他们树立威信和赢得民心。其实目前上面是否翻案,就是在于权利的斗争平衡。谁的势力强谁就能说话。而我们能做的,是通过舆论给政府压力,同时利用心理战术,揭露孙更多的真实情况,让她心理崩溃!她会担心地址公布,会有人去她家里捣乱,去她家门口放垃圾,她对担心她上班的公司有人骚扰,包括她公司的网站可能被黑客攻击等等。也许我们不会这样做,但是她会害怕,怕被人暗算.我想,如果我们没有能力决定政府是不是翻案,那么我们用我们的行动,让孙维恐惧,让她的心理防线崩溃,最后自己说出真相!我们要用各种办法逼迫她面对媒体,面对真相!我们要让她和她的家人无法承受舆论的压力,最终妥协,崩溃!
    作者:jieluzhengxiang 提交日期:2006-01-13 20:30
    我们应该如何接近真相!http://jieluzhengxiang.tianyablog.com 
    作为孙维的邻居,首先我应该向贝志诚先生致敬,非常感谢他以及各位网友的帖子,让我不再选择沉默。我也和贝先生一样,可以问心无愧地对我说过的话负责。我和孙维一样来自北京复兴门外大街的部长楼。现在那个楼里都住着退休的老部长、老革命或者是文艺界的艺术家。至于门口的门卫,也没有别人说的那个严格,只要你们对他凶,说你住在这里他们就不敢难为你。
    其实,如果可能我愿意和贝志诚先生站在一起,共同努力接近真相。对于如果进一步宣传这个事情,让更多的人关注,请孙维出来面对媒体,我有如下建议。希望朱令救助网站和朋友能够印制一些关于朱令悲惨遭遇的宣传资料,注意由于现在法院尚未宣判,宣传资料里面不要写怀疑孙维是凶手的任何话,更加不要有诋毁他的语言。资料里面只要写朱令案件的始末,和他的现状,同时呼吁社会关心她,帮助她就可以。然后,我们做一个公益活动,就是自发去孙维家附近的地区发放宣传资料,号召大家关注。发放地点,在木樨地地铁附近,孙维的24楼和22楼附近,以及周边地区(长安商场)。我们这样做,没有诽谤孙维,我们只是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地点,进行一个公益活动。而这个活动的目的是直接给孙维造成压力,提醒她是最大的怀疑对象。我相信,在她家附近发放关于朱令的救助资料,她的很多邻居会看到。如果他们能够进入楼里面,更加可以去各家的信箱发放资料。我们这样做,没有将凶手指向孙维,而是在给那些生活在部长楼里面的老人民代表,老革命讲述一个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故事,讲述北京一个普通女孩悲惨的人生。虽然,这个楼里面的老部长和其家属很多已经不在位,但是他们还是有一定关系和影响力的。而且不是每个高干都是贪赃枉法,冷漠无情。如果,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活动,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同情,那么他们或许能够帮我们向中央领导有关部门伸张正义。我们这样做,至少可以让楼里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向真正的凶手施加压力,更快更有效地促成案件的重新审理。部长楼的很多老领导平时是不上网的,他们平时都看报纸,人民日报居多,所以有的人还不知道民意是什么,所以,作为一直生活在这个楼里面的人,我认为这个建议是值得考虑,也是可行的!
    关于帮助朱令的材料,就好像通缉令一个提醒罪犯自己的罪行,孙维可以不上网,但是她不能不出门,她的家人不能不出门,当她和家人看到朱令材料,在他们身边流传,他们的良知会不会被唤醒?他们会不会恐惧?他们会不会如惊弓之鸟?不做亏心事的人是不会怕的,但是心术不正的人就会害怕看到关于朱令的任何资料,哪怕是朱令的照片。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部长楼的老革命、老领导们,更加了解朱令的故事,让他们听听百姓的声音,让他们帮助我们探究真相!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7:28

    日本被害女高中生古田顺子案件始末:
    这次案件发生在1988年,被害人日本女高中生古田顺子,犯罪嫌疑人是四个未成年人(据说主犯是AV女星饭岛爱的前男友)。古田被绑架第一日,被强奸(总共超过400次),未进食,被逼迫吃蟑螂,喝尿,被逼在人前脱衣被打火机烧阴部和肛门被插入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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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女子高中生古田顺子第一天: 1988年11月22日: 被绑架
    被监禁在房中,被强奸(总共超过400次)
    被逼迫给父母打电话告诉他们自己是离家出走
    未进食
    被逼迫吃蟑螂,喝尿
    被逼自慰
    被逼在人前脱衣
    被打火机烧
    阴部和肛门被插入异物
    第11日: 1988年12月1日
    被殴打数次
    脸部被按在水泥地上然后被踩
    手被吊在天花板上被当作人肉沙袋
    鼻部充血只能靠嘴呼吸
    胃部受重创,喝水时呕吐
    逃跑未果被烟头烫
    易燃液体被泼在腿和脚上并被点燃
    肛门被强行塞入啤酒瓶
    第20日: 1988年12月20日
    腿部严重烧伤导致行走困难
    被竹竿打
    肛门被塞入烟花并点燃
    双手被重物打伤,指甲断裂
    阴部被插入烟头
    在寒冬被逼睡在露台
    第30日
    脸部被滴蜡
    眼睫毛被烧
    胸部被针扎
    左边乳头被切
    阴部被塞进剪刀后严重受伤
    无法正常小便
    耳朵受伤
    脑部受重创
    第40日 1989年1月1日 新年
    央求罪犯将自己杀死
    身体已经无法动弹
    第44日 1989年1月4日
    四名罪犯用哑铃砸她的身体
    口鼻流血
    被蜡烛烧脸和鼻子
    身上被浇满汽油并点燃
    此行径持续了两个小时
    古田当晚在伤痛中孤独的死去。
    当她母亲得知她受害与被折磨的细节时昏倒。
    现在4名主犯都已经被刑满释放。
    另:据说主犯是AV女星饭岛爱的前男友。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7:48

    以下是网上内容,有关4个主犯的资料。
    主嫌:
    由于凶嫌皆未成年,为能清楚辨别,这里使用A、B、C、D、E、F、G来区分。
    被害人:古田顺子
    主嫌─少年A﹝当时18岁)是个无业游民,家住东京都足立区,家里有双亲和一个妹妹。父亲在证券公司上班,母亲则是钢琴老师,两人工作都很忙碌,A从小就得不到双亲的关爱。而父母亲彼此的关系也不和谐。
    A从小脾气就很暴躁,国中时学习柔道,因此也推荐上东京都内某所私立大学的附属高中。但是因为A太强了,在学校常常被学长欺负。为了发泄怨气,A会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烦,在家则会对母亲拳打脚踢。家庭关系因而崩坏,A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时被学校退学。之后跑去当瓷砖工人,同时也加入飞车党。平时靠飞车抢劫来赚外快,这期间又染上的毒瘾,开始和流氓打起交道。
    集团的2号人物─少年B﹝当时17岁)在小学3年级时双亲离异,母亲在酒店上班,对他疏于照料。有一个姐姐。国中时曾经有一年是A的学弟。毕业后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被退学。之后读了2个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则不定。
    少年C﹝当时16岁)的家是整个事件的舞台。他的父母亲在同一家诊疗所工作,父亲是行政主任,母亲是护士。夫妻俩同样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断。除此之外,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国中时是A的学弟,和A差两届。高中就读工业高中,但读了一年就休学了。而后没有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
    少年D﹝当时17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是美容师,工作忙碌无时间照料D,父亲离婚后不久死于交通事故。家中有一个姐姐。中学时是A的后辈,和他差一届。高中进工业学校就读,但很快就被退学。之后不停地换工作。
    A富有领导性,他成立了一个叫做“极青会”的少年流氓组织,并担任组织首领,平时主要是强迫推销店家买花……等等。同时他和B、C、D三人的关系匪浅。
    A因为帮C的哥哥找偷车贼,变得能够自由进出C的家。同时A又跟D的姐姐交往,所以D之后就理所当然地变成A的小弟。
    这群少年的父母因为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脱轨的行为他们都不敢责斥。4人每天晚上都会聚集在C家的二楼,A当时就已经在用自己的新车SILVIA从事犯罪,例如强拉女子上车后施以强暴、或者是飞车抢劫等。
    1988年11月8日,A、B、C三人在足立区轮奸了一位正要骑脚踏车回家的女性﹝当时19岁)。当时A开车载着B、C两人,邀这名女性上车兜风,女性不予,三人用车子挡住她的去路后,B抢走了她的脚踏车钥匙,将她强押上车。为不让她逃走,还将车子刻意驶上高速公路,在车上还用“我们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我们去大洗﹝地名)吧。现在那边的海水很冷、浪又大”等言语威吓她让她放弃抵抗后,把她带到宾馆强暴。
    11月25日晚上6点左右,A到C的家里约他一同去抢劫。C于是跟朋友借了摩托车,两人一起出门行抢。
    晚上8点过后,他们骑着摩托车在琦玉县三乡市内游荡,途中遇见了打完工骑着脚踏车正要返家的县立八潮南高中3年级学生──古田顺子﹝17岁),A对C说:“你去把她踹倒,之后就交给我”。于是C就骑着车接近顺子,用左脚狠狠地从她的腰部右方踹下后,将摩托车骑到转角处观看。
    顺子顿时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地跌落到路旁的水沟。A借机靠近关心,并将她扶起后说道:“那个人是个疯子,我也被踢过,等等搞不好有危险,我送你回家吧”。之后他将顺子带到附近某个仓库角落,恐吓她说:“我是流氓,你被我们盯上了,跟我上床我就放过你”,然后将她带到宾馆强暴。
    晚上10点,A打电话给先行返家的C,听到B和D也在他家后,便叫他们3人出来。4人将顺子带往C家的2楼监禁。
    这天,C的父亲因为参加员工旅行不在家,家里只有母亲和C的哥哥。
    11月28日,A以“给你们看个好东西”为由,把E﹝当时17岁)和F﹝当时16岁)约出来,之后在一伙人在C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轮奸了顺子。顺子拼命的抵抗。在楼下的母亲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顺子的脸被押在寝具上而无法出声求救。他们更将顺子部分的阴毛剃掉,还把各种异物塞进她的阴道里凌虐她。
    11月30日晚上9点,C的母亲首度看见顺子,叫C赶快让她回家。但一个礼拜过后,她发现顺子还在2楼,便直接要顺子快回家,但似乎没什么效果。
    另外,这段期间他们曾经让顺子打电话回家,叫她跟家里的人说自己是离家出走,请家人不要报警。电话打了不只一次,平均5天打3通,顺子的父母便因此相信女儿是离家出走。
    而后他们不分昼夜地玩弄顺子的肉体,每当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时,少年们就会把她的头浸到水桶里,让她清醒后在继续凌虐。这段期间他们轮流地监视,不让她逃跑。
    12月初的某日下午4点,少年们因为昨晚夜游正呼呼大睡,顺子趁机从2楼来到1楼的客厅,打算报警。但不巧,被睡在电话附近的A发现。很快地,警方利用逆侦测查到C家的电话打过去做确认时,A接起电话敷衍警方说:“没事,我搞错了”,便挂上电话。
    A和B因为此事,对顺子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残暴,打她、踢她、甚至还拿打火机烧伤她的脚背。除外,还喂她吸食强力胶、强灌她威士忌等酒类以此为乐。
    当时日本有一个叫做武田铁矢,他曾唱过一首歌名叫“声援”,里头有一段歌词是“加油、加油”。某日A在凌虐顺子时唱着这首歌,并且逼她跟着唱。她在私底下也会用这段歌词激励自己。
    12月5日,东京的中野车站内发生了电车追撞事件。
    A故意欺骗顺子说:
    “你老子坐在那台电车上挂了,现在电视正在拨。你看到没有”,
    当她露出担心的表情后又故意问她:
    “你现在是什么心情”
    “我很难过”
    听到顺子的回答后A又告诉她:
    “其实我是骗你的”。
    A、B、C三人藉此不断重复着“死了啦”、“还活着”之类的话语,让顺子的心理陷入极度的不安当中。
    12月10日,顺子开始央求少年们放她回家。于是A就问道:
    “你回家后要怎么跟你老娘说”。
    “我会跟我妈说,我这段期间都在新宿游玩”
    “穿学校制服能在新宿玩这么久是吗”
    A如此回答她,同时施以暴行,对她又踢又打。甚至还将打火机的填充油倒在顺子的脚上点火,看她惊慌失措地要将火拍息的样子取乐,如此行为持续了好几次。
    12月中旬,因为顺子的尿弄脏了棉被,B跟C狠狠地打了她一顿。不断殴打的结果,顺子的脸部异常肿胀,完全看不出五官轮廓,惨不忍睹。
    “搞屁啊你,变成大饼脸了你看看”
    不知是谁说出这句话,少年们笑成了一团。
    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时,少年们给顺子吃的食物也越来越随便。食物主要是C的哥哥G﹝当时17岁)负责。刚被监禁的第一天还有叫外卖,但是到了12月底却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而配上一块面包。也不让她去厕所,叫她尿在纸杯里,在强迫她喝下。
    “我什么都做请你们放我回家”顺子不断地苦苦哀求。如此,她被强迫全裸跳舞、在大家面前自慰、甚至还被人用直径3公分的铁棒和玻璃瓶塞入下体。
    C的双亲此时已经感到不对劲,但是却怕在追问下去儿子会发飙,因此一直对二楼的声音充耳不闻。
    顺子因为脚上的烧伤化脓无法行走,身体也变的越来越虚弱,还散发出恶臭。A因为讨厌这股臭味,比较少到C家去。
    少年们看到顺子变成这样觉得很难处理,但又怕把她放了她会去报警。于是他们开始期望顺子死去。
    他们在顺子听不到地方,说了以下的对话。
    “要把她杀了找地方埋吗”“要杀的话不如把她剁成肉酱”“放在汽油桶里面烧掉也不错”“灌水泥丢到海里谁也不会发现”“干脆伪装成自杀怎样?把她带到富士树海伪装成上吊”
    整体对话里夹杂了嘻笑、打发时间的感觉。
    1989年1月4日─监禁第41天,早上6点,A因为通宵打麻将输了10几万火气正大,便想这股怒气发到了顺子身上。
    B、C、D三人因为讨厌顺子脚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D家里打电玩。A到D家找他们后,一伙人往C家2楼前进。
    少年们配合着音乐的旋律殴打顺子,顺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鲜血给染红了。
    此外他们把点火蜡烛,拿到她的脸上滴蜡,让她整个脸上都是蜡油。
    D因为不想要沾到血,于是将A吸胶用的塑料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后顺子全身僵硬,开始痉挛。
    途中,A拿出了一支铁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铁球,D将那支铁棒往顺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轮到A来施暴时,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副半开玩笑的神情,让暴行更加严重。在A施暴的过程中,顺子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
    早上10点暴行结束。A用录音带的磁带绑住顺子的脚防止她逃跑后,一伙人出门洗三温暖。
    隔天5日早晨,不知该如何处理尸体的少年们,将尸体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内提上车,之后将顺子的尸体连同她的书包一同放入从附近工地偷来的汽油桶里,倒入水泥。水泥是A从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来的。
    A在这个时候找到了当时由长渕刚主演的热门连续剧『蜻蜓』的完结篇录像带。这是因为顺子一直很期待这部连续剧的完结篇,而被绑架的那一天正好是精采大结局,但是她却没能收看到。曾有几次听她说过很遗憾之类的话,所以A才想把录像带一起放进去。虽然这对顺子和其家人并无实质上的帮助,但这却是A在这起案件中唯一看得到人性的地方。但关于此事,被逮捕后A对警方供称:“与其说是可怜她,倒不如说是怕她便成鬼来找我”
    早上8点,他们原本想将汽油桶丢弃到海里,但是将车子驶至江东区若洲15号地若洲海滨公园整备地时,心里害怕,便将汽油桶从抛出车外,丢弃在整备地里。
    1989年1月23日,A跟B因为去年12月在足利区内把一名做台小姐带入宾馆施暴,被绫濑署警方已妇女施暴罪嫌逮捕。
    3月29日,东京都足利区绫濑署的2名搜查员来到练马的少年收容所,提)A跟B。因为在搜索他们的家里时发现了女用内衣,警方认为他们可能还有涉及其它刑案,因此来这里问口供。
    “你怎么可以杀人呢”对这句搜查官随口说说的一句话,A误以为其它的少年们对警方供出顺子的事,便回复道:“对不起,我杀了她”。搜查员听了大吃一惊,因为他原本只不过是想要套话罢了。据说A在进少年看守所后,幻听和幻觉的情况很严重,在煎熬下好几次都打算自首。
    另一方面,在顺子被杀害后,C也因为对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拘禁过,但因为涉嫌杀害顺子,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同时,共犯D、E、F、G也遭到逮捕,整起案件虽然加害人还未成年,但因为情节重大,本案从少年法庭被移交到东京地方法院。
    『周刊文春』﹝1989年4月20日出版)里甚至用加害人的本名来报导整起事件。
    一般来说少年刑案是不具名,只用代号表示
    1989年7月31日在东京地方法院,A、B、C、D四人首次公审。
    4人以妨碍自由、妨碍性自主、非法监禁、杀人、尸体遗弃等罪名起诉,面对法官的询问,4人异口同声地坦承罪行。但B和C的律师则主张自己的当事人是“伤害致死”,而A也改口说自己是“过失致死”,他表示虽然自己没有打算杀顺子的意图,但也知道继续施暴下去或许会导致她死亡。
    A在首次公审结束后失神昏倒,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1990年5月21日,检察官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公审上论告求刑时,说出了在过去的刑事案件上罕见的重话。
    “本案是我国犯罪史上罕见重大凶恶犯罪”“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动机”“凌辱的手段完全超乎想象”
    据说旁听这次公审的记者事后表示:“好像过去全部的刑事审判时用到的词句全部用上了。”
    7月19日,东京地方法院分别宣判
    A有期徒刑17年﹝求刑·无期徒刑)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求刑·有期徒刑13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4~6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3~4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检方认为刑期过轻采取上诉。
    1991年7月12日,东京高等法院宣判
    A有期徒刑20年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5~9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5~7年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本案不能因为被告未成年就从轻量刑”。而E、F、G则移交少年收容所。
    4名被告的父母虽然向死者家属谢罪,但不被接受,想要到顺子的坟前上香致歉,也遭到了拒绝。
    之后A的母亲变卖房子筹了5000万円,赔偿给死者家属。
    B的父亲也希望能弥补死者家属,他开始在下班后打工储蓄赔偿金,并将所得存入律师管理的银行账户中。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49:29

    【红衣女杀人案】都是我听来的,全不全的不敢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吧。
    我家是个小城市,四线五线了吧,穷山恶水出刁民真是没错。记不清哪年了,市里出了一起连环凶杀案,人们传的沸沸扬扬的,说是专门杀害穿红衣服的女的,也有说专门杀作风不正派的。总之是连着死了大概三个女的,具体不知道死者情况,但是尸体都是被弃尸的。隔了不知道多久,印象是很长时间,长到我都忘了还有这么个案子了,有一天小区里来了一帮警察把我们家二楼赵大爷的二女婿抓走了。那天我真是吓坏了。根本想不到这么风平浪静的一个老旧小区能出现这么大的事。围观的人特别多,二女婿被拷走的时候脸上都没什么表情的,不过他平常也没什么表情。几天以后他就被宣布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死刑。那会我们那死刑案是要全市通报的,法院会有红标题的公告,在小区啊街道什么的发放,我认认真真看了,但是也没记住什么,连他的名字也没记住,就记得判的是死刑。我只记得我当时的特别后怕的是,我经常穿着一身红色运动服在楼道里碰见他,总觉得自己是跟死神擦肩而过的人。 其实我对二女婿印象一直还不算差,邻居们都传他没钱,结了婚了还天天去老丈人家蹭饭,老婆怀孕都是娘家人照顾的。但是我见着的他总是和颜悦色的,不热情,但是很礼貌,有时候对我这种小孩也很客气的打招呼什么的。而且对老婆很好。二闺女是个黑胖子,但是张的不丑。就是听说脾气不太好。家里俩哥哥宠着长大的。好像俩人婚后生活也不是那么开心,二女婿老受气。我也不知道跟这个有没有关系,但是听人说他在家从来不跟老婆说话大声。后来我还听有人说公安局内部的消息,二女婿交代自己作案经过的时候说,他杀人没有特别选定对象,都是随机的,看心情。有一次作案后,凶器就藏在饭盒里,还拎着饭盒在小区院里下了一晚上棋才回去处理凶器。传说他心理素质超强,没被抓住之前,还能跟八卦的邻里讨论他自己做的案子。二女婿死刑执行后,市里电视台出了一个访谈节目,我当时在吃饭,晚饭。一个和我妈要好的八卦阿姨打电话来专门让我妈看的。可惜她也是半路看见的,我们换台过去的时候已经尾声了。二女婿穿着囚服,在一间空旷的房间里,还带着手铐,还是没什么表情。我看的那一段他在被迫做忏悔。在主持人的逼问下说自己对不起受害人什么的。但是表情还是那样。我就记得一句,他说,去了那边还她们哇。
    后来我又从邻居们的闲言碎语里得到一些我没有看到的访谈内容。他说自己杀人就是一种发泄,杀完人心情就特别好,特别平静。八卦阿姨的评价是,你说说这还叫人?大家记好八卦阿姨啊,因为她,我知道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市井消息。
    二女婿是没了,可是二闺女和孩子都在呀。二女婿被死刑的时候孩子还没生下来呢,但是快了据说,就我看,就是肚子很大了。他的第一宗案子就是妻子怀孕不久犯的。这样一想这个案子也就持续了不到一年,可是印象里真是好久啊。。。
    人们都猜二闺女这一家可能会搬走,二闺女也可能会改嫁,虽然就她的条件困难还是很大的。但是我真是没从这家人身上看出任何的变化。他家冲楼道的门还是常年开着,隔着沙窗能看见赵大妈肥硕异常的身子,我印象里她一直是坐在电视前织毛衣,也不知道织了多少件。国庆节刚回去,听说赵大妈已经没了,二闺女经哥哥介绍嫁了个腿有残疾的原来下矿的工人。需要提出一点的是,在我们这个小型重工业城市,煤矿下坑工人挣钱还是很多的。一月能5000上下吧,具体不清楚。我还问了我妈一句,他家给二女婿弄个坟头什么的没,我妈说,那跟赵家也没关系呀。我又问二闺女那孩子是跟女婿姓还是跟现在的男人姓,我妈说我管的宽,就不理我了。不过我是真的很想知道啊。。
    后来我一个初中同学告诉我,她一个关系很好的哥哥的妈妈,就是这个案子的受害者之一,他妈妈的尸体至今没有下落。听说二女婿都是挑选雨夜或者大范围停电的情况下作案,非常隐蔽,案子很多年才破。
    我开8的贴里有我老乡认出这个案子,说自己班上当时很多人都不敢穿红衣服出门。总之我们那里是惶惶不可终日了很久。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0:13

    【黄道十二宫杀手 Zodiac Killer】
    黄道十二宫杀手(Zodiac killer,又译黄道星座杀手、黄道杀人魔,以下简称黄道带杀手)是一名于60年代晚期在美国加州北部犯下7起凶案的连续杀人犯 (其中2人生还)。黄道十二宫杀手属于杀手中的“堕落天使”,亦称“上帝之手”或“恶魔之子”。
    直至1974年为止,他寄送了许多封以挑衅为主的信件给媒体,并在其中署名。信件中包含了四道密码或经过加密的内容,目前仍有三道密码未被解开。
    已知黄道带杀手于1968年12月至1969年10月期间在本尼西亚、瓦里荷、伯耶萨湖和旧金山杀害五人。目标是介于16岁至29岁的四名男性和三名女性。此外也有一些其他的凶杀案被认为可能是黄道带杀手所为,但并没有决定性的证据。
    旧金山警察部门在2004年4月一度将此调查案标示为“闲置”(inactive),之后在2007年3月前的某个时间点将此案重新开启。目前这个案件仍然开放调查。
    犯罪诱因及动机:不详;由于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至今未能确定,所以亦无法确认其真正的犯罪动机。
    作案手段:主要是秘密接近,突然用手枪射杀,但在一起案件中采取了用手枪胁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用晾衣绳捆绑被害人,然后用刀刺杀的方式(这种方法有点类似日后堪萨斯城的著名连环杀手——BTK的作案手段。)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0:26

    官方确认的四起案件
    第一起:情人小径谋杀案(又名赫曼湖路谋杀案)
    1968年12月20日,星期五,晚8点,家住加利福尼亚州瓦列霍郡,在
    瓦列霍中学就读,年仅17岁的少年大卫·亚瑟·法戴尔(David·Arthur·Faraday)驾车来到新结识的女友贝蒂·诺·詹森(Betty·Lou·Jensen)家的公寓门口。贝蒂同样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瓦列霍郡,在当地的另一所中学——霍根中学就读,是一位年仅16岁、容貌娇美可爱的少女。这天晚上,是大卫和贝蒂第一次单独外出约会,贝蒂事先告诉她的父母:她将和大卫一起去参加霍根中学举办的圣诞颂歌音乐会,之后还要去参加一个舞会,在11点之前一定回家。8点20分,贝蒂乘坐大卫的汽车离开了家,但是他们并没有去参加音乐会,而是驾车去了另外一个朋友家。9点30分,他们离开了那位朋友家,又去了一家汽车餐馆喝饮料。10点15分,大卫驾车带着贝蒂来到了位于瓦列霍郡南部郊外位于赫曼湖路的一处避车湾,将车停在了那里。经常有当地青年男女来那里进行约会,是当地有名的情人小径。
    根据官方事后对案件过程的还原,案件的发展经过应该是这样的:大卫和贝蒂驾车来到情人小径后,他们在车里呆了近一个小时,大约在11点10分左右,一名陌生人从车的后面悄悄接近了这对年轻的人。他用一把点22口径的半自动手枪先是朝着右侧后车窗接近中心的位置开了一枪,子弹震碎了玻璃,然后他又走到车的左侧,朝左后车轮架开了一枪。他这么做的目的似乎是想逼迫大卫和贝蒂从汽车的右侧门出来。受到突然袭击的大卫和贝蒂慌忙地打开了副驾驶座的侧门,想要钻出汽车,坐在副驾驶座的贝蒂先钻出了汽车,正当大卫从驾驶员的座位挪身到副驾驶座,准备探头钻出汽车时。陌生人却左侧车窗探身进到车内,将手枪抵住大卫左耳后偏上的部位并扣动了扳机,子弹打进了男孩的头部并炸裂了他的头骨。贝蒂尖叫着,沿着公路朝北面的瓦列霍郡跑去。在她身后陌生人举起了枪,就在两人不到10英尺的距离内连发五枪,全部击中了女孩的背部右上方。贝蒂中弹后倒在了距离大卫的汽车后保险杠28英尺6英寸的地方,当场死亡。
    11点19分,路过的巡逻警车接到报案,两名巡逻警官赶到案发现场时,贝蒂已经死亡,而大卫还有一口气。但是在12点5分,当大卫被送抵医院时尚未被急救就已经死亡。
    经过弹痕鉴定,犯罪嫌疑人在射杀大卫和贝蒂时所有用的枪支可能是一支.22口径的J.C希金斯80式手枪或者一支高标准101式手枪。
    第二起:蓝岩泉谋杀案
    1969年7月4日,星期五,晚上11点,家住加利福尼亚州瓦列霍郡,在特里餐馆做女服务生的达琳·伊莉莎白·菲林(Darlene ·Elizabeth· Ferrin)原本计划要和她的丈夫——在当地一家意大利餐馆担任厨师的丈夫迪恩·菲林在家里邀请一些朋友来开小型派对。但是,这位年仅22岁的性格外向、年轻漂亮的少妇却突然决定要出去购买一些开派对时需要用的烟花。于是,她开车出发了,先来到比奇伍德大道864号——迈克·瑞诺特·马修(Michael· Renault· Mageau)的住所。迈克是一位年仅19岁的年轻人,也是达琳新结识的一位男性朋友。迈克为她的魅力所折服,极力想讨她欢心,达琳叫迈克陪她一起去购买烟花,迈克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当迈克坐上达琳的车以后,车刚开动不久,他们就发现一辆守候在街边树影中的浅色汽车也开动了起来,尾随在他们后面。达琳和迈克感到他们被跟踪了,于是达琳开始加速、并且不时地拐弯,想要甩掉这个跟踪者。不知不觉,她的车驶向了赫曼湖路的方向,最后来到了位于瓦列霍郡城郊的一个叫蓝岩泉的高尔夫球场,达琳将车开进了这个高尔夫球场的停车场后,车的引擎熄了火。这里距离大卫和贝蒂遇害的地点仅有2英里,而达琳本人和贝蒂一样,也曾是霍根中学的学生。
    根据迈克事后对案件过程的回忆,案件的发展经过应该是这样的:当达琳的车停在蓝盐泉高尔夫球场的停车场以后,另外一辆车也追了上来。这辆车关闭了车灯,停在达琳的车左边,同达琳的车有8英尺的距离,车的前端几乎与达琳的车的后保险杠齐平。迈克认为这辆车是1958年或1959年产的法尔康,开车的是个男人。突然,那辆车以极快的速度朝着瓦列霍的方向飞奔而去。但是,五分钟之后,那辆车又回来了,这次停在了他们的左侧,靠近达琳的车的后部,车灯一直亮着。迈克注意到,那辆车是以巡逻警车常用的一种技巧停了下来。这时,从车里射出一道明亮刺眼的光,就像警察用的聚光灯一样照在他们身上。车里的陌生人推开了车门,在身体前方端着一个大号手电筒,一边朝两人靠近,一边将刺眼的光轮流投射在两人脸上。迈克以为是警察,于是对达琳说:“警察来了,把证件准备好。”迈克和达琳两人都开始寻找自己的钱包,准备让这个“警察”查看自己的证件。当这个陌生人走到达琳车的副驾驶座位一侧时,这边的车窗正好是摇下来的。
    没有任何警示,炫目的强光再次刺进迈克的眼中,随着金属撞击窗框的声音,一个枪口出现在迈克眼前。陌生人朝他们开枪射击,达琳被穿过迈克身体的子弹和直接射向她的子弹击中,向前倒下,倒在了方向盘上。她被射中九枪,左右双臂各中两枪,其余五发子弹击中了她背部右侧,穿透了肺部和左心室。迈克的面部、左腿、右臂和颈部都受了严重的枪伤,其中一颗子弹射进了他的右脸颊,又冲左脸穿出,在他的下颚骨和舌头留下了孔洞。
    由于陌生人当时很近靠副驾驶的车门,迈克看到了他的脸。他的脸看上去很宽,没戴眼镜,年龄大约在26——30岁之间,浅棕色头发,剪着很短的海军船员式发行。他的身材“壮硕、结实、没有肥肉,”,大约有195——200磅重。迈克估计他差不多5英尺8英寸高。他穿着海军风衣,裤子打着皱,可以看见他微微鼓出的腹部。
    案发后15分钟,接到报案的警探赶到了案发现场。达琳和迈克随后被送到医院救治。当晚12点38分,达琳死亡。而迈克经过手术后得以生还。
    经过弹痕鉴定,犯罪嫌疑人在射杀达琳和迈克时所有用的枪支可能是一支布朗宁自动手枪。
    当晚12点40分,一名男子在瓦列霍郡治安官办公室楼前的一个付费电话亭内,拨通瓦列霍郡警察局的电话,向接线员报告蓝岩泉谋杀案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使用的枪支,并声称自己就是凶手,而且在去年曾经做过类似的案件。
    当天晚上1点半的时候,一个神秘电话打到了达琳的家中,接电话的是前来准备参加派对的达琳丈夫的一个朋友,但是打电话的人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有浊重的喘息声。几分钟后,达琳丈夫的父母、哥哥也接到了同样的神秘电话。
    第三起:贝利桑湖谋杀案
    1969年9月27日,星期六,在纳巴郡安格温市的太平洋联合大学就读,年仅22岁的女生西西莉亚. ·安·雪柏(Cecelia· Ann ·Shepard)准备在当年的十月份转到位于加利福尼亚洲河滨市的加利福尼亚大学学习音乐。这天清晨,与她同在太平洋联合大学就读的男朋友,20岁的法律预科班学生布莱恩·凯尔文·哈特奈尔(Bryan· Calvin· Hartnell)前来帮助她收拾行李。收拾完行李之后,两人在学校闲逛了一阵。午饭后,两人相约一起出去游玩,他们原本计划驾车去旧金山,但是在路上耽搁了一些时间。于是,布莱恩提议不去旧金山,去贝利桑湖游玩。
    下午四点的时候,布莱恩驾车带着西西莉亚来到了靠近贝利桑湖的马路边。他们俩下了车,朝着两颗高大繁茂的橡树,步行了约四分之一英里,在湖西岸近旁的一个半岛上,这对年轻人找了一处可用于野餐的阴凉空地,铺开了毯子,相互依偎着度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这里距离马路510码。
    傍晚时,西西莉亚瞥到远处有一个粗壮的身影朝他们走来。当时布莱恩在毯子上仰卧着,而他的头部正朝着那个身影,西西莉亚则俯卧着头枕着布莱恩的肩膀,面朝着岸边。她看到:一个巨大的身影正缓缓地穿过一片狭窄而布满岩石的空地,离他们越来越近。突然,微风扬起的一阵尘埃钻进了西西莉亚的眼睛,当她再次抬起头时,那个身影已经看不见了。但是,西西莉亚仍然感觉那个身影近在咫尺,她提醒布莱恩有人在跟踪他们,而且这个人似乎就躲藏在附近。
    根据布莱恩事后对案件过程的回忆,案件的发展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布莱恩和西西莉亚当时躺在两棵大橡树中较大的一棵下面,忽然从另外一棵橡树后面走出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距离他们仅有20英尺,并且朝着他们一直走来。这个陌生男人头上戴着一个乌黑的头罩,头罩顶部是正方形,四角支出,像一个方方正正的纸袋,但是在眼睛和嘴巴处都留有缝隙,从缝隙处可以看见这个陌生男人还戴着一幅夹式眼睛。这个无袖头罩遮住了陌生男人的双肩,几乎垂到腰际,头罩顶部平整,边缘有缝线。他的前胸和后背各罩着一块布,胸前的布块类似围裙,上面有一个醒目的白色标记,是一个圈,上面画着3*3英寸大小的十字,十字的笔画顶端突出在圆圈之外。
    这个陌生男人身上穿着一件轻便的蓝黑色风衣,里面是一件红黑色的羊毛衫,衣服袖口收得很紧。他的下身穿着一条宽松的打褶裤,式样很旧,裤脚稍稍卷起塞进脚上穿的军用短靴里。在他的身体左侧的皮带上挂着一把至少一英尺的刺刀,刀柄由硬木制成,上面饰有两枚铜铆钉,刀柄外面还裹着一英寸宽的外科手术用的白色纱布,整把刀插在一个木质的刀鞘之中。右侧腰际别着一个打开着的简易手枪皮套,腰带上还挂着一些长短各异的白色空心晾衣绳。双手戴着黑色手套,右手一支朝前伸着,手里拿着一把蓝色钢制半自动手枪。
    当这个粗壮男人巨大的声音矗立在两个年轻人面前时,这两个年轻人依旧躺在毯子上。但是,这个男人并没有立即攻击两个年轻人,而是同他们进行交谈。这个陌生男人说:“我刚刚从蒙大拿的监狱里逃出来,那里面的滋味可真不好受,警察总是在不停地审问我,让我交待一些事情,问我一些谋杀案是不是我干的,我烦透了,所以我就杀了一个狱警,还偷了辆车逃跑了。现在,我需要你们的车和一些钱去墨西哥避难,赶紧乖乖地把你们的车钥匙和钱包交出来,否则我就杀了你们!”说话的声音异常冷静,不高不低,始终保持在一个声调上。
    这个陌生男人说话的时候,手里的枪一直对着布莱恩和西西莉亚。他们很害怕。他们一直小心翼翼地回答祖迪亚克的问话,努力不去激怒他。谈话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布莱恩和西西莉亚以为只是一般的抢劫,他们想通过采取合作的态度可以让这个陌生男人只拿走他们的车钥匙和钱包,而不去伤害她们。
    在谈话结束后,这个陌生男人先是命令布莱恩趴下,然后解下腰带上挂着的晾衣绳扔给西西莉亚,命令捆上布莱恩。西西莉亚被迫将绳子绕过布莱恩的手脚并且打了几个很松的结。等西西莉亚捆好后,那个粗壮的男人又用同样的方式把西西莉亚捆了起来。当触碰到女孩的身体时,他的双手开始颤抖,但他还是把绳子系得死死的。接着他发现布莱恩手脚上的绳结很松,于是又加倍把它们系紧了。
    突然,这个陌生男人以低沉而又沙哑的声音对手脚被缚住的两个年轻人说:“现在,我要拿刀捅你们!”说完,他从刀鞘里拔出那把有曲头钉装饰的尖刀,毫不手软地向他们刺去。布莱恩身中6刀,而西西莉亚则被刺了24刀。之后,这个粗壮的男人将钱和钥匙扔在被害人身旁的地毯上,缓慢地离开了现场,很快就消失在无尽的暮色之中。布莱恩和西西莉亚尽管身受重伤,但是仍然保持着清醒的意识。布莱恩先是用牙齿解开了捆绑着西西莉亚的绳索,之后西西莉亚用手为布莱恩松了绑。相互帮组松了绑之后,两人大声开始呼救,布莱尔还曾爬到马路边求救。公路巡逻员发现了他们,并对他们进行了救助。由于在贝利桑湖区没有医院,直到被发现后两个小时,布莱恩和西西莉亚才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当天晚上7点13分,该案被纳巴郡治安官办公室记录在案。
    当天晚上7点40分,纳巴郡警察局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一个自称是杀人凶手的人向警察局报告了这起谋杀案。
    当纳巴郡治安官办公室的警探来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时,发现被害人驾驶的那辆白色大众汽车的车门上被人用黑色标签笔画了一个圆圈圈,里面画着一个十字,十字的笔画顶端突出在圆圈之外,又写上了如下文字和数字:
    瓦列霍
    68-12-20
    69-7-4
    1969-9-27-6:30
    用刀
    1969年9月29日下午3点45分,西西莉亚·安·雪柏由于后背、胸部、腹部的多处刺伤,不幸去世。而布莱恩·凯尔文·哈特奈尔则侥幸保住了生命。
    第四起:华盛顿——彻立大街谋杀案
    根据官方事后对案件过程的还原,案件的发展经过应该是这样的:1969年10月11日,星期六,晚上9点55分,29岁的出租车司机保罗.李.史坦恩(Paul·Lee·Stine)开着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在旧金山市区内的大街上行驶着,经过派恩克莱斯特餐馆时时,一个身材粗壮的男子从一个有条纹的遮阳篷下走出来,示意他停车,保罗将出租车停了下来。
    这名陌生男子上车,在出租车的后座上坐下来,说了一个地址,就在普西迪高地住宅区那里。保罗将这个地址录入了行程记录器,并打开了计价器。出租车开始向男子指定的位置开去,但是出租车快开到目的地——华盛顿大街与枫树街的交叉口时,这名男子却倾身向前,对司机说“再开过去一个街区。”
    当出租车开到了华盛顿大街与彻立街的交叉口时,这名身材粗壮的男子突然把一支枪的枪口紧紧贴在保罗右耳前方的脸颊上,并扣动了扳机,开了火。保罗头部中枪,当场死亡。
    杀死保罗后,这名陌生男子打开出租车的后门,又从右侧前门进到车里,他抓住保罗的头,置于自己的两腿之间,同时掏出了保罗的钱包,并从他的衬衫上扯下一块布来。这名陌生男子用这块布对出租车的驾驶座车门、门把手、车外的后视镜、左侧的乘客座车门以及仪表板的周围进行了仔细的擦拭。在擦拭仪表盘的过程中,他将右手撑在了前后车窗之间的窗棱上。擦拭完毕后,这名男子关上了车门,离开了出租车,沿着彻立街向北面的普西迪地区走去。
    住在街对面的一栋楼房里的三名孩子目击了他的行为。9点58分,三名孩子打电话向警讯中心报警。但是,接线员在做记录的时候,误把犯罪嫌疑人记成了一名成年的黑人男子,而这名犯罪嫌疑人实际是一名白人男子。
    当天晚上10点,华盛顿大街与彻立街附近的一辆警务巡逻车开往犯罪现场时,两名巡警曾经发现了一名成年的白人男子正朝着普西迪地区缓慢行走着。但是这两名巡警被接线员的错误信息所误导,误认为他们应该去寻找一名可疑的黑人男子。于是,他们喊来了这名陌生的白人男子,问他在一分钟以前是否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这名身材粗壮的男子回答说:他看见一个人挥舞着手枪沿着华盛顿街朝东边跑去了。于是,这辆巡逻车便朝着华盛顿街的方向驶去。直到这两名巡警接到了更正后的关于犯罪嫌疑人种族的准确信息时,他们才意识到刚才他们很可能是同真正的凶手失之交臂。事后,旧金山警方根据几名现场目击者的描述,制作了这名凶手的模拟画像。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7:12

    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中,最扑朔迷离的事情在于当该案发生后,在旧金山及周边地区的一些重要报刊,如《旧金山纪事报》、《旧金山观察报》和《瓦列霍先驱报》等,时常接到神秘的信件。写信的人,自称叫“佐迪亚克”(英文单词zodiac的音译,该词的意思是黄道十二宫)。在一些信件中,写信的人还附上了奇怪的密码。这些信件被称为“黄道十二宫信件”。
    一、第一封——第三封“黄道十二宫信件”
    1969年7月31日(蓝岩泉谋杀案发生后的第27天),星期四,《旧金山记事报》、《旧金山观察报》和《瓦列霍先驱报》,分别收到三封内容相近的神秘信件。写信的人自称是情人小径谋杀案和蓝岩泉谋杀案凶手。其中,给《旧金山记事报》的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编辑:
    笔者是去年圣诞节在赫曼湖畔击毙那两个年轻人,及独立节在瓦列霍高尔夫球场打死那个女孩的枪手。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向诸位提供一些只有我和警方知道的事实。
    圣诞节1.子弹的品牌是超级X2.共发射10弹3.男孩脸朝上脚靠近车4.女孩右侧身脚向西面
    独立节1.女孩身着有花纹图案的休闲裤2.男孩膝部也中了弹3.子弹的品牌是西部
    随信寄上密码的一部分,另两部分已分寄《旧金山观察报》和《瓦列霍先驱报》。请将这份密码刊登在你们报纸,密码里隐藏着我的身份。
    如果你们在1969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之前,还没有刊登这份密码,我就将从星期五晚上起大开杀戒。我将在整个周末四处游逛找寻目标,特别是那些单身的夜行者。我将不停地杀戮,直至在这个周末凑够12个人。”
    信的末尾处是一个圆圈和十字交叠的图案,很像某种古代象形文字或天文学符号,更像枪械瞄准器或望远镜里的十字标线。这个符号,在此之前已经被一款著名的瑞士品牌手表用作商标。但是,“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研究者们又把它称为的“佐迪亚克标记”。
    随着信件附上的密码,都有8行,每行17个符号,包括希腊字母、莫尔斯电码、天气预报符号、字母、海军旗语和星相学符号。
    对于这封信,瓦列霍警署署长杰克·斯狄尔兹向媒体表示:他怀疑匿名信的真伪。杰克·斯狄尔兹认为,信中确实透露了一些警方尚未公诸于众的事实,但这并不能说明作者与枪手就是同一个人。实际上,任何当时看到现场的路人都可能写出这样的信。因此,杰克·斯狄尔兹向写信的人提出,希望能收到另一封信,其中确实包含只有凶手和警方才知道的细节。
    1969年8月4日,在位于旧金山以南100公里处的北萨利纳斯高中担任历史经济教师,密码的业余研究者,41岁的唐纳德·吉恩·哈登,与他的妻子琼·贝蒂·哈登,破译了信件中附上的密码。破译的结果,经密码学专家们的一致认定后,陆续见诸报端。到8月9日,星期二,破译的内容全部登出:
    我喜欢杀人,因为这非常有趣,比在森林里猎杀野生动物的游戏有趣多了。因为人类是所有动物中最为危险的,杀戮赋予我巨大的快感,这比在一个姑娘身上发泄性欲更痛快、更彻底。而最重要的是当我死后,我将在天堂重生那些被杀戮者就将成为我的奴隶。我不会向你们透露我的姓名。否则你们将试图妨碍甚至阻止我积累生后的奴隶。EBEORIETEMETHHPITI(末尾的部分符号没有意义)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7:36

    二、第四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69年8月7日,星期四,《瓦列霍先驱报》收到一封三页的匿名信。写信的人在信中第一次自称为”佐迪亚克”。第二封信的全文如下:

    “亲爱的编辑:
    我是佐迪亚克。为满足你们的要求,本人非常乐意向诸位提供更多的有关我在瓦列霍的美妙时刻的细节。顺便问一句,那些密码是否也让警方度过了无数美妙的时刻?如果不是的话,请转告他们开心一点。他们破译密码之时,就将是本人束手就擒之日。
    7月4日:车门不是我打开的,车窗本来就已经摇下来了。在我开火的时候,小伙子先是坐在前座。第一枪我瞄准了他的头,但他头一偏,躲过了这一弹。后来他爬到了后座,滚到地板上,两只脚不停地使劲踹,所以我又朝他膝盖上开了一枪。我并没有像那些瓦列霍的报纸所渲染的那样,完事后慌忙逃离杀戮现场。实际上我开得很慢以免引人注意。那个告诉警方我开了一辆棕色车。当我正在电话亭里和瓦列霍的警察逗乐子的时候,有一个黑鬼,40至45岁,衣衫褴褛,他刚好从那里路过。谁知我刚挂断电话,电话里传出的盲音,使得那个黑鬼开始注意对我和我的车子。
    去年圣诞节发生的那件事很有趣,警官们一直在猜测,在那个漆黑的夜里,我是如何准确开枪命中受害者的。他们并没有公开承认这一点,反而暗示那天晚上并不是特别黑,我还能看见地平线上所有东西的轮廓。。简直是胡扯!那片敌方的周围全是山峦和树林。告诉你们我的绝招吧。我用胶布把一支小小的钢笔手电筒缠在枪管上。如果你注意观察的话,在将一束光线照向墙上或天花板上,你会看到在光圈的中心有一个直径为3至6英寸的黑点。当我把手电筒固定在枪管上时,子弹就会精确地击中光亮中心的黑点。我根本就用不着照明或瞄准,只消把手电晃来晃去,就可以如同用水管浇水一样扫射他们。
    无回邮地址。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7:51

    三、第五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69年10月14日(华盛顿——彻立大街谋杀案发生后仅过了三天),星期二,《旧金山记事报》再次收到神秘的匿名信。信封上的寄信人地址处是一个圆圈和十字交叠的“佐狄亚克标记”。信的内容如下:
    “我是佐迪亚克。昨晚在华盛顿——彻立大街,是我杀死了那个出租车司机。随信附上一小片从他的衬衫上扯下的染血的布条,以资证明。还有,在北部湾区的那几个男女,也是被我杀掉。
    昨天晚上,旧金山的警官如果选对了地方,在那个公园里好好地搜查,而不是骑着摩托一路狂奔车大赛,比试谁能弄出更大的噪音,可能他们已经抓住我了。那些司机们本来就该把他们的车停在路边,然后乖乖地坐在那里等候,我会从掩护物中走出来。
    那些还在上学校的孩子们倒是不错的目标。我想我应该在某天早晨,扫荡一辆校车。只需要用枪把前轮打瘪了,当那些小东西从车里蹦出来的时候,我就可以一个一个地把他们撂倒。”
    这封恐吓信被公开后,民众对黄道十二宫杀手的恐慌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纳巴郡的警方为此组织了70多个全副武装的小分队保卫辖区内的校车安全。而旧金山警方为此成立了侦破“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专案组。加利福尼亚州的总检察长托马斯·林奇,代表州政府发表声明,敦促黄道十二宫杀手前来自首,并且承诺会保障他的所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969年10月22日凌晨2点,奥克兰警察局接到一个神秘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黄道十二宫杀手,要求与著名律师F·李·贝利或者梅尔文·贝利中的任何一个人进行联系。打电话的人表示希望他们出现在一个7频道的脱口秀节目中,届时他将会致电这个节目。F·李·贝利是波士顿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人称 “刑事辩护之王”(以后做波士顿绞杀手的案例时还会提到他),而梅尔文·贝利则是旧金山地区著名的民事侵权案件律师,人称 “民事侵权案之王”,都是美国最顶尖的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的时候,这两位前辈都是笔者崇拜的偶像)。当时,F·李·贝利正在波士顿办理案件,分身乏术,而梅尔文·贝利则对此事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如约参加了那个脱口秀节目。在节目进行的过程中,果然有人打电话进来,这个人自称名叫山姆,他甚至还约梅尔文·贝利到达利城,密仙街6726号圣文森特·迪·保罗便利店门前见面,时间定在当天上午的10点30分。梅尔文·贝利如约前往,但是这场本来应该是比较私密的会面,却被跟踪而至的警察、记者、摄影师和电视台工作人员搞得好像是要举办一场黄道十二宫杀手公开自首的仪式一样。结果,梅尔文·贝利空等半天,无人赴约。
    事后警方,找来了曾经和上文所述的四起官方确认案件的凶手对过话的三名证人,包括一名警署报警电话接线员、一名巡警还有贝利桑湖谋杀案的幸存受害人布莱恩,经过听取电视台对“山姆”的电话录音,三名证人都认为“山姆”的声音与凶手的声音并不相同。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在那个脱口秀节目中打电话的山姆,实际是纳巴郡公立医院的一名精神病患者,他使用了医院的公用电话。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8:11

    四、第六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69年11月8日,星期一,自称“佐迪亚克”的写信人向《旧金山纪事报》寄出了一封“黄道十二宫信件”,信封里有一张“搞笑式贺卡》,是由“勿忘我卡片/美国卡片公司”设计的,卡片的封面上画着一只滴水的钢笔,钢笔上还系着一根绳子,在旁边,贺卡的设计人员写着:“抱歉我什么也没写,我只是刚刚洗了下钢笔”。“佐迪亚克”在贺卡中写道:
    “我是佐迪亚克。我想你们在听到坏消息之前,应该好好笑一下,不过你们一时还听不到什么消息。
    附言:你们可以把这则新密码登在首页上么?被人忽视时,我会感到如此孤独。如此孤独,我可能又要去做我那些活了!!!”
    贺卡里面还附上了一份由340个符号组成的密码,排列成20行。署名处照例仍然是佐迪亚克标记。
    五、第七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69年11月9日,星期一,自称“佐迪亚克”的写信人又向《旧金山纪事报》寄出了一封“黄道十二宫信件”,随信附上了另外一块被害人保罗.李.史坦恩衬衫上的小布片。在这封长达7页的信中,写了如下内容:
    “我是佐迪亚克。到了10月底,我已经杀了7个人。对于警察散布的那些关于我的胡言乱语,我感到很气愤。所以,我决定改变收集生后奴隶的方式。我以后杀了人,将不会再跟任何人宣布。我将会把每一起凶杀案作伪装得像是一般的抢劫、出于愤怒的凶杀案杀或意外事故,等等。警方永远也不可能逮着我,因为对他们而言,我聪明绝顶。
    1. 我只有在杀人的时候,看上去才像通缉令画像上的样子,平时的我是完完全全的另一个模样。我不会告诉你们我杀人是会伪装成什么样。
    2. 和警方所言相反,我从未留下过任何指纹。在我杀人的时候,我总是戴着透明指尖防护套,就是在手指上涂抹两层航空水泥–非常有效又不为人察觉。
    3.我杀人时使用的凶器都是在《联邦枪支控制法案》生效之前,通过交易所下订单邮购的,除了一只是在郡外买的。
    现在你们清楚了吧,警察们确实没有什么工作可做。如果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擦拭那辆出租车,那是因为我要制造伪证和假线索,好让警察们到处奔忙,嗯,他们说的没错,我给警察们添了些忙碌活儿,不然他们会很不开心的,我超喜欢戏弄那些蓝猪。
    嗨,蓝猪,我在公园里呢——你们想用救护车的声音掩盖巡逻车的声音。那些警犬离我起码有两个街区之遥,它们去了西边,那儿只有两片草坪,相隔10分钟车程,接着摩托车就从南向西北方向行驶了大约150英尺。
    附言:在我离开出租车后约3分钟,我碰到了两个愚不可及的警察。我从山坡走向公园的途中,一辆警车停下来,其中的一个警察叫我住了我,问我在刚才的5到10分钟里有没有看见形迹可疑的人。我说是啊,有个人挥舞着手里的枪跑过去了,警察立即加大油门,朝我指的方向奔去拐了一个弯道便不见了。我于是消失在离那儿一个半街区的公园里,此后再没有任何人见到过我。
    嗨,猪鼻子总不灵,蠢事老不断,你们会不会很恼火呢?如果你们警察认为我会像我说过的那样袭击校车的话,你们就活该脑袋开花了。拿一包硝酸铵肥料,一加仑燃料油,在往上面倒几袋碎石子,然后将他们点燃,被炸到的任何东西都将必死无疑。死亡设备现在已经装好了,我本打算给你们寄过去照片,但估计你们又会天真地去找制造商,接着找我,所以我就此给你们描述一下我的杰作。设计最出彩的地方就是所有的设备都可以在露天集市上买到,不费吹灰之力。
    1个电池计量表——可以维持1年左右;
    1个光电开关;
    2个铜簧片;
    2个六伏汽车电池;
    1个闪光灯泡和反射镜;
    1面镜子;
    2个18电路板黑色导管和内外擦拭的很亮的极靴。
    整个系统已经被我从头到尾的检查过一遍。但你们不知道这个死亡设备是已经被启用还是藏在我的地下室里,以后再用。我认为你们不可能有人一直守在马路上边搜寻炸弹并阻止他爆炸。改变巴士路线或调整出车时间是没用的,因为炸弹的设置会随着新情况而进行调整。祝你们过得愉快!!
    另外如果你们想蒙我,那可就完蛋了。将我在第3页上标记出的第一部分内容刊登出来(关于被警察叫住一事),否则我又要做我那活儿了。如果想证实我是不是佐迪亚克,可以向瓦列霍的警察打听一下我一开始收集奴隶时经常使用的电子瞄准镜。”
    这封信的结尾处,是一个大大的佐迪亚克标记,在这个标记上的左边部分还画了5个顺时针移动的X符号。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8:27

    六、第八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69年12月20日,星期六,自称“佐迪亚克”的写信人寄出了又一封信件,只不过这一次的收信人不是报刊,而是梅尔文·贝利。当时,梅尔文·贝利正在德国慕尼黑参加一个军事法庭律师会议。因此,他的管家就将这封未拆封的信件寄给了他办公室的秘书。等到梅尔文看到这封信,已经是1969年12月27日了。在信封里又有一小块叠得很整齐的带血迹的布块,正是出自被害人保罗.李.史坦恩的衬衫。这封信写了如下内容:
    “亲爱的梅尔文,我是佐迪亚克。祝你过一个愉快的圣诞节。
    我唯一想让你做的就是请你帮我。我无法向外界求救,因为体内的某种东西战胜了我,我发现它难以控制,我害怕会自己会再次失去控制,杀掉第九个人,甚至第十个人。请帮帮我,我快要不行了。
    现在孩子们是安全的,不会被炸。因为坑需要挖很大,引爆装置还需要做很多调试才能弄好。但是如果我太久没有杀人,我就会彻底失去控制,然后引爆炸弹,请帮帮我,我撑不下去了。”
    对于“佐迪亚克”的求助,梅尔文·贝利依然表示了极大的热情。他通过《旧金山纪事报》向“佐迪亚克”发表声明:“既然你向我求助,那么我保证会尽力给你提供任何你需要和想要的帮助。如果你只想见我一个人,那我就单独前往。如果你想让我带上一位牧师或者以为精神病医生,再或者一位可以交谈的记者,我都会照办。我会严格遵照你的要求去做。你说你正失去控制,可能又要杀人。请不要让情况恶化,让我现在就帮助你吧。”
    但是,“佐迪亚克”对梅尔文的声明却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回应。曾经又一次,当梅尔文有事外出正好不在家时,一个电话正好打到了他的家里,打电话的人自称是“佐迪亚克”,接电话的人是梅尔文的管家。据梅尔文事后说,当时“佐迪亚克”同他的管家谈得很融洽。此后三个月,“佐迪亚克”杳无音信。
    七、 第九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0年4月21日,星期二,《旧金山纪事报》又一次收到了“佐迪亚克”寄出的信。信中写道:
    “这是佐迪亚克,我说上次寄给你们的那份密码有没有破解出来啊?我的名字是(以下是13个密码符号–笔者注)。我有点好奇,你们为我这颗脑袋上到底压了多少钱。希望你们不会以为是我在警察局用炸弹摆平了那个 “蓝色小气鬼”。虽然我说过要给上学的孩子们送上一颗。混到别人的地盘上去,那可不行。
    不过干掉一个警察倒是比弄死一个小家伙牛气得多,因为警察会朝你开枪。迄今为止我已杀了10个人,可惜我的汽车炸弹成了个废物,死的人就不止这些了。几天前那场雨,差点把我淹死。

    新炸弹的构造图如下(一页炸弹草图–笔者注)
    看看我又杀了谁,希望你们找的开心。”
    信件的结尾处,除了精心画出的佐迪亚克标记,还有一个比分:佐迪亚克—10;旧金山警察局—0。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8:41

    八、第十封“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0年4月29日,星期三,《旧金山纪事报》又一次收到了“佐迪亚克”寄出的信,这封信是在前一天午后寄出的,里面装着一张贺卡。贺卡上面的图案是两个采矿的老头。其中一个骑在驴子上,对另一个说:“听说你骑的是一条龙,我很抱歉。”而另一个骑在龙背上,那条龙则筋疲力竭地吐着舌头。在龙的上方,“佐迪亚克”写道:“当我玩炸弹的时候,也愿你们过得开心,嘣!附言:见背面”。在卡片的背面写着:
    “如果你们不想让我玩炸弹,就得做两件事。
    1.把关于汽车炸弹的每个细节都告诉给所有人。
    2.我很想看到镇上的行人都戴着漂亮的佐迪亚克徽章
    其他人身上戴的那些徽章(和平标志)都是什么黑权主义啦,梅尔文吃鲸脂啦什么的。如果能看到那么多人带着我的徽章,我会感到极大地振奋。还有,千万别戴梅尔文那样恶心的东西。
    信的末尾,照例仍然是佐迪亚克标记,这就是他用来制作徽章的图案。
    九、第十一封“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0年6月29日,星期一,《旧金山纪事报》又一次收到了“佐迪亚克”寄出的信,这封信是在6月26日午后寄出的。信的内容如下:
    “我是佐迪亚克。旧金山海湾区的人们让我非常的恼火,他们居然没有按照我说的那样佩戴佐佐迪亚克徽章。
    我曾发誓,如果他们不遵照我的意思办,我就会惩罚他们,把一辆装满孩子的校车炸飞。但现在又到了学校放暑假的时间了,所以我不得不换另一种惩罚方式,我用一支点三八手枪干掉了一个坐在车里的男人。
    (佐狄亚克标记)–12,旧金山警署–0)
    寄给你们的这张地图和两行密码会告诉你们炸弹安在了什么地方。在秋天到来以前,你们务必把它找到并挖出来。”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9:05

    十、第十二封——第十三封“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0年7月27日,星期一,这一次《旧金山记事报》同时收到了两封“黄道十二宫信件”。其中第十二封信件的内容如下:
    “我是佐迪亚克。我觉得非常不爽,因为你们这些人就是不肯佩戴佐狄亚克徽章。所以,我已经列好了名单,第一个就是那个女人和她的小孩儿。
    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们搭过我的车,那几个小时的车程倒是充满了情趣。不过我最后还是在发现她们的地方烧掉了她们那辆车。”
    第十三封信中,佐迪亚克写的某些词句似乎是模仿幽默轻歌剧《天皇》中的唱段《让罪有应得》。信的内容如下:
    “我将(这是最最要紧的事)折磨我那13个在天国恭候我的奴隶们。
    我将把他们其中几个人捆绑着,扔在蚂蚁堆上,然后看着他们尖叫、抽搐、蠕动。还有几个,我将用削尖的松木片穿进对他们的指甲,然后把木片点燃。还有几个,会被关在笼子里,不停地喂他们吃盐水牛肉知道他们噎住,然后我会听着他们乞讨水喝的哀求声,并且朝他们大笑。还有几个会被绑住拇指悬在空中,被太阳灼烤,然后巨大的热量会裹住他们全身,让他们暖暖和和的,还有几个,我会活剥他们的皮,让他们四处狂奔尖叫。还有所有爱玩子弹球的人,我会让他们穿着扭曲变形的鞋子在黑乎乎的粪池里用弯曲的球杆去撞球,是的,让我们用奴隶们享受这些最最刺激的痛苦。我会感到无比的快乐(笔者注:旧金山警察=0 佐迪亚克=13)
    也许在某一天,我必须要去寻觅一个受害者,我列好了一张单子。上面列着那些可能隐藏在地下的犯法者,他们是逃不掉的。那些只会个人签名的杂种,所有手软无力笑声恼人的老家伙,所有一面忙着约会一面装可怜求你的小东西,所有正握手的像那样握手的人,所有铁了心的百折不挠死缠烂打的第三者。他们没有谁能逃得掉。
    还有拨弄着五弦琴唱着小夜曲的卖艺人和他的同类,还有弹风琴的琴师,他们全在我的名单上。所有边嚼着胡淑薄荷边往你脸上喷的人,他们是逃不掉的。还有那些充满激情地赞叹着别的时代别的国家,唯独对自己的时代和国家看不上眼的傻瓜。还有从省里来的扮相古怪从不叫喊的女士和从不接吻的怪异女孩,我想她是逃不掉的。还有四处风光的牧师和法庭上敲着惊堂木的那个人,他们都在我的名单里。
    所有可笑的家伙,生活中的笑料或是小丑,他们没有谁能逃得掉。还有那些从不让步的硬钉子和什么都不在乎的冒失鬼。还有,啧,啧,啧,啧,还有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名字,你们清楚。把名单上的空白都填满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们了,不过你们写谁都无所谓,反正他们没有谁能逃得掉。
    附言:迪阿卜罗山密码的关键——发散的弧线和沿弧线#英寸之内的范围。”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9:18

    十一、第十四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0年10月6日,星期三,《旧金山纪事报》收到了一张3*5白色的简易资料卡,上面的信息是寄卡人用从前一天的《旧金山纪事报》上裁下的字母拼出来的,还有一个蘸血画出的十字。这张资料卡上写道:
    “亲爱的编辑,知道你会讨厌我,但我还是不得不告诉你。我的速度不再会那么慢了!事实上,刚刚已经有了第十三个,这次干得可真不错。
    13个“他们中有些人还在反抗,真可怕。”
    数字“13”下面是一个血十字。在卡片左侧上下颠倒地贴着一张附言:“有报道说,城里那些猪头警察们正在包围我,真他妈的,我可是敲不碎的,现在我的身价是多少?”
    这张资料卡左侧是罗马字体的“Zodiac”签名和一个大大的佐迪亚克标记,那个十字是由几条胶带拼出来的。寄卡人在卡边上扎了十三个空,意指十三名受害人。
    十二、第十五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0年10月28日,星期三,这一次“佐迪亚克”开始通过信件向某个具体的人发出了赤裸裸的死亡威胁。这个被“佐迪亚克”威胁的人就是《旧金山纪事报》的首席调查记者——保罗·艾弗利。这一天,正好是万圣节的前夕,“佐迪亚克”给保罗·艾弗利寄来了一张色彩艳丽的万圣节贺卡。在贺卡的前页是一个抱着南瓜的骷髅在跳舞,黑色和橙色相间,旁边还有几个字:“寄自你的密友”。卡片的左下方是一段小诗,开头是:“从骨头里我能感到,你在苦寻我的名字。所以我将给你启示。”
    这首诗的高潮部分是:“不过何必要毁掉我们的游戏呢!呸!万圣节快乐!。”
    在这张卡片里面,还贴着一张与前面截然不同的骷髅画,应该是从别的卡片上截下来的,旁边还夸张地画上了十三只偷窥的眼睛,其中几只还透过缝隙对外张望。在这张贺卡上,除了硕大的字母“Z”和人们熟悉的佐迪亚克标记外,还有一个以前从未出现过的诡异符号,看起来像是由气象学符号组成。“佐迪亚克”在这张贺卡上还写上了“躲猫猫——你要完蛋了”以及“14”这几个字,不知道是在夸耀他已经杀了14个人,还是威胁将要把保罗·艾弗利变为第十四个受害人。
    面对这样的死亡威胁,保罗·艾弗利却并未感到担心。他曾在越战中坐过战地记者,在担任《旧金山纪事报》的首席调查记者的同时,他又是一名被允许持枪的私家侦探。因此,他认为自己可以对这样的威胁应付自如。但是旧金山警察局仍然不愿意再冒风险,他们特别批准保罗·艾弗利随身携带一把点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而且允许他携枪在警方的目标范围内工作。而《旧金山纪事报》的其他几名记者则在衣领上佩戴了写有“我不是保罗·艾弗利”字样的徽章。
    当保罗·艾弗利遭到“佐迪亚克”的死亡威胁后,他又收到了一封匿名信。这封信的写信人请保罗·艾弗利去加利福尼亚州的河滨市调查一桩发生在1966年的凶杀案,认为那一件凶杀案同“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保罗·艾弗利接受了这一建议,并且亲自去调查并报道了那起凶杀案——河滨市图书馆谋杀案。(这起案件被许多民间研究“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人士认为是“黄道十二宫杀手”实施的又一起谋杀案,下文将有详述。)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2:59:45

    十三、第十六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1年3月15日,星期一,在保罗·艾弗利报道了河滨市图书馆谋杀案,并指出该案同“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后的四个月。“佐迪亚克”再次向报刊寄出了新的信件,这一次收信人是《洛杉矶时报》。信的内容如下:
    “我是佐迪亚克。一直在跟你们说,我可是敲不碎的。如果蓝色小气鬼们很想抓住我的话,他们最好从肥驴身上下来,干点什么。因为他们越是瞎倒腾,我为来生收集的奴隶就越多。
    我不得不说他们干的不错,发现了我在河滨市的所作所为。但他们只找到一些简单的线索,还有许多需要他们仔细搜罗。
    我寄信给《时报》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想其他报纸一样,把我的信在倒数几页里埋没。
    旧金山警察=0 佐迪亚克=17+
    十四、第十七封 “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1年3月22日,星期一,《旧金山纪事报》收到了一张普通的4美分明信片。收件人还是保罗·艾弗利,上面贴了更多从报纸上剪下的图片和词句。
    这些词句包括“寻找受害人12”、“窥视松树林”、“穿越塔霍湖地带”、“山岭俱乐部”和“在周围的雪地里”。佐迪亚克用售票员专用的打孔机,将明信片的边缘修饰成半月形。明信片的背面贴着一幅艺术家所画的透视图。警方发现那是为松树林设计的广告图。松树林位于内华达州塔霍湖北岸。
    根据佐迪亚克寄出的这一明信片,许多研究“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推测:佐迪亚克提醒人们寻找的就是多娜·莱丝,一名于1970年9月6日在内华达州失踪的年仅25岁的女护士。(所以这起失踪案,也被许多民间研究“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人士认为是“黄道十二宫杀手”实施的又一起谋杀案,下文将有详述。)
    十五、第十八封“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4年1月30日,星期三,过了快三年后《旧金山纪事报》又一次收到了“佐迪亚克”的来信。信件的内容如下:
    “我认为《驱魔人》是我看过的最好的讽刺喜剧。
    署名,你忠实的:他一头扎进汹涌的海浪里,从自掘的坟墓里传出一个回音。踢踏,踢踏,踢踏。
    附言:如果我在你们的报纸上没有看到这封信,我会干出些恶事来,你们知道我有这个能力。
    我—37 旧金山警察—0”
    十六、第十九封“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4年6月4日,《旧金山纪事报》再一次收到了“佐迪亚克”的来信,不过这一次信件的内容变得很怪异,同以往的“黄道十二宫信件”完全不同,写信的人好像变成了热心公益的良好市民。
    “先生们,我想表达一下我此刻的心情。你们的低级趣味和对公众同情心的缺乏,令我感到十分震惊。这在你们为电影《穷山恶水》刊登的广告中可以看出。看看那句夸张的广告词:在1959年,大部分人都在消磨时间,而凯特和霍利却在消灭人。
    考虑到现今发生的一些事情,这种对于凶杀行为的赞颂只应受到最严厉的谴责(对暴力的弘扬永远是不正当的)。你们为何不体谅一下公众的感受,把这则广告删掉呢?
    签名:一位市民”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7:03

    十 七、第 二 十 封 “黄 道 十 二 宫 信 件”
    1 9 7 4 年 7 月8 日,星 期 一,《旧 金 山 纪 事 报》又 一次 收 到了“佐 迪亚 克”的来 信。写 信 的 人继 续 上 一 封 信 的 风 格,向 编 辑 部 提 出取 消 一 名 作 家 的 考 恩 特·马 克·施 比 奈 利 在 《旧 金 山 纪 事 报》上 的专 栏。信 的 内 容 如 下:
    “编 辑,马 克 从 哪 里 来 就 让 他 回 哪 里 去 吧。他的心 理 已 经 产 生 了 严 重 的 紊 乱,总要体 验一种优 越感。
    我建议让他去看神 经 科大夫。同时得把那个考 恩 特·马 克专栏去掉。既然写给考 恩 特 专 栏的信可以匿 名,那么我也可以。
    签名:红 色 魅 影(怒 火 中 烧)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7:27

    十八、第二十一封“黄道十二宫信件”
    1978年4月25日,星期二,又过了近四年《旧金山纪事报》再次收到“佐迪亚克”的来信。信件内容如下:
    “亲爱的编辑,我是佐迪亚克,我回来了。告诉赫伯·卡昂(笔者注:《旧金山纪事报》的一位专栏作家,写了大量关于“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文章。),我就在这里,并且一直都在。托奇(笔者注:旧金山警察署高级警官,是“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主要承办人。)那头猪不错,可我比他聪明许多。等他筋疲力尽了,就不会再来烦我。
    我正在等待着上映一部关于我的佳片。谁来扮演我呢。我正掌控着一切。
    你忠实的:佐迪亚克(猜猜看)
    旧金山警察=0
    从此之后,就再没有“黄道十二宫信件”出现,神秘的黄道十二宫杀手似乎从此就销声匿迹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7:48

    民间推测的疑似案件
    除了经过官方确认的上述四起案件,民间许多研究“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人士认为:黄道十二宫案件的被害人很可能不止官方确认的四起案件中的7人(死五人,重伤两人),以下人士很可能也是该案的被害人。
    一、河滨市立大学图书馆谋杀案
    1966年10月30日,星期天,正好是万圣节的前一天,洛杉矶东南62英里处的河滨市,河滨市立大学一年级女生彻立·乔·贝茨(Cheri·Jo·Bates)和她的父亲约瑟夫·贝茨一起度过了这个星期天的上午。父女俩先去圣卡瑟琳教堂做弥撒,又到膳帝餐馆吃过早中饭,然后分了手,约瑟夫去海滩,彻立·乔回家念书。
    彻立·乔·贝茨,身高5.3英尺,体重110磅,综色头发,蓝眼睛,经常的户外锻炼使她的皮肤呈健康的深古铜色。她和父亲约瑟夫·贝茨住在河滨市圣何塞4195号,约瑟夫·贝茨是科罗那海军兵器实验室的机械师。彻立·乔的母亲已于自从一年前去世,她还有一个的弟弟在美国海军中服役,驻扎在东海岸的佛罗里达。彻立·乔本人则利用业余时间在河滨市国家银行打工。
    大约下午4点半到五点时,彻立·乔决定去一趟学校图书馆。她在此前打电话约一位朋友一起去,但那位朋友有别的事。彻立·乔给父亲写了一张留言条,上面写着“爸爸,我去了河滨市大学图书馆。”
    约瑟夫·贝茨于五点钟回到家中,看到了彻立·乔写的留言条。后来约瑟夫·贝茨再次出门时也给女儿写了一张留言条。约瑟夫·贝茨于当天晚上午夜回到家里,发现他临走前留的条子并未被动过。但约瑟夫·贝茨当时估计:女儿和她的某一位女友在一起出去了,可能会晚些回来。
    第二天早晨5点43分,约瑟夫·贝茨一觉醒来,发现女儿还没回来。他给彻立·乔的朋友们打了一圈电话,没有人知道她在那里。约瑟夫·贝茨马上报警,称女儿失踪。45分钟之后,河滨市大学图书馆的一名园林管理员发现了在图书馆停车场附近一条僻静小道旁发现了彻立·乔的尸体:她脸朝下扑伏在一片血泊中。她的胸部有三处刀伤,背部一处,脖颈七处。根据伤口的情形推断,凶器应该是一柄小刀,刀刃长35英寸,宽05英寸。奇蕊·荞脖颈处的伤口非常深,以致颈静脉、颈动脉和咽喉均被切断,脖子几乎整个儿割掉,给人感觉凶手似乎不仅要置她于死地,而且企图砍下她的头颅。彻立·乔的脖子上还有被卡掐的印记,脸部好几道划口,被打伤的青紫斑痕遍布全身。
    在以后的几天里,警方走访了许多证人,试图还原彻立·乔·贝茨临死之前的行踪。1966年10月30日下午5点半左右,彻立·乔曾打电话给她在河滨市国家银行的同事,问有没有看到她学期论文的文献目录。那是最后一次有人与她通话。6点过几分钟,一位朋友看见彻立·乔开着她的浅绿色大众轿车去图书馆。还有一位行人注意到,一辆青铜色奥兹莫别轿车紧紧尾随着一位有亚麻色头发女子的绿色轿车。
    距离案发现场彻立·乔的尸体约200英尺,或60米处,她的浅绿色大众轿车还泊在图书馆的停车场,前座上放着她刚从图书馆借出的几本书。办案人员发现,有人切断了车中用于启动引擎的配电线圈的中线,车里车外有好几个来路不明的油腻掌印和指纹。警方据此判定,凶手是跟踪彻立·乔到图书馆,破坏了车上的点火装置,然后躲在附近等候。他很有可能就在一旁看着从图书馆出来的彻立·乔发动引擎,等到她屡试不成后,便主动上前帮忙,或提出送彻立·乔回家。无论彻立·乔和他是否认识,她最终跟着他走到了暗处。在两栋空旷的办公楼之间,凶犯对她下了毒手。
    在离尸体10英尺处的草坪上,警方找到一块有油漆溅斑的男式天霸表,7英寸的表带与手表相接的一端被生生地扯断,表上的指针停在12点23分。据警方后来的调查,该表是为英国特制的一种军用表,油漆则是一般的家庭室外用漆。现场四周还发现尺寸大约为10号的男式鞋印。
    据当晚曾在现场附近路过的两位学生分别向警方提供的证词,他们在10点半左右听到一声”极凄厉的尖叫”,然后是一阵”沉闷嘶哑的低号”,几分钟后,传来了很响的发动汽车的噪音,是那种破旧的老爷车的声音。这个钟点与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相符。令人费解的是,星期天晚上图书馆9点关门,从彻立·乔的借书记录看,9点以前她应该在图书馆内。由此说来,凶手在作案之前和被害者交谈了一个多小时?或是佯装修车磨蹭了半天,以拖延时间等到图书馆周围的人都走掉?
    过了差不多整整一个月,1966年11月29日,河滨市警署和当地一家报纸《河滨市商业报》分别收到一封同样内容、长达数页的匿名信。写信的人将不下十页复写纸叠在一起,在一台打字机上打好信后,从中间抽出两张寄出。这样打印出的字迹非常模糊,警方只能猜测写信的人所使用的是手提式皇冠牌打字机,而无法推断具体型号。其铅字模或为匹卡式,或为埃立特式。白纸,质地比较粗糙,纸宽8英寸,上下部分均被撕掉,使其呈大致的方形。信是从一个偏远的乡间邮筒寄出的,信封上没贴邮票,也没有回邮地址。整封信从头至尾全用大写字母,其内容既陈述了足够详尽的细节以证实其可信度,又避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使警方有可能寻踪追查出写信人。信的全文如下:
    “她曾是那样的年轻美丽,但如今已被摧残致死。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无数的不眠之夜,我躺在黑暗中想象着我的下一个牺牲品。抑或是那位某家店铺旁的小保姆,披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在每天晚上7点左右走过一条漆黑的小巷。抑或是那位身材匀称皮肤微黑的蓝眼睛女郎,在中学时期曾拒绝过我与她约会的邀请。抑或是别的哪位姑娘。但不管是谁,我都将割下她的女性器官向全城的人们展示。所以我告诫诸位,别让我轻易得手,保护好你们的妻子、女儿和姐妹,让她们远离街巷。贝茨小姐是一个傻瓜,她像一只羔羊走向屠夫,甚至没有任何的挣扎反抗。我先切断了她车上配电线圈的中线,然后坐在图书馆里等她。在她离开图书馆后约两分钟,我也相跟着离开了。那时候,那辆大众轿车的电池肯定已经死掉。我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她非常乐意地接受了。我告诉她我的车就停在下面的街道,何不让我送她回家。当我们远离图书馆时,我说,差不多是时候了,她问:”是什么时候?”我说,是你该死的时候了。我从背后扼住她的脖子,一只手捂严她的嘴,另一只手握着一把短刀直取她的咽喉。她一动不动,顺从地听任我摆布。她的乳房在我的手掌中温暖而坚挺。但当时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必须为她这么多年来对我的冷淡和拒绝付出代价。她死得异常痛苦。当我掐住她脖子令她窒息时,她的全身不停地痉挛、抽搐,两片嘴唇扭曲得变了形。她发出了一声号叫,我在她的头上踢了一脚让她闭嘴。我把刀捅进她的身体,刀子断了。我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剁她的脖子。我没有病,我只是有些神思恍惚。但这并不妨碍游戏继续进行。你们应该将这封信公开发表,让人人都读到。这样也许可能拯救那些大街小巷的女人们。但这是你们的事,你们的决定,而不是我的。没错,我确实还给你们打过那通电话。那只是一个警告。小心–我现在正在跟踪你们的姑娘们。”分送:警署署长;《河滨市商业报》
    凶杀案发后约5个月,当河滨市大学图书馆一位清洁工清理储藏室里的桌椅时,在一张折叠式课桌上读到了一首小诗。这批桌椅是头年12月放寒假之前收进储藏室的。作者用蓝笔将诗刻写在木质的桌面上。全诗意译如下:
    厌倦了生亦不愿死插进,拔出拭净刀刃如果那红色能被拭去血在喷在滴在流淌溅满她那崭新的衣裙哦,天哪总算是红色不管怎么样生命被一点一滴地抽干抽入那莫名的死亡她不会死去这一次有人会找到她那就等到下一次吧
    《河滨市商业报》在彻立·乔死后六个月刊登了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第二天,警察们又收到了一封凶手写来的新信件。这是一封用铅笔随手写出的信,信纸只有一张普通的三孔活页纸,标题的字迹大而潦草,从左边竖着写下来,写的是:“贝茨必须死,还要死更多。”活页纸每行的线条是蓝色的,信的底部有一个很类似数字2或者字母Z的符号,信封上贴着两张四美分的林肯头像邮票,付了双倍的邮资。另外还有两封信件也表明“贝茨必须死”。一封信寄给了《河滨市商业报》,另一封寄给了约瑟夫·贝茨。河滨市大学图书馆谋杀案,虽然和黄道十二宫杀手的犯罪惯技并不完全相同,但是约翰·道格拉斯也认为 “贝茨被杀至少是黄道十二宫系列谋杀案的一部分,如果不是他第一宗谋杀案的话”(《顶级悬案》第271页)。对于犯罪惯技上的差异,约翰·道格拉斯的解释是河滨市立大学图书馆谋杀案的发生时间比较早,很可能是黄道十二宫杀手初期犯下的案件。凶手在这时犯罪经验较少,对犯罪惯技的运用还处在摸索的阶段,还需要总结经验、改进手法。
    加利福尼亚刑事鉴定和调查局的著名笔迹专家舍尔伍德·毛利尔在对河滨市大学图书馆书桌上刻写的字迹、写着“贝茨必须死”的信件上的笔迹和“黄道十二宫信件”上的笔迹进行鉴定后,也得出了笔迹相同的结论。但是,河滨市警署对此组织的笔迹鉴定,结果却显示笔迹不符。据此,河滨市警署得出结论:河滨市大学图书馆谋杀案的凶犯与黄道十二宫杀手并非同一人。所以,该案最终并未被官方确认为“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中的组成部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8:05

    二、凯瑟琳·琼斯(Kathleen·Johns)绑架未遂案
    1970年3月22日,星期天,家住位于加州南部距离洛杉矶东北65英里的圣伯纳迪诺的23岁的少妇凯瑟琳·琼斯,决定带着10个月大的女儿詹妮弗,离家前往加州北部距旧金山西北35英里的佩塔卢马,去探望生病的母亲。因为有将近500英里的路程,而她当时又已怀孕7个月,所以决定傍晚出发,这样小詹妮弗就会在车上睡觉,她便可以专心一意地开车了。果然,上路不多久,孩子就开始睡觉。
    将近午夜时分,凯瑟琳已经到了旧金山东面85英里处的莫德斯托。她从99号高速公路转到132号。地处僻壤的132号只有一来一往两条车道,很少有车经过,但是沿132号往西20英里,便可接上州际5号高速公路,那里离旧金山只有60多英里。
    这时,凯瑟琳看了一眼后视镜,注意到另一辆车正紧随其后。很快,后面的车接近了凯瑟琳的车尾。凯瑟琳驾车往路边挪了挪,让会后面这辆车从她的车旁边开过去。突然,那辆车开始在凯瑟琳的车后面又闪灯又鸣笛示意凯瑟琳停下。但凯瑟琳当时并没有理会。于是,那辆车加速开进旁边的车道,和凯瑟琳的车并排走了一阵,司机打开车窗向凯瑟琳叫喊,意思是她的车后轮松了。但凯瑟琳不敢荒无人烟的地方停车,她一直开到5号公路旁,能远远地看见一家加油站了,才停靠路边。另一辆车也紧跟着停在后面。
    一个“胡须剃得很干净,穿着也十分整洁”的男子走下来车来,左右握着一个铁钳。他用和蔼友好的口吻告诉凯瑟琳,她的左后轮松动了,他可以帮她拧拧紧。凯瑟琳事后回忆说,“这名男子貌似是个可以信赖的人,完全看不出什么异样。当时我还以为他是个服务生,看起来那么整洁利落。”凯瑟琳没有下车,门窗紧闭地坐在车里,她实际上看不见那名男子到底在干什么。过一会儿,这名陌生男子对凯瑟琳说车已经修好了。然后,他就回到了自己的车里,并开动了车回到了高速公路上。他先开走车,凯瑟琳才又开车上路。刚走了20多英尺,凯瑟琳车的左后轮胎变旋转着飞了出去,落入路旁的杂草中。凯瑟琳关掉引擎,没顾得上拿钥匙,就从车里跑出来,她一时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这时,那名陌生男子的车又出现了,并在凯瑟琳的车前停了下来。这名男子走下车来,主动提出送凯瑟琳母女去不远处的服务站。于是,凯瑟琳抱着小詹妮弗,坐进这名陌生人的车里,车刚开动,凯瑟琳才想起车钥匙忘了取下来。那人微笑着又回去替她取来钥匙。但是车启动后,这名陌生男子却没有在那家服务停车,而是一直往前开停车,开过了几个出口,驾车驶下了高速公路,驶入了一条崎岖不平的乡间小路。
    凯瑟琳感到有些异样,就问:”你是不是经常像这样在路上帮助别人?”这名男子回到说”当我帮了他们之后,他们就不再需要任何帮助了。”凯瑟琳后来形容那人的声音单调、冷漠,无抑扬顿挫,也不带感情色彩,就只是一个一个的字从嘴里迸出来。又过了一会儿,这名陌生男子突然对凯瑟琳说:“知道么,你会死的。知道么,我会杀了你。”接着他又说:”我要把小孩从车窗扔出去。”这名陌生男子驾着车,载着惊恐不安的凯瑟琳在如迷宫般曲折错杂的车道上游荡着,一路上,这名男子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偶尔转过头来看凯瑟琳一眼,并重复着那句话:“知道么,你会死的。知道么,我会杀了你。”在这条漆黑的乡村公路上,陌生人就这样开车载着凯瑟琳,开了近两、三个小时。
    而此时,求生的欲望战胜了凯瑟琳心底的恐惧,她开始仔细打量陌生人,并考虑如何逃跑。她首先注意到的是,那人的鞋擦得锃亮,不时反射出车里车外大大小小的灯光,”不是普通的靴子,而是海军穿的那种款式。事实上,他全身上下都是海军风格的打扮。”他身着一件深蓝色的尼龙风衣,一条毛料的黑色喇叭裤,戴一副黑色粗框眼镜,用一根从脑后绕过的细橡皮筋加以固定,棕色头发,剪着海员式发型,脸颊上留着痤疮的疤痕,约166磅重。与他整洁的穿着相反,车里却是乱七八糟,纸张、书、衣服到处都是。大部分衣服是男人的,间杂着几件带花纹的小号T恤衫,就像是8岁至12岁孩子的尺寸。他开着开一辆美国国产汽车,浅色、双门,款式较新,加利福尼亚牌照。
    当他们快到一个”停止”标牌时,车陡然停住了,这名男子不小心将车开进了高速公路的驶出匝道,凯瑟琳立即抱起女儿推门跳出车,冲到路的另一边,穿过一小片空地,钻进杂草丛生的灌溉渠。凯瑟琳趴在干涸的沟底,把詹妮弗紧紧地贴在胸口,生怕她发出什么声响。很快,陌生男子手持电筒下得车来,他冲着旷野大喊了几声:”回来!回来!”这时,一辆旧双轮拖车从高速公路上开了过来,拖车的司机看到了来回晃动的手电光,他一面下车一面问怎么回事,陌生男子没有回答,马上跳回车里踩足油门消失在黑暗中。凯瑟琳抱着孩子从灌溉渠里走出来,搭了另外一辆路过的车,驾驶员是一名妇女。这名妇女将凯瑟琳送到了一个小镇的警察分署,里面只有一位老警官在值班。老警官听完凯瑟琳的故事后,变得脸色刷白,大概在这种乡间小镇很少发生如此离奇的事。老警官开始例行公事地填写一张表格,他让凯瑟琳尽可能详细地描述那个陌生人和他的车。
    凯瑟琳一边回答老警察的提问,一边漫不经心地打量这间不大的办公室。忽然,她的目光滞留在张贴栏中的一张通缉令上。”哦,我的上帝!就是他,这就是他!”她指着旧金山警方根据目击者和被害人中的幸存者的描述绘制的黄道十二宫杀手模拟画像。
    老警察吓将凯瑟琳母女俩带到附近一家餐车饭店。然后,老警察接通了公路巡警,让他们帮助去寻找凯瑟琳的汽车。过一会儿,巡警回电说那里没有车。又过了一会儿,巡警报告说他们在另一条路上找到凯瑟琳的汽车了,但已被彻底烧毁–连同所有可能的证据。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8:29

    三、多娜·莱丝(Donna· Lass)失踪案
    多娜·莱丝是一名内华达州的一名护理员。她是一位年仅25岁的美丽的棕发女郎,家住内华达州的塔霍湖区,。1970年9月6日,那天,多娜原本应工作到下午2点,但是在1点40的时候,她护理完了最后一个病人后,就音信全无。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她的工作制服和鞋子被放在他办公室里的一个纸袋中,她的汽车停在她的公寓,但并未见到任何挣扎的痕迹,只发现她的衣服和钱包不见了。据说在多娜失踪的当天,一位身份不明的男子多次打电话给多娜的雇主和房东,通知他们多娜最近不能回来,因为她家里有人生病了。但是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多娜的家里在她失踪的前后并没有人生病,所以打电话的人其实是在说谎。“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一些民间研究者认为:多娜·莱丝是黄道十二宫杀手的又一位被害人,而1971年3月22日,星期一,《旧金山纪事报》收到的那张明信片上,暗示的就是这起悬而未决的失踪案,失踪的多娜·莱丝就是被黄道十二宫杀手杀害后,埋尸在明信片上所显示的松树林。
    除了上述疑似被害人以外,还有许多悬而未决的疑案被“黄道十二宫连环杀人案件”的一些民间研究者归结到了黄道十二宫杀手身上。其中罗伯特·格雷史密斯在他所著的纪实文学作品《十二宫》中总结的疑似被害人有49人之多,限于篇幅就不一一列举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8:48

    上世纪60年代末,美国旧金山地区接连发生20多起恐怖的连环杀人案,一名自称“十二宫杀手”的凶手,每次作案之后都会向警方和媒体发送含有密码的信件炫耀他的杀人经过,并在信末留一个星象图案标志,声称只要能够破译密码,便可得知他的真实身份。然而“十二宫”系列案件至今未被侦破。令人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在沉寂近40年后,日前美国加州男子丹尼斯·考夫曼突然向FBI爆料称,他在整理已故继父杰克留在一个公共储物箱内的遗物时,意外发现了多件惊人铁证,足以证明继父杰克就是“十二宫杀手”!2日,FBI宣布将对丹尼斯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调查,这一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凶杀悬案很可能将从此水落石出!
    整理遗物发现“证据”
    据悉,丹尼斯·考夫曼住在美国加州波洛克·派恩斯市。丹尼斯称,他5岁时杰克·塔兰斯就成为了他的继父,后者于2006年去世。然而令他目瞪口呆的是,日前在整理已故继父杰克留在一个公共储物箱内的遗物时,他意外发现了数件惊人物品,足以证明他的父亲就是“十二宫杀手”!
    丹尼斯发现,杰克存放在那个储物箱里的遗物包括有多张他留下的亲笔便条,而字迹与“十二宫杀手”的笔迹几乎一致。而且,杰克竟还收藏着多张显然是死人尸体的照片,以及一把带血迹的匕首。此外,杰克还留下一盘录音带,其中他亲口承认自己就是“十二宫杀手”!最惊人的是,杰克的遗物全部被一条黑色头巾包裹着,而头巾上面就有一个著名的“十二宫”符号!调查发现,当年“十二宫杀手”在一次作案袭击时所佩戴的正是这样一条头巾。丹尼斯称:“当我看到这些物品时,我的心仿佛都停止了跳动。我恐惧极了,‘十二宫杀手’的真实身份就是杰克·塔兰斯,他是我的继父。”
    母亲可能也是受害者
    丹尼斯称,他确信继父就是“十二宫杀手”,而且他甚至怀疑自己的母亲也是“杀手继父”的众多受害者之一!丹尼斯称,他的母亲是在10多年前原因不明地窒息而死,死因极为蹊跷,但警方当时并未深入调查。他说:“母亲曾告诉我杰克试图谋杀她,但我没有听进去。现在我总算明白为什么了,我能够想象她当时的感觉,想象她有多么恐惧。”
    FBI全面调查将验DNA
    据悉,FBI对丹尼斯提供的证据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9月2日FBI正式宣布,由于案情取得重大突破,将再次对“十二宫杀手”谋杀案展开全面调查。FBI同时向媒体证实,正在对丹尼斯提供的“十二宫杀手”一些物品进行实验室鉴定。FBI称,他们将首先从这些物品上提取杰克的DNA,然后与“十二宫杀手”的DNA进行对比。
    如果证实丹尼斯的继父杰克·塔兰斯的确就是“十二宫杀手”,将意味着这一困扰美国多年的历史疑案就此水落石出。
    “已于2006年去世的Jack Tarrance于2009年6月26日当天被美国FBI经DNA测试与当年案发现场遗留血液所吻合,时隔40余年后,真凶就是Jack Tarrance。”
    但是2010年4月份DNA检测结果被推翻,有人指责洛杉矶警方保存DNA结果和检测DNA结果的方法都不正确。但洛杉矶经反复仍认定他为最大嫌疑犯。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9:08

    【恋尸癖杀手尼尔森】
    用“臭名昭著”这个成语来修饰尼尔森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在英国,他可以说是继“开膛手杰克”之后,著名的连环杀手之一。比起一百年前的前辈,在信息以光速传播的今天,也许更多的人知道“丹尼斯·安德鲁·尼尔森”这个名字。即便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最悠久的蜡像馆,杜莎夫人蜡像馆,塑造了一座他的蜡像已警世人,并且让他遗臭万年。在英国,尼尔森还有一个称号, “英国的达莫”,这是因为他不但杀死同性恋伴侣,并且在分尸后,将头部、手、脚的部分肉烹调之后吃掉,这些都与达莫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与达莫不同的是,他对尸体的眷恋,尼尔森往往将尸体保留数个月 再碎尸,在此之前他与尸体同睡、同洗澡、一同听音乐、看电视,除此之外还与尸体聊天,晚上睡觉之前道“晚安”,早上上班之前说“再见”。比起达莫残忍的碎尸行为,尼尔森的举动更让人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毛骨悚然的感觉。
    比起其他连环杀手,尼尔森更能让我们有一种真实感。让人们觉得他就在我们身边。1983年11月4日,他被判处25年监禁并不得假释。掐指算来,还有两年的时间这位老兄就刑满了。另外,关于他的新闻也是层出不穷。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他因在狱中偷偷写自传然后传出社会进行出版被当局禁止,到2005年12月5日他给报社写信表明自己的“心路历程”。尤其是他在信中表明,他对贝克汉姆、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以及号称是“英国烹饪界最耀眼的偶像”——名厨杰米-奥利弗的“青睐”让我们觉得他和我们一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距离我们是这样的近。我们有同样的爱好和偶像。
    他无时不刻的在提醒这个社会,我还活着!这让笔者想起阿诺·施瓦辛格经常说的一句台词,“I will be back!”。但是英国当局当然不会轻易的让这个杀人魔重返正常社会,司法部门及监狱认为他“不思悔改”,可能在最后使用“日落复审程序”延长他的刑期。这个消息对于居住、生活在英国的男人来说是个好消息,尤其是上面说起的那三位。
    尼尔森1945年11月23日出生于苏格兰的菲拉瑟堡,父亲是挪威人,母亲是苏格兰人,他是他们唯一的孩子。这是一段不幸的婚姻,由于他父亲酗酒并且长期不在家,最终他的父母离婚了。离婚后,尼尔森跟着母亲一起生活,并交由他的外祖父母看管,直到他母亲再婚两年后才回到母亲身边,但是由于母亲有了更多的孩子,尼尔森没有得到必要的照顾,致使尼尔森的性格越来越孤僻。尼尔森非常喜欢他的外祖父,安德鲁·怀特(Andrew Whyte)。但是当他六岁的时候,他的外祖父去世了。由于宗教的传统,尼尔森被带到外祖父的遗体身边,尼尔森在此之前并不知道外祖父已经去世了。这个事件给尼尔森非常大的影响,可以说是一种打击,也可以说是一个震撼。他回顾说道,这使他对死亡有一种特殊的看法。
    当尼尔森八岁的时候,他差点被海水淹死。他被一个在沙滩上玩耍,比他大的男孩救起。那个男孩可能对尼尔森进行了性侵犯,因为他的衣服被那个男孩脱掉,并且很显然那个男孩对他进行手淫。尼尔森感觉有一些粘的白色的东西在他的嘴里。
    尼尔森在童年的时候从来没有像有的连环杀手那样,对其他的小孩或者动物有愤怒狂暴、残酷行为,或者是有好斗的倾向。他后来变成一个杀手对于周围的人都感到非常的吃惊。他在青春期没有性行为,但是他曾经被其他男孩所吸引,他一直是一个处男。一次,他看见他的哥哥在睡觉,他想看他哥哥的裸体,但是最终他逃跑了。可以这么说,尼尔森的童年,以及他的青年时代都是安静的度过的。
    一次他寻找一个失踪的人,他和他的朋友在银行旁边河里发现了那个人的尸体,那个人是被淹死的。尸体让尼尔森想到他的外祖父。他没有感到恐惧或者恶心,而是一种兴奋,死亡和永恒之间的关系让他无法解释。他感到十分迷茫。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插曲其实是一个开端。尼尔森一步步从一个普通人变成杀人、吃人的恶魔。
    1961年,尼尔森应征入伍成为一名厨师,在这里他学会了包括如何屠宰牲畜在内的一切厨艺。这使得他在其后杀人分尸的时候可以达到“庖丁”的境界。
    在服役的后期,他开始用酒精来打发孤独,虽然孤独是他自己的原因,他总是和别人保持距离。由于有 了一定的资历,他获得了单独的房间,他在房间里放一面镜子,这样他看得见别人而别人看不到他,他不想理人的时候可以假装熟睡不醒,而且他手淫的时候可以观察到外面的情况而不被人发觉。
    服役的最后几个月,他遇到一名男子,布赖恩·马斯特(Brian Masters),在尼尔森的书里,马斯特又被称为杰瑞·芬琪(jerry Finch),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尼尔森坠入了爱河,但是马斯特不是同性恋,当马斯特被要求拍家庭录像的时候,他装死。这个打击对尼尔森来说非常巨大,他把他给马斯特制作的电影都销毁了。
    1972年,尼尔森受训成为一名警察,他回忆起一次他们在太平间对尸体进行解剖。他发现自己非常兴奋。然而,这个工作不适合他,一年之后,他放弃了。他最终得到一份在警局会见来访者和转收财物的工作,直到他被逮捕。
    尼尔森曾经遇到一位年轻人,戴维·潘特(David Painter),他正在找工作,尼尔森在街道上遇到他,他们一起去了尼尔森家,发生了关系,当潘特从睡梦中醒来时发现尼尔森在给他画像,他配合尼尔森摆成一个姿势,结果弄伤了自己,并被送进了医院。尼尔森因此受到警方的质询,但是最终被释放。
    1975年,他和一个叫戴维·高琛(David Gallichan)的男子搬进了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公寓,他们买了一只叫彼利的狗和一只猫。两年后,由于两个人性格上的差异,尼尔森和他分开了。后来,尼尔森感到非常孤独。对于他来说,孤独是非常难以忍受的痛苦。他把自己投入工作,成为一个“先进工作者”,下班后就开始不停的喝酒,用看电视来消磨时光。戴维离开之后的一年半,他开始杀人。
    这是一个阶段,尼尔森确定了自己是同性恋者,并且在不同的地方寻找伴侣,他认识了许多人,但是和他们都是短暂而浮浅的关系。他想寻找一种长久的关系,他对对方负责,也希望对方关心他。
    他经常幻想镜子中的奇异世界,现在他认为尸体代表着一种永恒的状态,这是一种肉体和精神的完美状态。他甚至用捏造假象来达到更好的效果,包括用假血去制造一个谋杀现场。他想象某人进来打倒他并且埋葬他。有时他也忧虑自己这种对尸体痴迷的态度。这些想法使他离正常人的思维越来越远。
    尼尔森为什么杀人,调查该案的警员及检控官都认为是尼尔森极端的孤独感驱使他杀人,希望那个人(尸体)能长久的留在自己身边。这一点从他儿时的经历以及他对尸体的感觉可以看出端倪。有的人认为尼尔森杀人是为了寻求更高的性快感,我们承认这点也是原因之一,但决不是主要的原因。因为尼尔森可以通过正常的方法得到性快感,他并没有心理或者生理上的障碍。虽然他经常对着尸体进行手淫,但是不容否认的一点是,他认为他们都还“活着”的。他像对活人一样和这些尸体交谈、听音乐,甚至洗澡。从心理学上分析,这是典型的恋尸癖患者的特征。尼尔森对尸体从恐惧、兴奋、好奇,到爱慕的转变过程,以及从假设自己死了,变成一具尸体到杀死被害者并依恋尸体的过程,让人可以感觉到一种蜕变。他第一次杀死被害人的时候还会感到紧张、害怕,甚至选择了自杀,到后来他把杀人当作一种习惯,就像换衣服一样把旧的衣服扔掉,再买新的衣服,再到后来肢解尸体,用尸体的肉来烹饪做饭款待客人,他已经完全失去了人的本性。这也是为什么尼尔森被逮捕后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的原因。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9:29

    尼尔森被捕后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不但如此,还积极配合警方对尸体的身份进行指认。应该说如果不是尼尔森的配合,也许被害人的身份到今天都不能确定。即便是这样,仍然有八个人的身份不能确定。尼尔森只回忆起他在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公寓杀死的五个人(第一个被害人的姓名至今不知)和缪斯怀尔山克兰里公园23号公寓杀死的三个人。对于他杀人未遂的被害者,他自己称有七人,但是他只记住了其中的六人。下面对于这些已知的犯罪情况做一个简单的陈述。
    1978年12月,尼尔森在酒吧相识一男子,邀请到梅尔罗斯林荫道195号公寓做客,他们继续喝,后来发生关系,早上醒来他想到的新朋友就要离开他就非常的难过。他从地上捡起他的领带,把套子套在他的颈部,迅速的跨到那个男人的身上,收紧领带扣,使出全身的力气,那个男子开始挣扎,他们较力从床上摔倒地上。尼尔森坐在他的身上紧紧的掐住了他的喉咙,最后那个男子躺在地板上不动了。尼尔森松开领带,发现那个男子并没有死,只是失去知觉,他跑到厨房成了满满一桶水,把男子放在凳子上,然后把他的头完全浸入水里。男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过了几分钟,再也没有气泡冒出来。尼尔森杀了这个男子,但是他根本不记得他的名字。他坐在那里颤抖着,意识到他做了什么和要面对什么样后果。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而且抽了很多烟,努力想自己该怎么办。他的宠物,黑白花的小狗,彼理普(bleep)从花园跑了进来, 舔着椅子上的尸体。
    他把狗轰跑然后又颤抖着坐下来继续想。过了一阵,尼尔森起身将窗帘都关严,然后将尸体抗在自己肩上,把他背进浴室。尼尔森慢慢的把他放进浴盆,打开水,为他清新头发,头发非常柔软和顺滑。最后他把尸体弄出来并且背到另一个屋子里,放在床上,这回他的新朋友真的不会走了。他的手滑过那还有余温的尸体,发现他的嘴唇和面部因为充血而有一些斑点,他给他盖上被单,坐在床边绞尽脑汁想该怎么办。比起对尸体的恐惧,尼尔森反而认为他很美,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杀死他,他只是不想让他离开自己而已。他独自一人渡过的圣诞节,但是他不想再这样渡过新年。现在,他找到了一个伴。晚些时候,他去了一趟五金店,买了一把电动刀具和一个大罐子,但是他并不着急用它来分尸,与此相反的,他买了一些新的内衣裤给他穿上,当他决定要和尸体发生关系的时候,他自己先洗了个澡,然后上了床与尸体发生了关系,然后就昏昏睡去了。当他睡醒之后,他给自己做了午餐,并且和躺在离他不远的仍然在地上的尸体一起看电视。最后,他打算把尸体藏起来,于是他弄松了一些地板,然后他尝试把尸体拖进去,但是他怎么也放不进去。他把尸体靠在旁边的墙上,决定等尸体僵硬了再说。第二天,尼尔森发现,他还是立在那里,尼尔森于是把他放倒,让他的手臂贴紧身体,最后放进木板下面的洞里,放回木板。他把尸体用地板掩藏好。一周后,出于好奇,尼尔森再次打开地板把尸体搬出来,想看看尸体是什么样子。他发现尸体脏了,他把尸体背到浴室清新干净,而且他还用洗尸体的水洗澡。当他把尸体运到卧室,他已经勃起了,于是在跪在尸体身边手淫,将精液射进尸体的嘴里。为了便于把尸体搬进搬出,尼尔森把尸体的脚绑在一起,然后把尸体又放回地板下面。他一直保留这个尸体七个半月,直到他把尸体的碎块在后院用一把大火烧掉。他在火中燃烧橡胶,用来遮盖燃烧尸体的气味,之后他把骨灰和未燃烧尽的东西掩埋在后院里。
    第二个被害人,肯尼斯·奥肯登,一个加拿大游客。1979年12月3日,他在酒吧吃午饭的时候遇见尼尔森。他们一起喝了很长时间的酒,然后还一起游历了伦敦市,最后他们去了尼尔森的公寓。他们在一起非常融洽,尼尔森非常喜欢他的伙伴,并且对于他的加拿大朋友明天就要回国感到绝望。他这次是用电话线把奥科登扼死的,之后他把奥肯登拖到门厅,一起听了会 儿音乐。最后他把他的衣服脱掉,给他洗澡。之后他将尸体放在床上,和他并排躺着,他爱抚着尸体,酣然睡去。第二天早上,尼尔森把尸体放进橱柜,扔掉他的衣服之后,若无其事的上班去了。晚些的时候,尼尔森把尸体拖出来并给他洗澡。然后他把尸体放在椅子里,给他摆出各种姿势后进行拍照。照完像后,他把尸体放在床上摆了一个舒展的姿势,然后他趴在尸体的上面,他与奥科登的尸体说话,就像他可以听到一样。他在尸体的大腿间手淫后把尸体放置在地板下面。他之后反复把尸体取出好几次,他们一起坐在一起看电视。尼尔森后来说,奥肯登的身体和皮肤都非常美。于是他给他们穿上各种时尚的衣服,并且与他同榻而眠,跟他说“晚安”。
    1980年5月13日,马丁·达夫,16岁,他是一个离家出走,并且无家可归的小男孩,达夫接受尼尔森的邀请去了他的公寓过夜。两杯就过后他们就上了床,尼尔森爬到他的身上,然后用手掐住他的脖子,他失去知觉,但是并没有死,于是尼尔森把他拖进厨房,把他的头按进装满水的水槽。最后他把尸体拖到浴室,他们一起洗澡。尼尔森称这是他见到的最年轻的身体,洗澡后他把尸体背到床上,吻遍了全身,并且坐在他的胃部手淫。达夫被房子橱柜里两周的时间,最后也被安置在地板下面的洞里。
    彼利·萨瑟兰德,27岁,男妓,尼尔森不知道怎么把他带回家的。着尼尔森只记得他和萨瑟兰德一家酒吧接着一家酒吧德喝了一整夜,当第二天醒来发现他 的尸体时,尼尔森几乎不记得是怎么扼死他的。
    马尔科姆·巴洛,24岁,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孤儿。尼尔森发现他在自己公寓外闲逛,抱怨自己患有癫痫病,尼尔森把他带回家,并叫了救护车。1981年9月18日,当巴洛出院后,他回到尼尔森 的公寓,坐在门口等待尼尔森下班回家。尼尔森邀请他进屋,一起喝了许多酒,然后就上床发生了关系。尼尔森发现他的客人是一个招人讨厌的家伙,于是他扼死了巴洛。第二天,他把巴洛放在厨房水槽下面的隔断里。
    尼尔森搬家之后失去了后院的花园,更没有用于掩藏尸体的壁橱。他搬到了一间和六个人共同居住的房子,缪斯怀尔山克兰里公园23号公寓,他住在顶层的阁楼。他认为这样可以抑制他杀人的欲望。但是,三次谋杀还是发生了。但是他所住的地方如何处置尸体成了一个大问题。
    第一个被害人是约翰·霍莱特(John Howlett),尼尔森叫他卫兵。他们是在酒吧遇见的。当尼尔森单独喝了一天的酒,霍莱特走了进来,他们相互认识了,进行了长聊,由于谈的非常投机便决定去尼尔森的家里。当喝了一会酒,霍莱特上了尼尔森的床。尼尔森努力让他走,但是他拒绝。尼尔森于是找到一根长的装饰的带子,并用它扼死他。当时他害怕霍莱特挣脱就使劲拉紧绳子,死死的勒着他,并且打击他的头部,最后霍莱特就瘫软下去。尼尔森担心他没有死仍旧使劲勒绳子,直到他确定约翰已经死了。但是他发现约翰并没有死,于是他把带子再次绕在他的颈部又勒上两三分钟。但是霍莱特的心脏还在跳动,于是,尼尔森用了老办法,把霍莱特拖进浴室溺死。最后把他的尸体放在橱柜里。由于没有了后院无法焚烧,尼尔森决定把他解剖成小块然后从厕所冲下去。他必须赶快,因为他的朋友就要来他家做客。他把尸体处理掉,并且用尸体上的手、脚、头上的肉做菜,然后将骨头分解扔进垃圾箱。稍大的骨头他就使劲到后院外面的河里。剩下的部分就撒上盐放在茶叶罐子里。他用一块红色的窗帘盖起来。
    第二个被害者是阿奇博尔德·格雷厄姆·艾伦(Archibald Graham Allan),是个流浪汉,尼尔森给他做鸡蛋卷。尼尔森回忆他的死亡过程感觉非常逗。“我注意到他坐在那里,突然像是睡着了或者是失去知觉,一大块鸡蛋卷挂在他嘴边。那时他想去扼死他,但是没有那么做。他想,那个人可能是被鸡蛋噎住了。是不是鸡蛋卷杀死了他,我不知道”。他把艾伦放置在浴室三天,于是把他象处置约翰那样肢解。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斯蒂芬·辛克莱尔(Steven Sinclair),二十岁,瘾君子,他经常在来斯特广场闲逛,1983年1月23日,与他相识的人看见他和一个陌生人走了。辛克莱尔和尼尔森到了尼尔森的家,一同坐在那里听音乐。当辛克莱尔与尼尔森发生关系后,他在躺椅中睡着睡着了。尼尔森进入厨房,找到一些绳子,他问自己,还要再来一次吗,他把绳子套在辛克莱尔的脖子上,自己先喝了一大杯酒,然后坐起来,使出全身的力气杀死辛克莱尔。他做完后发现辛克莱尔并没有死,于是他用领带结把他扼死了。尼尔森之后给他洗澡,然后把他放在自己的床上。他在床头床尾摆了两面镜子,他脱掉衣服,这使得他可以在镜子里看到两个裸体在一起。他有一种孤单的感觉,并且想到这就是生与死的意义。他和辛克莱尔说话,就像他还是活着的人一样,小狗跳上床并且 舔辛克莱尔。尼尔森把他的头冲向他,并且亲吻他。尼尔森并没有意识到这具尸体会最终导致他被暴露,并且毁灭他。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09:48

    1979年10月,离第一次谋杀近一年后,一个中国籍学生,安德鲁·郝,去了尼尔森家,郝想玩捆绑游戏(一种变态的性游戏),尼尔森本来不想这么做,他把领带套在 郝的脖子上对他说,他在玩一个危险的游戏。后来郝跑掉了并且报警,他说尼尔森攻击了他,但是由于尼尔森的警察身份,他没有被指控。郝也没有写下书面的控诉,也许他是不想承认自己与尼尔森的关系。
    1980年8月11日,下午四点道格拉斯·斯图尔特(Douglas Stewart)报了警,向警察说尼尔森攻击他,他说他在尼尔森家的躺椅里睡得很熟,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脚被绑在椅子上,而且尼尔森试图用绳子勒他的脖子,他全力方抗,并把尼尔森推倒,尼尔森让他离开。但是警察发现斯图尔特喝了酒,他们敲开尼尔森的房间,尼尔森对于他们说得感到十分吃惊。警察认为是同性恋之间的矛盾,双方都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他们做了汇报,但是斯图尔特并没有继续追究此事。
    1981年11月23日,尼尔森生日那天,他带着一名学生,保罗·诺德(Paul Nobbs)回家,他们一起喝酒,并且上了床,当诺德早上两点半醒来的时候感觉头非常的痛,他六点又醒了一次,他进入厨房,在镜子前他看见自己颈部(喉咙)上有一条红色的印记,眼白处充血,脸部有淤伤。尼尔森说他看起来很不好,建议他去看医生。当天,他去看了大学医务室,医生说他脸部和喉咙上的伤痕显示,有人想要扼死他。但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没有对此事向警察进行汇报。
    1982年元旦前夜,尼尔森的邻居被邀请到他的公寓做客,他们没料到尼尔森喝醉了,他们听见他和一个人离开了屋子,然后他们听到楼上很吵,然后有人跑下楼梯,大声喊叫,那个人叫图施密特·奥兹瓦(Toshimitsu Ozawa),他对警察说,尼尔森要杀死他,尼尔森用一条领带要勒死他,但是这件事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
    1982年4月,卡尔·斯特特尔(Carl Stotter),21岁,酒吧的“脱衣女王”。他们一起喝酒并上了床。尼尔森试图扼死他,他醒了,不能呼吸。尼尔森把他拖进浴室并且把他的头按在水里。灌了他好几次,直到斯特特尔向尼尔森求饶才停手。后来他停止了反抗,尼尔森以为他死了,并把他拖睡椅上。小狗 舔他的脸,尼尔森发现他还活着,于是尼尔森把他又拉回床上,并且让他恢复神智。尼尔森告诉他他的喉咙被睡袋的拉锁卡住了。斯特特尔认为那晚就像一场恶梦。他们后来还见过几次,但是没有再约会,他也没有报警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0:05

    1983年2月的第一个星期,尼尔森的一位邻居发现楼下的厕所堵塞了。他用酸性的冲剂尝试排淤,但是没有用。其他厕所好像也都不大好使了。但是尼尔森坚持说他的厕所没有问题,最终他们还是请了一个水管工人来检查。但是他的工具也无法清除堵塞,于是他又叫人拿来专业的工具。尼尔森害怕自己的行为被发现,于是他仓促的处理了辛克莱尔的尸体,他把碎块连同烹饪后的脑袋放进塑料袋,把他们锁在柜子里,并且停止往厕所里冲东西。两天后的晚上,一个叫做Dyno-Rod的公司来检查管道,最后决定下 到地下管道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技师麦克·凯崔恩(Michael Cattran)进入了管道。他闻到了一种特殊的味道,他确信这是从什么尸体里传出来的。他抓起一些淤泥,有一些八寸大小的块装物,这些东西一共有三四十块,像是一种肉。他们来自屋子里面的管子,他把这些情况和怀疑向公司做了报告。租户们都围着他听他打电话,包括尼尔森,他建议报警,公司却说,白天再做一次仔细的检查。凯崔恩叫上尼尔森和另一个邻居和一起回公司去分析那些来自管子里面已经腐烂的肉。
    尼尔森回到住处已经是半夜,他转移了那些肉和尸体,把他们都扔到篱笆外面。他打算用贮藏室里的鸡肉来代替那些尸体的碎块。后来又想到自杀。后来又放弃了,他坐在三具尸体的中间的地板上喝酒。
    尼尔森这么折腾,楼下的租户早注意到他的行为,当凯崔恩回来发现下水道已经清理干净了,租户告诉他他们的怀疑。凯崔恩拿出一块难闻的肉到警察局报了警。
    尼尔森其实已经感觉到自己这次是跑不掉了,1983年2月9日上班的时候,他对他的同事说,如果我明天没有来,不是病了就是死了,要不就是被抓了。同事们都以为他在开玩笑,他们都笑了。
    当天晚上,尼尔森在进入楼道的时候看到三个人在等他回来。探长杰(jay)对他说,他们要看看他的下水道,他告诉尼尔森是尸体的碎块堵住了下水道。尼尔森大声的问他们碎块是从哪来的。他们告诉他,那些碎块是从尼尔森的房子一处发现的。并且问他关于如何处置尸体的问题。尼尔森放弃了,他说跟他们回警局。他知道自己的权利,并且说他自己愿意承认一切行为,于是他说出了所有的细节。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0:30

    在审理过程中,尼尔森的辩护律师和检控官可谓是针锋相对,辩护律师称检控方的证据均是依据被告人的口供连接起来的,并且以尼尔森精神不正常进行抗辩;而检控方以阿兰·格林(Alan Green)为主检控官,依据大量的物证和证人证言支持自己的观点。法官在听完双方的意见后,向陪审团的每位成员分发了精神病学报告,1983年11月3日陪审团休庭,1983年11月4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陪审团向法庭提交了针对此案的陪审团意见,最终法官作出最终的判决,认定对尼尔森六个谋杀指控和两起预谋谋杀指控成立,判处尼尔森二十五年监禁,在此期间不得假释。
    尼尔森在狱中可谓笔耕不辍,从1990年开始他在狱中偷偷撰写自传,共有五部未完成的书稿偷偷带出监狱,其中一部现为英国一家报社所有。2001年9月,狱方偶然发现了尼尔森手稿,便以违反了有关囚犯通信的相关法律为由,将这些书稿没收。尼尔森索还书稿未果,遂将狱方和支持狱方的英国内政部告上了法庭。英国高等法院曾于2002年12月裁定维持内政大臣和狱方的决定,但尼尔森通过律师再度提起上诉,称当局违背了欧洲人权大会公约第八章的内容。尼尔森称当局的行为是失去理性的而且是一个有失公正的行为,他破坏了自己和家人之间的通信权。同时也违背了第十章,保护自由表达的权利。不论尼尔森是否能赢得这场官司,他的目的是达到了,他几乎让所有人都知道了他,而且他在监狱里有那么多的狱友相伴并不孤单。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371c110100rv8h.html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0:49

    【中国变态连环杀手、专杀同性恋—李义江】
    1、1994年2月,新疆昌州某中学二年级学生唐某失踪,十天后其尸体在校园旁的苗圃里被发现。周围树苗均被齐刷刷的割断。法医鉴定死者身中百余刀。警方推断,凶手连刺多刀才致被害人死亡。这是李义江承认的第一起杀人案件,但是由于缺乏证据,法院未于认定。
    2、2003年1月,李义江通过跟踪被害人到网吧,知道了 其网名为“收费奴”,并知道其在“北京同志”聊天室。李义江用“WSBT”的网名与“收费奴”聊天,对方提出可以当“0号”,并主动提出喜欢被捆绑、被虐待。双方谈妥价钱及地点。李义江携带西班牙军刀到达“收费奴”的住处。按照之前的约定,李义江将“收费奴”捆绑起来,与之发生了关系后,高高举起了手里的西班牙军刀,正中“收费奴”的后心,后李义江用西班牙军刀把“收费奴”的喉管割断。
    3、第二个被害人是李义江在中关村一带找到的。他的QQ叫“靓脚帅哥”,是个外语研究生。李义江跟踪他到了住处以后,就上网联系到了他,在网上聊熟了以后,李义江带着军刀到他家里,依然按照事先约好的虐待方式把他捆了手脚,之后李义江把音响开得大大的,开始折磨他。最后割断了他的喉管。
    4、第三个被害人,26岁。李义江在被害人家中用同样的手法割断喉管将其杀死后,将他的生殖器割掉。最后,在他身上捅了几十刀,并且挑开了他的肚子。
    5、最后一个被害人是在校大学生,李义江在一家宾馆虐杀了他。
    其后的被害人姓名不详,仅仅掌握的信息是,一人在厕所被杀死,一人在野外被杀死,作案的方式方法不明。
    2003年4月4日,李义江在北京被警方抓获。经审判,判处李义江枪决。
    李义江从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转变为冷血杀手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其一是家庭原因。李义江出生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他自小和姑姑共同生活,姑姑对他无微不至的关心使他渡过了幸福的童年。从中学开始,李义江回到父母身边,新疆昌州。但是回到父母身边非但没有使他感到更大的幸福,反而是失望和痛苦。母亲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犯病时经常对他拳打脚踢,这使得他对女性产生了仇视心理,女性温柔、善良、善解人意的形象在他心中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精神失常、歇斯底里,这使得他感觉女性很讨厌,这也造成了他日后与人交往过程中产生扭曲的心理;父亲由于生活压力太大而酗酒,喝醉后对犯病的母亲又施以暴力;两个哥哥由于不是从小一起长大,对他的感情很淡,而且每当母亲犯病或者父亲殴打母亲的时候,他们都会溜的无影无踪。李义江对男性的也产生了不信任以及憎恨的心理。亲人对他的态度使他的自我保护意识扩大,母亲的遭遇使他对自己的生活感到非常恐慌,他害怕他所爱的人最后会厌恶他,抛弃他,殴打他,这些都使得他对与他“亲近”的人的要求,尤其是忠诚度,非常的高,不允许有任何对他背叛以及伤害的行为。“你背叛我,我就要你死”,这反映出了他的心声。
    其二是性取向矛盾。同性恋不被社会所认同,李义江自己也对自己的性取向非常痛苦。据警方介绍,李义江一直被自己不正常的心理所折磨,曾多次在厕所里用锥子和刀子自残下身。但是,虽然这样,他还是不能控制自己。少年时期被男人“欺负”的经历,让李义江对男性产生仇恨的同时又感到某种快慰;大学时代被“包养”的经历使他李义江不得不接受自己的软弱的事实;后来与娜娜产生了爱情,他渴望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但是现实打碎了他对生活的美好的幻想,他最终还是男性的玩物。李义江一方面渴望男人的强大和尊严,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依附于男人,最后被男性所玩弄,并且因此失去了心爱的女孩。这一切使他愤怒、无处宣泄,最终选择了毁灭。至于李义江性取向的形成原因,有的媒体称由于李家都是男孩子,父母一直希望有个女孩,所以把李义江当女孩养育。由于李义江是上中学才去新疆与父母共同生活,一个十二岁左右的男孩对此而受到影响的可信性不大,所以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另一方面,据媒体对李义江的采访中称1994年12月的一个傍晚,李义江被一个陌生男人的性侵犯。使他产生对同性朦胧的性关注。但是与这一说法又相矛盾的是,李义江对司法部门坦白自己于1994年2月左右将自己的同班同学唐某(男性)杀死的原因是不知为何唐某突然对自己不理不睬。李义江将唐某杀死,并说出“你背叛我,我就要你死”的心灵独白。如果是一般的友情,不会发生如此结果,可见李义江对同性的“好感”早已产生,陌生男子对他实施性侵犯只是在同性的性行为方面给他以“启蒙”,由于在同性中处于被动的地位,使得他以后在同性性行为中自然而然的充当了0号的角色。所以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家庭对他的影响。一个人对于性别的认同,最早就是从家庭开始的,就像上面所表述的,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对女性留下都是不好的印象,最终使他选择了一条扭曲的人生之路。
    其三是因为坎坷的人生经历。回到父母身边反而失去了关爱,所以回到北京就成了李义江的最大奋斗目标。但是当目标实现后却是一种失去目标的失落。在大学中,李义江既不喜欢打球等体育活动,也不会打牌下棋,感觉生活非常无聊。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登陆了“紫色男孩”网站,并沉迷同性聊天之中。由于家庭条件有限,李义江必须打多份工,这使他更感到生活的艰辛。缺少业余爱好的他却爱 喝烈性白酒(小二锅头),又是偶然的机会(看来偶然之中必有必然,也许并不是偶然,通过上网可以了解同性恋酒吧的情况),他在一个酒吧(后得知这是一个同性恋酒吧)喝酒认识了改变他命运的唐剑箫(化名)。当晚两人发生性关系,之后李义江便被唐剑萧“包养”。李义江由于疏于学业,最后选择了退学。退学后,李义江用唐剑萧给他的钱在西单商场开了一个买卖,经商过程中结识了娜娜,娜娜对李义江的经历非常同情,并对他的性取向表示理解,并对他尽力引导。两人终于共赴爱河,李义江也终于体验到一个男子汉的自豪。当他对未来生活充满憧憬时发生了一个意外事件。说是意外其实也不意外,即使在李义江于娜娜共同走向美好生活的时候,李义江也未与唐剑萧分手,两人还是有理不清的关系,不论是从感情,还是从经济角度,李义江都还依赖于唐剑萧。但是,唐剑萧对李义江却不是那么认真,他经常把李义江介绍给他的性伙伴。李义江对此感到非常难过,并且十分生气,感觉是一种耻辱,是对他的背叛。就在这个阶段,李义江被同性恋酒吧偶遇的四个男子灌醉并遭强暴,使得他的承受能力到达了极限,他要报复“欺负”他的人,他知道自己不能和娜娜常相 厮守,于是在杀死第一个“欺负”他的人之后与娜娜分手,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据李义江自己所述,他杀死四名欺负他的同性恋男子之后,突然感到了报复的快感,于是他继续通过网络结识同性恋,然后将他们杀死。这说明他已经从简单的报复行为,转变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杀人恶魔。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一个罪犯。
    同性恋,以及同性恋产生的社会问题,是近现代文明社会面对的一个新的问题,随着同性恋人群的增加而使他们所带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化,也越来越使人们不得不关注他 们,本案就是例证之一。同性恋不被社会大众所接受,即便是通过立法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也是如此,中国大陆自不必说。我们的态度一开始是漠视,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但是随着同性恋所带来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老百姓对同性恋文化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但是仍然是持否定态度的多,持宽容态度的少。这就必然是同性恋相关人群转入了地下,或者半地下。在同性恋人群中的个体也是纷繁复杂的,象李义江这样,心中充满矛盾,但又无处宣泄的人很多,因为没有人愿意听他们的心声,他们也不能、不愿对身边的人说,即使是朋友,这就使本来就属于弱势人群的“李义江”们更加郁闷,而由于没有人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引导,悲剧事件就常有发生了。由李义江 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思考是,我们如何对待同性恋人群。就像本案的承办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长贾连春法官所说,“毕竟我们不能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同性恋者有属于他们自己独特的内心感觉与感情触觉,如果这感情是纯洁的,为他们双方可相互寄托与信赖的,我们没有必要以性别来判断是非。如果同性恋行为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我们就没有禁止它的理由。支持宽容对待同性恋,是因为同性恋者与其他人一样,拥有同样的公民权利和尊严。但由于同性恋问题导致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恶性案件越来越多,同性恋犯罪对国家的法律、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个人的生活观念都提出了挑战。越来越严谨和完善的中国法律,应该正视这个现实”。也许社会对同性恋人群的宽容越多,关于同性恋问题引发的案件也就越来越少。
    在执行死刑之前,李义江与家人见了最后一面。他嘱咐父亲不要再打妈妈了,之后他又对他的妈妈说谎说去外国留学。可见,即便是冷血,可是亲情不泯。讽刺的是,最后送他一程的人,就是造成他扭曲人格的人。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371c110100rv6y.html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1:33

    【约克群开膛手】
    1974年,撒特克里夫袭击了他的第一个目标—-安娜·罗格尔斯基(Anna Rogulskyj),但是罗格尔斯基的及时逃脱使他未能圆满完成首次杀戮。1975年10月30日,撒特克里夫开始了他真正的“杀人之旅”;他惯用的手法是与站街的妓女搭讪,假意与她们做“生意”,谈好价格后将她们带到隐蔽处杀害、虐尸。直至1981年1月被捕,撒特克里夫在六年间游荡于约克郡及英国北部,先后造成了13人死亡,7人重伤。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个被称为“约克郡开膛手”的连环杀手在英国约克郡及英国北部地区频频作案,共造成十三人死亡,七人重伤。被害者大多为街头妓女,也有从事社会底层工作的贫穷女性。凶手作案手法异常残忍,被害人的尸体被破坏得极其严重—-这使人们联想到了连环杀手的代表—-“开膛手杰克”,而“约克郡开膛手”的名号亦由此而来。
    由于案件迟迟不能侦破,被害人的人数在不断增加;各大媒体均对“约克郡开膛手”作出大量报道,警方也倾巢出动进行调查,甚至向民众发布通告要求民众协助抓捕凶手归案。而这个狡猾的凶手在如此危险的情况下依旧我行我素,并向警方寄去信件以及录音带,承认犯罪行为还“预约”谋杀——指定将来的犯罪地点。一时间整个英国的民众(尤其是女性)陷入了深切的恐慌之中,警方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1981年1月2日,警方逮捕了皮特·威廉·撒特克里夫,在讯问过程中,他承认自己就是“约克郡开膛手”,警方如获至宝,宣布这一系列惊天血案得以告破。
    撒特克里夫是自 “开膛手杰克”之后,给英国妇女(不仅仅是妓女)带来极度恐惧的连环杀手。虽然他也许只杀了13个人,但是其杀人方式、侵害目标类型,尤其是其对尸体的破坏手段与“开膛手杰克”均十分近似。对于读者来说,这也许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但是在英国这一现代意义上连环杀手概念的发源地,撒特克里夫当时的所作所为使人们深信他一定就是“开膛手杰克”的转世之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撒特克里夫在1975年至1981年这六年间使约克郡地区的人们完全生活在恐惧与不安之中。
    撒特克里夫出生于一个普通的英国家庭。他幼时是一个总躲在母亲身后的害羞男孩,从不喜欢参与任何“粗鲁的游戏”,而他的父亲则希望他能够更多的和小伙伴们一起游戏,并且长大后能够成为一个男子汉。事实上,撒特克里夫长大成人后仍旧保留了他幼年时的内向性格,由于学习成绩比较差,他毕业后只能暂时在停尸间找到一份工作,但最后还是由于经常迟到而被辞退。尽管时间不长,停尸间的工作经历对他日后的嗜杀行为却带来了相当深远的影响—-正是在工作期间,他开始对分割尸体“很有兴趣”,并或多或少养成了奸尸的“癖好”。撒特克里夫自幼便对母亲十分依赖,但是当他发现母亲有外遇后,他所依赖的“精神支柱”倒塌了,他开始认为女人是不可靠的,她们的存在“使空气变得污浊”。正是遵循这种理念(亦或是这种精神分裂倾向),撒特克里夫认为杀死妓女是受“上帝的指引”,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后来警方通过对他的讯问才发现撒特克里夫杀害妓女的起因其实是一件非常意外的事件—-他在布拉德福德臭名昭著的红灯区曼宁翰姆路(Manningham Lane)招妓时被妓女偷窃了财物。
    至于为什么撒特克里夫自第一次行凶直至被捕居然长达十余年,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作案的地域比较广阔;在同一个地点居住的时间很短;经常变换作案地点;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也是他屡次被警方排除嫌疑的重要原因—-他经常授意他的家属,主要是他的妻子索尼娅·祖玛(Sonia Szurma)为他作出不在场的证明。撒特克里夫称自己过着“正常的生活”,而他“单纯的”妻子,只是不明就里地成为了他的“帮凶”(这使得诸多学者怀疑撒特克里夫是否真的患有精神病,而他的妻子对他的所作所为是否真的完全不知情);除此之外,警方收到了一些自称是“約克郡开膛手”寄来的信件及录音—-这一看似重要的线索在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之后被官方认定是一个恶作剧,在整个侦察过程中,警方时刻在受到这些问题的影响,并时常偏离正确的调查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撒特克里夫虽然一直以妓女作为侵害目标,但是偶尔也会“走眼”将良家妇女划归“猎物”,珍妮·麦克当纳德和约瑟芬·怀塔克就是由于衣着过于惹眼而惨遭不幸。撒特克里夫的这两次 “走眼”却使得整个英国北部的女性在天黑后不敢单独出门。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撒特克里夫在此期间一再告诫他的姐妹晚上不要单独出门;这不知是他成心与他的姐妹们开玩笑,还是没有意识到他自己杀错了对象(或者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种恐慌正是由于自己的谋杀行为造成的);不过在大多数人看来,也许他只是对自己身边的女性亲属尚存一丝关切之情。
    1981年1月,当撒特克里夫又要对一名妓女要下手时,警方当场逮捕了他。在讯问期间撒特克里夫的陈述自相矛盾,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在围绕他展开周密的调查后,撒特克里夫不得不供述了自己杀人的事实。他在一次行凶后将一张限额发行的五元纸币习惯性的塞到被害人手中,未想到这竟成为了日后对他定案的重要证据。
    在被羁押期间,撒特克里夫提出自己死后的墓碑上要这样书写:“躺在这里的男人是个天才,如果缭绕在他身边那激情澎湃的能量得以释放,天地将为之颤抖。(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许还是让他睡去更好?”—-不难看出,他对自己的认识依旧充满了妄想与偏执;经法院审理裁判,撒特克里夫未能如愿“睡去”,他被判三十年监禁。在服刑期间,撒特克里夫由于自己的罪行而不断遭到了其他犯人的侵害,法官最后不得不将其转到布洛德摩尔精神病医院关押,“約克郡开膛手”在那里走向了他生命的终点。
    经警方调查,撒特克里夫确实应对数起谋杀负责,但是对于他是否就是“约克郡开膛手”却一直存在争议。其实撒特克里夫早已是警方的怀疑对象,在其被捕之前警方已经对他进行了至少十二次询问,但均由于种种原因使其又被排除了嫌疑。
    争议的焦点在于通过警方从被害人尸体上提取的精液及血型与撒特克里夫不符,“约克郡开膛手”的血型是B型,而撒特克里夫的血型是O型;除此以外,“约克郡开膛手” 与撒特克里夫的齿痕经比对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
    从一些“知情人”透露的信息中也可以看到案件的蹊跷之处:
    布拉德福德警署(Bradford C.I.D.)“约克郡开膛手” 案件的主要负责人拉皮士(Lapish)警官在1978年说:“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种非常大的可能性是,这个案件里有可能存在第二名袭击者”。
    《周日时代》(Sunday Times)在1980刊登文章陈述为:“警方向我们透露,‘开膛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西约克郡警署(West Yorkshire Police Authority)副主管沃伦( R.J.P. Warren)警官在1989年说:“高级警务人员都知道,两个(犯罪嫌疑)人涉嫌这一系列谋杀”。
    《世纪性杀手》《A Century of Sex Killers》的作者布赖恩·马瑞纳(Brian Marriner)认为:“我现在认为撒特克里夫并不是象他所承认的那样杀了所有的(被害)人”。
    撒特克里夫在被羁押期间对来探视他的家人说:“我现在告诉你,那些人并不是全都是我杀的,我只杀了其中六、七个”。
    撒特克里夫最终被定罪主要是参照了其自己对罪行的供述,这种供述很大程度上是依赖法庭上检控方协助生还被害人对“约克郡开膛手”的侵害行为的回忆来进行交互印证的,这一切就是为了使公众认为“约克郡开膛手”就是警方逮捕的这个男人。裁判庭最后紧紧抓住了4起有确凿证据的谋杀,在完全无视辩方辩护意见、辩护证据的情况下对撒特克里夫定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十年。这种以犯罪嫌疑人供述作为主要结案依据的方式在法理上存在明显的值得商榷之处,如此重大的连环谋杀案件的调查也绝不应该建立在“重口供轻物证”的基础之上;今天看来,对撒特克里夫的审判是存在诸多漏洞的。
    在行为证据学不断进步的21世纪,许多犯罪心理剖绘专家在对“约克郡开膛手”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作出相应的犯罪嫌疑人剖绘都认定:官方确认的“约克郡开膛手”连环杀人案件并非一人所为。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4:40

    1969年8月9日至10日,两桩连环杀人案震惊了洛杉矶。 下面就看看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吧。
    莎朗·泰特,美艳绝伦的好莱坞明星;丈夫罗曼-波兰斯基,著名的好莱坞导演,然而就是他们的名气为他们带来了杀身之祸。1969年的8月9日,泰特怀孕8个月的胎儿随母亲被活生生地勒死;4位在她家度周末的朋友也难逃一劫,更残忍的是,他们都死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豪宅鲜血淋淋;快乐周末骤眼间变成了死亡周末……
    1969年的8月9日,因为丈夫远在欧洲拍片,已有8个月身孕的莎朗邀请4位朋友到自己比弗利山庄的豪宅度周末,这本该是个快乐的周末。
    那天晚上午夜12点半至1点钟之间,91米外的邻居科特斯听到莎朗家里传来一些零星的枪声。与此同时,在莎朗家1.6公里外露营的提姆-艾瑞兰德听到了凄惨的呼叫:“噢,上帝,不,不不……”
    莎朗家的清洁工温妮费德早上8点钟来上班时,她发现车道上停着一辆不熟悉白色蓝博车。温妮费德一般都是从房屋的后门进去,这天她走进厨房从地上捡起了一部被剪断线的电话,然后她继续走向起居室。温妮费德惊奇地发现前门居然大敞,然后她看到地上有两大摊鲜血,外面的草坪上好像躺着一个人。温妮费德尖叫着往回跑,在车道上她猛地发现那辆白色的蓝博车里也躺着一具尸体。温妮费德狂呼着跑向邻居家求救。
    警察迅速到达现场。白色蓝博车后座上的尸体是一个年轻男人,浑身浸泡在鲜血里。莎朗家修剪得十分整齐的草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个是30多岁的白种男人,尸体的头和脸被刀刺得面目全非,身体其他部位被刺了51刀。另一具尸体是穿着睡衣的棕色长发女子,她被刺了28刀。警察在前门的下半部分看到用鲜血写的一个字“猪”,在走廊上,警察看到一副眼镜、一些枪夹子的碎片和两条很粗的线。当他们走到睡房后真正被吓了一大跳,一个年轻的金发怀孕女子躺在地上,身旁全是鲜血,一条从天花板横梁垂下来的绳子紧紧绕着这名女子的颈脖,绳子的另一端绕着一个躺在旁边的男人的脖子上,他同样也是浑身鲜血。
    第二天的夜晚,也就是8月10日,利奥和罗丝玛丽-拉比安克夫妇和他们21岁的女儿苏珊度假回家,苏珊回到了自己的宿舍,而拉比安克夫妇在凌晨1点到2点之间回到自己的家。
    8月11日拉比安克夫妇的儿子弗兰克在晚上8点半的时候回家看父母,一进家门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父母出去玩开的跑车还停在车道上,而且所有的窗户都是敞着的,这让他很奇怪,父母从来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弗兰克敲门没人应,打电话也没人接。正巧这时苏珊和男朋友回家了。他们突然发现房屋的后门是敞开的。弗兰克和苏珊的男朋友让苏珊留在厨房,然后两人走向客厅,惨不忍睹的情景出现在眼前,穿着睡衣的利奥躺在床上头下的枕头套浸在鲜血中,脖子上缠绕着一条绳子,有一些粘粘的东西从胃部流出来。
    他们狂呼着奔出房间立刻报警。警察迅速来到现场,他们看到利奥的双手被皮带捆绑在身后,一把餐刀插在胃部,肚皮上还写着“战争”。而罗丝玛丽躺在主人卧房的地板上,睡衣被掀到头上,同样的罗丝玛丽的头也罩着枕头套,脖子上也紧紧地缠着一条绳子。房子的3处地方有用被害者的鲜血写的字,客厅的墙上写着“去死吧猪猡”,另一面墙上写着“复活”,电冰箱门上写着“暴动”,其中还有一个字拼错了。
    凶案发生后,好莱坞人心惶惶,关于谋杀原因的流言满天飞,有人认为谋杀与邪教有关。明星们躲起来生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莎朗丈夫波兰斯基提供25000美元的悬赏,警察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和成百上千次的面谈之后,案件却毫无进展。
    惊惧与恐慌很快在市民中散布开来。两天之内,一家位于贝弗利山庄的运动器材店就卖出了200支枪,而在谋杀案发生之前,他们平均每天只能卖三四支枪。好莱坞一片恐慌,有报道说明星们纷纷取消约会,并且躲避起来,生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短短几天之内,好莱坞的流言蜚语就为谋杀找到了原因。人们一致认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被害者自己引火烧身。报刊头条充斥“杀人祭礼”、“血腥的狂欢”等诸如此类的东西。根据受害者被杀的方式,有人认为谋杀与邪教有关系。因为波兰斯基曾导演过一部名叫《罗斯玛丽的婴孩》的电影,片中的女演员米娅·凡诺被魔鬼授孕。
    为使杀害莎朗-泰特、她未出生的小孩以及其他4个被害者的凶手能被捉拿归案,并被定罪,波兰斯基和波兰斯基家族的朋友们提供了25000美元的悬赏,准备奖给那些能提供情报的人。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和成百上千次的面谈之后,警察们在查出凶手这一点上却仍旧毫无进展。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4:58

    由于没有发觉这两起谋杀案之间有任何联系,洛杉矶警察局便作出结论,认为两起谋杀案相互间没有关联。但到了11月,警察终于在一场监狱自白–更准确一点说是吹嘘–中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一个名叫苏珊-丹尼斯-阿特金斯的年轻女人,由于被控告参与另一桩与此案毫无关联的凶杀案被捕,她在狱中向一个同狱的伙伴谈起一个叫做“查理”的男人。阿特金斯曾是一名高中辍学生,作过裸胸舞女,她在旧金山著名“嬉皮士区”遇到了查理。阿特金斯吹嘘道:“他是世上最坚强的人,所有和他住在一起的孩子都毫不怀疑地执行他的指令。”正是在他的命令下,她和其他3个伙伴,穿上黑衣,随便挑了一户人家 (波兰斯基家),杀死了她们见到的每一个人。阿特金斯谈到,当莎朗-泰特恳求放过她和孩子时,她回答说:“看着,骚货……我才不管你是不是要生小孩……你就要上天堂了,对此我毫不在乎!”
    这个煽动起这种狂暴精神的男人,名叫查理·曼森。曼森家族很强大,有25名铁杆成员和60非正式成员。后来,曼森和他的追随者们向南迁移到达了洛杉矶地区。
    下令逮捕曼森一伙 阿特金斯成为此案的关键人物,在她的“帮助”下,泰特和拉比安克谋杀案终于被侦破。经过警察们8750个小时的工作,警方签发了对查理-曼森等人的逮捕证。
    10月中旬,即谋杀案发生后两个月,在位于洛杉矶城外一个偏僻地方的斯培恩牧场,曼森、阿特金斯和其他22名家族成员碰巧都被围捕。他们被控犯有纵火和盗窃汽车等完全与谋杀无关的罪行。因为逮捕证上的日期写错了,所以除阿特金斯外,其他所有的人都在48小时内被释放了。阿特金斯被当作嫌疑犯扣留下来,是因为在泰特和拉比安克夫妇谋杀案前几天,她涉嫌参与了发生在玛利布的拷打、谋杀音乐家加里-欣曼一案。同狱的罪犯把阿特金斯的故事告诉了警察,暗示阿特金斯知道是谁谋杀了泰特和拉比安克夫妇,而且告诉警察,阿特金斯就与此案有关并正被拘禁,但是其他凶手仍逍遥法外,如果不将他们逮捕,不久将会发生更多的谋杀。
    1965年12月1日,洛杉矶警察局长埃德-戴维斯宣布:经过警察们8750个小时的工作,塔特和拉比安克谋杀案均被侦破。并且,戴维斯还签发了逮捕查尔斯-德克斯-华生、帕特里夏-克仁温凯尔、琳达-凯萨宾、苏珊-阿特金斯、莱斯利-宛恩-奥腾和查理-曼森的逮捕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5:33

    找到动机之后,巴格里奥西对曼森及其4名家族成员提起公诉。这场审判总共进行了9个半月,是当时美国历史上花钱最多的诉讼案。直到90年代这个纪录才被辛普森案打破。
    整个审讯过程全部被摄像机拍了下来,向全美国播放。曼森充分展示了他演戏的天赋,每天都以一个不同的面目示人,在电视机前和观众大玩猫抓老鼠的游戏。而3名女嫌犯则更是惹眼,她们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唱着歌走向法庭。而法庭外,每天都有一批“曼森家族”的成员坐在门口,异口同声地说她们爱曼森。在审讯期间曼森剃了个光头,并在前额上画了一个十字,后来又改成了纳粹标志,所有的家族成员就立刻亦步亦趋地跟着做。电视机前的观众们都不知道对曼森的所作所为到底是该恐惧,还是该惊讶。
    1971年,曼森和另外4名嫌犯被陪审团认定有罪,法官判处5人死刑。可第二年美国联邦法院废除了死刑,5人自动改判为无期徒刑。现在他们仍然被关在监狱里,其中普遍被认为最有希望获得假释的就是莱斯丽·范豪顿。她作案时才19岁,是5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可今年她的第14次假释申请仍然被拒绝,看来她和其他4名成员很可能将在监狱过一辈子。
    查理·曼森出生于一九三四年。他的母亲是娼妓,十六岁时就生下了他。由于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所以他的母亲凯瑟琳便把自己最喜欢的情人的姓给了他。因为凯瑟琳不断的进出监狱,不得不把曼森托给自己的阿姨抚养。阿姨虽然是虔诚的教徒,姨父却是个心理变态。他从小就以凌辱曼森为快事,不但取笑他的身材,还有意的把他扮成女孩子,再责骂他变态。
    曼森受不了姨夫对他的的种种暴行,不满十岁便时常逃家,在街头流浪。缺乏正常教导,造成他的性格和人格扭曲。在我们人格养成的童年阶段中,曼森的周围充斥的是弱肉强食,不公不义,淫乱,欺骗,得过且过。他未来会变成怎样的人,事实上早可以预见。
    长到了十五六岁,他已经是监狱的常客,犯过的罪行包括抢劫,伪造文书,拉皮条,攻击,偷窃。他在一个比一个恶劣的监狱里求生存,於是学会了去观测人心,再以意志力去操控对方。接触过曼森的人,最难忘的是他催眠性的眼神,和洞悉人心的言谈方式。
    一九六七年,三十三岁的曼森,刚刚假释出狱,他选择了旧金山的黑特-亚许伯利区做他的下一站。这也就是他真正扬名立万的开始。
    查理‧曼森的心愿并不是做一群人的领袖,而是成名与发财。成为一群青年人的心灵导师和精神领袖纯粹是误打误撞。而当这一切既成事实后,他发现这种身份一样可以为他带来金钱,以及地位。他在七○年代中期来到旧金山,吸引了一大群逃家的,内心旁徨,天真,理想性格浓厚的年轻人。他们因为曼森的生活历练与似是而非的智慧的智慧话语而尊他为领袖,崇拜他,尊敬他,男的贩毒,女的卖淫以供养他。
    曼森与他们居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他用音乐以及药物控制他们。他带领他的徒众,往往无日无夜的在一起围聚,唱披头四的歌,中间夹杂以曼森对爱,对和平,对自由,对未来的讲话。他不让他的信徒们睡觉,让他们在长期失眠状态下,失去自主意志,同时以音乐催眠 他们,以迷幻药控制他们。
    后来,曼森创建了“曼森家族”,实际上它并不是一家人,而是一群仰慕曼森的追随者所组成的杀人集团,成员多数为年青富有的中产女性。到了1969年,曼森已经有了60多名信徒。
    曼森还制定了一个“终极计划”——发动末日种族和阶级战争,扬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来。他还扬言称自己是耶稣转世,将带领一批信徒进入一个“无底洞”中躲过一场大劫。
    这个计划的第一批受害者就是著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演员妻子莎朗·泰特及塔特的4个朋友,接着遭殃的是加州一家大型超市连锁店的老板夫妇,两人都是被乱刀刺死。这两起谋杀案的相似之处就是,凶手用被害人的血写下了三行神秘字迹:“猪猡们去死吧”、“起义”和“旋转滑梯”。
    这就是很有名的“曼森凶案”。
    里面那个邪教,就是撒旦教。撒旦教的教义蛮恐怖,以成年男女献祭,还提倡qun交。据说刁爱青的案子也和撒旦教徒有关,但只是一个说法。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6:09

    关于撒旦教,大家可以百度,还蛮可怕。
    说到波兰斯基,真的觉得蛮可惜的,本来很有才华的一个导演,很幸福的一个家庭,在他妻子死后,他就闹出猥琐女童之类的丑闻。波兰斯基也坦言,是妻子的死让他受到了打击。
    波兰斯基的作品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吧,《钢琴师》,这个比较有名,据说就是为了祭奠妻子的。
    还有一部,《苦月亮》,我大爱的一部电影啊,很好看,不恐怖,有兴趣的看看了!属于伦理剧的范畴吧,休格兰特演的。
    《怪房客》也是他的作品,也相对比较有名吧。
    波兰斯基导演的作品还是很不错的!很耐人寻味!
    被害人莎朗·塔特,也蛮有名的,也是受到很多人喜欢的一个女星,长得很漂亮,真的很可惜!这里有她的百科和照片,没恐怖图,大家可以放心看咯!很有气质的一个美人儿呀!
    http://baike.baidu.com/view/1798176.htm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8:00

    那个专杀红衣女子的我找到百科了!!有官方名字!!叫“甘肃白银市连环杀人案”!!原来是真事啊!!原来我们这儿也传闻啊!!我一直以为只是传闻!!
    从1988年6月份开始至今的十六年间,在白银市区的邻里街坊间一条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一直有这样。
    十六年来,一个市民中间一直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凶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近日,白银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了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证实白银确有一个“杀人狂”。警方在公布案情的同时,悬赏20万元向全社会征集线索,以期早日破案。
    9名女性丧生魔爪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
    警方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白银供电局19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简称“94·7·27”案件)。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居民发现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时间为1月13日。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9”案件)。
    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简称“98·7·30”案件)。
    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简称“98·11·30”案件)。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时许,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人杀害(简称“00·11·20”案件)。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
    2001年5月22日上午9时许,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白银区水川路的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
    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强奸”。
    2002年2月9日中午1时许,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客房中被害(简称“02·2·09”案件)。 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
    关键是这个案子还没破啊!!好恐怖!!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8:19

    简介: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是指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中国甘肃省白银市有9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凶手专挑红衣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极具隐蔽性,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经警方交叉比对证实9起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2004年,白银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详细案情,并悬赏20万人民币,希望能够取得线索,但至今案件仍未侦破。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8:44

    【朱令案】贝志成声明
    贝声明 (二)
    我刚看见孙维的贴子里的一段话,应该说我非常愤怒,如果说原本我还多少怀疑你不是凶手,你的撒谎已经打消了我的怀疑了
    大家来看一看:“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
    请问你们何时翻译过?我和我的同学一个字都没看见过,我们到清华遇到的情况就是我前面写的内容,朱令的女同学拒绝帮助我们。最后我的同学再次去是朱令的一个男同学非常勉强的收下了部分邮件打印稿,而且再也没有后文。什么连夜翻译完全是胡说八道。
    孙维,如果你是冤枉的,替自己辩解就好了,胡说八道还给自己脸上贴金这是干什么
    贝声明 (三)
    我先要来这个ID,作一下回应:
    我和同学是1995年4月10日发的求助信,到4月20日,回应已经主要指向铊中毒了。
    由于协和当时声称没有检测手段,所以我们需要把邮件中提到的关于铊中毒各种检查办法翻译出来。
    因此我和同学们去了清华,我还记得在物化女生宿舍楼下我们找到了其他系的女生说了这个情况,那个女生指着三个女孩子说她们就是朱令的同学。然后我们过去找她们,请求帮忙翻译,记得她们的回答是 “哎呀,这几天我们事情特别多,而且我们五一都约好了要出去玩,实在没时间”。无奈,我们只能回来。
    后来,我的一位同学再次去了清华,这回找到了朱令的班干部,一位男同学。根据他回来的描述,这位男同学是答应找人翻译,但是很勉强。
    4月28日,朱令的家人找到了检测的地方,马上检测出是铊中毒。
    这时候,协和由于完全没治疗过铊中毒,再次提出采用一种错误的广谱针对重金属中毒的药物,并要朱令家人协助寻找。
    我们把这个消息发给邮件列表的国外医生后,引起轩然大波,大部分医生指出普鲁士蓝是治疗铊中毒的特效药,而且很容易得到。反馈给协和,协和又要找要用普鲁士蓝,然后国外专家又指出最普通的工业染料普鲁士蓝就可以。这样折腾到5月2-3日,终于开始给朱令使用正确的治疗方法。
    从诊断出来,到最终使用正确的治疗方法这几天里面,我的同学一直在连夜翻译英文信件,一边寻找出最好的治疗方案和协助协和和国外医生的沟通,这个时候我的同学又给朱令的班干部打了电话,希望协助在信件中寻找治疗方案,并询问了翻译进度。记得他是支吾以对,说正在翻译云云,但是由于太多医学专业术语,进度很慢。我的同学询问是否有任何翻译出来的东西,他说还没有!
    我的同学是在连夜翻译,我们也并非学医的,我知道如果连夜翻译,进度会是怎么样的,但是从4月 20几号到5月3号大概10天期间,我连清华同学翻译的一个字都没见到,这就是你们连夜翻译的效率吗?而且更令我们怀疑的事,5月3日以后,已经没有翻译信件的需要,我们想把给到清华同学手里的打印件要回来归档分类(但是我们都没什么钱,打印也是一笔费用),居然告诉我们找不到了!
    贝声明(4)
    我是贝志城,我对我说的话负责任,解答几个问题:
    1、公安的确窃听孙维家里了,这点我听公安的朋友也说过,但是不是她发现的窃听器我就不知道了。
    2、孙维家找高层干预、公安局长说的话,我听朱令的父母说过(他们的消息来源是一名公安局的老干部,最近已去世),也听到在市公安局的朋友说过。除非消息来源都撒谎。
    3、朱令父母在北京肯定算无权无势,要说公安这么起劲的调查,还是因为这个案子的影响。
    我作为个人认定孙维是凶手,事实上看了她声明里面大量的谎言后更加认定,我为我的言论负责。我同时也承认真正从法律意义上证据不足。
    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谎,不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
    继续,她说她爷爷没有向高层求情,这也肯定是撒谎,请注意,之所以她前面说95年没有传唤她,就是为了让她说她爷爷没有求情这个谎园一点。
    她爷爷曾任民革副主席,其实应该说不能叫做真正又有影响力的高干。客观地说,高层的批示就是要秉公办案。
    但是在中国,按照公安的朋友的说法,虽然此案证据不足,按当年的公检法水平,一是肯定会逼供、二是旁证也足以判了。但有高层这个批示,没有确凿证据只能放人。中国的事情就是这么让人啼笑皆非。
    所以我说的,我中学是朱令的同学,后来又深深卷入此事,说我没有偏见那是胡说,作为一个个人,我掌握的信息足以让我认定孙维是凶手。但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判孙维有罪。
    但她这次撤谎之后,我很难说如果在美国陪审团制度下会怎么判
    贝声明(5)
    以上就是我所记得的事实
    好了,看来我的同学第二次遇到的就是这位团支书。首先,我的同学肯定是希望你们把翻译的资料汇总给我们,因为我们也在翻译;而且当时协和的态度是不接受任何资料。
    你现在说通过系里面转交给协和了,这叫死无对证。何况我的同学事后找你们要翻译好的资料,你也一直没给出来。
    谁在撒谎一目了然
    这位朱令班上的团支书,我非常的鄙视你
    这是当年我一位同学在美国遇到你之后发给我的邮件:
    “好像不是。
    怎么连这样的材料都有假?
    我上个月遇到朱-孙班上的团支书,一脸遗憾的抱怨:“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才没得
    到优秀毕业班…”
    无奈的笑…”
    这就是你对朱令被人下毒的最大遗憾?
    其次,你在说你们班级朱令和别人没有矛盾更是撤谎,据我所知,孙维的确根朱令关系不错。大多数清华的同学不相信孙维是凶手就是基于这个原因,而且跟朱令有矛盾很大的女生至少有两个,她们甚至在朱令整个患病期间坚决拒绝看望她。而朱令的同学在猜测时更多的猜测是这些人。
    至于你们的班级,我还是拿你的一位同学给我的邮件作为回答吧
    “物化2在大学5年中拿了不少荣誉,至于是否名副其实,仁智共见。班里的矛盾从一开始就是很大的。甚至到了毕业,可能还有一些矛盾没有解开。男生之间,女生之间,干部之间,种种矛盾只是被掩盖在荣誉虚幻的光环下。而至于为何“大家”维护着这一个“荣誉集体”,我的一个同学说其实是因为这是那些干部的荣誉。我的观点是物化2与其说是一个大学生的班集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高中生的班集体。
    是旁证也足以判了。
    我掌握的信息足以让我认定孙维是凶手。
    但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判孙维有罪
    贝声明 (六)
    关于咖啡杯,公安去朱令宿舍搜查,结果是在孙维床下的箱子里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而且被彻底清洗过。
    孙维的解释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脏了,所以就给洗了,然后怕在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里保管。
    也不能说不合理
    我了解的旁证就是这些,请问一条条列上来有意义吗
    说实在的,我很纳闷朱令的同学怎么一夜之间都出来了,是因为孙维移居加拿大了吗?说实话,我要把我在北大的同学找出来跟我跑到网上一起白话还真不容易。
    你们的确很有班级荣誉感。可事实并非如此:
    这位朱令班上的团支书,我非常的鄙视你
    这是当年我一位同学在美国遇到你之后发给我的邮件:
    “好像不是。
    怎么连这样的材料都有假?
    我上个月遇到朱-孙班上的团支书,一脸遗憾的抱怨:“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才没得到优秀毕业班…无奈的笑…”这就是你对朱令被人下毒的最大遗憾?
    其次,你在说你们班级朱令和别人没有矛盾更是撤谎,据我所知,孙维的确根朱令关系不错。大多数清华的同学不相信孙维是凶手就是基于这个原因,而且跟朱令有矛盾很大的女生至少有两个,她们甚至在朱令整个患病期间坚决拒绝看望她。而朱令的同学在猜测时更多的猜测是这些人。
    至于你们的班级,我还是拿你的一位同学给我的邮件作为回答吧:
    “物化2在大学5年中拿了不少荣誉,至于是否名副其实,仁智共见。班里的矛盾从一开始就是很大的。甚至到了毕业,可能还有一些矛盾没有解开。男生之间,女生之间,干部之间,种种矛盾只是被掩盖在荣誉虚幻的光环下。而至于为何“大家”维护着这一个“荣誉集体”,我的一个同学说其实是因为这是那些干部的荣誉。我的观点是物化2与其说是一个大学生的班集体还不如说是一个高中生的班集体。
    物化2的干部也是变迁的。薛刚张利因为入学就是党员,所以一直是核心干部。政治辅导员主要还是通过这两人来了解同学的情况。但是大一班长,班副是刘丽敏和左晨。大二时因为一些利益上的冲突和各种各样的矛盾,刘和左退出权力中心,此后两三年主要由薛和张全面掌管班级事务。到大四大五,支书是潘峰,班长是李现平。中间可能还有短期人员更换,已记不清了。”
    “物化2的通讯录到现在也不完整,对于一个“优秀班集体”实在是非常奇怪的。我以为实际上反映了荣誉光环背后的种种矛盾。
    物化2很多人不愿提朱令这件事,我想原因可能很多。有些人不了解情况,有些人因为在漩涡中心,感情上不愿提,或者担心自己卷入此事太深,也未可知。
    我要去休假了,把这个马甲也还给本人了。
    我最后要说的是,我对诽谤的定义很了解,如果我捏造事实败坏别人的名誉那是诽谤,但是我说出我的判断并不叫诽谤,哪怕这个判断不对。
    我并不认为在网上能讨论清楚谁是凶手,只是我作为当事人,会想把自己的感受和知道的事情说出来。
    我希望中国的司法能够进步,一方面孙维如果是无辜的,不会出现公安所说家里要是无权无势就会给定了罪的事情。另一方面也不希望因为高层干预停止一个案子的侦讯。
    最后,朱令的团支书,我要说,我很多年前就鄙视你了,现在一如既往。就是针对你爱你的集体荣誉超过关心一个人的死活。我还是把我的同学遇到你后发给我的邮件贴在这里,让大家看看你是什么一个人:
    “Hi:
    好像不是。
    怎么连这样的材料都有假?
    我上个月遇到朱-孙班上的团支书,一脸遗憾的抱怨:“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才没得
    到优秀毕业班…”
    无奈的笑…
    刚要走,孙维的同学又出来了
    住上铺就不能往床下放箱子了?你的逻辑很奇怪
    公安的朋友告诉我这些,我再转述上来,大家相信不相信自然有判断。你气急败坏并没有任何意义。
    我说了,我的看法肯定有偏见,包括我说出的事实很多人认为据此不足以怀疑孙维是凶手。我也得说他们的说法不无道理。
    但是有些人来了就气急败坏,我倒真怀疑她的身份了
    好啦,大过年的,大家不要吵了
    孤独,我回答你一下问题:
    孙维在那次129文艺汇演里绝对是朱令的替补,这一点当时民乐队的和后来公安的朋友也都证实过,这也算公安的旁证吧。我对民乐完全不了解,乐器的说法可能有误,清华的民乐队我想未必每种乐器都有两个人练习,文艺汇演如果朱令身体坚持不住让使用其它乐器的孙维作替补并非不合理。这点孙维很清楚,所以我认为她在民乐队事件上本质在撒谎
    这个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了。
    我觉得大家没必要肝火那么大,光是说一个杯子的事情,也有人认为值得怀疑,也有人认为完全没问题。这是个判断问题,争吵不出结果的。也不是观点和你不一样的人就是坏人。
    大家有精力还是欢度新年,休息好了用自己的努力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美好,让这类的悲剧少发生一点吧。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09-28 23:19:02

    【still朱令案】下面是曾经处在这件事情中的人实名回复,我复制下来
    同学 xuegang 声明 (一)
    首先对贝的声明回一短贴。
    自始至终,我都认为贝的很多观点是很片面的。首先我想回顾一下翻译电邮的经过。当时我是物化二的班支书。贝的同学先到女生宿舍,然后联系到了我。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当天傍晚就到了北大宿舍取回了存有电邮的磁盘。随后班里的很多同学一起连夜帮助翻译了电邮,包括孙维。我还记得当时电脑资源非常有限,好在我的导师非常支持,允许我使用实验室的电脑把所有电邮打印出来然后分发给班里的同学。第二天,我们就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合。所谓 “我们五一都安排好旅游了,实在没时间帮助你们”的话语不知出自何处。虽然我不记得和我接触的北大同学姓名,但当事人应该记得在北大宿舍楼下的会面吧。
    我是孙维在清华的同班同学,曾任物化二班支书。
    首先,邱志江也是我们同学,真名真姓,勇气可佳,希望大家不要人身攻击。正如邱所言,有一些孙维申明的内容,我也是直到阅读声明才知晓。但孙维所列我所知部份,未见与事实有任何出入。特依声明所提顺序简短罗列如下,请大家对照原文阅读:
    1. 95年4月我与另一同学去北大取回的电邮磁盘,当晚在实验室打印后分发予班内同学一同翻译,包括孙维。第二天,我们就整理完毕把所有建议分析全数由系领导转交了协合。
    2。化学系前有多篇论文涉及铊。
    3。事后得知储存有铊的实验室就在我毕设的同一楼内。所有化学药品当时并无危险品管理措施,每日工作时间(至每晚10时许) 实验室并不上锁。同时该实验楼担负各系仪器分析实验课程。所谓孙维是唯一可接触铊的指责有失公允。
    4。95年6月30日,学校毕业典礼,孙维未领到毕业和学位证书。
    5。孙维与舍友关系非常融洽,至今仍是好友。不仅如此,由于其宿舍气氛最为活跃,经常是我班很多女生晚自习后集聚打闹之所。虽然如今遍布各地,她们仍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数次小聚。
    6。朱令是社团骨干,相对与同班同学相处时间较少,所以我们班男同学也觉得她平日比较“酷” 。但每当班级活动,朱令能参与的总是非常积极,出谋划策。未见其与班内同学有何矛盾。朱令在协合住院初期,孙维及其他女生们曾帮助看护,直至很快有了特护。
    7。孙维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爱开玩笑,但为人大气,属典型的北京女孩
    8。孙维曾在民乐队弹奏中阮,后退出。具体时间我不清楚,但有据可查,声明里提供的时间应为真实。
    9。孙维的爷爷于1995年12月9日去世,这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当时孙维非常伤心,班里同学曾一起安慰过她。而且直到当时,我才得知其爷爷是这么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孙维在此之前从未提及同学
    邱志江声明
    先自我介绍下,邱志江,物化2班一员。虽然以前有时在天涯看看文章,但从来没注册过ID,发过言。
    今天晚上,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不是孙维)在MSN上给我发了这篇文章的连接,仔细看完后,已经是1点了,那位同学已经下线,所以我也不知道她是“太阳正暖”还是“forthetruth”,不过我猜应该是“太阳正暖”,因为“forthetruth”更象另一位同学。
    回到主题上来,老实说,很多孙维申明的内容,我也是直到今天才知道。以前一直没想到居然有那么多文章。看到孙维的申明后,我更加坚信孙维的清白。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一口咬定是孙维所为?
    那么多谣言出现在网络上,是不是真正的凶手在混淆视听?
    太晚了,明天还要上班。明天晚上再来看看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1:35

    【辛普森杀妻案】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和旧金山淘金者队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注:妮可当年十八岁),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2:17

    案发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一只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人们在一住宅门前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妮克·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生郎·高曼。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断喉咙而死。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
    案发当晚黄昏,妮克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离开后曾打电话说遗留下了一副太阳镜,高曼找到后对同事说下班送还给妮克。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美式足球(橄榄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作供说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逮捕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审理
    正式审判开始后,在开庭陈词时检方指控辛普森预谋杀妻,作案动机是嫉妒心和占有欲。离婚之后,辛普森对妮克与年轻英俊的男人约会非常吃醋,一直希望破镜重圆,但希望日益渺茫。案发当天,在女儿的舞蹈表演会上妮克对辛普森非常冷淡,使他萌动了杀机。戈德曼则属于误闯现场,偶然被杀。法医鉴定表明,被害人死亡时间大约在晚上10点到10点15分之间。辛普森声称,当晚9点40到10点50之间他在家中独自睡觉,无法提供证人。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根据律师的建议,辛普森依法要求保持沉默,拒绝出庭作证。
    但是,检方关于预谋杀人的指控似乎不合情理,主要原因是:辛普森当晚要赶飞机,他已预约了豪华出租车送自己去机场。这一安排实际上堵死了他本人作案的后路,因为他必须在短短1小时10分钟之内驱车前往现场,选择作案时机,执刀连杀两人,逃离凶案现场,藏匿血衣凶器,洗净残留血迹,启程前往机场,整个环节稍有差错闪失就会耽误飞机起飞的钟点,这时,出租车司机便会成为重要证人。另外,对辛普森这种缺乏训练和经验的“业余杀手”来说,使用枪支是最佳选择,根本没必要用利刃割喉杀人。这种作案方式不仅弄得自己满身血迹,而且会在凶杀案现场、白色野马车和自己住宅中留下难以抵赖的“血证”。
    辨方认为,妮克有可能被贩毒集团或黑手党杀害,因为妮克有吸毒历史,如果她大量购买毒品之后未能按时支付,就有可能被黑手党暗下毒手,而割喉杀人正是黑社会惯用的凶杀手段。另外,戈德曼与妮可之间也不是一般关系,有人曾看见他驾驶妮可那辆价值15万美元的白色法拉利牌高级跑车在街上兜风。更令人生疑的是,1993年到1995两年期间,在戈德曼打工的那家意大利餐厅竟然有四位雇员被谋杀或神秘失踪。
    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仅仅依赖间接证据就把被告定罪判刑绝非易事。这是因为,仅凭个别的间接证据通常不能准确无误地推断被告人有罪,必须要有一系列间接证据相互证明,构成严密的逻辑体系,排除被告不可能涉嫌犯罪的一切可能,才能准确地证实案情。此外,间接证据的搜集以及间接证据和案情事实之间的关系应当合情合理、协调一致,如果出现矛盾或漏洞,则表明间接证据不够可靠,不能作为定罪的确凿根据。比如,在辛普森案中,检方呈庭的间接证据之一是在杀人现场发现了被告人的血迹,可是,由于温纳特警长身携辛普森的血样在凶杀案现场遛哒了三个小时之久,致使这一间接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在辛普森案中,由于检方证据全都是间接证据,因此,辩方律师对这些“旁证”进行严格鉴别和审核,是这场官司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令人失望的是,检方呈庭的证据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使辩方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凶手。
    1995年10月3日,美国西部时间上午10点,当辛普森案裁决即将宣布之时,整个美国一时陷入停顿。克林顿总统推开了军机国务;前国务卿贝克推迟了演讲;华尔街股市交易清淡;长途电话线路寂静无声。数千名警察全副武装,如临大敌,遍布洛杉矶市街头巷尾。CNN统计数字表明,大约有1亿4千万美国人收看或收听了“世纪审判”的最后裁决。
    陪审团裁决结果:辛普森无罪。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3:03

    13年后的审判
    2009年10月3日,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克拉克县地区法院的陪审团做出裁决,辛普森的绑架、武装抢劫等12项项指控全部成立。法庭定于12月5日作出宣判。现年61岁的辛普森可能面临终身监禁。巧合的是,13年前的这一天,辛普森接受“杀妻案”庭审裁决,并在这场堪称“世纪审判”的漫长司法审理落幕时无罪开释。
    这桩案件发生在2007年9月13日,包括辛普森在内的6人闯入体育纪念品商人布鲁斯·弗洛门在拉斯维加斯一家酒店的房间内,总共夺走700余件体育纪念品,其中大部分都和辛普森有关。辛普森在三天后被捕。后来他声称,这些体育纪念品都是在1994年他的妻子被杀后失窃的。
    根据法庭宣读的裁决,辛普森所受绑架、武装抢劫等12项罪名指控成立,立即转入羁押状态,等候最终宣判。同案被告人克拉伦斯·斯图尔特所受多项罪名指控也全部成立。
    案件疑点
    血迹证据
    检方呈庭的重要证据之一是血迹化验和DNA检验结果。刑事专家一致同意,血迹化验和DNA检验的结果不会撒谎,但是,如果血迹受到污染、不当处理、草率采集或有人故意栽赃,那么它的可信度则大打折扣。在辛普森案中,这些毛病全都存在。
    检验结果表明,所有疑点都聚集在辛普森一人身上。凶杀现场两处发现辛普森的血迹;现场提取的毛发与辛普森的头发相同;警方在现场和辛普森住宅发现的血手套是同一付,两只手套上都有被害人和被告的血迹;在辛普森住宅门前小道、二楼卧室的袜子和白色野马车中都发现了辛普森和被害人的血迹。这样,检方证据堪称“血证如山”,辛普森涉嫌杀人似乎已是无法低赖的事实。
    但是,辩方阵营认为这些“血证”疑点极多,破绽百出。
    首先,袜子上的血迹非常奇怪。辩方专家指出,这只袜子两边的血迹竟然完全相同。根据常识,假如袜子当时被穿在脚上,那么袜子左边外侧的血迹绝不可能先浸透到左边内侧,然后再穿过脚踝浸透到右边内侧。只有当血迹从袜子左边直接浸透到右边时,两边的血迹才会一模一样。换言之,血迹很有可能是被人涂抹上去的。在庭审时,检方出示了几张发现血袜子的现场照片,可是照片上的时间顺序却自相矛盾。案发之日下午4点13分拍照的现场照片上没有这只血袜子,可是4点35分拍的照片却出现了血袜子。那么,血袜子究竟是原来就在地毯上?还是后来被警方移放到地毯上?对此问题,警方的答复颠三倒四,前后矛盾。另外,辩方专家在检验袜子上的血迹时发现其中含有浓度很高的防腐剂(EDTA),辩方律师提醒陪审团,案发之日,警方在抽取辛普森的血样之后在血样中添加了这种防腐剂。
    其次,从现场勘查报告看,身高体壮的戈德曼曾与凶犯展开了一场血战,他的随身物品——一串钥匙、一个信封、一张纸片以及一个呼叫机——都散落在不同的地方,这说明打斗的范围很大,搏斗很激烈。戈德曼的牛仔裤上有血迹向下流的形状,说明他不是在极短时间内死亡,而是在负伤之后仍然挺身而斗,拼死抵抗。他被刺中了30余刀,最后因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致死。据此推断,凶犯浑身上下肯定也沾满了血迹。可是,为什么在白色野马车上只发现了微量血迹?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凶手下车后,却在围墙前门车道和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上留下了很多明显血迹?还有,假设辛普森穿着血衣血鞋沿前门小道进入住宅大门,又穿着血袜子走上二楼卧室,为什么在门把、灯光开关和整个住宅内的白色地毯上没发现任何血迹?
    再次,根据血迹检验报告,在现场两处地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一处在从被害人尸体通向公寓后院的小道上,警方发现了五滴被告血迹,大小均匀,外形完整。但辩方认为,假设辛普森在搏斗中被刺伤,按常理,应该在起初大量流血,过一会儿血量才会逐渐减少,所以,血滴绝对不可能大小均匀。另外,血滴应是在搏斗或走动中被甩落,以撞击状态落地,因此,血滴的外形不可能完整。另一处,是在公寓后院围墙的门上警方发现了三道血痕。可是,检方专家在检验这些血痕时再次发现了浓度很高的防腐剂(EDTA)。
    最后,辩方专家指控,洛杉矶市警署刑事实验室设备简陋,管理混乱,检验人员缺乏训练,没有按照正常程序采集现场血迹。由于证据样本处理不当,所以检验结果令人生疑。比如,按照正常程序,在采集血迹样本进行DNA分析时应当先用棉花沾起血迹样本,待自然风干之后才能放入证据袋中,可是,警方检验人员在血迹尚未风干时就已将样本放入证据袋。据此,辩方律师舍克毫不客气地表示:警署的刑事化验室简直就是个“污染的粪坑”。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3:27

    手套证据
    检方呈庭的重要证据之二,是福尔曼在辛普森住宅客房后面搜获的黑色血手套。可是,这只血手套同样疑云密布。
    首先,根据福尔曼的证词,当他发现血手套时其外表的血迹是湿的。辩方专家认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凶案大约发生在6月12日深夜10点半左右,而福尔曼发现手套的时间是6月13日早晨6点10分,时间跨度在7个小时以上。辩方用模拟实验向陪审团演示,在案发之夜那种晴转多云和室外温度为摄氏20度的气象条件下,事隔7小时后手套上沾染的血迹肯定已经干了。那么,福尔曼为何一口咬定是湿的呢?辩方提供的解释是: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福尔曼来到凶杀案现场后,悄悄地把血迹未干的手套放入了随身携带的警用证据保护袋之中,然后,他千方百计寻找机会进入辛普森住宅,趁人不备伪造证据,这样,尽管时间跨度很长,但血迹仍然是湿的。
    其次,假设辛普森是杀人凶犯,当他满身血迹、惊惶失措地从杀人现场逃窜回家,把凶器和血衣藏匿得无影无踪之后,根本没必要多此一举,单独溜到客房后面藏匿血手套。另外,辛普森对自己住宅的旁门后院、地形道路了如指掌,按常理,他不太可能撞在空调上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并且在遗失血手套之后不闻不问。从各方面情况分析,撞在空调上并丢失手套的主儿显然是一个对住宅内地形和道路不太熟悉的人。另外,如果凶犯在黑暗中慌不择路,瞎摸乱撞,丢三落四,为什么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
    再次,虽然在警方在凶案现场和辛普森住宅搜获了一左一右两只手套,并且在手套上发现了两位被害人和辛普森的血迹,但是,这两只手套的外表没有任何破裂或刀痕,在手套里面也没发现辛普森的血迹。这说明,辛普森手上的伤口与血手套和凶杀案很可能没有直接关系。
    最后,为了证实辛普森是凶手,检方决定让他在陪审团面前试戴那只沾有血迹的手套。在法庭上,辛普森先带上了为预防污损而准备的超薄型橡胶手套,然后试图戴上血手套。可是,众目睽睽之下,辛普森折腾了很久却很难将手套戴上。辩方立刻指出这只手套太小,根本不可能属于辛普森。检方请出手套专家作证,声称手套沾到血迹后可能会收缩一些。但辩方专家认为这是一种经过预缩处理的高级皮手套,沾血后不会收缩。控辩双方各执一辞,争论不休,但是,在一些陪审员眼中这只血手套的确有点儿太小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3:51

    现场警官
    辛普森案审判期间,最令辩方阵营生疑的人物是检方的“明星”证人福尔曼警官。案发之夜这位警官并不当差,既然如此,他为何不辞辛苦深更半夜赶到现场?为何自告奋勇带队前往辛普森住宅?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何白色野马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二楼卧室的血袜子等重要证据凑巧都被他一人单独发现?他究竟是一个神通广大的超级警探,还是一个劣迹累累的警方败类?
    在此背景下,福尔曼自然成为辩方律师调查和盘诘的重点对象。为此,辩方特意设立了一个免费举报热线电话,希望各界人士提供线索。结果,辩方了解到,这位警官曾有过很多极为恶劣的种族歧视言论。比如,根据一位名叫拜尔(Kathleen Bell)的证人举报,在1985到1986年期间福尔曼曾扬言,如果他在街上发现一个黑人男性和一位白人女性同在一车,他就拉响警笛,勒令停车。假如没有勒令停车的理由,他也会凭空捏造。他甚至狂言:希望看到所有“黑鬼”聚成一堆,一把火烧死或用炸弹炸死。还有一位证人举报,福尔曼崇拜希特勒,他收藏了大量的纳粹德国党卫军的军功章。
    但是,福尔曼本人坚决否认火烧“黑鬼”的指控。于是,辩方阵营请求伊藤法官下令,要求允许律师盘诘福尔曼,质问他在过去10年中是否使用过“黑鬼”这种侮辱性词汇。辩方企图以此为突破口彻底诋毁福尔曼的证人资格。辛普森案后,各界人士口诛笔伐,对辩方这种打“种族牌”的诉讼策略嗤之以鼻、痛加抨击。值得一提的是,在争议性极大的“种族牌”问题上,“看热闹”的外行人士纷纷指责辩方律师,“看门道”的内行专家则怪罪主审法官。
    可能有人会纳闷,福尔曼在过去10年之中是否说过“黑鬼”一词与辛普森是否涉嫌杀人究竟有何关系?按常理,即使福尔曼在“黑鬼”一事上撒了弥天大谎,那并不能直接证明他在世纪大案中的证词是瞎编伪造;即使这位警官曾有过一些种族歧视的言论,那同样不能证明他故意栽赃和陷害被告。这是一个审判辛普森的世纪大案,为何一不留神变成了审判福尔曼警官的案子?在庭审过程中,伊藤法官为何不顾检方反对,竟然允许辩方采用这种滥打“种族牌”和“扭转斗争大方向”的辩护策略呢?
    信不信由你,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尽管争议性极大,但辩方的“种族牌”策略和伊藤法官的裁决完全合乎法律。受英国普通法中“品格证据”传统的影响,美国联邦和加州的证据法和判例都规定,如果出庭证人的品格被证明有缺陷,则证人呈庭的某些证词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法庭审判时,检辩双方律师都会在证人个人品格上大作文章。此外,在法庭宣誓之后,如果一位证人在一部分证词中故意撒谎,那么,陪审团可以将这位证人的其它证词也视为谎言。
    法官开绿灯后,辩方律师李·贝利一上来就质问福尔曼:“在过去10年之中,你曾使用过‘黑鬼’一词吗?”福尔曼答:“就我所记得,没用过。”为撒谎留下了一点儿回旋余地。但律师岂能轻饶他,立刻抓住答复中的含糊之处追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叫过某人黑鬼,你也早就忘了?”这个反问简直盖了帽儿了!福尔曼只得故作糊涂:“我不确定我是否能回答你用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律师步步紧逼:“我换句话说吧,我想让你承认,自1985或1986年以来,或许你曾在某一时刻称呼某位黑人是黑鬼,可能你自己已经忘了吧?”福尔曼只好硬着头皮答复:“不,不可能。”律师趁热打铁:“你是否就此宣誓?”警官只好回答:“那正是我的意思。”律师换了个角度追问:“如果任何一个证人出庭作证,说你曾用‘黑鬼’一词形容黑人,这个人就是在撒谎?”福尔曼被迫承认:“没错,他们是在撒谎。”这样,辩方律师以密不透风的逻辑和出色的盘诘技巧把福尔曼警官逼进了无路可退的绝地。
    天下竟有如此巧合之事。这次盘诘结束后不久,辩方从举报电话中获悉,一位女剧作家为了收集警察破案的生活素材,在最近10年期间曾多次采访福尔曼,并录制了14个小时的采访录音。辩方律师审听录音后发现,在录音谈话中,凡是提到黑人的地方,福尔曼警官一律使用了“黑鬼”这一侮辱性用语,共达41次之多。此外,在1994年7月28日的采访中,福尔曼自吹自擂:“我是世纪大案的关键证人,如果我不帮助检方撑住,他们就会输掉这个大案。血手套决定一切,如果没有手套,拜拜别玩了。”他还声称:“你他妈的就是搞不懂,干警察这一行用不着规矩,全是凭感觉。去他妈的规则吧,我们到时候瞎掰就足够了。”在录音谈话中,福尔曼还明目张胆地吹嘘诬陷无辜的经历,他说:“我曾拘留了不属于这一地区的闲杂之人,如果一定要我讲出理由,我就楞说此人有盗窃嫌疑。”“我们警察不是好惹的。我们就是杀了人,也知道该怎么说。”
    福尔曼录音磁带的发现堪称世纪大审判的转折点。检方争辩说,谈话录音只是文学创作的素材,难免有自吹和夸大之嫌,根本不能视为合法证据。但伊藤法官仍然裁决陪审团可以审听部份录音。
    在法庭盘诘时,辩方律师乌尔曼声色俱厉,重炮猛轰福尔曼:“你在预审时的证词是否完全真实?”“你是否捏造警方的刑事勘查报告?”“你在此案中是否栽赃和伪造证据?”面对这些不容回避的法律问题,福尔曼竟然答复:“我希望维护我的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特权。”换句话说,他凭借最高法院1966年在著名的米兰达案中规定的嫌犯沉默权,拒绝答复辩方针对呈庭证据提出的合理质疑。在总结陈词中,辩方律师卡克伦指出,福尔曼是“一个拥护种族灭绝政策的种族主义者、一个作伪证的家伙、美国最令人可怕的恶梦和魔鬼的化身”。
    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证据的可信度是打赢官司的关键性因素之一。警方作为刑事案件的侦破机关,在第一时间掌握的证据最多,所以,美国法律明文规定,警察必须就搜查和检验证据等法律问题出庭作证,这是法庭审判和程序公正的重要环节。警察不同于一般的证人,执法者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他们回答辩方律师质疑的必要性。即使是普通的交通违规罚款案,涉案警察仍然有义务准时出庭,手按圣经宣誓作证。西方司法界有句箴言:“警察是法庭的公仆”。因此,福尔曼要求保持沉默、拒绝回答辩方质疑之举绝对是荒唐之至,这实际上相当于不打自招,变相承认涉嫌伪造证据,陷害被告。从法理上说,福尔曼的证词已失去了法律效力。检方几乎输定了。
    辛普森案结束后,洛杉矶市地区检察官毫不留情,正式立案起诉福尔曼警官。结果,他因伪证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狱外监管。这样,杀人嫌犯辛普森被无罪开释,执法者福尔曼警官却沦为重罪案犯。这真不知是美国司法的骄傲,还是它的耻辱?或许两者兼而有之吧!
    美国法律中有一条著名的证据规则:“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任何人发现自己的面碗里有一只臭虫时,他绝不会再去寻找第二只,而是径直倒掉整碗面条。同样,即便洛杉矶警方获取了大量能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但只要其中有一样(袜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证据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于是,尽管控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打动了大量观众,却并未让陪审团动心。他们在近40个小时的讨论之后,一致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
    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
    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
    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但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4:19

    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这个世纪大案由美籍日裔法官伊藤(Lance Ito)主持审理——他的父母在二战时曾被关入日裔集中营。这位法官博才多学,一向以精通法律和严谨公正著称。
    检辩双方阵营都有黑人律师,日裔法官主持审判,陪审团成员多数是黑人,一旦被告被判有罪,黑人就是想闹事也没啥理由。在九个月的审讯过程中,有沉闷枯燥普通人不易明白的血液化验证据,也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有戏剧性。
    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死者被发现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件,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的这一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因为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
    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姗姗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到达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的DNA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 。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
    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单枪匹马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独自一人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给警方造成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4位白人警官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在住宅内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便随口答应了。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
    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
    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十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说出来可能没人敢信,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瓦纳特那天手持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后,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正在现场取样勘查的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大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1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1.6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5:12

    案件分析
    美国司法制度
    实际上,判决公布之前,由于检方呈庭证据破绽百出和福尔曼警官作伪证,辛普森无罪获释已成为可以预料的结局。
    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刑事案采用的定罪标准是“超越合理怀疑”。具体而言,在法庭审判时,检方若要指控被告有罪,一定要提出确凿可信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罪行。毫无疑问,任何证据都会存在某种疑点,但陪审团只有在确信证据已达到“超越合理怀疑”的标准时,才能判决被告有罪。
    那么,什么是“超越合理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呢?美国证据法权威卫格莫 教授认为,这个法律术语的含义“难以捉摸,不可定义”。但是,这个术语包含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则:由于刑事案人命关天,所以陪审团在裁决无罪时不一定非要确信被告清白无辜,只要检方呈庭证据破绽较多,没达到“超越合理怀疑”的严格标准,尽管有很多迹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但陪审团仍然可以判决被告无罪。有人说,美国司法制度的特征之一是“宁可漏网一千,不可冤枉一人”,此语极为传神。
    通过辛普森一案,人们会注意到,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假如美国司法制度的目的是寻求案情真相,那么犯罪嫌犯压根儿就不应该拥有沉默权。实际上,整个美国宪法和司法制度的核心是防止“苛政猛于虎”,是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精辟地指出:“权利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认为:“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在霍姆斯看来,政府滥用权力和司法腐败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整体危害,远远超过了普通犯罪分子,因此,宪政法治的核心和重点绝非一味不择手段、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而是应当正本清源,注重对政府权力予以程序性约束和制衡,防止执法者和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手中特权和国家专政机器胡作非为、巧取豪夺、为害一方,任意欺压无处申冤的小民百姓。防官府恶政远甚于防犯罪刁民,防止“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和统治者随心所欲、逍遥法外的虚伪“法制”的弊端,正是美国宪政“法治”制度设计的重要特点。
    黑白对立态度
    本案所反映的最大问题是,美国社会在观念上的种族对立仍然明显。据判决前的一项问卷调查,74% 的白人认为被告有罪,而77% 的黑人则认为无罪。 在一个刑事案件上出现如此对立的态度,克林顿总统对此也表示了忧虑。他在判决后的当天即向全国发表讲话,称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会有缺陷,但我们都尊重这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作出了这一判决,大家都应遵守之,保持冷静。判决出来以后,检察官克拉克对有线新闻网CNN 记者说:“尽管自由主义者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一个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不可能在此类案件中作出公正判决。”此话引起了媒体轩然大波。
    金钱的作用
    辛普森在刑事审判中共花了近1000万美元,他请了最有才能的律师、最有名的刑侦专家,甚至是科学家,后面这些专家也许不一定有意偏袒被告,而是表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在作证时说,现场有可能还有另一人的脚印,DNA 血迹鉴定不一定百分之百地准确。美国是个商品经济十分发达的社会,许多事情,包括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几乎都以金钱作评判标准。正像美国政治的竞选方式一样,金钱在间接地起到某种作用,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美国媒体对此直言不讳。正因为辛普森他以高价请来了最有才华最有名的律师,他们运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和经验,一次次地向控方发出挑战,才使此案枝节横生,旷日持久,并让陪审团对所取证据的可靠性发生怀疑。为了与被告方付出的代价相平衡,控方也派出了强大的阵容,动用各种手段寻找证据,安排证人出庭,同样也花了纳税人数百万美元。作为控方主辩人的女律师克拉克因为此案而声名大振,在判决后很快写出了一本记实畅销书,为此得了约二百万美元的版税收入。金钱在市场经济下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情的结果。
    民事审判
    在刑事审判结束4个月后,高曼的父母弗雷德·高曼(Fred Goldman)和莎伦·鲁弗卢(Sharon Rufo)以非正常死亡为由起诉辛普森,而由布朗之父卢·布朗(Lou Brown)代表布朗的遗产与辛普森打起“遗产大战”。案件在法官的要求下,没有在电视上播出。高曼家的律师是丹尼尔·彼得罗切利(Daniel Petrocelli),辛普森的律师为鲍勃·贝克(Bob Baker)。辩控双方律师都受到在场律师的高度评价。辛普森在案件中的辩护费用估计为1百万美元,由他所属公司Orenthal公司的一项保险政策埋单。
    贝克一度允许彼得罗切利呈上辛普森没有通过关于谋杀案的测谎证据,这成为他的失误。福尔曼没有被传唤作证,而辛普森则被传唤为自己作证。民事审判陪审团裁决,作为布朗和辛普森的孩子,西德尼和贾斯汀将从布朗财产继承人辛普森那里得到1250万美元。受害者家庭则得到3350万美元的补偿性及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辛普森因其在陪审团做出不利的裁决后,以藏匿资产试图规避裁决遭到批评。
    十多年前著名的“辛普森案”的民事诉讼在宣判之后,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听证,主要就是对辛普森财产进行估算。对此,双方的估算相差非常大。辛普森的律师宣称,辛普森在接连三场官司(包括他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官司〕打下来之后,早已经债台高筑,而原告律师则连辛普森的现有财产,还加上假定他的名气可以在将来再挣上两千四百万美元,认为他依然具备支付巨额赔偿的能力。对此,被告还特地请来了商人作证,证明现在以辛普森为标志的商品已经卖不出去,他的“名气”已经一钱不值。很多中国人以为“辛普森案”是典型的“有钱就能脱罪”,展现了资本主义的罪恶,实际上,虽然辛普森可以聘请强大的梦幻律师团来对抗检控方并赢得了胜利,但半年后的民事赔偿,却把辛普森从有钱的大明星赔成了一个穷光蛋。(本文部分内容来自旅美作家林达作品《辛普森案续集》)
    媒体的强大影响力
    通过电视转播而家喻户晓,人们对司法程序和法治的具体制度也有了直观的了解,成了一种普及法律知识的最大课堂。电视台是依靠收视率而生存的。报道的东西越有刺激性和争议性,收视率便越高。名人涉嫌杀妻,电视台大肆宣扬,唯恐有人不知。各大电视网均不遗余力地派出最强的记者现场采访,而各种肥皂剧、喜剧和脱口秀也以法官、被告、控方、证人中的一些著名角色为题材大加发挥,热闹非凡,竭尽推波助澜之能事。(此案完)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5:51

    1999年5月30日凌晨4时左右,福建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八名女雇员惨死乱刀之下,这是北京市建国以来最大凶杀案。
    所有的警察都被眼前的惨状惊呆了,小3居室屋内弥漫着浓烈的[震撼]味,墙上、地下、床上一片血红,屋里居住的7名女子全部遇难,倒在墙根下,卧在床铺上,全部是被同一利刃所害,楼前停着的一辆“面的”车头前,也躺着一位女子,总共8人,最大的24岁,最小的17岁,加起来被捅了百余刀,场面极为惨烈。
    目睹暴行,公安民警义愤填膺,发誓尽快捉拿凶犯,严惩杀人恶魔,为死者申冤。“5.30”专案组迅速成立。
    经现场勘查,屋内门窗完好,翻动不大,一报纸包的两万余元钱以及死者包内的手机等贵重物品没能拿走,地面有两种足迹,一是血袜印,一是血拖鞋印。
    针对现场情况,首先是查明死者身份,其次是反复细致地勘查现场。信息很快反馈回来,8名女子系福建省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职工,23号院既是宿舍又是办公室,8人在北京某商场租赁的首饰柜台做导购小姐,其中一人是该公司驻其他省市办事处的职员,案发前一天刚到北京。
    死者身份很快查明,鉴定报告也出来了,现场还发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血迹,这个血迹包括血袜足迹也不是8个女子的,会是谁呢?专案组对楼内所有住户进行访问后,一位住楼内的中年男子赵连荣纳入了警方的视线。
    赵连荣37岁,就住本楼二层的4号,是住在3号的被害女子的邻居。
    赵连荣高中毕业后干过临时工,后在某机床厂当了一名工人。爱人是23号院的小区话务员,膝下有一5岁入托的男孩。据赵所在单位的领导介绍,赵的工作表现还可以,没有犯罪前科和劣迹,但此人性情内向,不善言谈,什么事都闷在心里。
    1998年夏秋之交,8位姑娘租住了他隔壁的3居室后,见姑娘们每天漂漂亮亮地出来进去,见了面还和他礼貌性点点头,赵便打听她们的来头。打听后得知,几位姑娘来自福建是北京某大商场的导购员,从事首饰、珠宝生意。赵居住的中居室东南屋的窗口正对着女子宿舍的阳台,赵连荣探探头便能对姑娘们的举动一目了然。赵发现,姑娘们住的屋子阳台虽然密封,凉台的窗户却总开着,凉台的大门甚至彻夜不关。
    专案组在发案楼调查时,各家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听到了呼救声和乒乒乓乓的响动,而当晚在家的赵连荣却说:“什么也没听见”。再问得多点,赵慌慌张张支支吾吾地嘴里像含了枣核说不清楚。专案组在对其进行足迹核对时,家家户户予以配合,而赵却离家外出,回来后见躲不过去,便露出极不满意的情绪,留足迹时提着腿、勾着脚,就是不愿往下踩,侦查员干脆让他:“上楼”,赵本能地哆嗦起来。足迹取到了,经核实,他的足迹与发案现场、楼梯处以及室外滞留的血足迹吻合。
    血足迹得到确认,如果是赵的,那他应该有伤才对。侦查员们对其仔细观察,发现他的头部、面部、四肢均完好无损。再传他。
    6月6日,整整一个星期,还是星期日,还是凌晨4时许,专案组们赶到现场,感受的是愤懑、是沉重、是压力,不破此案誓不罢休。而这次赶往现场,感受的是轻松、是喜悦、是……刑警们的感慨因为巧合变得更强烈了。发案当天突降大雨,人们说,老天爷也为惨状流了泪。
    侦查员们是在赵的父亲家,将他“请”走的。面对侦查员,面对侦查员突然令其脱去衣服的命令,他慌了,一直不动,终于,额头的虚汗渗了出来。“给……给我一支烟吧……能不能再……再给我杯水……”,侦查员递过一支烟,又倒了两杯热水给他。咕嘟、咕嘟,80℃水温的热水,赵连荣丝毫不觉,慢慢地他解开衣服,腿部有一处新鲜创伤,随之,从他嘴里,道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这里还要交待一句,当专案组将赵连荣抓获时,他脚上穿的黑色线袜竟还是他作案时穿的那双。
    这是一段极度罪恶的过程。
    1999年5月30日凌晨3时许,赵连荣为谋取钱财,戴手套、持尖刀、脱鞋着袜,从其家的南屋外窗台跃到隔壁的福建省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女工集体宿舍的阳台,并潜入南屋内,持刀先后猛刺居住在此屋的福建省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雇员李美琪(女,时年24岁)、江雪金(女,时年22岁)、王马玉(女,时年17岁)、吴盛丹(女,时年20岁)、徐慧娟(女,时年20岁)颈、胸等部位,造成5人的颈动静脉和心肺分别被刺破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后,赵连荣又窜至该屋北侧的卧室内将该公司雇员肖梅芳(女,时年22岁)刺伤,肖受伤后跑出室外在楼下奋力呼救,赵连荣遂持刀追杀到该楼外东侧将肖扑倒,向其颈、胸等部位猛刺数刀,造成肖被刺穿胸壁伤及两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赵连荣又返回集体宿舍的作案现场,在客厅门口向正在打电话求救的该公司雇员陈瑞花(女,时年21岁)的颈、胸部位猛刺数刀,造成陈因被刺穿胸壁伤及心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此时,赵连荣又发现在北侧卧室内的该公司另一名雇员薛珠英(女,时年24岁)欲关门躲避,遂将房门撞开,持刀猛刺薛的颈、胸等部位,造成薛因被刺穿胸壁伤及心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后,赵连荣对当时已受重伤,但尚未死亡的被害女子们又逐一补刀,将她们全部杀死。赵连续杀人后在现场未搜寻到钱财才逃离现场。
    1999年6月15日被赵连荣逮捕。
    1999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赵连荣犯故意杀人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连荣为谋取钱财,于1999年5月30日凌晨3时许,持折叠尖刀,从其居住的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院2号楼1单元4号南屋外窗台,潜入同单元3号的福建省金得利集团公司集体宿舍,持刀分别猛刺在此居住的该集团公司雇员李美琪、江雪金、王马玉、肖梅芳、吴盛丹、徐慧娟、陈瑞花、薛珠英8人颈、胸部位,共计110余刀。其中,肖梅芳受伤后逃出室外下楼呼救,赵连荣追至楼门口东侧向其颈、胸部猛刺数刀。8名被害人均因急性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赵连荣杀人后在现场寻找钱财未果。赵连荣作案后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赵连荣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赵连荣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杀人行为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因此,虽然本案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赵连荣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且杀人又是在抢劫过程中实施的,对其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此外,赵连荣的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连荣为谋取钱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接连杀死8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民愤极大,实属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必须严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赵连荣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的罪名成立。至于被告人赵连荣的辩护人提出应认定赵连荣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问题,经庭审证实,被告人赵连荣连杀8人,其中,当被害人肖梅芳被刺伤跑出宿舍呼救时,赵连荣持刀追杀,在该楼门口外将肖杀死。尔后,又返回作案现场将身受重伤尚未死亡的被害人补刀杀死。上述行为均说明赵连荣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且罪行特别严重;赵杀人虽为谋取钱财,但在本案中杀人罪明显重于抢劫罪,依照重罪吸收轻罪的法律原则,赵连荣的行为依法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是正确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57条第1款、第64条的规定判决:1、被告人赵连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随案移送证物分别予以没收或发还。
    一审判决宣告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赵连荣没有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将本案报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核准对赵连荣判处死刑判决的裁定。
    本案是建国以来发生在北京地区最大的一起恶性凶杀案件,赵连荣为谋取钱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手段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民愤极大,必须严惩。1999年7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已将杀害8名外地“打工妹”的罪犯赵连荣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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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7:00

    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侦破了一件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李浩在地下室挖地 案发现场窖先后囚禁6名坐台女长达两年左右,在当性奴期间两名女子被杀害,然而这些被解救女子却在民警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经过分析证实被解救女子已被李浩“洗脑”而丧失了人性。(在心理学上称这一行为特征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事件还原:男子挖地窖,囚6名歌女当性奴
    警方介绍,李浩挖地窖囚禁受害女子的地下室是他2008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他的家并不在这个小区。李浩晚间开挖地道和地窖,清晨用尼龙袋装在摩托车上运走,由于挖地窖要很晚回家甚至不能回家,他向妻子撒谎说另找了一份工作,晚上住单位,他的妻子对此毫不知情。
    地窖位于洛阳市凯旋东路的景福苑小区里。据警方计算,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深处。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红江介绍:“垂直下去,它上面有梯子,他在竖井壁上装了梯子,完了以后又打横井”。
    据警方计算,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深处,先通过一个3.4米深、有梯子的竖井,再通过一个4.7米长的横井才可进入地窖,竖井、横井直径约为50厘米。其间,要经过装着锁具的6道铁门才能进入地窖。如此之深,还有多达六七道的铁门,被囚禁的女孩儿即使大声呼叫,外面的人也根本不可能听到。有一根白色的管子和下面的绿皮管,它一直通到地窖内,用来保证地窖内有足够的氧气,但即使这样里面依然阴暗潮湿,空气十分污浊。
    地窖不足4平方米,高2.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灶、热水壶等,电从外部接入,最多的时候,李浩在这里囚禁了5名女子,吃喝拉撒的东西,由李浩负责运进来或者清理出去。
    6名被囚禁的女孩都是李浩从洛阳市不同的KTV、小美容美发店、按摩店等场所诱骗、囚禁到地窖内的。李浩2009年8月份开始挖地窖,同年10月份骗来第一个女孩子,并强迫被骗来的女孩子参与挖地窖,最后一个女孩于破案前2个月被骗来。
    6名女孩中的2名由于反抗,被李浩于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7月杀害后,埋在地窖内,警方已查明其中一名遇害女孩来自四川。
    洛阳刑警郑胜利说,本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随后,警方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李浩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且与其妻子育有一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 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一名不愿具名的当地警方人士介绍说。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由于面积不足20平方米,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在地下4米处挖了地窖。地窖共分为4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 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让民警惊讶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但没上网,供她们打游戏,看影碟。警方侦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之后,强行与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
    “大约1年前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将尸体就地掩埋。在此之前,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也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设7道铁门防“妹妹”外逃
    老刑警郑胜利转述曾下到李浩所挖地窖中的民警的话时称,李浩的“性奴房”设施的齐全程度超过办案人员想象。除4处设计合理的洞口、横向隧道和两个小房间外,“性奴房”还专门设置了通风系统。 “性奴房”结构图“在地窖中,还发现了用于做饭的许多工具。面积虽不足20平方米,但生活所需的用具几乎一应俱全。”郑说,在通往“性奴房”的横向地道中,在囚禁女孩们之初,李浩曾每隔两天送饭一次,但后来嫌“太麻烦”,干脆为女孩们购置了做饭的工具。但送菜、饭的时间也是不定时的。李浩共设置了7道铁门。
    一名自称曾目睹民警行动的居民称,至今他都没搞清楚在自己居住了多年的这个小区地下室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大案。
    民警在对被解救女孩询问时发现,她们对被囚禁期间的描述反映出,李浩对女子“照顾有加”。直至见到民警之前,这些女子甚至“忘记了恨”。最让民警们不能理解是,被解救女子中,竟然有人在民警调查过程试图袒护李浩。“据我分析,李浩善于与人沟通。他对女孩们的洗脑是很成功的。”有着十多年刑侦经验的郑胜利说,其次是,这些被解救者很可 能被迫或自愿参与了对另外两个被囚女子的杀害。李浩借此控制她们的心智。
    “看过案卷的人都睡不着觉。我办案十多年来,从没遇到这么残忍的事情。”郑说,经查,被囚女子和李浩在地窖中的生活几乎完全“丧失人性”。
    经事后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浩是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
    李浩,男,现年34岁,跟妻子育有一子。先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直到警方抓捕当日,周围邻居都不知道地下室还有性奴大案,他们都以为警方在挖什么赃物。据周围邻居介绍,平时李浩跟他妻子看起来感情很好,没什么异常。李浩的同事称,他平时都按时上下班,看不出像坏人,不过很少参加同事聚会应酬。
    案件进展:
    9月25日,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作出对李浩事件的处理意见,李浩被开除党籍公职,其所在单位的稽查大队大队长余洪文也被停职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洛阳市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倒查追究。
    批捕4女
    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洛阳“9·3”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浩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获救的4名女孩也因协助李浩折磨一名女孩致死,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批捕.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7:57

    空姐溶尸案发生于1989年5月,当时警方接获市民投诉,到沙田某村落的一幢西班牙式丁屋作调查,从而揭发一宗骸人听闻的凶杀案。警方到场调查后,发现严重腐烂的女性残肢,被藏于浴室一铁箱之中,结果当场拘捕怀疑涉案的一对男女。
    【案发单位 传出臭味】
    由于此案的处理尸体手法前所未见,令这宗空姐溶尸案在揭发后引起极大回响,甚至有电影公司将之拍成电影。案中涉及的一段三角孽缘,谁是谁非,外人无权下定论。案中的女死者,是一名任职于某大航空公司的高级空姐,她于1989年5月6日接获电话后离开住所,自此便失去联络。
    据当时住在凶案现场对面的居民证供所示,当晚曾听到案发单位传来两名女子的激烈争吵声,后来有一把男性声音介入调停,证人表示感觉该名男子似有意偏帮其中一方,争吵历时约十多分钟便突然停止。直至5月8日起,该址上层发出令人欲呕的难闻气味,有住客向警方投诉闻到恶臭,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因而将凶案揭发。
    【案情发展 出人意表】
    涉案单位楼高三层,地下有一户人家居住,而二楼及三楼则由涉案美籍华人黄大卫承租,警方派员到二楼进行调查,发现少量可卡因后,立即拘捕男被告黄大卫及女被告余×玲。而警员在发现三楼亦是其承租后,便立即往三楼进行调查,在浴室内发现一巨型铁箱,打开后赫然发现一截严重腐烂的女性残肢,由于尸体曾经过腐蚀性化学液体处理,以致仅余骨骼。而在尸骨中亦发现一副人形头骨,且发出阵阵尸臭,最终揭发这宗手段凶残的溶尸奇案。
    1990年8月,两被告被一致裁定谋杀罪名及妨碍死者合法下葬等罪名成立,法官当时依例判处两被告死刑。两人本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只保留妨碍死者合法下葬一罪,当庭释放。而女被告则由谋杀改判误杀。女被告最终于1994年被释放。
    本案除了因凶手处理尸体手法极度凶残而被传媒广泛报道外,涉案男被告黄大卫在服刑期间,与一位到监狱探访囚犯的女友互生情愫,在狱中结婚,其新婚妻子更于重审期间在庭上跪地替其求情,因而成为当时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但他们最终在1998年时离婚收场。
    【凶案现场 频传怪事】
    当大家的焦点都集中于男被告身边一段段的爱情故事时,原来另一边厢的案发凶宅,发生过不少灵异传闻……
    在凶案发生后,案发单位丢空了一段时间。一年后,一名对案件毫不知情的传道人与其怀孕妻子迁往上址居住,但却在屋内时刻感到一股巨大的心理压力缠绕着他,即使天天祷告亦不能排解,及后向人查探,才得知原来所住单位正是当年空姐溶尸案的案发地点。该名传道人于不久后便搬离该单位,但他向友人透露时却表示,迁出原因并非因单位发生怪事,只是心理压力令他不欲再在此居住。
    另一位曾居住在案发单位楼下的回教徒居民则表示,他在居住期间,曾发生不少怪事。例如他曾在晚上亲眼目睹自己家里的厨房门及厕所门无故自动开启;而他在睡前锁上的大闸也会自动打开,但最恐怖的莫过于每晚在他入睡后,都会被一阵突然而来的怪声所惊醒。他在害怕之下惟有向真神祈祷,之后怪事便不再出现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8:23

    【BTK连环杀手,老臭不要脸的】
    在西方文献中出现的BTK常常是指另一位真正的”BT”——美国堪萨斯州的连环杀手BTK。他原名丹尼斯•雷德,BTK是他自己取的名字,为“捆绑,折磨,杀害/ Bend,Torture,Kill”的缩写。受害人至少有十名。工作是普通牧师。三十年来,“BTK”这个恐怖的代号,是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地区居民的梦魇。现年60岁的丹尼斯·雷德27日在法庭上承认,他就是制造连环杀人案的“BTK”杀手。另外网络上BTK是变态狂的拼音缩写。
    自1974年起,威奇托地区发生多起杀人案,人们开始知道一个恐怖的名字———“BTK”。“BTK”是杀手给自己取的代号,由三个英文单词“捆绑、折磨、杀死”的开头字母组成。在行凶之后,杀手会以“BTK”为名向媒体和警方挑衅。
    “BTK”元凶嫌疑人雷德于2005年2月25日在威奇托市附近的帕克市的寓所附近被捕。他受到10项一级谋杀罪名指控。2005年8月18日,在法庭接受审判,但雷德不会面临死刑判决,因为他所承认的罪行都是在堪萨斯州1994年批准采用死刑之前实施的。最终,BTK被判10个有期徒刑,合共175年。
    雷德是Park City的市政法令执行官及一间基督教会的领导
    带着眼镜、秃顶的雷德27日身穿米色西装、打深色领带出现在塞奇威克县地区联邦法庭上,他以冰冷、平静的语调承认,自己于1974年至1991年间,在威奇托地区杀害了10人。
    雷德告诉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格雷戈里·沃勒,他明白自己所受的指控,放弃选择陪审团的权利。
    “辩护律师真的与我合作不错,”雷德说。“我们已经仔细研究过。我感觉,我与他们合作非常愉快。”
    当沃勒法官问他,是否认罪时,雷德回答道:“是的,先生。”
    雷德把他的杀人罪行描述为“方案”,分为“钓鱼”、“猎捕”和“杀死”三个步骤。他有一只公文包,里面装着绳索和其他工具,专门用来作案。他说,他一般做数个方案,“如果一个不行,就换另一个”。
    雷德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的杀人经历。他首次作案是1974年1月,受害者是38岁的约瑟夫和朱莉·奥特罗夫妇和他们的两名孩子。
    “我通过后门(进入奥特罗家),我切断了电话线,”雷德说。他告诉这家人他很饿,需要一辆汽车。当他意识到奥特罗一家已经记住他的样子,于是决定杀人灭口。雷德用袋子罩住奥特罗的头部将他弄死,然后勒死奥特罗太太,掐死那个男孩。之后叫醒11岁的女孩,把她弄到地下室,并将她吊死。
    雷德说:“那之前我没勒死过任何人,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要用多大劲和用多长时间。”
    雷德的受害者包括7名妇女、1名男子和2名儿童。他在1974年至1977年间共杀害7人,其间还向警方和媒体致信承认罪行,气焰十分嚣张。沉寂25年后,他去年3月又写信给媒体,公开1986年杀人的信息,再度制造“BTK”恐怖气氛。
    今年2月雷德落网时,警方发现,帕克市1985年和1991年发生的两起杀人案也与“BTK”有关。“BTK”受害者人数增至10人。
    在制造这些罪行的同时,雷德在这一地区从事过多种公职工作。他做过地方治安员,也做过流浪动物管理官员。
    雷德结婚34年,与妻子保拉育有两个孩子,均已成年。他还曾一度担任地方路德教派的教会会长,领导过童子军的活动。
    也许是对警方的侦破能力失去了耐心,2004年3月,他给当地《威奇托鹰报》寄去一封信,详细描述了1986年那桩悬案,并附上受害女性的多幅照片。按照警方的说法,这位年轻母亲是第8名受害者。随后的几个月里,这个杀手又连续给警方及当地媒体寄去多封信件。这些信件的真实性都已得到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核实。
    BTK在一封信里明示,自己生于1939年,上世纪60年代曾在美国军队服役,他的父亲死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他说自己对火车痴迷一生。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虽然搬家多次但都住在铁轨附近。这些自白无疑给警方提供了线索,但看起来更像是杀手在写自传体小说。 BTK说,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是电子机械师。他还在信里透露,自己有个叫苏珊的表亲搬家去了密苏里州;他还熟识一个叫彼得拉的女人,而这个彼得拉还有个名为蒂娜的小妹妹。他用讲故事的口吻把自我定位一步步详细,仿佛在与警方玩猜谜游戏。一些专家认为BTK提供这些线索是向警方挑衅。警方认为凶手仍住在威奇托,希望他的这种狂妄自大能使之最终落入法网。
    更出乎意料的是,警方还发现这个冷血杀手是个文学爱好者———他写诗。上世纪70年代,他在给媒体的信里发表了“哦,安娜,你为什么不出现”和“哦!南希之死”两首诗歌。其中“南希之死”里的南希就是他的受害人之一。 警方发现他写的诗与抒情民歌“啊,死亡”很相似,由此怀疑他与曾在威奇托州立大学任教的P·J·怀特教授熟识,这位教授曾在她的美国民歌课堂讲过“啊,死亡”这首歌,但怀特教授1991年离开人世,这条线索由此断掉。 今年至少64岁的连环杀手似乎想给自己的“传奇”一生留下点什么。美国广播公司下属的一家电视台披露,BTK在去年春天给他们的信中有一页题为“BTK杀手故事”,下面紧跟着列出了章节小标题,最后一章的标题是“还会有事(发生)吗”。堪萨斯市市长卡洛斯·马扬斯说:“他似乎要写一本关于自己生平的书,最后一章就是他被抓住。”
    这场游戏玩了近30年,为什么他现在要写这些信呢?自70年代便着手调查此案的威奇托市前任警察局长理查德·拉蒙永根据自己积累的经验认为,BTK要么是希望自己的记录显得真实,要么是希望自己被抓。然而,警方还有种担心:他会不会还有其他未知的作案记录。 休斯敦大学犯罪学教授斯蒂芬·埃格说:“如果他没有被立即抓住的话,我担心他还会杀人。”然而有学者认为,像BTK这样的连环杀手,是在公众的恐慌和警方的无能驱动下作案的。警方近日公布这些信件无非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刺激知情者的记忆,二是使杀手作出更多反应。 为安全起见,堪萨斯市警方警告居民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并向他们介绍防身和家庭保护的建议。安全防护系统也因此销量大增。目前,公众为抓捕凶手想出超过4000个点子。 最初负责此案的警官肯·兰德韦尔说,他和同事们“真的感觉,他(凶手)正试图联络我们”。马扬斯说,他认为BTK希望“结束这场游戏”。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49:22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县一名刘姓男子,10年前因性侵小女儿入监服刑,今年8月底终于出狱,当天晚上买酒回家庆祝,竟又对年仅19岁的长女伸出魔爪,警方到场逮捕这名夸张的父亲,他居然还说“关10年,无法控制,想解决一下”,新竹地检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把兽父起诉并收押。
    据了解,当天这名父亲独自喝酒到深夜,见妻子及儿女在大通铺上睡觉,竟又心生邪念,把年仅19岁的长女叫醒,强迫长女脱衣,虽然长女反抗逃离,还是被父亲托回强压在床上,被害女子向父亲求饶说,“爸爸,我不要,我很痛!不要这样!”一家人也被吵闹声吵起,最小的儿子也向父亲求饶,“不要欺负姐姐”但父亲仍逞欲,强制性侵女儿得逞。一家人的哭闹声引来邻居注意报警,警方到场将其逮捕,父亲坦承犯行,还不知羞耻的说“坐牢忍太久”。
    警方表示,这名50岁父亲近20年前与患有轻度智能障碍的妻子结婚,婚后育有2女1子,小孩也患有轻度到中度不等的智能障碍。91年间,对当时年仅8岁的小女儿伸出狼手,性侵得逞被法院判处10年徒刑,今年8月底刑满出狱,兽父出狱当天早上才依规定向当地派出所报到,晚间居然又对长女伸出魔爪。
    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并认为被告才刚受违反妨害性自主罪执行完毕,马上就再犯,请法官依规定加重其刑。
    再介绍几部挑战智商的悬疑片:
    极限空间
    高度怀疑(真实政治丑闻改编)
    锅匠、裁缝、士兵、间谍
    赎命 (陈奕迅)
    终极证人 (据说还挺经典的)
    足迹
    凶间疑影
    深度谜案
    秘符行动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0:07

    吴秀波和陈建斌演的《人山人海》也很好看,刚开始吴秀波把刀拔出来那一段吓我一跳
    就是翻译的太扯淡了 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 无力吐槽。。还拿到国际上去比赛来着。。。叫老外不忍直视啊
    人山人海》原案:
    2007年,一则社会新闻引发全国轰动:贵州六盘水猴儿关乡代氏五兄弟,在六弟被残忍劫杀且警方毫无头绪后,分头在故乡村寨和全国各地展开“民间大搜捕”,历时一年有余,追踪上万公里,踏遍华夏百城,最终在广西柳州将杀弟凶手生擒。老三代成富是抓捕主力,是五兄弟中的“神探”,正是他骑摩托、坐汽车、坐火车,像放逐四海的莽侠一般,终在柳州郊区砖厂发现杀手踪迹,然后火速通知其余兄弟,大家神兵天降一般将犹在梦中的逃犯套上了冰冷的铁镣。代成富后来向记者解释自己的追凶动机说,“我们不懂如何办案,但是知道杀人偿命,弟弟死了,别人不给我们交代,我们自己要给弟弟一个交代。我们是生活上的弱者,是再平凡不过的老百姓,就是不能接受弟弟就这么死了。”记者问他,抓到人以后,你是什么感受?他说,“把他抓住了,反而不恨了。”这话十分耐人寻味。
    2007年8月8日,陆凤仁在贵州水城县陡箐乡陡箐村吊水岩杀死了该乡石头寨村人代天云;2008年9月24日,他在广西柳州的一个砖厂被擒获。
    陆凤仁说,自己有两个“没想到”:行凶被发现后,他原以为会有很多警车停在家门口,没想到是代天云的几个哥哥和邻居气势汹汹地拎着杀猪刀守在门口;在柳州落网后,陆还以为是刑警来了,没想到又是被这几兄弟抓住的。
    时间回到一年前。
    2007年的8月8日,代天云在外载客,当天晚上却一直没有回家。第二天早上,代天云的五哥代成军接到母亲的电话,问他弟弟在他家没有。这种情况很少见,手机也打不通。于是代成军把弟弟失踪的消息告诉了几个哥哥。不久,他听到一个消息,说陡箐乡陡箐村吊水岩发现一个男人被杀。他和几个哥哥心慌意乱地赶到现场,发现正是他们的弟弟代天云。头一天在那里放牛的一个小女孩目睹了代天云被害的过程。她看到从山路上开来一辆摩托车,后面的男子等车停下时猛然拔出一柄杀猪刀猛捅摩托车司机。小女孩吓呆了,连忙下山报警。等她带人上山时,代天云已气绝身亡。
    代家兄弟6人,老大代成学已经60岁,老二代成举55岁,老三代成富45岁,老四代成文43岁,老五代成军41岁,而老六代天云才31岁,因为大了很多,几个哥哥对老六特别爱护。代天云也很懂事,5位哥哥相继搬离村里后,他担负起了照顾七旬老母的责任。他的几个老兄介绍,代天云为人厚道,与乡邻从不结怨。面对老弟的悲惨遭遇,看着悲伤的母亲和3个年幼的侄儿,兄弟5人聚在一起,跪在母亲面前发誓:“抓不到凶手誓不罢休。”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0:28

    在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同时,5兄弟也决定自己展开调查。
    他们查遍了周边的摩托车修理店,但是没有找到线索。他们锁定了一辆摩托车,最后发现不是弟弟的车,但公安部门却根据他们的线索破获了一起盗窃摩托车案。
    在一家车铺他们了解到,事发当天,有一个年轻人到店铺买车,神色异常,老板没卖给他。这个人像是山上下来的人。他们怀疑此人就是凶手。
    根据分析,附近董地乡一些寨子一些人员比较复杂。于是,他们在那一带仔细探访。案发后的第18天,在该乡穆家寨,代成富、代成军无意间发现一条摩托车印。代成军自己开了个修理店,六弟摩托车的外胎是他换的,他感觉就是那辆摩托车。他们跟踪到一个叫陆凤仁的年轻人家门口时,发现车印消失了。为了防止犯人逃跑,当晚他们叫来了另两个兄弟,守在穆家寨的两条公路出口。
    晚上大雾,雨下个不停,4兄弟冷得难以忍受。第二天,4兄弟扮成猪贩进村查找,结果在陆凤仁的院子里发现了代天云的摩托车。这个发现让他们狂喜不已。他们悄悄地打电话报警。当民警和后续赶来的家人赶到陆家时,陆凤仁已经出逃。警方在陆家查出了代天云车上的扳手、起子等物品,并查出一把带血的杀猪刀、一件带血的白色西装。警方很快锁定陆凤仁为杀害代天云的犯罪嫌疑人。
    骑着摩托找凶手足迹踏遍九省份过了没多久,代家兄弟高兴的心情黯淡下来,因为凶手一直没有音讯。他们很快决定,在公安机关侦查之外也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追捕凶手。几兄弟很快分了工,老大老二年纪大了,不能远行,在家发动亲友力量;老四开农用车,提供经费,同时在附近查;老三、老五重点负责出外追查。
    从公安机关他们了解到,陆凤仁原本就是一个车匪路霸,曾因抢劫罪被判刑8年,凶杀案案发时他刚出狱不久。拿着公安机关提供的疑犯照片和协查通报,他们开始了撒网式的追查。
    老三代成富先后去了贵州、云南、四川、广西、山东、山西,老五代成军先后去了贵州盘县、纳雍、黔西、毕节、金沙等二十多个县市。另两位帮忙的亲戚则到了浙江、江苏、云南、辽宁等多个省份。9个省份,100多个县市,行程过万里。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是摩托车,贵阳、昆明、广西、四川等很多地方都留下了他们骑摩托车经过的痕迹。
    他们查找的地方多是偏远山区的矿区、砖厂、砂石场,因为他们分析,凶手肯定不敢去大城市,这些地方一般可以不用身份证,容易藏匿。在那些砖厂、矿山,他们假装要打工,然后巧妙地看花名册。如果没找到自己要找的信息,他们就以工资低、活太累为理由拒绝,再找下一家。在自己追查的同时,他们在矿山、砖厂附近的饭店、商店,悄悄找一些人做眼线,承诺对方只要提供准确的线索,他们就奖赏一万元的奖金。而且这个奖金会随着年限的延长而增加。
    一年多的时间里,代家兄弟丢下自己手头的事,专职追凶,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为了节约经费,他们经常用馒头充饥,甚至风餐露宿。而更大的压力则来自精神。几兄弟一见面就是讨论、交流追凶之事,巨大的阴影笼罩在他们头上。“这个事情不了结,我们就没办法正常过日子。”代成富说。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0:49

    广西柳州一个热心人打电话告诉代成富,柳州砖厂一个工人很像陆凤仁。2008年9月22日,代成富赶到柳州,以找工作的名义进入砖厂。他看到嫌疑人戴着一副墨镜,这在工人中是非常少见的。
    代成富找个机会上前搭讪,问打工多少钱一月,对方低低地说只有六七百,显露的正是贵州口音。代成富通过相貌认定他就是陆凤仁。
    强压住要跳出嗓子的心,代成富连夜赶回六盘水,马上开了一部工具车,带着代成军、老二的儿子代方等人赶赴柳州。
    到达柳州正是凌晨一点。代成富在报信人的带领下悄悄地走到了陆凤仁的房间。听到响声,陆一骨碌爬起来,代成军马上打开手电筒,用强光罩住他的眼睛,厉声喝道:“老实点,你被捕了。”陆凤仁闻声瘫倒在床上,大概他把代家兄弟当成了警察。
    陆凤仁交代了他的杀人动机。从监狱出来后,他到一个矿里打了几个月的工,买了一辆摩托车,但没有上牌照的钱。一天在碰到代天云之后坐了他的车,2个小时后又特意找到他,把他诱到偏僻的山边,从后面偷袭杀了他,抢走了所有财物。
    10月12日,代家4兄弟(老大没来)齐聚一起接受记者的采访。
    他们的身份都是农民,当然也有些农田之外的经济来源。也正是这些经济来源,基本保证了他们执著的追凶行动。刑事案件的私力救济,对于这些平民来说,其实成本是非常大的。他们必须丢下自己的活,全心全力,忍饥受寒,而家里还有小孩、老婆。代成军说,如果让弟弟就那么不明不白地死去,他这一辈子也不会心安。
    就是这份坚持,他们抓住了隐匿一年多的凶手,留下了这个世间难以复制的传奇。
    代家兄弟:希望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我们的行为算什么?算不算见义勇为?能否补偿我们的一些损失?”
    10月12日,记者赶到代成军家里采访时,他们正起草一份给政府部门的信,希望能给他们的行为一个说法,同时希望能有一定的经济补偿。
    代成军跟记者算了一笔账:给线人1.5万元的补偿;托亲戚朋友出去追凶的花销,大约两三万元;代家兄弟自己出去花的,大约2万元;加油的费用,至少5000元以上;请亲戚朋友帮忙,在饭店请客至少几千元……
    代成军介绍说,他们兄弟几人都在务农,虽然也有些别的来源,但是负担仍然很重。因此希望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六盘水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一位姓宋的负责人得知代家兄弟的义举后说:“真不容易啊!”他认为,这应该可以算见义勇为。他建议代家兄弟可以向水城县综治办申请,县综治办审核后,如果事情属实,再向市里申报。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1:31

    水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田儒华给出的解释是,追捕犯罪嫌疑人是警方的事,老百姓可以做的是提供线索,协助警方。他说:“他们在柳州发现线索之后,根本就没和我们说,也没找当地警方,几个人一去就直接把人带回来了。他们手足情深,万一路上把嫌疑人杀了,或是出点儿什么事,我们怎么交代?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抓捕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我们亲自去抓;二是由当地警方去抓;三是如果在路上刚好遇到了,这个法律上有规定,要扭送到当地公安部门。可他们这种做法算什么?”
    “水城治安不好管,凶杀案件平均每年发生20起左右。”水城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人张勤利向记者介绍说,这是一个拥有33个乡镇,77万人口的大县。“全是山路,从一个寨子到另一个寨子得花三四个小时。我们人手少、工资低,大家积极性可能也不是那么高。”但张勤利说,当地凶杀案件的破获率能达到90%。
    这是对三哥的采访,看完真的很醒脑啊对这家兄弟太佩服了。
    新京报:当时为什么一定要五兄弟自己去抓那个嫌疑犯呢?
    代成富(以下简称“代”):当时是没办法。警察那边下发了协查通报后,什么消息都没有,我们不能在家里傻等。去找警察问,他们不给好脸色看。不知道催过多少次了,他们说我们不懂。
    我们不懂,但是知道杀人偿命,弟弟死了,他们不给我们交代,我们自己要给弟弟一个交代。
    新京报:茫茫人海,你们怎么找?
    代:当时前前后后,方圆200公里的土地我们都走遍了。我们开展的是地毯式搜索,每一家摩托车修理店都找,留下电话,让他们帮忙留意。每个村子里,只要有摩托我们就去看。
    新京报:为什么锁定摩托呢?
    代:我弟弟的摩托被凶手抢走了,找到摩托就找到了人。
    去年8月18日,我们看到一个车辙印,就一直跟着到了附近一个庄里,看到了那辆摩托。我们兄弟守住两个路口,召集了很多朋友过去,然后打电话给刑侦队。结果刑侦队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新京报:他跑了?
    代:他当时在水田里干活,跑了。后来我们抓住他的时候,他说当时怕被我们打死。其实我们报了警,但是警察过来的时候,已经两个小时后了。
    新京报:来晚了?
    代:山路难走,我们理解。等不及,就自己干。我们四处打听嫌疑人的亲友,得到可靠消息后就到那个地方找。
    我们开始悬赏一万元,后来加到一万五。想好了,如果后来还破不了,就每年加5000元,一直到找到他为止。不管通过什么办法,一定要把这个案子给破了。
    新京报:你们怎么制定追凶方案的?
    代:我们很注重科学性,想着奥运之前,身份证查得严,他肯定只能在一些不需要身份证的地方。我天天关注贵州的报纸,看看有没有这种线索。
    方案是兄弟们一起商量的,我小时候特别爱看侦探小说,出的主意多。
    新京报:你跑过几个省?
    代:云南、四川、广西、山东。远了坐火车,近了坐汽车,周边省就骑摩托。他没有身份证,我就找那些煤窑、砖窑。
    新京报:路上会遇到很多危险吧?
    代:我们农村人有决心,不怕。我死的弟弟很少出门,对路上遇到的事情没有防备,就这样被人杀了。我不一样,很早就开汽车,在周边省转,什么事情都经历过,所以我有经验。
    为了找人,我们到矿里找活干,看人不在,干两天就走,老板说我们是神经病。在汶川碰到泥石流,路没法走,就背着摩托从地里绕过去。
    苦也没办法,我们农民,这种条件,靠不得别人。我为了他,做了很多准备。
    新京报:做了哪些准备?
    代:这一年,我天天在坡上练跑步,每天最少跑一个小时。现在跑5公里,只用半个小时。我就想着,自己年纪大了,40多岁,凶手只有20多岁,哪天我碰到凶手,一定要跑赢凶手。这一年多,我只穿胶鞋,就怕穿皮鞋看到凶手抓不住他。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2:17

    新京报:你们在路上吃什么?在哪里睡觉?
    代:有时候在老百姓家里吃,有人听了我的事情感动,不要钱。有时候在小饭馆里吃顿蛋炒饭,有时候就啃点馒头。
    我有一个雨袋子,白天下雨的时候当雨衣。晚上睡在地上,就裹着它。地特别潮,有时候冻醒了,就起来跑步。跑一会儿,就热乎起来了。
    新京报:你会跟别人讲你弟弟的事情?
    代:会。因为大海捞针,没线索,多告诉一个人,就多一条线索。有些人开始瞧不起我们,听了我们的事情,给我们斟酒。
    新京报:在这期间,最难熬的是什么时候?
    代:去年冬天,一直到今年三月份之前。冷得睡不着,到处都冻上了冰,摩托车轮胎都得用绳子捆上防滑。最难熬的不是这个,是到他亲戚干活的地方调查时,有的地方几十公里都没有什么人,打手机也没信号,被杀了也没人知道。
    新京报:这些都可以忍受下来?
    代:我们长在农村,不在乎吃苦。人啊,苦不死,能冤死。我们当时下这个恒心,就是因为我弟弟他冤。他要是车祸死的,我们不会这样。
    我身上一直带着凶手的照片,手机里面存着呢。
    新京报:听说是今年9月17日,一个朋友打电话给你们,说嫌疑人在柳州一家砖厂打工。你第一眼见到凶手,是什么感觉?
    代:真是悲喜交加。喜的是我们费了这么大劲,终于找到了。悲的是,不知道当地人让不让我们带走他。
    新京报:抓到凶手特别高兴吧?
    代:不是特别高兴,是特别兴奋。我们抓他时,是今年9月23日凌晨两点钟。他在睡觉,我们越过两道门,冲上去把他摁住了。车子倒进来,两公里就到了高速路。
    后来我们用他手机充电器的绳子,绑了他的手,手机就在他脖子上耷拉着。我们用手机给他兄弟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人我们带回贵州了,衣服和工资你给他收好了”。
    新京报:你们和他在路上谈了些什么?
    代:我们问他为什么杀我弟弟。他说,从狱里出来(曾因抢劫被判八年)没人看得起他,活着没意思。那天和母亲吵架,出来就想杀一个人。一个卖摩托车的,特别看不起他,他想把他杀了。但是去了两次,那家里都有其他人。最后,他碰到我弟弟,就杀了他。
    新京报:听他说这些,恨他吗?打他了吗?
    代:不恨了,事情过去了。把他抓住了,反而不恨了。他再也跑不脱,他得服法。打他干吗?我们不打。
    说实在的,我弟弟被杀了,说什么的都有。说他在外面得罪人了,现在我们证明了,我弟弟一点错都没有。
    新京报:把凶手带回了村子里?
    代:我们把他带到我弟弟家门前,让我家兄弟的小娃看看。孩子拿手在背后戳他。带到我老母亲那儿,她哭着要拿棍子打他,我们拦住了。事情已经出了,我们要是打死他,那是贬低我们的素质。
    新京报:你觉得凶手是个什么样的人?
    代:我们其实对凶手没多少看法,他只读了二年级,是个法盲,家里穷得什么都没有。我弟弟出这事情,他跑了,我们从来没找过他母亲,跟他家要钱,我们知道他实在是没钱。
    新京报:很多人觉得你们伟大,自己这么觉得吗?
    代:伟大?我们是生活上的弱者,是再平凡不过的老百姓,就是不能接受弟弟就这么死了。
    新京报:可是,也有媒体报道说,你们当地的刑警大队队长表示,追捕犯罪嫌疑人是警方的事,老百姓可以做的是提供线索,协助警方,不提倡自主抓捕这种方式。
    代:大队长说我们不按程序办事。破不了案,难道我兄弟就该死?没人帮只能靠自己。我们当天把人拉回来就交给大队长,没别的意思,就是希望早点抓住凶手,给弟弟一个交代。
    新京报:你们有没有想过,一年找不到,两年找不到,以后怎么办?
    代:这个想过。我们以后背起挎包,全国走,只要饿不死,就接着找。我们这辈人找不到,孩子高中大学毕业了,除了本职工作,第一件事就是找凶手。
    兄弟、父母,这种血缘关系,谁也改不了。我们不找着,一辈子心不安。
    新京报:和弟弟感情很好?
    代:一直感情都很好。父亲打小教育我们要团结,家里兄弟,兄弟的孩子都特别好。
    弟弟是家里的顶梁柱,勤快善良,我们都出来了,在家乡,父老乡亲的交际都靠他。他一出事,全家都崩溃。我们跪在老母亲面前发誓,一定要找到凶手。
    新京报:妻子支持你吗?
    代:去抓凶手时,我夜里4点多去广西,我知道她不愿意,但是不敢说。她不是心疼钱,是怕我出去回不来。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3:11

    新京报:现在心愿了了吗?
    代:现在弟媳妇也该再找个人了,我们会帮持她。然后就是等着法院判了。
    新京报:寻找凶手这一年多,一共花了多少钱?
    代:杂七杂八加起来总共有8万多吧,大部分是我和老五挣的。我跑大货,他骑摩托,每个月能挣些钱,还有的亲戚给我们寄钱。我们有时一边找凶手,一边用摩托带个人,赚个十块二十,也是钱。
    新京报:你们觉得这个钱应该谁来付?
    代:说谁来付,我们也不好意思跟警察要。反正我就想着他们能给点钱,我弟弟还有孩子和媳妇呢。
    新京报:周围的人怎么评价你们?
    代:说啥的都有,有人说我们是见义勇为吧。也说不上,那毕竟是我弟弟。
    新京报:有别的人找你们帮助破案吗?
    代:有。这个事情出来,有受害者的家属来找我们,希望帮着破案。我们不答应,我们是普通老百姓,不当私人侦探。自己弟弟的事情那是必须管,其他的也帮不上。
    我们兄弟追凶的事情也不违法,我从来不做违法的事情,就是给弟弟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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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3:33

    【东京地铁毒杀案】
    1995年3月20日上午7时50分,东京地铁内发生了一起震惊全世界的投毒事件。事件造成12人死亡,约5500人中毒,1036人住院治疗。事件发生的当天,日本政府所在地及国会周围的几条地铁主干线被迫关闭,26个地铁站受影响,东京交通陷入一片混乱。这一事件给刚刚经历了阪神大地震的日本社会和公众又蒙上了一层阴影。2011年11月21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东京地铁沙林毒气案最后一名被告远藤诚一的上诉,维持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一、二审的死刑判决。
    发动袭击的是名为奥姆真理教的新兴宗教组织,因为松本沙林毒气事件及坂本堤律师一家杀害事件等面临被取缔。其信徒于是决定袭击日本的政治心脏,向政府先行报复。受袭的三条地下铁均经过日本的政治机关密集的霞关(大量政府部门的总部所在地、邻近皇宫)及永田町(国会、首相府及执政党自由民主党的总部)。
    由林郁夫和新实智光两人组成的袭击小组负责。林郁夫于绫濑车站登上由常磐缓行线绫濑站开出,直通千代田线往代代木上原站的A725K列车的第一车厢,及后于新御茶之水站擢穿装有沙林毒气的容器并离开。此列车造成2人死亡,231人重伤。林被判无期徒刑。
    由广濑健一和北村浩一两人组成的袭击小组负责。广濑健一登上丸之内线往荻洼站的A777列车的第三车厢,及后于御茶之水站擢穿装有沙林毒气的容器并离开。虽然途中有乘客晕倒并被送往医院, 通缉令列车并没有即时停止服务并于荻洼折返,最后于新高圆寺站停止服务。此列车造成1人死亡,358人重伤。
    由横山真人和外崎清隆两人组成的袭击小组负责。横山真人于上午7时39分在新宿站登上丸之内线往池袋站的B801列车的第5车厢。及后于四谷站在装有沙林毒气的容器擢穿一个洞。列车到达池袋站后折返继续运行至新宿站,中途于本乡三丁目站曾有站长自行用地拖清理,回到新宿站后再次折返。散布沙林后1小时40分(9时27分),该列车才于国会议事堂前站停驶。由于只擢穿一个洞,虽然是5列“有毒列车”中最后被发现的一列,但只造成约200人重伤,无造成死亡。横山于1999年被判死刑,外崎则判无期徒刑。
    由丰田亨和高桥克也两人组成的袭击小组负责。丰田亨于上午7时59分登上日比谷线由中目黑开出往东武动物公园站的B711T列车的第一车厢,及后于惠比寿站擢穿装有沙林毒气的容器并离开。乘客于三站后的神谷町站陷入恐慌,部份人被即时送往医院,列车第一车厢的乘客被疏散。最后列车于霞关站停驶。此列车造成1人死亡,532人重伤。丰田被判死刑,负责接应的高桥克也与2012年6月15日在东京落网。。
    由林泰男和杉本惠子两人组成的袭击小组负责。林泰男于上午7时43分在上野站登上日比谷线北千住站开出往中目黑站方向的列车,及后于秋叶原站擢穿装有沙林毒气的容器并离开。因林泰男于容器上擢穿了多个洞,乘客即时受到沙林的影响。在下一站(小传马町站)有乘客将容器踢出车厢,此举即时导致4名等候列车的乘客死亡,但部份具挥发性的沙林液体仍然留在车上。后来行驶5站后,有人按动紧急按钮后被紧急于筑地站停车,列车车门开启后大量该列车的乘客及等候列车的乘客昏倒于月台上。列车于是即时停止服务。此列车造成8人死亡,超过2475人重伤,为死伤最严重者。林被判死刑,杉本被判无期徒刑。
    东京地铁毒气事件发生后,警方立刻封锁了富士山脚下的奥姆真理教总部,对奥姆真理教采取了行动。3月22日,2500名警察和自卫队防化部队包围了上九一色村的奥姆真理教设施,用乙炔枪打开了三座大库房,发现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俨然是一座化学工厂。药品中有过氧化氢水溶液,乙酸酐,硫酸三种制造沙林的原料,还有4个比煤气罐大得多的金属密封桶,里面装着可以稀释沙林的溶剂和其他化学制品。日本警察厅下令在全国搜捕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奥姆真理教在日本所有的总部、支部都被秘密地监控着。除了较早时已以各种名义扣留的奥姆教骨干外,“奥姆帝国”的核心人物,包括麻原“天皇”、各部“大臣”,都在警方的严密监视之下。在“奥姆帝国”总部,虽然停放着一架前苏联的军用直升机,麻原也插翅难逃了。这个邪教总头目只能藏匿在上九一色村营地,等待警方来破门拘捕。警方发现了麻原的行踪后,于5月16日派遣几百名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警察奔赴上九一色村抓捕麻原。警察用焊枪烧开奥姆真理教总本部的大门,进行全面搜查。当搜查人员拆开第六奥姆真理堂二层与三层之间只有一尺高的密室厚板时,发现麻原正藏在这个密室之中。“法力无边”而具有“飘浮神功”的奥姆真理教的“神圣法皇”此时却乖乖地束手就擒。日本警视厅以杀人和杀人未遂罪逮捕了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同时还袭击了该教在全国的130多个据点,抓获40多名头目和教徒。警方发现有足够证据证明东京地铁沙林事件系奥姆真理教所为。
    今年的新年夜,平田信走进东京市千代田区一处警察局,结束逃亡生涯,警方随后将他逮捕。然而,高桥克也和菊池直子仍然在逃。
    今天,礼拜一,开始一周忙碌的日本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首相野田佳彦的身上,因为他要更换至少四名内阁成员。然而另一条新闻却抢了”野田”的风头:潜逃17年的菊池直子被捕。
    6月3号上午,警方依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菊池直子的住所,并在附近蹲守,当晚八点菊池下班回家,警方靠近她问到,你是菊池嫌疑犯吗?菊池当时轻声回答是的,警方随后把她移交给东京警察厅,在确认其指纹和有关供述后,以杀人嫌疑予以逮捕。
    菊池之所以逃亡17年,一是在较长时间内没有摆脱原奥姆真理教对她的洗脑,同时还曾经得到了他人的帮助找到了工作维持了生计,此次警方将与菊池一起居住六年的一名男子以庇护在逃犯的嫌疑逮捕。奥姆真理教另一名骨干平田信去年12月31日夜向警方自首,结束了近17年的逃亡生涯。警方随后将对菊池和另一名在逃犯高桥克也的悬赏金额从500万提高到1000万日元。
    至此奥姆真理教一案中就只剩一名在逃人员,就是现年54岁的高桥克也,警方认为菊池可能知道高桥克也的前所,目前正在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据日本警方调查,当时连续发生的包括地铁毒气案在内,10起杀人或杀人未遂案均由世界公认的邪教团体奥姆真理教所为,涉嫌这些案件的14人最终被以杀人罪起诉,其中2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
    日本邪教逃犯高桥克也最后逃犯被捕
    据日本《朝日新闻》网站报道,因参与制造1995年3月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而遭到特别通缉后,外逃17年的奥姆真理教信徒高桥克也(54岁)15日在东京都大田区内被发现,警视厅以杀人和杀人未遂罪将其逮捕。至此奥姆真理教制造了一连串事件的特别通缉犯全部落网。
    据警视厅介绍,2012年15日上午8时30分许,有人举报在大田区西蒲田7丁目的漫画喫茶店看见了一名疑似高桥的男子。警察上午9时20分左右对走出漫画喫茶店的高桥进行了盘问,经高桥本人承认后警方将其带走。
    高桥曾伙同因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犯下杀人罪被判死刑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等人,于1995年3月20日上午8时前后在东京地铁的日比谷、千代田和丸之内等3条路线的列车内施放沙林毒气,导致乘客等12人死亡,5553人受伤。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4:34

    【连环杀手中的明星— Edward Theodore Gein】
    Edward Theodore Gein(爱德华·西奥多·盖恩)(1906年8月27日-1984年7月26日)是美国最有名的连环杀手之一。虽然他只犯了三起谋杀,但他对其受害者的所作所为却震惊了整个世界。他犯了谋杀、毁尸、盗墓、食人和恋尸癖等罪。
    艾德·盖恩出生在威斯康辛州的La Crosse,后来他的妈妈Augusta Gein,为了不让艾德和他的哥哥亨利受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决定搬家到Plainfield。艾德只被允许去学校上学而不被允许交任何朋友。艾德的妈妈Augusta是一个极端虔诚的女人,她认为所有的女人除了她之外都是妓女。艾德从未约过会,而且一直是处男,所以在艾德心中,母亲占有崇高的地位。
    当1945年12月29日Augusta因癌症死去后,这时艾德39岁,他无法控制的哭泣。他的妈妈可以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女人,在警方后来的搜查中,屋内所有房间都脏乱不堪,除了Augusta的卧室以外,这显示Augusta在艾德心中无瑕疵的形象。他扭曲的性格开始显露,他先是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到后来更为了满足他对女性的欲望而去盗墓。
    警方在1957年11月16日开始调查杂货店主Bernice Worden失踪一案,他们怀疑盖恩牵涉此案。警方进入他的房子,他们在厨房发现了店主的尸体。另外他们在卧室发现一颗头颅,人皮做的灯罩和椅子、头骨做成的汤碗、被当作面包来烤的人心、嘴唇做成的项链、阴道和乳房做成的背心(这是他仪式用的)、乳头做成的皮带以及著名的木乃伊人皮面具。警方家中搜出了约15具女性尸体(不确定。因为尸体已被肢解),但艾德只主张从坟墓中挖出8具尸体。在询问之下,艾德很大方的便承认最近自己曾经挖过墓,并将一个刚葬不久的中年女性尸体带回家,并用他们的皮来做手工艺品。在更深入的质询下,艾德也承认谋杀了一位1954年失踪的酒店职员Mary Hogan。
    由于他的慢性精神障碍,因此被判无罪,他后来在明尼苏达州立精神病院渡过他的余生并自然死亡。虽然听起来如此令人发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怜的地方,因为与世隔绝令他根本连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毫不知情。据说后来他重投社会后行为变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内成为一位慈祥的老者!
    有关电影∶《触目惊心》(Psycho)、《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惨无人道》和《德州电锯大屠杀》(The Texas Chainsaw Massacre)、《Ed Gein》。
    恶行实录∶连环杀手的经历曲折离奇,确是非常适合作为电影的题材,因此亦经常被搬上大银幕,但多数只是B级恐怖电影,能同时成为两部好莱坞一级大作参考对象的连环杀手,就只有Edward Gein一人。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4:39

    【连环杀手中的明星—安德烈·奇卡提罗】
    安德烈·奇卡提罗(Andrei Chikatilo),有着[俄罗斯食人魔]之称的魔鬼,二十世纪最骇人听闻的罪犯之一。
    安德烈·奇卡提罗 他在一九九零年被捕入狱,称述自己杀人及肢解尸体的方式如下:
    先用短刀肆意刺杀被害者,等到对方奄奄一息,再一刀毙命。接着,把尸体肢解成几大块,再陆续分为小块。他曾大口咬下尸体的舌头吞下肚内,再将尸首分家,掏空内脏后,如果是少年,就切断阴茎,如果是少女,就切下小阴唇;之后再切下要食用的肉。
    后来他在法庭上表示,咬断牺牲者的舌头吞下肚的刹那,是最美妙的时刻。
    奇卡缇洛5岁时被灌输了他哥哥的失踪是被“饥饿与绝望的邻居”绑架并吃掉了这一观念,很可能是他后来产生食人心理最初的诱因—-他认识到即便是人类,同类也是可以相食的.形成了他扭曲的人生观与价值取向。 奇卡缇洛在幼时亲眼目睹母亲被德国士兵轮奸,这直接造成了他成年后难以启齿的功能性勃起障碍,使他很难进行正常的性行为.奇卡缇洛的父亲被诬蔑为叛徒,社会对其家庭的抛弃与歧视促成了他报复社会的心理(强烈的反社会人格障碍);通过猥亵年轻妇女及男童并将他们杀死后奸尸以获得性满足。
    奇卡缇洛往往将被害人骗至森林等人迹稀少的隐秘所在(借口通常是请他们驾驶并不存在的汽车,或者参观并不存在的房屋),将被害人扼死或用刀反复戳刺腹部致死(被害的妇女与儿童对身高一米九三的奇卡缇洛几乎不可能实施任何有效的反抗),然后进行奸尸、虐尸,并剖取尸体的器官食用,他甚至声称“最喜欢”饮用被害人的鲜血。奇卡缇洛每次行凶都有一个残忍的共同点就是将被害人的眼球取出。奇卡缇洛案的审判法官莱昂尼德·阿库布扎诺夫(Leonid Akubzhanov)在判决书中对他的暴行叙述为: “他(奇卡缇洛)咬下被害人的舌头,割下他们的性器官,打开他们的腹腔,最后将他们折磨致死”。由于其一贯将被害人开膛破肚的残暴手段,奇卡缇洛被冠以“开膛手”的绰号;又因为他经常将被害人诱骗至森林地带杀害并掩埋尸体,也被BBC等媒体称为“森林地带杀手”。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4:50

    1978年12月22日,奇卡缇洛用一块美国产的口香糖将年仅9岁的女孩叶蕾娜·扎科特诺娃(Yelena Zakotnova)诱骗至其位于格鲁舍夫卡河(Grushevka River)边的小屋内。奇卡缇洛进屋以后立刻露出了他邪恶的脸孔,他将扎科特诺娃扑倒在地,堵住了她的嘴并蒙住了她的眼睛;随后奇卡缇洛强奸了她多次,并在发泄兽欲的过程中发现扎科特诺娃痛苦的喘息更能激发他的性欲。奇卡缇洛松开扎科特诺娃被束缚的身体后,这名年幼的女童当时就对他说要出去报警,奇卡缇洛闻后立刻在她的腹部猛戳三刀并将她投入河中。扎科特诺娃的尸体被发现后经法医检查确定死因为“溺水及失血性衰竭”—-这个可怜的孩子被丢进格鲁舍夫卡河的时候还活着。
    一名叫斯维塔娜·格伦科娃(Svetana Gurenkova)的女孩告诉警方她最后看到扎科特诺娃的时候,被害人和一名又高又瘦、身着黑色外套的戴眼睛中年男子在一起。警方根据格伦科娃的目击描述制作了犯罪嫌疑人的画像,与画像中的嫌疑人身高体貌“十分相似”的奇卡缇洛(其实就是他)也受到了警方的调查讯问,奇卡缇洛河边小屋门口的血迹更加重了他的犯罪嫌疑,但他居然用一番辩白最终使自己安然脱离了警方的怀疑范围(相信奇卡缇洛比画像中的嫌疑人年轻太多且平日从不戴眼镜是警方排除他作案嫌疑的主要原因,但也有人怀疑他是通过贿赂手段脱身的)。这次“冒失”的初犯使奇卡缇洛老实了三年多的时间,为了分散并压抑自己的冲动,1981年的时候,他甚至在罗斯托夫的一家工厂找了份采购工作,并打算过一种“平静、安分守己的生活”,而事实上,他的“打算”仅持续了6个月而已。
    奇卡缇洛的第二名侵害对象是拉瑞萨·卡臣科(Larisa Tkachenko),相比较第一名被害人而言,这个17岁的女孩则是出了名的行为不检点—-卡臣科是个喜欢用身体来交换美食醇酒的放荡尤物。奇卡缇洛很轻易就将她骗至一处偏僻的丛林里并将她扼杀后奸尸;在事后奇卡缇洛围绕着尸体“欢快起舞”—-他彻底爱上了这种籍由杀戮获得的性快感。
    1982年6月,奇卡缇洛在出差采购的途中奸杀了13岁的少女琉芭·伯约克(Lyuba Biryuk);12月,他又以同样的手法谋杀了15岁的劳拉·萨基珊(Laura Sarkisyan),案发后经查证,他在上述两起案件之间的六个月内还杀害了至少5个人—-其中包括两名男童。1983年夏天,奇卡缇洛再度制造了三起谋杀,其中年龄最小的是年仅7岁的男孩艾格·古德科夫(Igor Gudkov)。很显然,奇卡缇洛已经更多地把“兴趣”转向了男童,他甚至偶尔也会在街上寻找被害人—-主要针对离家出走的儿童和站街揽客的妓女。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5:00

    直至1990年,奇卡缇洛杀害了至少53名年轻妇女与男童,但这只是官方有据可查的保守估计。他借助采购工作的便利,在火车站及汽车站寻找侵害目标,并在外出工作的沿途作案,其作案区域横跨整个俄罗斯。
    虽然奇卡缇洛有妻子和一双儿女,但是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依旧令他感到无比烦躁。他在学校担任宿舍管理员期间就时常利用职务之便猥亵男学生并强迫他们为他咬,当校方和学生家长发现后奇卡缇洛遭到了一顿暴打并且丢掉了工作;“万幸”的是由于顾及学生与学校的颜面,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奇卡缇洛并不是同性恋者,只是长期的性压抑促使他通过其他非正常的方式(比如猥亵男童)寻求发泄;在他某杀了第一个侵害目标并从中获得了充实的性快感后,奇卡缇洛开始了长达十二年的寻找“性福”之旅。奇卡缇洛案的调查员阿米尔克汗·雅迪耶夫(Amirkhan Yandiyev)说:“他的目的是性行为”。该案的检察官对奇卡缇洛的评价则是:“他对被害人没有任何的悔恨,他所同情的只有他自己”。更有传言说一个日本人欲出资百万购买奇卡缇洛的头颅用以研究这个拥有明确性动机的变态连环杀手。
    奇卡缇洛归案后一直辩解说对自己的暴行无法控制,并试图以自己有精神分裂的倾向来逃避或部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称自己在生活里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并且是一个“模范丈夫”,只是在某种特定情形下才会成为一个屠夫:“我发现自己在不同的环境中会变成另一个自我,我无法控制,(这些谋杀)就像是被魔鬼控制了一样,尽管它违背我的本性,但是我无法抗拒”。奇卡缇洛几乎每次行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被害人的眼球取出,他认为被害人的眼睛会保留他的信息,但也许他更害怕的是被害人那死不瞑目的眼神。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5:18

    奇卡缇洛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魔鬼,历史原因以及苏联当时的国家政策对他造成的影响尽管是间接的,但无疑是巨大的。在奇卡缇洛出生前后,整个国家在斯大林集体化政策(Collectivization)的调控下,爆发了大范围的饥荒。即便是他的家乡,在当时被誉为“苏联粮仓”的乌克兰,也是哀鸿遍野,饥饿吞噬掉了数以百万计的家庭;他的哥哥斯特凡(Stefan)就是在1931年失踪的。奇卡缇洛的父母认为年幼的斯特凡很可能被邻居吃掉了(这在当时属于很正常的“意外”)—-奇卡缇洛从懂事开始就被不停地灌输这一观念。中年丧子的悲痛既值得同情,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奇卡缇洛夫妇恐怕忽略了他们第二个儿子安德列·奇卡缇洛是否也能正确理解他们的感受。自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国家进入了风雨飘摇的混乱时期,奇卡缇洛5岁时目睹了母亲被入侵苏联的德国士兵轮奸,这很可能是导致他成年以后出现性功能障碍并很难进行正常的性生活(虽然多年以后他的妻子给他生育了两个孩子,但是长期的性压抑仍旧使他开始盲目寻找发泄的途径)。他的父亲在德国入侵苏联期间被逮捕并关押在集中营里,最后凭借坚强的毅力得以生还。而在那个年代荒谬的政治背景下:一旦被敌人逮捕,牺牲了是“民族英雄”,活下来就一定是“背判了革命”—-他的父亲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成为了红色苏维埃政权的叛徒。由于有一个“判国通敌”的父亲,奇卡缇洛的家庭被当时整个苏联社会所唾弃;有证据表明他曾经是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但是由于家庭的政治问题无法进入理想的学府继续深造,最后只是在一所学校担任宿舍管理员,这可能也算一种“下放劳动”,“向工人阶级学习、靠拢”吧。众所周知苏联当时在斯大林的铁腕统治之下冤案无数,奇卡缇洛家庭的遭遇也许并不是最悲惨的,但是奇卡缇洛由此逐渐形成的反社会人格却在随后而来的和平年代中以一种最为疯狂的方式爆发了。
    苏联一直不承认社会主义国家存在连环杀手,媒体也一直宣称连环杀手是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衍生物,具有高度先进性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可能产生这样的野兽。后来美国曾经拍过一个电影Citizen X讲述这起案件,其中深刻描写了有良知的警察为了追查凶手遭到苏联政法体系中各级官僚的长期压制和掣肘。苏联政府这种对连环杀手一相情愿的否认态度也因为这个案件而得名,被称为“Chikatilo综合症”,用来指代由于政治,宗教,文化传统等主观因素而对连环杀手现象的盲目否认。
    这种意识形态上的集体自我欺骗对案件的侦破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当时新闻媒体也处在封锁制度下,致使人们对社会上潜伏着这样一个恶魔一无所知,从而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当时苏联的种种制度上的弊端造成了奇卡缇洛能够疯狂作案12年之久,尽管他最终被裁判要对约53起谋杀案负责,但许多学者认为奇卡缇洛大概共犯下了70宗命案。
    另外,奇卡缇洛本身血液的特性也是造成他屡次脱离侦查人员怀疑的重要原因—-他的血型是AB,但B抗原体有时很不明显甚至显示不出来。案件调查人员曾多次将他的血样与被害人身上调取的精液或血迹样本进行比对,但是结果往往发现二者并不是同一血型;这在客观上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巨大的障碍。
    1994年2月15日,安德烈·罗曼诺维奇·奇卡缇洛在狱中被执行死刑,在行刑用的那把手枪打穿他后脑之前,他双目空洞地喃喃自语道:“我是自然界的一个错误,一头疯狂的野兽——”
    奇卡缇洛,你不是一个自然界的错误,你和那数十条无辜的生命一样,都是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相关电影: < Citizen X> 据说不恐怖,但比较压抑,警察那叫一个废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5:39

    【连环杀手中的明星—Richard Ramirez】
    外号∶“夜间狙击者”(The Night Stalker)、“恶魔的门徒”(Devils Disciple)
    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里,洛杉矶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气氛所笼罩,一切也是因为一名神秘的连环杀手所致。他喜欢偷偷在晚上潜入别人的家中,然后把成年的男性射杀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强*、杀害再肢解,在完事后则下他的标志--一个倒转的五角星,在墙上、在镜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由于他跟其他连环杀手不同,既无特定的杀手方式(射杀、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试过),亦非针对某一特别类型的人(被害者年龄由几岁到 70 岁,各行各业都有),毫无线索下令警方对这名无差别杀人犯束手无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恶魔的超能力。
    Richard Ramirez的父亲母亲为墨西哥移民,虔诚的天主教徒,家里有五个孩子Ruben,Joseph,Robert,Ruth和Richard。Richard是家中五个孩子里面最小的。Ruben和Joseph生来有缺陷。而生产Richard时,他母亲身体虚弱又反应强烈,很多人劝她放弃,但是她坚持著生下了Richard。
    Richard小时候活泼可爱,在学校受到女孩子的欢迎。但是在家中,父亲的暴力施虐给他的心灵留下了不可抹去的伤痕。而在7,8岁的时候,Richard和哥哥Joseph还曾经被一位老师侵犯。而从五年级开始频频发作的癫痫(羊角风)更是慢慢改变了他的性格。
    对他影响最大的是表哥Mike(Miguel)。Mike是越战英雄,常常把战争时的血腥故事讲给小Richard听。又把自己在越南强暴虐杀妇女的照片跟Richard分享。至此,Richard开始走向了邪恶的一面。从少年时期开始,Richard就变得古怪,开始半夜一个人到墓地里面去睡觉。而他对撒旦的崇拜也逐渐成型。
    17岁,Mike离开El Paso,来到洛杉矶。靠著小偷小摸过活。就这样熬到了1984年,他的欲望终於爆发,在十个月的时间里,他一个人把洛杉矶变成了地狱。媒体称他为 The Night Stalker
    黑衣黑裤的Richard Ramirez游荡在LA街头,他的受害者从6,7岁到84岁,男女老少都有,白人,黄种人都有。他选择的作案方式,手打,脚踢,铁棒,餐刀,手枪等等。他对於受害者年龄性别人种,作案方式的不加选择的无差别杀人法让警方很苦恼。因为一般的连环杀手都会有特点的MO, 而Richard Ramirez看起来只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终於在1985年,整件案子的转捩点在于警方找到一辆相信是这个杀手用来载猎物到郊外的车子(他也喜欢把小孩带到郊外再猎杀),并在车上找到属于一名少年积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纹。虽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发放给传媒,但这名嚣张凶残、目空一切的杀人狂,却要等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当时他正在洛杉矶的郊外,试图把一个女人拉出车外,却被她的丈夫反击阻止,接着更遭围观的人认出他就是那杀人魔,惨被痛殴一顿才交到警方手上。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还维持一贯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吓死我吗?人终归一死。各位迪士尼乐园再见!”Richard Ramirez在返回LA时被人认出,群众狂追他几英里,Richard Ramirez差点在警方赶到之前被暴怒的群众打死。而他的审判耗时长久,在1989年才终於被宣判死刑。
    他的故事没有结束,因为超高的媒体曝光率,Richard Ramirez竟然拥有了一大群的女性粉丝。其中最衷心的一位杂志编辑Doreen Lioy在1996年跟Richard Ramirez在监狱中结婚。又成为轰动一时的爆炸新闻。
    今天,Richard Ramirez仍然在死囚牢,无数伤心的受害者家属在等待著行刑的那一天。
    Big deal. Death always went with the territory. I’ll see you at Disneyland
    ,「死刑?好可怕呢!想吓死我吗?人终归一死。各位迪士尼乐园再见!」
    (他在庭审后隔著铁栅栏对记者嚣张的说出这句话)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5316437/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5:51

    【连环杀手中的明星—-John Wayne Gacy】
    恶行实录︰小丑该是令人快乐和引人欢笑的,但遇上由 John Wayne Gacy 所扮演的小丑,你只会惊慌尖叫。出生於芝加哥的他,以优异的成绩於商学院毕业,之後结了婚并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销售员。他非常受所居住的社区的邻居所喜爱,特别是小孩子,因为他会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娱乐他们。但是他年青时也曾因为性骚扰男同事和意图强*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後一直表现得循规蹈矩,掩饰了他潜在的兽性,令人一时未能察觉得到。
    直至 1978 年 12 月 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试後一去不返,他当天所约见的建筑营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警方开始针对他来调查,但他对事件一概否认,最终警方决定搜查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结果他们并没有找到 Robert Piest,却在一道隐藏门下的地库找到 7 具腐烂了的屍体,那一刻他们才惊觉找到了美国其中一名冷血连环杀手,之後在屋内和後花园再掘起 28 具屍体,包括 Robert Piest 在内的其馀 5 名被害者,则因为家中再没空位而被抛入河中弃屍。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为主的连环杀手界确是较为罕见的。至於杀人的原因,他自称是出於对同性恋的憎恨,但其实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异性恋者。对於这种指控,他并不认同。「当我强*了他们,一切便已足够。他们要为进行过同性恋的性行为而死!」
    有关电影︰《Gacy》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6:20

    杀人狂魔--杨新海
    杨新海本名叫杨枝牙,河南省驻马店市人,身材矮小,初中毕业。曾因盗窃、强奸被判刑和劳教,在河南、山西和河北省石家庄等地服刑和劳教,女朋友因此与他分手。杨枝牙为此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曾在河南、安徽、山东等地疯狂作案,且手段非常残忍,行凶时不留活口,不少家庭毁于他的手中。杨枝牙流窜到河北后,曾在邯郸、邢台、石家庄等地作案,石家庄有两人死于其手。随后杨枝牙又来到保定,从保定骑自行车来到沧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3年11月3日,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在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杨枝牙形迹可疑,遂带回局里审查,不想此人正是国家公安部通缉的河南省杀人魔王杨枝牙。
    杨新海-案情概述
    罪行简介
    杨新海,1968年出生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杨陶庄,又名杨枝牙、杨柳,曾因盗窃、强奸被2次劳教、1次判刑,杨新海为此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强烈心理。2000年他出狱后,在河南、安徽、河北和山东4省相邻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手段残忍,行凶时从来不留活口,不少家庭毁于他的手中。在公安部高度重视下,2003年11月3日,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杨新海抓获。现已查明,杨新海杀人、抢劫、强奸共作案22起,杀死65人,重伤5人,强奸23人,抢劫大批财物。
    杨新海在河南共作案17起,其中在漯河作案2起:2001年,在临颍县巨陵镇纺车刘村杀死3人,强奸1人;2002年下半年,在临颍县石桥乡一村子里,杀死2人。由于杨新海在河南的作案地点大都在漯河市周边地市,因此审判地点选在了漯河。
    犯罪记录
    2000年冬 -阜阳杀3人强///////////////奸1人
    2001年 -临颖县巨陵乡杀3人强////////////////奸1人
    2001年秋天 -周口市西华县康楼乡杀2人
    2001年冬天 -平顶山叶县杀2人
    2002年 -临泉县苗岔镇杀3人强/////////////奸1人
    2002年夏天 -周口市柴冈乡杀4人强////////奸1人
    2002年下半年 -临颖县南石桥乡杀2人
    2002年7月28日 -邓州市杀4人强////////奸2人。
    2002年10月22日 -西平县杀2人强////////////奸1人
    2002年11月8日 -上蔡县杀4人强///////////奸2人
    2002年11月16日 -尉氏县杀2人强////////////奸1人
    2002年11月16日 -尉氏县杀2人强////////////奸1人
    2002年12月4日 -鹿邑县杀2人强////////////奸1人
    2002年12月13日 -鄢陵县杀3人强////////////奸1人
    2002年12月6日 -西平县杀4人强///////////奸2人
    2002年冬天 -信阳市与正阳县交界处杀1人
    2003年1月27日 -通许县杀3人强/////////奸1人
    2003年2月5日 -襄城县杀3人强/////////奸1人
    2003年春 -西华县杀4人强///////////奸2人
    2003年3月23日 -民权县杀4人强///////////奸1人
    2003年4月 -曹县桃园乡杀2人强/////////奸1人
    2003年8月5日 -邢台县杀3人强/////////奸1人
    2003年8月8日 -石家庄桥西区杀5人强////////奸2人
    杨新海-落网经过
    杨新海被逮捕
    2003年11月2日河北沧州市新华分局刑警大队接线索,在沧州市供销宾馆205房间住宿的一名河南人,没有身份证,行迹十分可疑。新华分局立即组织力量对其跟踪控制。
    2003年11月3日10时办案警察在该人企图逃跑时果断将其抓获。经初步审查,该人自称杨新海。
    2003年11月3日沧州市新华分局与沧州市局刑警支队研究认为,该人操河南口音,身材瘦小,形态异常,许多方面与公安部刻画的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犯罪分子特征相似,遂提取其血样化验,先确定其血型为“B”型。
    2003年11月5日河北省公安厅DNA技术鉴定确认该人就是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随后对其展开审讯。
    2003年11月5日晚杨新海供述犯罪情况。
    杨新海是在2003年11月3日夜间12点左右被抓获的。新华分局刑警大队每周都定期和不定期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杨新海就是在一个按摩房里被抓的。但沧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是沧州公安局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大街上抓获的。
    综合沧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和一份警方材料,杨新海被抓过程大致如下:2003年11月3日夜12点左右,警方接报在火车站附近有一男子形迹可疑。新华分局一民警带一名实习警员迅速赶到现场,在火车站南大约200米的沧州铁路小学门口,发现了该可疑男子。当时正值深夜,街上已再无他人,该男子见到有人跟踪,便撒腿朝铁路方向猛跑,两名警察快步追赶,在一铁路涵洞口附近截住该男子,当时,该男子掏出一把折叠刀拒捕,随即被民警制服。
    为了做更准确的判断,沧州警方还取样到石家庄对杨新海进行DNA鉴定。随后,河北省公安厅发回通报,杨新海的DNA和多起杀人大案犯罪嫌疑人所留在现场的头发等遗物的DNA相同度为99.9999%,此时,杨新海是公安部通缉杀人要犯已确定无疑。
    杨新海案犯现场
    杨新海曾交待,在他流窜期间,曾多次因嫖娼被抓,但都罚钱后被释放。在沧州民间一个没有被证实的说法是,警方的人说,杨新海本人很矮,但却经常穿一双很大的鞋子,并垫高鞋跟,给人一种个子很高的感觉,因此不容易被警方发现。沧州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杨入狱多次,有着很强的反侦察意识,新华分局一名民警对此观点也表示认同。杨新海被抓后,警方从其身上只搜出500元现金和一把折叠匕首,没有任何身份证件。沧州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杨新海从2001年起,曾在安徽、河南、山东、河北等地流窜,肯定在多处住宿过,身上应该带着身份证。
    杨新海被抓后,一直关在沧州市看守所,并增派了多名武警看守。杨新海被关押在沧州看守所的时候,每天都有10多辆警车从市内开过来对杨新海进行提审,看守所门前的路较窄,警察就把车一字排开,拉得很长,除了公安,每天还都会从警车上下来很多武警。
    杨新海-伏罪
    震惊全中国的流窜皖豫鲁冀4省,作案25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的杨新海案,2004年2月1日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2004年2月1日晚7时30分,漯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杨新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新海当庭表示放弃上诉。
    凌晨5时法院已有警察执勤
    2004年2月1日凌晨5时,为确保警力充足,漯河市中院从漯河市各区县抽调了40余名法警。6时半,武警战士开始入场,大门口各媒体记者不断聚集。7时半,一辆中巴囚车在前后数辆警车护卫下呼啸而来,不过车队绕过了法院门口的一众记者,从法院后门悄悄进入。数分钟后,现年33岁,身穿鲜黄色背心的杨新海在十余名法警围拥下走出囚车。杨新海头戴军绿色棉帽,上身穿着黄色号衣,双手带铐,脚腕也铐着巨大的金属环组成的脚镣。由于脚镣太重,杨新海行动显得比较缓慢,下车走了两步后,他不得不停下来,弯下腰用手提起脚镣再继续行走。
    庭审持续到当晚7时半
    众多媒体关注杨新海案件
    由于案件牵涉未成年人隐私,法院只派发了为数有限的几张旁听证,不仅绝大多数记者未能进入法院,杨新海及受害者亲属也均未出庭。审判庭设在法院西楼附二楼的1号审判庭。主审法官杨庆九(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面南而坐,杨新海面朝杨庆九,身后站列8名法警。公诉人及检方分列东西两旁。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晚7时30分,庭审时间相当紧张,为了节约时间,法庭甚至在审判庭内一个偏房为杨新海准备了两个塑料桶供其如厕。
    死刑采用枪决
    杨对其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庭对27起犯罪指控均进行了严密的审理,如每一次作案的工具来源及去向、作案动机及方式、逃逸路线及手段等等。据杨当庭供认,他在河南的一次作案中曾脱掉周身血衣扔进该农家粪坑中,在实施强奸后仅着一条贴身内裤就逃离现场。杨新海在法庭上自述,他采用的作案工具主要有八角锤、剪刀、绳子和砖头等。据说他被捕时,身上还有500块钱,他深悔“这笔钱没用来找小姐”。法庭宣判后,杨新海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2004年2月1日晚7点40分,杨乘坐的囚车在一辆警车护卫下驶回看守所。杨于15天后执行死刑。由于漯河市中院还不具备注射死刑的能力,所有的处决都是用枪决。
    杨新海-案件启示
    对杨新海心理画像的犯罪心理学根据
    杨新海送审
    从犯罪人所犯的案件特点分析:此案件必是具有“犯罪人格”的人所为。因为这一系列案件从做案对象的选择到做案方式都非常残忍。由此可以断定:做此类案件的人必有相应的情感特点。这种情感特点是:较长时间地脱离正常人的情感反应,对人的生命已经麻木。譬如:他杀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留一个活口。同时,此系列性案件在实施方面非常有经验,尤其具有明显的反侦查的意识,所以,他能够多次逃避侦查、避免暴露。这两个特征都预示着:此人是具有犯罪人格的人。
    何谓犯罪人格,犯罪人格通常是指那些由于后天环境的影响,在早年就开始出现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不再返回正常人的生活轨迹,而以各种犯罪为生,并在犯罪生涯中逐渐形成犯罪的嗜好、习惯、观念、态度,出现与犯罪相适应的情感反应等。当这些心理活动内容逐渐趋于稳定的时候,此人的犯罪人格就出现了。因此,出现犯罪人格必须有这样的前提条件,其一,有相当时间的犯罪经历;其二,有过被刑事处罚的经历。
    正是基于这些特点,在心理画像中分析此案嫌疑犯为:早年离家出走,有犯罪前科,年龄不会低于25岁。同时,根据这些信息还可进一步判断:有一定时间的犯罪经历且流窜作案者,应该没有婚姻家庭;专门选择房屋简陋的农户、以钻门窗方式进入,此人身材不会高大和肥胖;为人内向与性格较蔫的判断源于这种人通常具有的自卑感等。
    犯罪人格的形成背景分析
    法庭宣判杨新海罪行
    犯罪人并不都是一类人。他们除了“做出刑法明文禁止的行为”这一点相同之外,其它方面几乎有着千差万别:犯罪动机、犯罪目标、犯罪行为、犯罪方式、还有他们的人格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
    杨新海已失去了正常人的情感。若就这一心理现象再深入分析其心理背景的话,就需要了解杨新海早年的生活经历,这需要访谈犯罪人、及他早年生活经历中的主要接触人员。而这恰恰是我们从事犯罪心理研究最需要却又在目前无法实现的研究。
    从杨新海案件的相关报道中,可以得到这样几点信息,第一,杨新海的家庭确实非常贫穷;穷到他难以形成自尊;第二,他早年离家出走,在他基本社会化尚未完成之时就离开父母的监护和教育、离开学校的教育,这本身就为他随后的生活遇到挫折埋下伏笔。第三,他踏入社会后约三年就被劳教,从1988年到2000年,他一直处于违法犯罪与受处罚的环境中。从这三点信息可以看出,他形成了犯罪人格。
    此案的几点警示
    一、早在十九世纪末,著名的犯罪学家菲利(Ferri)就曾指出:“犯罪的祸患与现代文明的繁荣形成了阴暗而惨痛的对比。由于生理学和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人类在19世纪取得了战胜死亡和传染病的重大胜利。但是,正当传染病逐渐消失之际,我们却看到道德疾病在我们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大量增长。”这种矛盾的社会现象几乎又在二十一世纪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中国社会得到验证。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人们在体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种种便利和生活享受时,也面临更多怪异、反常、无情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在经济发展、物质财富增长的同时,人的心理问题也日显突出。心理问题或心理变态已不再是纯个人的身心问题,而日益成为严重危害社会的原因之一。对此,有关部门应该调整思路,加强犯罪心理方面的研究、进而,理性地调整自己工作的方式,开展更为有效的社会监控与治理。
    杨新海伏罪受刑
    二、在刑事活动中建立犯罪心理和行为记录的程序。譬如,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人,在提交侦查-起诉-审判的案卷时,必须附有犯罪心理的分析研究报告。同时,对处于起诉阶段的重大刑事犯罪人进行常规的心理测量,并进行档案保存。通过这种积累的研究真正把握犯罪人的心理发展规律,从而制定相关对策。
    三、从社会防控角度建立“危险人格评估”机制。这种评估可始于学校的鉴定之中。为避免评估结果对其以后发展的影响可制定相应的程序与规定。同时,在司法工作中增加对犯罪人格的鉴别工作,如:在调查讯问阶段、在审判阶段、在监管阶段分别进行。这种人格鉴定并不是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只是一种心理评估项目。尤其对入监的犯人、以及刑满释放的人员更应该实施这种心理评估项目,以便了解其有无心理缺陷、或心理问题、或人格障碍。再犯的倾向性等。这种评估可为犯罪预防或监控提供依据。
    延伸阅读:
    关于杨新海的犯罪心理画像(profile,作者是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http://news.sina.com.cn/c/2004-02-01/23152740265.shtml 
    关于杨新海的整个事件全记录:http://news.sina.com.cn/z/yxhsr/index.shtml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7:03

    【连环杀手中的明星—–曼森】
    在「披頭四」(Beatles) 熱潮堀起的 60 年代,Charles Manson 和當時很多的青少年一樣,極度迷戀披頭四的音樂,但是在結他以外,他亦迷上了另外一樣非常流行的東西——毒品。他本身是一名妓女的兒子,在美國非法出生,年少時已經犯案纍纍,檔案被標明「危險」和「永不可信任」。在保釋外出期間,他曾兩度結婚,如一個正常的普通人般組織家庭,但兩次婚姻也以失敗告終。不過兇殘的殺人組織 Manson Family 並不是真的指一家人,而是一群仰慕他的追隨者(多數為年青富有的中產女性)所組成的殺人集團。到了 1969 年,這個組織已經有 25 個主要會員和 60 個一般黨員。
    有一天,身為首領的他宣佈進行終極計劃「Helter Skelter」(披頭四其中一張大碟名),發動末日的種族和階級戰爭,並揚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來。首個受害的單位是著名導演波蘭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蘭斯基外出拍片避過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 Sharon Tate 在內的 5 人都被虐殺,接著則是一間超級市場的東主 LaBianca 夫婦。但這場戰爭在這裡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堅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椿謀殺案被拘捕後,不知為何滔滔不絕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惡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瓦解。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7:32

    【史上第一杀人王—Henry Lee Lucas】
    生于1936年8月23日-2001年3月13日美利坚合众国人,出生于弗吉尼亚州黑堡镇,被该州高等法庭裁定曾犯下多起杀人罪行之凶犯。
    卢卡斯曾向弗州警方供称他自1975年中期至1983年年杀害了三千多人。之后经‘卢卡斯重案组’(Lucas Task Force)反复核对,认为比较可信的数字可能是三百五十人。然而主审的德州检察官Jim Mattox 认为此数字依然太耸人听闻,并以此评击‘重案组’办案不力,听信谣传。
    1998年年当时的弗州州长乔治·沃克·布什(或译:佐治·W·布殊) 批准将卢卡斯的死刑[1]虽然卢卡斯被法庭指控非一人犯案,尚有同党帮凶奥蒂斯·荼勒(Ottis Toole),但就某些已定罪的案件来看,若说卢卡斯是美国史上杀人最多、手段最残忍并且最猖狂的‘连环杀手’,也是名符其实的。
    要数杀人杀得最多的连环杀手,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属,最少也有 150 人之多,他更自称杀了 360 至 600 人,因为他在被捕前亦经常外游,在欧洲和**也杀了人,实际的数目并没有记下来,但他的主要捕猎区域还是在家乡美国。这位传奇的连环杀手杀人的原因,可追溯到他的童年。他自少就被母亲虐打,其中一次更严重得令他脑部受创。结果到了他 23 岁的时候,他就把母亲强*并刺死以报复,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 40 年,之后获假释外出却死性不改。
    直至 1982 年的 10 月,德州警方因为找到一个属于一名失踪寡妇的手袋而展开调查,并曾经调查他,但并没有找到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险武器拘捕他,岂料他到了警署後竟不耐烦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杀人经历一一说出来,包括他有另一名同党 Ottis Toole(他的双性恋情人,据说是他把部分屍体吃掉),杀人原因是对方不愿意和他**。後来死者数目不断增加,警方曾经认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却能明确指出某些藏屍地点和屍体的状况,令人不得不相信他。曾经警告过精神病院的心理评估人员不要放他和他会继续杀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许最令世人震惊的是他在法庭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我喜欢杀人就好像其他人喜欢散步罢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猎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随便找一个。」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7:52

    几乎所有病态的杀人狂都有一个不幸的童年。亨利·李·卢卡斯也不例外——在那样的环境下,一个孩子如果能保持心理正常,那才是奇迹。
    1936年8月23日,卢卡斯出生于弗吉尼亚。他的父亲因为事故导致双腿残疾,失去了工作能力。而他的母亲则是一个酗酒的妓女,可能还吸毒。卢卡斯和他的父亲成了母亲醉酒时发泄怒火的对象。卢卡斯是在母亲的咒骂和殴打中长大的。他遭受的残酷虐待恐怖得令人难以想象,失明的左眼就是最好的证明。就连卢卡斯自己也记不清这是哪一次打骂的结果,这种殴打就像课堂上老师们布置的家庭作业一样——每天都需要完成。大约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卢卡斯的头部遭到重创——这又是他母亲的杰作——直接损害了他的大脑,这极有可能是导致他以后精神分裂以及其他冷血行为的原因。
    长期遭受虐待使他变得毫无同情心。幼年的卢卡斯喜欢捕捉小动物,比如鸽子、白鼠甚至猫狗,然后把它们折磨致死。他对母亲的殴打习以为常,因此也不觉得自己对小动物的折磨有多么残忍,甚至还能从中得到满足并且乐此不疲。在看着那些徒劳地挣扎着的小动物时,不知他是否会想到将来某一天要用同样的手段折磨人。
    在他母亲高兴的时候,就把卢卡斯打扮成一个小姑娘的样子,让他穿上女孩的衣服去上学。毫无疑问,卢卡斯会遭到同学们的嘲笑,这就彻底摧毁了一个男孩的自尊和自信。卢卡斯后来的双性恋倾向,大概可以从这件事上找到原因。
    更糟糕的是,他的母亲在家里接客,不但从来不避讳儿子,还经常强迫卢卡斯观看。这导致了卢卡斯不正常的性观念。他以为所有的性行为都应该像他在家里经常看到的那样随便,因此也就不觉得有任何必要控制自己的性冲动。这种想法长期折磨着卢卡斯,为什么自己的母亲可以随意和任何人发生性关系,而自己却不行?后来他每次杀人的理由几乎都是同样的——对方不肯和他发生性关系。
    卢卡斯被捕后告诉警方,他第一次杀人是在十三岁的时候,他企图强暴一个十七岁的少女。结果那个少女拼命反抗。卢卡斯用力勒住她的脖子。当他平静下来之后,发现那个少女已经被他勒死了。卢卡斯讲述这件事情的时候得意洋洋,他说他并不认识那个女孩,杀人之后,他把尸体拖到了河边的树林里。但警方却无法确定这件事的真实程度。他们在卢卡斯幼年生活的地方进行过调查,但当地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少女被害案。警方怀疑,要么是卢卡斯故意说错了时间和地点,要么就是他的幻觉,精神分裂症使卢卡斯分辨不清真实和幻想之间的界限。
    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卢卡斯似乎有了一个成为正常人的机会。他结识了一个叫莎拉的女孩,不久之后,他们订了婚。可他的母亲却不喜欢莎拉,事实上,他母亲反对卢卡斯和任何一个女孩交往,她希望儿子永远是自己的玩具。但卢卡斯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想法,并且敢于反抗了。她的母亲则发现自己对儿子的影响越来越微弱,一旦儿子和别的女人结婚,那么她就再也控制不了儿子了。于是她千方百计破坏这桩婚事。最后的结果是,莎拉认为自己日后难以和性格如此乖戾的婆婆友好相处,于是主动离开了卢卡斯。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8:04

    这件事成了卢卡斯一生的转折点。在警方的档案上,这是卢卡斯的第一个犯罪记录——由于女友的离去,愤怒的卢卡斯失去了理智,而且从此再没有恢复过来。在和母亲的争吵中,卢卡斯扼住母亲的咽喉,又顺手抄起餐桌上的厨刀,在他母亲身上留下了十几个窟窿。然后他强奸了母亲的尸体。
    这桩凶杀案如此残忍和变态,以致连千方百计想把卢卡斯送上电椅的控方律师都不得不承认卢卡斯的精神确实有问题。卢卡斯的律师把他童年的遭遇在法庭上展示了一番,而法官和陪审团也接受了辩方精神病专家的意见——卢卡斯患有精神分裂症。法庭宣布,卢卡斯将在精神病院里住上四十年。
    随着卢卡斯被关进精神病院,喧嚣的媒体逐渐平静下来,人们以为,卢卡斯将在那里度过自己的余生,渐渐,这个疯子被人们淡忘了。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卢卡斯并没有从疯狂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尽管表面上看他似乎正常了。他仅仅在精神病院里待了十年。医生们相信他已经恢复理智,于是,卢卡斯获得了假释。
    从此,亨利·李·卢卡斯开始了他疯狂的杀人生涯。卢卡斯开着他的轿车在美国各州的公路上游荡。对于他将要下手的目标,他几乎没有什么标准。小到十岁,大到七十九岁,只要是孤身一人在公路上和卢卡斯相遇,几乎都难以幸免。卢卡斯最喜欢猎杀的目标是公路上汽车抛锚的单身女性,她们孤立无援,毫无反抗之力,而且几乎每天都能遇到。看到抛锚的车辆,卢卡斯会停下车,以帮忙的借口接近受害者,然后用刀子疯狂刺杀,最后强奸她们的尸体——看上去,这似乎是再一次谋杀了他的母亲。
    1976年,卢卡斯结识了另一个疯子——有异装癖的奥缇斯·艾尔伍德·图勒。图勒比卢卡斯小十一岁,他们在佛罗里达相遇,从此结伴而行,既是一对双性恋情人,又是合伙杀人的搭档。这真是既疯狂又恐怖的组合。卢卡斯有残忍的虐待癖和恋尸癖,也曾经吃过受害者的尸体,但他并不喜欢食人;图勒不但具有和卢卡斯相同的嗜好,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食人者,很多受害人都成了他的晚餐。
    他们杀人不拘任何手段,有一段时间,他们喜欢把受害人横放在公路上,然后开车压过去。这对搭档的关系保持了两年。令人感到难以置信的是,在这么长时间内,这两个危险的家伙竟然没有互相把对方吃掉。
    1978年,杀人搭档的关系终于破裂。起因是图勒的侄女贝奇·鲍维尔。就在这一年,卢卡斯通过图勒与十五岁的贝奇相识。警方至今也不能确认贝奇是否参与了卢卡斯和图勒的杀人活动,从卢卡斯的供述可以看出,至少他们的许多杀人活动是当着贝奇的面进行的。但由于贝奇已死,这一切都无从证实。而卢卡斯的许多不着边际的谎言也让警方难以确定真假。可以肯定的是,卢卡斯希望警方相信贝奇是他们的同伙。
    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也许贝奇让卢卡斯想起了曾经与他有过婚约的女友莎拉,卢卡斯向贝奇大献殷勤。于是,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有些尴尬。卢卡斯是双性恋,对他来说,他和贝奇的亲昵表现不会影响到他对图勒的态度。但对图勒来说却并非如此,图勒是个同性恋,卢卡斯和贝奇的关系使他又嫉妒又愤怒。当贝奇和卢卡斯同居之后,图勒终于无法忍受,与他们分道扬镳。
    似乎是命中注定,卢卡斯与女人的关系不能保持得太长久。不久之后,警方发现了那个十五岁女孩的尸体,尸体被肢解之后放进枕头套里,丢弃于荒野之中。就像他们曾经猎杀过的许多被害者一样,很难说清是卢卡斯还是图勒下的手。不过根据卢卡斯对女性的一贯态度,警方比较倾向于卢卡斯——他在杀害每一个女性的同时,也是在杀害他自己的母亲。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8:22

    亨利·李·卢卡斯被警方抓获,纯粹是出于偶然。
    1982年10月,美国德州警方正在致力于寻找一个失踪的寡妇。不久之后,在公路边的灌木丛中发现了寡妇的尸体,但没有发现她的手袋。据最后见到那个寡妇的证人说,受害者随身带着一个手袋。警方推测,那个手袋一定是被凶手拿走了。
    巡警在盘查过往车辆的时候发现了线索。在一个白种男人的汽车后座上,巡警看到了一个相似的手袋,于是对车主人进行了例行检查。车主名叫亨利·李·卢卡斯,身体强壮,要不是他左眼明显的残疾,可以说是个相当英俊的家伙。除了那个手袋,警方没有其他收获,不过他们在卢卡斯的汽车后备厢里发现了看上去十分危险的刀具。警方随即以携带危险武器的罪名扣留了他。
    卢卡斯被带到了警署。警方对那个可疑的手袋进行了仔细检查,失望地发现它并不属于受害的寡妇。卢卡斯的加油站收据也证明,在寡妇被害的那个时间段,卢卡斯还远在二百英里之外的公路上漫无目的地游荡,根本没机会作案。卢卡斯和这个案件没有任何关系。但他汽车后备厢里的凶器还是让警方心存疑虑,警方没有立即将他释放,而是暂时把他关押起来,准备继续盘问。
    令警方大吃一惊的是,还没等他们新一轮盘问开始,卢卡斯倒先不耐烦了。卢卡斯把自己二十多年来的杀人经历一一道来,还包括一个叫奥缇斯·艾尔伍德·图勒的同伙。于是,一个疯狂的杀人犯的传说震惊了全世界。
    卢卡斯被捕之后不久,图勒也被警方抓获。卢卡斯和图勒是以炫耀的态度向警方展示他们的杀人经历的,他们几乎每天都要向警方提供新的案件细节。两个人的供述让警察们目瞪口呆。据他们自己说,他们在美国的二十六个州以及欧洲和日本一共制造了六百多起谋杀。
    这六百多起谋杀中的绝大部分,警方根本无从调查。卢卡斯说他们曾在西班牙和日本作案,但警方却没有发现他们有过哪怕一次离开美国的记录。卢卡斯自称曾经在弗吉尼亚杀害了一名女子,这个受害者是个教师,甚至提供了她的姓名;警方也确实找到了这个女教师,她活得好好的,而且从来没听说过卢卡斯这个人。卢卡斯说他于1979年在德州杀害过不止一个搭车女性,但警方经过调查,发现1979年的时候卢卡斯根本就不在德州。
    除了那些虚假之词,卢卡斯提供的许多谋杀案的细节与事实十分吻合。他能说出受害人的姓名、职业、遇害地点、遇害时的穿着以及他们遭到的是何种伤害。根据卢卡斯的一贯态度,警方同样怀疑这些供述的真实性,毕竟,这些情况都曾经公开登载在报纸上。也许卢卡斯记住了这些细节,以此来愚弄警方。但卢卡斯提供的某些细节是各种媒体都不曾公布过的。
    卢卡斯似乎热衷于和警方玩这个真真假假的游戏。有时候他的供词完全不着边际,有时候他又透露一些让警方心惊肉跳的情况。他曾经提到图勒杀害了一个名叫亚当·沃什的六岁儿童。在警方的失踪人员名单上确实有这么一个孩子,于是警方就此讯问图勒。图勒先是承认,后又否认。当警方再次询问卢卡斯的时候,卢卡斯十分肯定地说,那个小孩的确是图勒杀的,这件事是图勒亲口告诉他的。一旦询问到细节,卢卡斯又说自己记不清了。后来,卢卡斯干脆全部推翻了自己的供词,说图勒根本没有杀害那个孩子,那仅仅是图勒在吹牛。根据卢卡斯提供的一些细节,警方认为他至少知道亚当·沃什一案的部分情况,对此案的调查断断续续进行了好几年。图勒再也不肯就此案提供更多的情况,而卢卡斯则亦真亦假,让警方无从把握。
    到1996年为止,警方可以确认,卢卡斯至少要对那六百桩凶杀案中的六起负责。卢卡斯带着警方找到了他的埋尸地点并且挖出了受害者的尸体。另有二百起谋杀案,警方怀疑与卢卡斯和图勒有关,但并不能完全肯定,卢卡斯不肯提供更多的细节,或许是他真的记不得了——如果一个凶手真的谋杀了二百多个人的话,不知他是否能清清楚楚地记住他的每一个受害者;或许他是和警方捉迷藏,那些案子根本与他无关;或许,鉴于卢卡斯的精神状况,他仅仅是在想象中作了那些案子,而他自己却信以为真。至于其他的案件,警方很难确定它们是否真的发生过。
    卢卡斯在漫长的审讯末期曾经疲惫地说:“我不想再说什么了,等我再生之后,我会告诉你们更多的事情。”
    还有更多的“事情”吗?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
    经过十几年的漫长监禁,警方已经对卢卡斯能否再提供新的罪行不抱任何希望。当卢卡斯对监禁生活感到烦闷的时候,他就会通知警察局的侦探们,他又想起了某个受害者的情况。大多数时候,他这些恢复的记忆都是他的幻觉或者臆造,但偶尔,也会有一些令警方感兴趣的东西。他的目的就是如此,引起警方的注意。他那么得意于自己的罪行,因此最担心的就是被警方遗忘。警方被他的把戏搞得不胜其烦,但又不能置之不理。
    1996年9月15日,图勒因肝衰竭死于狱中。卢卡斯终于告诉警方,亚当·沃什确实是图勒杀的。图勒曾经带他去埋尸体的地方,尸体“在一个很狭窄的坟墓里,看上去令我感到非常恶心”。他说出了尸体藏匿的位置,警方果真在那里找到了孩子的尸体。
    没有人能解释这对犯罪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的犯罪动机。如果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他们的动机单纯得近乎可怕——就是因为他们想杀人。卢卡斯自称很多案件都是他按照“死亡之手”的指示来实施的,这种看似魔鬼崇拜的心理无疑是一种精神分裂的表现。其实无论是卢卡斯还是图勒,他们都应当属于典型的精神分裂的变态连环杀手。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他们应当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他们能够有选择地猎杀被害目标,能够长时间地逍遥法外,都足以证明他们具备相当的正常行为能力,但他们对被害人种种残忍的猎杀手段,非正常的性取向,甚至食人癖好等,无不表露出他们异同常人的精神状态。借用一名当时在街头接受新闻采访的普通市民的话来概括就是:“他们是疯子,我觉得他们都应该下地狱。”
    卢卡斯和图勒被捕后,对他们的审判久拖不决。最终,图勒被判处死刑,但在其被转送至佛罗里达州后,他被诊断为患精神分裂症的妄想狂,他的死刑也被减为六个终身监禁,于1996年病死于狱中。1998年3月31日,德克萨斯州法院判处亨利·李·卢卡斯死刑,并计划于同年6月30日执行;但6月份,美国总统再度签发了对他的缓刑令;不过最终,卢卡斯仍被执行死刑。
    如今,人们最关注的问题已不再是卢卡斯和图勒真正的杀人动机,而是他们到底摧毁了多少生命——最少六人,最多六百人,这两个相差极其悬殊的数字给人们留下了一个可能永远无解的谜。卢卡斯供述的数百起谋杀的细节与案件实际情况都非常吻合,但也有诸多细节完全不对。二百起左右,这是官方倾向的数字,那么其他四百多起谋杀呢?也许凶手另有其人,也许就是他们自己的“杰作”。
    真相已经不再重要了,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只剩下卢卡斯在法庭上那令举世震惊的辩解:“我喜欢杀人,这很普通,就像很多人喜欢出去散步一样,我们只是嗜好不同而已。如果我有这种需要的时候,我就上街去随便找个人……”
    相关纪录片:《连环杀手的自白》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0:59:16

    【连环杀手中的明星—吸血鬼夫人】
    历史学家认为,伊丽莎白·巴托里之所以成为著名的“女吸血鬼”——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和她的身份有很大关系。在当时的匈牙利和波希米亚等地,中世纪的阴霾还没有完全散去。像伊丽莎白这样强权的贵族仍然掌握着生杀大权。15岁那年,伊丽莎白的家族把她嫁给了一个地位同样崇高的贵族弗朗西斯·纳达斯第伯爵。纳达斯第在对抗穆斯林的战争中表现英勇,但和当时另外一些对抗土耳其的英雄(如弗拉德四世,德库拉)一样,纳达斯第为人凶残,人们认为他甚至曾虐待妻子,或者同妻子一起虐待仆人。
    伊丽莎白·巴托里很可能在丈夫外出的时候虐待少女。在她的地下室里,她的四个仆人和她一起用小刀、针或其他各种方法折磨本地少女。她们中的大部分来自农民家庭,一般被送来做女仆,因为这样农民的女儿就有可能接受教育。
    伊丽莎白的这种做法可能出于一种受虐后的报复心理。另一种普遍的说法是她从中寻找保持青春的方法。事实上,她让人给少女放血,然后用这些鲜血沐浴,或者干脆喝掉。这是一种愚昧的、古老的驻颜秘方,被很多民间小说引用。伊丽莎白在她的孩子出生之后仍继续虐待农民的女儿,据考证她三年之内甚至虐待死了589人。
    1610年12月30日,图尔索伯爵带领农民占领了她的城堡。这不是出于高尚的目的,而是因为纳达斯第多年前战死沙场,巴托里和纳达斯第家族大片的领土和财产令匈牙利贵族们(包括国王)垂涎三尺。当图尔索伯爵打开城堡大门的时候,虐待的惨剧仍在继续。他们救出了一部分少女,但另一些已经死了。伊丽莎白·巴托里夫人诉讼案成为当时轰动欧洲的案件。
    同年,伊丽莎白的三个仆人被处以极刑,另一个不知下落。伊丽莎白·巴托里夫人因为她显赫的身世免予一死,但被终身监禁在城堡的一个塔楼内,每天由专人负责送饭。
    1614年,伊丽莎白·巴托里夫人被人发现死在塔楼中。她因为轰动欧洲的恶行和血腥的嗜好得到了“德拉库拉伯爵夫人”(德拉库拉是吸血鬼的代名词)的称号。当代大部分吸血鬼文学作品中女性吸血鬼的形象都来源于伊丽莎白·巴托里的故事,她那被认为是阴魂不散的城堡也成了吸血鬼城堡的典型形象。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1:07

    【云南晋宁张永明案】
    今年的哦!!!!!!!!!!
    4月25日,19岁的韩耀在晋城镇南门村鑫云冷库附近失踪。家属在失踪区域寻找时,竟然发现附近已先后有8名青少年失踪。这一系列离奇失踪案在当地引发一定恐慌,昆明市公安局与晋宁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晋城失踪人员专案组”。
    19岁韩耀遇害
    警方锁定嫌疑人
    几乎每一位家属都坚称自己的孩子没有离家出走的理由。此外,家属们确认所有失踪者都没有携带大量财物,也没有与他人发生重大矛盾冲突,上述情况似乎缺乏通常失踪案件所具备的显著特征。
    失踪者家属们称,在确认家人失踪后,他们都前往了晋城镇派出所报了案。不过,除了一名12岁的失踪者外,其余失踪人员均已过16岁,因家属在报案时无法提供有明显侵害痕迹的失踪现场,所以警方没有进行刑事立案。
    在同一区域、同一时间段(上午9时-11时)接连有青少年离奇失踪,经媒体报道后还是引起了警方的重视。5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姚志宏告诉早报记者:昆明市公安局与晋宁县公安局已于5月3日联合组建了专案组,对“晋城镇青少年失踪案”进行调查,该专案组由昆明市公安局负责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挂帅。
    5月9日21时,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了晋城镇青少年失踪人员调查工作的最新进展,确认韩耀已遇害,警方已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通报称:“晋城失踪人员专案组”围绕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走访,通过缜密的侦查工作发现晋城镇南门村现年56岁的男子张永明有重大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已在张永明住处查获失踪人员韩耀的手机(电话卡),以及韩耀的银行卡和相关证件,并通过对现场提取物证进行鉴定,确认韩耀已经被害。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永明刑事拘留,相关的案侦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案侦工作。
    失踪人数增至17人
    或为连环杀人案?
    张永明是谁?他为何杀害韩耀?其他失踪人员的失踪是否也与他有关?
    张永明家住晋城镇南门村225号,距离失踪的“梯形地带”仅700余米。村民们回忆,5月7日上午张永明被赶到的民警带走,随后他家门口拉起了警戒线;几乎在同一时间,700米外张永明在自家菜地旁搭建的小屋也被封锁起来。
    5月9日下午,早报记者在南门村看到,10余名失踪青少年的家属和众多村民都聚集在警戒线外,焦急地等待消息。
    5月9日傍晚,多名失踪者家属说,他们亲眼看见不断有绿色的塑料袋从张家老宅和菜地旁的小屋内抬出,一厘米长的骨头清晰可见,怀疑有人遇害。这一猜测当晚就得到了警方的证实: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9日晚发布了晋城失踪人员调查工作最新进展,确认韩耀已经被害,抓捕了重大犯罪嫌疑人张永明。
    因警方封锁了现场,早报记者无法看清刑侦人员在警戒线内的具体行动。但可看到有工作人员拿着铁锹等工具进出现场,偶尔会有塑料袋提出。
    截至昨晚,张永明的老宅与菜地旁的小屋外依旧拉着警戒线。不过,自从9日通报后,昆明警方就没有再就该案进行过通报。张永明为何要杀害韩耀?其他失踪人员的失踪是否也与他有关?这些疑问还需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与案情通报。
    接连多日,都有人来到警戒线外,寻找失踪者。
    据失踪者家属统计:截至昨晚,“接报”在晋城镇失踪人数已从媒体最初报道的5人增至17人,年纪最大的已80岁。
    不过,经早报记者核实,这17人名单中有3人失踪地点并不在张永明家附近2公里范围内,确切地说,并非此前媒体报道的开阔“梯形地带”。此外,之后新增的9名失踪人员的家属称曾到晋城镇派出所报过案,但他们并未提供报案回执单。因此,其所述真实性还有待警方核实认定。
    冷血嫌犯张永明
    1978年杀人被判无期
    南门村并不偏僻,离镇中心不到1公里,紧邻214省道,公路上各种车辆来往频繁。张永明的房子离路口步行只需两分钟,离晋宁县第二中学也不超300米。
    “失踪地”是繁忙的车流交会地,从“失踪地”到张永明的住宅或菜地,更需穿过214省道,并途经几十户人家。目前,警方虽已认定韩耀遇害涉嫌是张永明所为;然而,韩耀是如何遇害,遇害后又是如何被运走的?这些细节还需警方进一步披露。
    据南门村村支书与数十名村民说,现年56岁的张永明此前曾因杀人碎尸被判入狱服刑:1974年,15岁的张永明因深夜持刀砍人在村里被批斗,并被劳教半年;1978年12月其被警察带走,罪名是涉嫌杀人,后被判无期徒刑,1997年六七月份,出狱后返回老家。
    村民们说:张永明回家后靠种地为生,平时喜欢养狗与下象棋;常见他早晨在村头走动,有时村民们会看见他扛着一把铁镐穿梭在村子里,因为从来不与大家打招呼,众人并不在意他的行踪。
    就在5个月前,村民们亲眼看到17岁的男孩张建原险些因张永明出意外。张建原的父亲回忆,2011年12月1日晚上,晋宁二中高一年级的儿子晚自习回家,大概是21时50分,在距离家门口十多米外被人用皮带从后面勒住了脖子。有邻居听到楼下杂乱的脚步声,从窗户伸出头探视,张建原用沙哑的声音喊道“婶婶,这是个贼”。
    知情的村民称:周围的村民赶到现场时,发现勒张建原脖子的人是张永明,随即将其制服并报了警。不过,民警赶到后,张永明辩称自己是跟孩子闹着玩,因为没有构成伤害,此事作罢。
    李玉东(其儿子李汉雄在2007年失踪)说经过此事后她对张永明起了疑心,也向派出所反映过情况,但因为没有证据,警方并未调查。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1:59

    张永明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他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受害者死亡后,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
    他在院里养了一条狗,半夜时常把电视声音开得很大,作案的时候狗狂吠,邻居也听不到什么异样的声音。
    他说成年男子的肉吃起来酸,女子的肉吃起来骚,最好吃的是十几二十岁男孩子的肉。
    犯罪者处理尸体除了自己吃,还把肉卖给当地的烧烤摊,据说还把死者的眼睛挖出来放在酒缸里泡酒。
    失踪共有18人,11人确认死亡,还有7人下落不明。
    受害者家属
    嫌疑人年少时就因杀人入狱,出狱后行为诡异。17位失踪者大多在相同地点失踪,或已全部遇难。
    云南晋宁17人离奇失踪者案已引起全国关注,而当地传言中的“食人魔”嫌犯终于在警方侦查中现身。目前,公安部已派出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赴当地开展督办工作。而所有的证据均指向一个关键嫌疑人张永明。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公安机关已在张永明住处查获失踪人员韩耀的手机(电话卡),以及韩耀的银行卡和相关证件,并通过对现场提取物证进行鉴定,确认韩耀已经被害。
    张永明曾经是1978年当地一桩凶杀案的凶手,如今30多年过去了,他因被疑杀害十几位正处青春期的花季少年再次震惊乡邻。张永明是谁?他为何杀害韩耀?其他失踪人员的失踪是否也与他有关?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17失踪者或许都已遇害,嫌疑犯可能是他
    韩耀的被害,撕开了晋城连环失踪案的内幕。19岁的韩耀是云南昭通镇雄县人,今年6月即将从云南工商管理学院毕业,他在昆明一家公司实习,公司把他派到晋宁县晋城镇的工地勘探地基。结果就杳无音讯。韩耀的家人得知,韩耀失踪的土路上失踪过好多人。
    失踪案数年未破,失踪者同为10多岁的青少年,失踪地点都离张永明菜地仅几百米远……这起青春期少年连环失踪案,经过当地媒体报道后,最终惊动了昆明警方。昆明市、晋宁县两级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迅速确定嫌疑犯为张永明,并派员暗中跟踪。
    5月2日和3日下午,张永明在古滇文化公园凉亭里下棋时,脸色有些反常,这被坐一旁凑热闹的蒋志全看在眼里。蒋志全告诉记者,那两天,凉亭的人比往常多,几位便衣站在人群里观察张永明。蒋志全解释,他因叔叔在警局任职,所以认得这些便衣。
    虽然警方尚未公布最新案情,但相同的失踪地点、相近的年龄以及警方对张家老宅和菜地的连续挖掘,种种因素暗示着,这些孩子或许都已经遇害,嫌疑犯可能是张永明。
    一份失踪者名录显示,从2005年5月29日张树华失踪,至2012年4月25日韩耀突然消失,云南晋宁县晋城镇陆续发生17起失踪案,其中15人是年龄在12岁到22岁之间的男孩,另有两人分别为37岁和80岁的男性。今年4月8日在上述17位失踪者中,两人可确认为智障人士或有精神病史。
    半夜时常把电视音量调得很大
    昆明警方未透露韩耀的遇害地点,但可以确定的是,他的失踪地点,位于南门村南门大桥边的一条土路。这里距张永明的住宅直线距离约1公里,距他的菜地更是仅有几百米。南门村村民称,张永明经常推着一辆平板车,从老宅到菜地,从菜地到南门大桥边,平板车的长度恰好可容下一个人的大小。30多年前,最早被杀死在张家的杨树荣,即是张永明用平板车把尸体推到村外掩埋。
    曾有一天凌晨2时,有村民发现,张永明在村口幽幽地坐着,一声不吭,看起来毛骨悚然。他常拿着一把锄头,在村里游荡,村民没人敢和他说话。
    张永明喜欢养小狗,租住在其隔壁的李叔开(音)称,有时候在半夜里,张永明会把电视音量调得很大,狗叫声也随之传开,也许他想遮掩什么。张永明和邻居、村民素无来往,极少有人跟他说过话。
    年少时杀人入狱,半夜乱砍唯一的好朋友
    56岁的张永明至今未婚,身高约1米75,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偏瘦,但骨架子大。从1997年出狱至今,张永明独居在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225号的祖屋里。
    村里人都知道,30多年前,张永明曾勒死过邻村一个16岁的少年,还曾在半夜用菜刀乱砍那时候他唯一的好朋友陆土荣。
    陆土荣对记者回忆,他和张永明是小学同班同学,两人关系很好。张永明没什么朋友,但愿意跟陆土荣一起玩。1974年12月的一个晚上,张永明邀陆土荣到家里玩,吃完饭后,两人睡在一张床上,张的父母睡另一张床。半夜时分,陆土荣突然感到脸上一阵剧痛,原来,张永明正拿着菜刀对他疯砍,脸上、脖子和额头上皆被砍中。后来张永明被他父母拉住,陆土荣才捡回一条命。
    张永明的父母过世多年,大哥早年到邻县做上门女婿,大姐嫁到外地。张永明生病住院需做手术,没有家属签名,最后是南门村村委会主任周彬签的。
    在知情者的指引下,记者在南门村挨家寻找张永明二嫂余会仙(音)。她主动露面,称张永明之事跟她家没有任何关系。余说,两兄弟一直没有来往,四年前二哥死的时候,张永明甚至没去看一眼。
    村民称,张永明的二哥小名叫“能荣”,年轻时也曾因杀人坐过牢。1980年代,张家二哥在市场上跟邻村的村民发生纠纷,用锄头朝对方头上扫去,对方头颅落地。
    在采访中,多位村民对记者称,张永明的母亲在解放前杀过人。南门村一位老人甚至说,张的爷爷也曾经杀人。不过,这些说法的真伪都无法核实。
    喜欢下象棋打牌,不跟人吵架
    2008年,南门村部分土地被征,其中也包括张的田地。村小组组长邱国庆住在张家对门,他说,张永明分四次拿到3万元征地款,很满意。有了这笔钱,张永明不再种地。
    此后,他开始成为古滇文化公园的常客,几乎每天下午来这里下棋。他一般是中午12点多抵达,下午5点半离开。随身背一个包,包里装了一副象棋和扑克牌。
    坐在一群用下棋和打牌打发时光的老年人中间,张永明和旁人没有什么区别,其举止亦无不正常之处。
    “他棋风好,不悔棋,也没跟人吵过架。”一位和张永明下过棋的老人称。
    这位知情者称,张永明的棋艺和自己旗鼓相当,两人互有输赢,但张下棋的路数不大一样,他喜欢把炮放在起始位置,直接攻入对方阵地。张永明也玩扑克牌。他看上去很谦让,经常在打完一局后起身,让给晚来的牌友玩。
    吊诡的是,韩耀的失踪时间是在上午9时至12时之间。这不由得令人猜想,张的时间安排是上午像狩猎一样去杀人,吃完午饭后,再到公园里像退休的老人一样悠闲地下象棋。
    失踪者名录
    韩耀 男,云南昭通镇雄县人,2012年4月25日在晋城镇鑫云冷库附近失踪,已证实死亡,时年19岁;
    胡兴越 男,云南宣威双河乡人,2011年8月7日在晋城镇鑫云冷库附近失踪,时年16岁;
    采云伟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12年2月19日晋城镇鑫云冷库附近失踪,时年17岁;
    刘熙 男,云南宣威人,2011年1月在晋城镇鑫云冷库附近失踪,时年17岁;
    陈涛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11年9月30日在晋城镇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16岁;
    李汉雄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07年5月1日在晋城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12岁;
    谢海俊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11年1月27日在晋城镇失踪,时年16岁;
    张聪林 男,云南曲靖人,2011年11月6日在晋城镇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22岁;
    江晓松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人,2005年10月17日到晋城镇失踪,时年18岁;
    马云龙 男,云南石林人,2011年11月12日在晋城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22岁;
    陆加龙 男,云南宣威人,2008年3月25日在晋城镇南门大桥附近失踪,时年17岁;
    郝云华 男,2012年4月3日在晋城镇走失;
    周勇 男,云南晋宁晋城镇望鹤街人,2010年1月2日在晋城镇南门大桥失踪,时年15岁;
    苟建伟 男,云南晋宁小海乡人,2007年6月失踪,时年17岁;
    赵晋 男,云南晋宁县安江镇人,2010年底在晋城镇失踪,时年18岁;
    李蚊才 男,云南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人,2011年11月9日在南门村附近失踪,时年80岁;
    张树华 男,云南晋宁县新街乡大西办事处,2005年5月29日失踪,时年37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2:24

    姓名:亚伯特.费雪(Albert Fish)
    绰号:发狂的月光杀手、Wysteria狼人、布鲁克里吸血鬼、灰暗鬼影。
    (1870年5月19日-1936年1月16日)
    犯案区域:纽约还有美国各地
    他是具有恋童癖倾向的美国连环杀手,并对大约300位的受害者作出性侵犯行为,亦杀害了15名幼童。亚伯特在杀害他们后还会肢解与吃下他们的 尸体,并有自虐的倾向。
    人魔形成原因:
    被自己的小孩所抛弃,令他对小孩产生憎恨的情绪,更发展出 恋童癖倾向。
    亚伯特犯案记录中的第一名受害者,是巴德这家人当中的10岁女孩葛瑞丝。当时亚伯特把名字改为法兰克·霍华后,到了巴德家去应征工作。在应征时他博得了良好的印象,因此亚伯特就谎称自己要去参加小侄女的生日派对,希望能邀请葛瑞丝一同参加,在这之后葛瑞丝就从此在世界上消失了。
    事隔六年后,亚伯特写了一封信给警方。信中记录著杀害葛瑞丝以及食肉的过程。警方在追查之后,发现了当时使用假名的亚伯特,且更进一步的发现了亚伯特的种种犯罪行为。
    最后由于亚伯特残忍的犯罪手法令人发指,最终在1936年1月16日,66岁亚伯特被处以电椅的死刑。
    ————————————————————
    “我觉得我做的都是对的
    因为如果我做错了.
    上帝派来的天使应该会阻止我”
    —Albert Fish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2:45

    【华裔连环杀手—吴志达】
    吴志达(Charles Chitat Ng,1960年12月24日-),生于香港,1980年代移居美国,在当地谋杀数十人,不少家庭全家被掳走,囚禁于密室之中,迫令女士摆出性感姿势,但最终一一被杀害,现存的录像中常出现婴儿哭泣声。案件轰动美国及香港。
    吴志达出生于1960年12月24日, 是一名美籍华裔连环杀手。他和另一嫌疑人Leonard Lake一同被怀疑在加利福尼亚州卡拉维拉斯县附近Lake的大牧场涉嫌杀害11到25名受害者。
    在经过了一场长时间的引渡大战之后Charles Ng从加拿大回到了美国接受审判并被判杀害11名受害者,现在他是圣昆汀洲际监狱的一名死刑囚犯。
    吴志达在1960年12月24日出生于香港,他父亲是当是个富裕的公司管理层阶级。孩童时期,他经常遭受父亲的严厉管教和谩骂。少年时期,吴志达被当时的学校描述为一名问题学生并且非常的孤僻。十五时吴志达因入店行窃而被捕,父亲为了对他进行整顿教育把吴志达送往了英格兰一所叫Bentham Grammar 的寄宿学校。不久之后吴志达又在寄宿学校因为偷其他学生私人物品而被赶出学校,他又回到了香港。
    他最终搬到了美国,在一所叫Notre Dame de Namur的大学上学,一个学期之后他就辍学了。
    离开大学之后,在1980年左右吴志达入伍了海军陆战队,服役了不到一年就因偷窃重型武器和枪支而被开除军籍。并因此而被判14年军事监狱但是1982年他就被放出来了。
    吴志达在1983年遇到了Leonard Lake,两人被怀疑涉嫌在加利福尼亚州卡拉维斯县Lake的大牧场杀害11到25名受害者。他们拍摄自己是如何Rape和折磨那些受害者的。1985年事情被发现,因为Lake在得知吴志达因为在五金店行窃被捕而要自杀。JC搜查了Lake的牧场并发现了人类遗骸。吴志达被指控为Leonard Lake的共犯。 吴志达逃到了加拿大,在1985年7月6号因入店行窃而被捕。期间他曾用枪指向两名JC,并在激烈争斗中打中了其中一名的手。尽管如此,两名JC还是最终制服了他。被判在加拿大监狱待了四年半。
    经过长时间的引渡大战,吴志达终被引渡回美国。他被起诉12起杀人案,但是只承认了杀害11人,6名男子,3名女子和2个还是婴儿的男孩,因此吴志达被判死刑。
    现今,吴志达仍在圣昆汀洲际监狱服死刑狱。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3:10

    【权力型连环杀手—宫润伯】
    宫润伯成长经历宫润伯,男,1973年7月6日生于佳木斯市,1990年到佳木斯市拖拉机厂工作,1994年到哈尔滨工业大学进修培训。1996年,宫润伯和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女孩同居在一起。不久,宫润伯和女孩同居一事被女孩的父母发现,女孩父母遂将宫润伯告上法庭。1996年6月,宫润伯因奸淫幼女罪被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4年10月底,获得减刑九个月的宫润伯被释放。
    因为父亲早亡,宫润伯一直和年迈的母亲相依为命。在他入狱期间,母亲袁桂香已经再婚。出狱后,无所事事的宫润伯同母亲和继父住在一起。最初,宫润伯从母亲手中获得了一些学费去学习厨师手艺,想学成后开饭店,但好吃懒做的他没坚持多久,就迷恋上了上网打游戏。因继父对整天游手好闲的他十分反感,他在母亲的帮忙下,租住到佳木斯市木材厂三线公交车终点附近的出租屋内(案发地)。平日里,无所事事的他经常到附近的天麒网吧上网。这以后,宫润伯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集中在网吧。生活的稍稍平稳,让他内心积压了多年的阴暗心理渐渐涌上来。
    当年,宫润伯入狱后的一天晚上,被同监室的几名狱友强行鸡奸了。虽然感觉到极大的羞辱和痛苦,但因为惧怕对方的淫威,他选择了忍气吞声。随着被鸡奸的频繁发生,当有狱友建议他一起去鸡奸另一名狱友时,他身体里被积压的性的欲火燃烧起来,毫未犹豫地加入了这个肮脏的游戏中。由此,鸡奸渐渐成为宫润伯习以为常的宣泄性压抑的扭曲、病态的方法。
    宫润伯在狱中时一直幻想着自己出狱后能够和那个小女孩重温旧情。但出狱后,被欲火熊熊燃烧的宫润伯想再次找到当年那个小女孩时,那女孩子一家人已经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他所有美丽的憧憬和期望都破碎了。在网吧呆的时间久了,每每看到一对对恋人般的男男女女在一起亲密,以及网络上的一些情色新闻图片等,他的心中就会倍感失落。没多久,一个更为可怕的心魔缠绕上他:他越来越渴望性的宣泄。
    没有工作,年龄又大,又有进过监狱的案底……虽然已过“而立之年”,但不仅一事无成,反而满身劣迹,这让宫润伯很难赢得女孩子的青睐,而对性的渴望却在宫润伯的心中越来越强烈。久而久之,渴望对性的宣泄,以及将自己的“苦难”都归结于人们无法容忍他的爱情的畸变心理,宫润伯的心中渐渐萌生了用强奸来宣泄性欲报复不幸的念头。这个念头刚一出现的时候,把宫润伯自己吓了一跳,可是,自从这个念头出现后,就再难挥去。渐渐地,宫润伯在这种思想的斗争中为自己寻找着实施强奸而不会带来危险的借口。最后,他的思维将实施对象定位到儿童、少年身上。他开始留意身边可能出现的机会…… 自身欲望的无法控制,以及灵魂的扭曲,让宫润伯滑向罪恶的深潭。
    宫润伯身高一米七三左右,偏瘦,略有秃顶,小眼睛,平日里很少与人说话,总是给人一副老实敦厚的感觉。他用外表的懦弱卑微掩饰了内心的凶残血腥,让他在接下来的犯罪中总是轻易得手。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3:40

    2005年2月20日,宫润伯将在天麒网吧上网的十二岁男孩张天(化名)骗至家中猥亵后放走。
    2005年9月,宫润伯将在天麒网吧上网的十三岁男孩崔浩(化名)带至家中多次猥亵后放走。
    2005年3月16日15时许,宫润伯以自己生病帮忙开门为由,将佳木斯市第二小学三年级学生王胜利(女,9岁)骗至家中,以钝器将其击毙后数次实施污辱,随后将尸体和衣物焚毁。
    2005年10月2日23时许,宫润伯以提供住处为由,将流浪少年王力(男,14岁)骗至家中,多次猥亵后于5日22时许以钝器击打后扼颈的方法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分割。
    2005年10月22日下午,宫润伯以游戏将江富元(男,9岁)骗至一游戏厅,并于当天23时30分将其带至家中,多次猥亵后于11月初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以塑料袋包裹置于家中炕上。
    2006年2月27日凌晨,宫润伯以提供早饭为由将钱兵(男,13岁)骗至家中,将其猥亵。2月27日14时,钱兵以这里太冷,家里没人为借口诱使宫润伯将其送回家中,随后钱兵于2月28日下午在家人陪同下来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阳分局报案,警察随即在天麒网吧将宫润伯抓获。
    2006年7月13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宫润伯诱骗猥亵儿童,杀害多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宫润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宫润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合计六十六万一千八百四十元……此次庭审历时三个小时。在庭审过程中,宫润伯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宣判以后,宫润伯当庭表示不上诉。2006年12月31日,宫润伯被依法执行枪决,终年33岁。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3:56

    【这个杀手是警察—禹范坤】
    禹范坤(우범곤),韩国警察,1955年出生于韩国釜山广域市,是现代史上已知的最严重的纵欲杀手,在韩国庆尚南道宜宁郡杀死连自己在内共五十七人(有其他说法为55、56或61人),伤35人。
    背景
    禹范坤原来是首尔警察,但被调往宜宁郡的偏远村落。除了工作受挫,也因为缺钱而无法和同居两个月的女友结婚,而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犯案
    1982年4月26日,因同居女友打了停在禹范坤胸上的苍蝇,禹范坤与女友口角。他盛怒之下离家,到了警察武器库,喝了很多威士忌。晚上9时30分,他喝得烂醉后,拿了两支卡宾枪、180发实弹和七枚土制炸弹,首先闯到电话局杀死三名电话接线生,中断对外通讯。当时正是晚饭时间。他凭着警察身份,进入一间又一间房子,然后枪杀或用手榴弹炸死居民,这样经过了八小时,直到27日凌晨。禹范坤在一个村杀害一定数目的人后,就到另一个村继续杀人。他一共在五个村杀人。
    自杀
    第二天,韩国武装警察把禹范坤赶进了山。4月27日凌晨5时30分,此时走进绝路的禹范坤,把两个手榴弹绑在自己身上,抱住三个人质,引爆了身上的手榴弹,与人质同归于尽。这一起现职警察大量杀人案,因警察局长游玩不在场而拖延警力出动。
    影响
    令国内民众强烈要求总统全斗焕和内阁总理辞职。最后内务部长官徐廷和辞职,由卢泰愚继任。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4:35

    【阿瑟港惨剧】
    “4·28阿瑟港惨案”是塔斯马尼亚不愿轻易示人的伤疤,马汀·布瑞恩特是当地岛民宁愿从记忆中永远抹去的名字。景区《游客须知》上曾写着这样一句话:请您不要向工作人员提有关阿瑟港惨案的问题,谢谢。
    35个无期徒刑
    在霍巴特一级监狱度过10个年头的马汀·布瑞恩特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体态臃肿的哑人。年近四十的他至少有两年没有开口跟人讲过一句话,甚至在面对他唯一的探视人——母亲卡莉时,他也不作一声,两眼直勾勾越过母亲的肩膀盯着前面某个地方。不知道是他已彻底丧失了语言功能,还是他不愿再开口讲话。这样的探视显然没有太大意义,卡莉从去年11月以后就没有再去过监狱。用她的话说,她的儿子马汀已经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一个活死人。马汀每天收到许多陌生人的信件(他仍然享有通讯权),多是一些妇女写来的,其中不乏景仰爱慕者。马汀从不拆看这些信件。他不看电视,不做任何事情,每天只是坐着等死。他的35个无期徒刑看来远没有死刑来得痛快。狱方不得不为马汀提供特别保护,否则他的生命会时刻受到其他犯人的威胁。
    有趣的是,有一条人命的杀人犯在有35条人命的杀人犯面前会充满 “正义感”和优越感,仿佛对比之下他们变成了遵纪守法的良民。他们也认为马汀这样的人禽兽不如,一有机会就对他进行殴打,恨不能亲手结束他的性命。马汀的寡母卡莉·布瑞恩特隐姓埋名,独自住在一个简陋的房车里,煎熬痛苦的余年。有谁能说她不是阿瑟港惨案的受害者之一呢?马汀出事以后,所有的亲友都避之不及,连她的亲弟弟也宣布跟她断绝关系。卡莉至今无法相信,她的智障儿子马汀10年前4月底的那一天能够一口气开枪打死35名游客和当地居民,一手制造出震惊世界的阿瑟港惨案,成为澳大利亚历史上最凶残的杀人恶魔。
    马汀的戏剧人生
    10年前的马汀·布瑞恩特是一个金发及肩的28岁年轻人。从那时的照片上看,他有宽阔的额头、温柔的双眼、优雅的肩膀,一副安详淳厚的大男孩模样。在他那张略带女性美丽的脸上,既看不到邪恶与疯狂,也很难找到弱智迹象。而事实上,马汀的智商仅为66,临界于正常和呆傻。令人费解的是,这样一个智障孩子后来居然可以一路通过笔试和路试,拿到驾驶执照;并且在发一笔横财之后,独自一人去周游世界。马汀·布瑞恩特1967年出生于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市的一个工人家庭,他下面还有一个妹妹琳迪,父亲默瑞斯在港口做工。因为智力和性格缺陷,马汀从小就让父母格外头痛。进入青春期后,马汀不断与父亲发生争吵,并终于在没有念完高中时离家出走。然而,在给一个叫海伦·哈维的富婆剪草后,马汀的命运发生了很大变化。年近六旬的海伦让二十出头的马汀住进她的豪宅,把他当成至亲,不光为其大把花钱,后来甚至把马汀定为她全部家产的唯一继承人。
    据邻居们说,海伦是一位掉光了牙齿的老女人,从未婚嫁。她喜爱购物,家里塞满了古董,心血来潮时每个月都会买一部新车;又说她怜爱动物,不断收养被人遗弃的猫狗。有人因此说,她收留马汀的心态恐怕跟从街上带一条走失的小狗回家的心态是一样的。不过,他们俩人的关系谁都说不清,既不像是养母子关系也不像是恋人关系,更不像是主仆关系。不管怎样,两人似乎都受益于他们的这种特殊关系。海伦对马汀呵护有加,马汀对海伦表现得格外顺从。据说,在海伦身边度过的几年是马汀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
    1993年的一天,俩人开车外出发生车祸,驾车的海伦当场身亡,马汀受重伤住院。出院的时候,这个智障青年一下子变成了百万富翁。海伦的巨额存款、霍巴特城里的豪宅和考平乡下的庄园全部归他所有。父亲默瑞斯立即来到考平乡下,帮马汀操持家业。仅10个月以后,又一悲剧发生。一天,默瑞斯突然失踪,警方在庄园的一个水塘里打捞出他的尸体。死亡原因虽然定为自杀,可是警方注意到了马汀的异常神态。在寻找他父亲的过程中,马汀表现得非常兴奋,没有丝毫焦虑不安。海伦和父亲死后,再也没有人引导管束马汀,他为所欲为,他有钱做一切事情。在海伦留给他的豪宅里,马汀共有各式玩具熊六百多只、电视机三十多台、电影录像带一千四百多盘(其中暴力片的比例并不是很大)。另外,他对武器很感兴趣,陆续购置了各种枪支,并且喜欢一人到空旷的田野里去练习射击;他还曾打算买一架直升飞机;他甚至也会招妓上门。在海伦死后的两年间,马汀共出境旅游30次,平均不到一个月一次。
    “4·28阿瑟港惨案”
    1996年4月28日,星期天,澳大利亚短暂历史上的一个极不寻常的日子。这天早上,马汀·布瑞恩特把枪支弹药装进他的黄色沃尔沃车的后备箱,然后离开住所,前往百公里外的阿瑟港。位于澳大利亚最南部的塔斯马尼亚已率先进入南半球的深秋,冲浪爱好者的黄金季节到来了。马汀的黄色沃尔沃的车顶上拴着他的冲浪板,俨然一个秋日周末前往海滨戏水的快乐青年。一路上看到这辆黄色沃尔沃的人绝不会想到,车里这个金发青年即将制造一起轰动世界的特大惨案。首先遭到灭顶之灾的是在阿瑟港景区附近开西丝开泊客栈的一对老夫妇萨丽和戴维。时近中午,马汀闯入客栈,把两个老人捆绑到床上,开枪把他们打死。据马汀后来交代,他虽与店主夫妇相识多年,但他们不喜欢他。特别是老板娘萨丽,对他总是非常不友好,马汀因此对他们怀恨在心。
    据马汀后来交代,打死了萨丽和戴维后,他想自己反正已经有两条人命在身,肯定跑不了,反正要蹲一辈子监狱(澳大利亚早已废除死刑),不如再到景区去多杀几个人。于是他开车来到阿瑟港监狱遗址景区,走进一家名为“宽箭”的咖啡厅。马汀从容不迫地要了份午餐,坐下来,边吃边打量周围的游客。离他最近的是一对来自马来西亚的男女游客,当这个金发青年突然从旅行袋里抽出半自动步枪向他们射击时,他们还没能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应声倒下。马汀接着又将枪口指向其他大惊失色的游客。在短短一分多钟的时间里,咖啡厅里共有20人中弹身亡,其中19人被打中头颈部。咖啡厅外边的人听到枪声,以为里面在拍电视剧。没等搞明白,马汀已经持枪冲出来,疯狂向他们射击,一些人倒在血泊里。马汀跑到停车场,又打死几人。
    据一位目击者回忆,马汀打死了一个3岁的小女孩后,她6岁的姐姐吓得躲到一棵树后,马汀也不肯放过她,追过去将其打死!马汀跳上他的黄色沃尔沃逃离景区。路上他又射杀数人,并劫持了一名三十多岁的男性人质,把他带到西丝开泊客栈。当地仅有的两名警察首先赶来,大批警力几小时以后才到达,把西丝开泊客栈团团围住。当时警方并不知道店主夫妇已经遇害,以为马汀手里有3个活着的人质。夜幕降临,为了保证人质安全,警方不得不采用保守策略,耐心地与马汀进行谈判,寻找突破时机。警方打电话到客栈里面,马汀从容不迫地接听电话,与警方有说有笑地交谈。虽然马汀自称“杰米”,但警方很快就搞清了他的身分,并立即把他母亲卡莉带到警察局进行盘问。谈判进行了整整一夜,事态无任何进展。“杰米”要求警方为他提供直升飞机,说他需要从这里飞往南澳阿德莱得。警方表示只要他不伤害人质,一切要求都可以考虑,但天亮之前实在无法给他调来飞机。4月29日早上8点多钟,在被警方围困十几个小时以后,“ 杰米”放火焚烧客栈。不久,他从烈焰浓烟中踉跄而出,束手就擒。至此,澳大利亚近代史上最恐怖的一个昼夜终于结束。在阿瑟港景区内外,总共有35条生命被剥夺,另有37人受伤。但身体没有受伤心灵却遭到重创的人又有多少呢?
    “阴谋说”
    在澳大利亚,当人们谈起“4·28阿瑟港惨案”时,很多人会说“那是一个疯子干的”。事实 阿瑟港河岸边的墓碑上,当时归案的马汀被专家鉴定为神智正常,能够负法律责任;马汀本人对所有指控也供认不讳,并对自己成为世界级新闻人物感到非常刺激和满足。1996年11月底,案发7个月后,马汀被判为每个受害者终生坐牢一次,即总共需服35个无期徒刑,并永不得假释。尽管警方、政府和主流媒体认为马汀是阿瑟港惨案的真凶无疑,但“阴谋说”10年以来也一直不绝于耳。“阴谋说”者的核心论点是:一个智障青年,连读写都有困难,怎么可能把事情计划得那样周密?另外,在“宽箭”咖啡厅里枪手的射杀率高得惊人,只能是一个特种部队出身的职业作战高手的手笔,马汀这样的业余枪手绝难做到。他们甚至还把阿瑟港惨案与1963年美国达拉斯肯尼迪遇刺案对比,认为马汀·布瑞恩特如同李·奥兹渥德一样都是被阴谋策划者选做替罪羊的。至于马汀的母亲卡莉,她自然愿意信奉“阴谋说”。她梦想有一天“阴谋说”能够得到证实,那样她的儿子就能被无罪释放。“阴谋说”是卡莉苦难晚年的唯一一根希望稻草。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5:06

    【莫斯科连环杀手】
    亚历山大·皮丘希金(俄文:Александр Пичушкин、Alexander Pichushkin,1974年4月9日-)在莫斯科时间2006年6月16日被俄罗斯警方拘捕,是一名俄罗斯裔连环杀手。他自称在2001年至2006年年期间在位于莫斯科西南近郊的比茨维斯基公园(Bitsevsky Park)杀了六十三人,警方目前只能证实四十八人在公园被皮丘希金谋杀。他被俄罗斯共和国传媒称为“比特沙的疯子”(Bittsa Maniac)或“比茨维斯基的疯子”(Bitsevsky Maniac),由于皮丘希金会用国际象棋盘记录受害者人数,亦被俄罗斯共和国传媒称为“棋盘杀手”(Chessboard killer)。被判刑后他透过律师申请上诉,要求改判终生监禁为二十五年监禁,上诉被法庭否决。
    三十三岁的皮丘希金在1974年出生,未婚,曾在莫斯科一所职业训练学校接受教育。丘希金出生之前,父亲抛下他和母亲Natalya Pichushkina离家出走,母亲先把他送入收容所,后来他被接离收容所跟母亲和祖父一起生活,此后他们一家一直在比茨维斯基公园北边的Zyuzino区Khersonskaya Street二号公寓第三十八座居住。 亚历山大·皮丘希金
    皮丘希金的母亲声称儿子因为四岁时头部意外地受到秋千撞击,所以自此以后情绪不稳。童年时代他开始接受一所精神及神经系统疾病中心的监察,直至他二十岁。祖父去世后,皮丘希金经常一个人带着狗到比茨维斯基公园散步。这只狗死后,皮丘希金把它埋在公园里,而狗的墓地周围成为皮丘希金后来的杀人场所。
    他曾经是一名木匠学徒,被捕时为比茨维斯基公园附近一所超级市场的搬运工人。雇主认为他是一名工作勤奋的员工,邻居则认为他是一个沉默寡言及有礼的人,缺少朋友,几乎没有任何社交活动。皮丘希金酷爱下国际象棋,是一名高手。另一方面,他非常喜欢小动物,曾因为爱猫死亡而痛哭。
    皮丘希金有相当长时间的酗酒习惯,调查员发现他健康状况不佳,邻居在法庭上指出他经常喝至酩酊大醉归家,醉倒在家门前。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5:31

    初次谋杀
    皮丘希金于1992年首次杀人,受害者名叫米哈伊尔·奥季丘克(Mikhail Odeychuk,以下简称奥季丘克),是他的同学。当时皮丘希金刚满十八岁,要求奥季丘克与自己合作杀人。奥季丘克起初答允,后来拒绝,于是皮丘希金在奥季丘克居住的公寓勒死他,并将尸体抛出窗外。事后警方盘问皮丘希金,却并没有起诉他,而是把是次死亡事故列为自杀案。皮丘希金非常享受首次杀人的感觉,觉得就像初恋难忘。不过,直至2001年,九年间他没有谋杀任何人。
    公园连环谋杀案
    2001年夏天,皮丘希金再次杀人,在当年年内共杀了十一人。他在住所附近火车站透过请饮伏特加酒而认识受害者。他们是年龄介乎五十到七十岁酗酒者、吸毒者或穷困的男性,皮丘希金把他们诱骗至比茨维斯基公园暗角,声称若他们跟他一起悼念其死去的狗,将会以伏特加款待他们。之后皮丘希金用伏特加灌醉受害者,扼死他们或把他们扔下引水道淹死。2001年受害者当中一位十九岁少女侥幸生还,名叫Marina Viricheva。
    每当皮丘希金杀死一人,他会将一枚硬币放在手绘国际象棋棋盘其中的一个格子里,并为格子编上号码。
    皮丘希金在2002年企图谋杀一位十四岁叫米哈伊尔·罗伯夫(Mikhail Lobov)的孤儿,男孩被抛下井但保住性命。其后皮丘希金曾用自制手枪杀人,2005年变本加厉,以铁槌狠击受害者头部数次,有时甚至会把伏特加酒樽钉在受害者碎裂的头骨内,藉以肯定已经杀死受害者。
    警方的蒐证及调查
    在2005年10月15日,俄罗斯警方在比茨维斯基公园发现一具头部受到重击的男尸,一个月后他们在公园又发现一具男尸。截至2006年1月底,总共有六具尸体在比特沙公园被发现。
    2006年2月20日,当地警方由于收到线报,指一名跟案件有关杀人犯相似的男子在比茨维斯基公园出现,于是派出二百名警员搜捕凶徒。事后因为缺乏证据而释放他。后来俄罗斯警方再次捕获一名疑凶,他是一名有异性装扮癖好的男子,被捕时被发现手袋藏有铁锤。俄罗斯警方一度相信经已找到凶手,随后证实疑凶是无辜的。皮丘希金因为警方捉错凶手,所以感到非常失落。
    直至2006年4月30日,俄罗斯警方在比特沙公园总共发现十二具怀疑被人谋杀的尸体。因为皮丘希金没有留下任何有关自己的痕迹,所以俄罗斯警方欠缺线索,难以追查。负责有关案件的俄罗斯著名司法精神病学专家米哈伊尔·维诺格拉陀夫(Mikhail Vinogradov)指出凶手一定是一个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谋杀他人是出于强大的侵略性。他推断凶手最有是一名男性释囚,不断谋杀他人是因为他在狱中被人强奸。凶手甚至可能是一名想向男性报复的女性。
    被捕
    皮丘希金于2006年6月谋杀最后一名受害者,死者名叫玛莉娜·摩斯卡约娃(Marina Moskalyova),是他任职超级市场的女同事。 2006年6月13日,摩斯卡约娃的尸体在的一个喷泉旁被人发现。俄罗斯警方在她身上发现一张给儿子的便条,便条上写有皮丘希金的手提电话号码及赴约地点比茨维斯基公园,以及一张火车车票,两者成为破案的关键。警方翻查火车闭路电视纪录,发现摩斯卡约娃在自己被杀当晚与皮丘希金结伴同行,推断凶手是皮丘希金。2006年6月16日,警方采取行动,在皮丘希金的住所拘捕他。
    受害者多半皮丘希金是不认识的,六十三名受害者当中他只认识三十四人。
    受审
    翌年2007年8月13日,莫斯科市法庭就皮丘希金涉嫌比特沙公园的一连串凶杀案展开詅讯。辩护律师分别是受俄罗斯政府委派的律师Pavel Ivannikov与私人律师Alexander Karyagin。
    10月29日法官Vladimir Usov宣布判处皮丘希金终生监禁,首十五年需要接受单独囚禁,必需接受精神病治疗。
    11月2日透过律师提出上诉,要求法官改判25年监禁。
    2008年2月14日,俄罗斯最高法院发言人向外界宣布法院会考虑皮丘希金的上诉申请,随后决定维持原判。
    在皮丘希金谋杀案之前,俄罗斯最有名的系列杀手是安德烈·齐卡提洛(Andrei Chikatilo),他杀了53名妇女和儿童后,在1994年被判罪并被处决。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5:54

    皮丘希金被捕后接受俄罗斯主要精神病医院“莫斯科谢尔布斯基社会及司法精神病学研究所”(俄语:Центр социальной и судебной психиатрии им.В.П.Сербского,英语:Moscow Serbsky Institute for Social and Forensic Psychiatry)的精神分析,由于有关当局没有公开他详尽的精神报告,因此公众不知道皮丘希金为何成为连环杀手。
    以下是俄罗斯司法精神病学专家维诺格拉陀夫对皮丘希金连环谋杀他人的分析。
    首先,祖父的死刺激他成为连环杀手。皮丘希金拥有反社会人格,极端仇视社会,漠视社会一切的道德规范及法律。祖父猝逝让他深信自己被祖父遗弃了,因而受到极大打击,十分憎恨祖父。后来他为了报复遭受祖父遗弃而谋杀大量老年人。
    此外,他尝试以杀人恢复自信。皮丘希金是一个长期酗酒者,习惯借助酒精忘记失败,欠缺肯定自我的能力。他发现“杀人令自己活下去”,因此犯下多重谋杀罪。同时他视谋杀是一种伟大的事业,法庭上他宣称:“我是检控官、法官、刽子手。我决定谁可以活在世上。我近乎神。”。
    另一方面,皮丘希金企图藉杀人满足性需要。皮丘希金想结识异性却碍于害怕她们而失败,无法循正常途径满足性需要,透过暴力才能得到性的欢愉。俄罗斯警方逮捕皮丘希金后,在他的房间搜出大量色情影碟,从而发现他对性暴力特别有兴趣。皮丘希金曾对调查员说“杀人带来的满足感就像连绵不绝的性高潮”。
    一位当地的精神分析学专家指出皮丘希金的性格存有严重偏差,与人群抽离,用棋子纪录受害者数目反映人类对他而言只是没有生命的木偶,因此他会谋杀任何看不顺眼的人。法庭上他说过“杀人时我没有任何感觉”,众多受害者之死并没有对他构成严重心理压力。杀人对他而言是满足欲望理所当然的途径,正如他在法庭上剖白自己的谋杀罪行“不杀人就如生命中没有食物”。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8:32

    楼主今天爆发了,多发了几段,大伙慢慢看啊~~俄罗斯不出杀人犯则以,出就出惊世骇俗的,唉
    刚发现出了个新美剧诶,叫《twisted》(连环杀手的扭曲心理学)
    人家一个词,翻译过来这么长- –
    不如翻译成《扭曲的心》,可以不那么学术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9:02

    【连环杀手第一人—亨利 霍华德】
    “他是连环杀手的终极玩家。”
    生活在19世纪的亨利 霍华德是个企业家和连环杀人爱好者, 1893年的芝加哥世博会恰好给他提供了最佳的作案机会。他连续杀害了50多人,这种骇人听闻的手段史无前例。 也正是他让犯罪学者创造了连环杀手这个名词。他是美国第一位连环杀手。最NB的是这位有钱的杀人犯为了好好杀人居然盖了一座结构非常复杂的城堡。
    1860年霍华德出生在芝加哥远郊的一个小村庄里。他很聪明也很害羞,对世界有着病态的好奇心。那时正值内战刚刚结束,这场战争改变了很多人对死亡的看法。当时随处可见尸体和死人。战争暴露了医学护理的不足,所以很多医生护士为了好好探究人体奥秘,就把这些死人抬走做解剖。所以人体骨架是很多医药店里的常见设备。霍华德也是第一次在药店里见到了人体骨架。尽管被吓的够呛,但霍华德自己也承认对这种骨骼感到惊奇。后来这种惊奇慢慢演变为病态的迷恋,这让他和身为虔诚教徒的父母产生了很大的家庭冲突。他父母出于宗教情结,希望儿子无条件的服从,所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多次处罚虐待儿子。后来霍华德的性格逐渐变得很自我,他只考虑他自己。家门口的小树林就成了他天然的避难所和实验室。他在那里会找一些小动物,受伤还没死的,拿它们做各种实验。慢慢的他的解剖技术变得很流弊,直到1882年6月他丫的被密歇根大学医学院给录取了。
    后来密歇根大学领导应该会哭很惨,以死谢罪吧!
    霍华德的大学生涯为他日后的犯罪奠定了坚定深厚的基础。密歇根大学医学院以解剖学闻名于世,可在医学发展初期,医生们很缺少可以解剖的尸体,所以他们都会要求自己学生去墓地偷尸体,而霍华德尤其擅长这项恐怖的功课。人家不仅偷尸体,人家还跟同学合谋拿尸体诈骗保险金!他会先偷一具尸体,把人家毁容,然后找个自己的朋友假装来认尸体,然后把认到的钱跟同伙分赃。他自己不觉得自己是医生,而是医学界的诈骗大师。
    1884年他丫的就大学毕业了,还拿到了医生执照。此后他改名为霍华德,在此之前他叫吉斯特神马的鬼名字听着老土了。反正后来他这辈子就用霍华德这个名字了,全名是亨利 霍华德 福尔摩斯。 也有的翻译成霍尔莫斯(不能侮辱大侦探)。随着淘金热,霍华德去了波士顿和明尼双子城,但他最终定居在芝加哥。芝加哥肉类加工业巨发达,可以说这个城市就是建立在杀戮动物的基础上的,所以这让霍华德立马找到了家的感觉。
    霍华德在某畜牧场不远的药店找到了一份工作,拿着医生名号招摇撞骗。不久之后他说服药店老板把药店卖给他。再后不久他在药店对面买了一块工地,盖起了自己家的楼房,取名为“城堡”。 这个城堡很像爱伦坡的风格,一楼有一个药店和一个餐厅,看着都贼正常,可是二楼就是迷宫一样的各种隔音房间和办公室。办公室连着一个密封的地下室,地下室里还有一个巨大的燃油锅炉。 很多建筑工人知道这不对劲,但谁都没有说出来,因为他们经常被解雇,为的是不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了解这栋建筑的原理。霍华德留下了一个叫本杰明的工人,这人没上过学,老好控制了,后来霍华德就让他当了自己的助理。霍华德的建筑恰好在世博会召开前夕开业,为了吸引倒霉蛋,他把楼上的房间起名为世博会酒店。这样既起到暗示作用,还显示这貌似是世博会的官方认可个体。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09:32

    霍华德开这个酒店为了满足他两大愿望:杀人和挣钱。他知道医学界缺死人和骨骼,他就要做骨骼和尸体的稳定供应商。所以他瞄准了趁世博会来芝加哥的女人们。他不费力气的寻找到了第一个受害者–茱莉亚 康纳。康纳的丈夫内德就在药店的珠宝柜台工作。他雇佣了茱莉亚,花时间跟她在一起。霍华德长得很好看,有一双湛蓝锐利的眼睛和一双修长的手。加之茱莉亚对自己婚姻不满意,这时一个长得好看的高薪医生和商人来追求她,让她感觉对方爱上了自己,这傻女人很快就跟前夫分手,搬进了城堡里。五个月后她告诉霍华德说自己怀孕了。她对霍华德绝对信任,并觉得自己绝壁能嫁给他。霍华德跟她说 我娶你没问题,但你让我给你堕胎就行。然后这闺女就同意了。
    1891年平安夜,霍华德把茱莉亚带到存放自己解剖台和手术工具的房间,茱莉亚勇敢的躺上了解剖台。霍华德把一块布用麻醉剂浸湿,盖在茱莉亚的嘴上。他或许当时想折磨她一会儿先,但最终他把血肉与骨架分离,只剩骨骼。后来霍华德喊来另一位业内代理查尔斯。查尔斯是业内负责从医生那收骨架,然后卖给药店的中间商。
    1893年5月,芝加哥世博会隆重开幕,2000多万人来到芝加哥,这些人都要住宿。霍华德可以精挑细选自己想要的活人。如果一个女人是独身,并且是从爱荷华iowa州来的,那他就给对方一个很好的房间(话说LZ先前就在爱荷华州,大农村,整片整片的玉米地啊)。
    所有的房间都跟一个密室控制室相连,霍华德可以在密室和房间之间来回行动而无人知晓。那些房间上都有一两个小洞和输气管道,他从那些输气管道往屋里释放天然气和煤气,使客人窒息。然后他把他们拖到地下室去杀死。后来她引诱了自己的一个速记员去地下室,放毒气给她毒晕然后杀死,再后来他自己的一个工人被他关在燃油锅炉房被活活烧死。但即便他这么努力地成为尸体货运商,他赚的钱还是不足以维持酒店的运营。他需要大量的现金。
    后来霍华德盯上了一个老熟人明妮。明妮刚继承了她叔叔的一个大庄园。霍华德就狂追她,追到了,让对方死心塌地的,还说要带明妮和她妹去欧洲旅游,明妮那个心花怒放啊,然后就听了霍华德的建议,把庄园转到他名下了。就在他们去欧洲的前一天,明妮姐妹来到城堡,霍华德引诱她俩分开进入两个杀人房间,然后你们救懂了。。。
    但是正所谓流水的客人,铁打的债主。到世博会结束霍华德欠了5万美金的债务,所有债主联合起来找他要债,结果霍华德觉得这过不下去了,封掉了酒店的二三楼之后和助理本杰明跑到德州去了。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10:09

    为嘛要去德州呢?因为明妮的庄园在那。
    可是德州和芝加哥完全不同,他基本没可能给自己打掩护了,所以他开始干偷马的勾当。他把马给偷了,拿去卖,用假票据卖。他打算拿变卖庄园和卖马的钱来盖一个更大的城堡,可是这事后来暴露了。在德州偷马是死罪,然后他又跑了。
    到了新的地方他继续诈骗买药店,最终被药厂起诉关起了监狱。霍华德的一个狱友因为抢火车变得声名大噪,让霍华德老羡慕了。他就各种嫉妒恨,然后跟这个狱友说自己能拿到本杰明的一万美元保险,那狱友不信。后来霍华德出狱时候就跟本杰明跑到费城在那又开了个假的专利局。他俩的计划是找一个相似尸体来扮演本杰明死了,然后去骗保险公司的钱,但是后来霍华德决定不用伪装的尸体了。于是那天他把喝醉酒的本杰明绑在椅子上,给他喝了致命量的麻醉剂,然后把现场伪装成事故,还烧了本杰明的脸。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11:10

    两天之后本杰明的尸体被人发现,可霍华德告诉本杰明妻子卡丽说本在卡卡那提,还建议她让他带着三个孩子去见本。卡丽尽管不怎么信任霍华德,但也没办法,只能选择相信。后来霍华德带着三个小孩去了印第安纳波利斯,在那带了一个礼拜,还建了个大锅炉,理由是燃气对孩子不好。然后他们转到多伦多。这时就只剩两个孩子了。但是卡丽还是相信自己老公和孩子都还活着。
    那时霍华德已经翻了50多起杀人案还没被通缉。他在芝加哥因为欠债被通缉,在德州偷马被通缉,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因为弃保潜逃被通缉,最后他带着俩孩子去了多伦多,然后!一个人去了波士顿!独身一个人!他想逃到欧洲去。
    然后他的狱友在报上读到了本杰明的死亡,所以决定举报。那些债主也正愁着找霍华德呢,然后就无数私家侦探同时出动要找他。最后他们逮到了他。
    本杰明的尸体检测显示出他生前被灌了大量的麻醉剂,而凶手则直指霍华德。霍华德因谋杀本杰明被起诉。而本杰明的妻子卡丽听到这个消息吓得瑟瑟发抖,她告诉警方她还有3个孩子都跟霍华德走了,下落不明。警员根据孩子们给卡丽写的信追踪地址,最终追踪到了多伦多的一间地下室。一个邻居说霍华德曾经借过一把铁锹。他们进屋发现地面很乱,由被动过的痕迹。于是他们开始挖地。最后发现本杰明两个女儿的尸体就被埋在这间地下室里。调查者又来到印第安纳州,发现本杰明另一个儿子被烧焦的尸体埋在这里。
    这个案件在美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出现,变成了国际性新闻。人们发现他在芝加哥有自己的城堡。于是人们忍不住想他到底有没有杀其他人。1895年警方第一次进入城堡。他们发现了大锅炉和各种可以鉴别人身份的证据。
    霍华德的案子是犯罪刑侦和法医学的里程碑。在诉讼的过程中,公诉方提出了连环杀手这一新型杀手。霍华德为自己辩护,据说他是个很好的演讲者。最终他被处以绞刑。他坚持死后用水泥封死棺木,防止自己尸体被人偷走。9名受害人身份被鉴定出来,而据估计他应该杀死了50多个人。维基百科上说又200多起失踪案和杀人案都与他有关。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14:53

    震惊加拿大华人社区的华裔少妇胡雅婷遇害案,9日在新西敏市卑诗高院进入终审阶段,牟钟鸣当庭认了二级谋杀控罪。二级谋杀认罪后为无期徒刑,检方要求法官判处牟钟鸣15年至20年内不得申请假释。
    审理期间曾数度短暂休庭,牟钟鸣从法庭内羁押房返回被告席时,神情漠然,并未多望向旁听席,引起旁听的胡雅婷之母肖艳玉不满,怒斥:「你很凶啊。」陪伴友人立刻搂住肖艳玉安抚情绪。
    检控官托斯利(Vittorio C. Toselli)在庭上宣读控辩双方皆同意的案件实情,称牟钟鸣与胡雅婷于2003年结婚,但至2006年牟钟鸣一度失业,自2006年起便发生连续不停的家庭暴力案件。胡雅婷将讯息告知牟的父母后,牟钟鸣出现暴力袭击妻子的行为,之后类似情况多次上演。不仅2006年11月牟钟鸣因为殴打胡雅婷而引来警方介入,邻居更称在2010年10月或11月时,目击胡雅婷满脸瘀伤。
    根据检警调查,牟钟鸣于7月16日凌晨3时许邀胡雅婷前往两人曾经在高贵林的居所,并电召一辆计程车前往本拿比公寓接载胡。之后两人在高贵林屋内谈判,但没有结果,牟钟鸣终于做了要让两子「没有妈妈」的决定。
    随后于早上5时左右,牟钟鸣利用胡雅婷上厕所的时候,先准备一只健身器材的金属棒,并把门窗全部关好以防外人听到,等到胡上完厕所后,借故说要给她看点东西。等到胡雅婷转身后,牟钟鸣拿出从车房健身用品上拆下的金属棒,重击胡雅婷的头部。
    牟钟鸣在行凶前,还将全家的窗户关起,让整个房屋「隔音更好」。胡雅婷受到袭击时大声尖叫,牟钟鸣则不断以金属棒重击她的头部及脸部,直到胡雅婷停止尖叫后才罢手。这时牟钟鸣发现胡雅婷尚未断气,便拿起身边变压器的电线缠在胡雅婷颈部,花了大约30秒的时间,将奄奄一息的胡雅婷活活绞死,结束了胡雅婷28岁的生命。
    牟钟鸣将电线留在胡雅婷的颈部,并以黑色胶袋包住头部「装血」,随后将尸身放入一个大行李箱内。他以纸巾及衣服擦拭现场血渍,中途在房间睡觉的2名年幼儿子两度醒转,他则哄孩子回去睡,回头继续擦拭血渍。至于2名幼子是否目击行凶过程,控方则未有得到相关证据。
    之后两天牟的行动令人毛骨悚然,他在16日带小孩前往温哥华水族馆,之后前往列治文的父母家过夜,17日带两子前往教堂,然后假意回到胡的本拿比居所「找妈妈」。由于当时牟已将胡的尸体藏在后车厢,而幼童又必须坐后座,两名幼童有相当长时间,与母亲的尸体仅有一臂之遥。
    由于尸体藏在车厢内两天,牟钟鸣试图开空调去味,最终决定于18日将行李厢塞石块,外部捆上绳子后,带往列治文渔人码头附近的Gary Point的菲沙河口弃尸,之后向警方报案,称妻子「失踪」。但在40天后,胡雅婷的尸体被一名渔夫发现,验尸时电线仍缠绕在她的颈上,而其头部的颅骨、面骨和鼻梁骨都出现碎裂,不难想像凶手下手狠毒程度。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15:47

    【转自犯罪心理小站—哈泽德医生】
    哈泽德医生(Dr. Linda Hazzard)是一名禁食疗法专家。她认为通过禁食可以治愈一切疾病。该方法在宗教仪式和医疗手段中也被用到。要想净化心灵,必先排清躯体。
    哈泽德医生被归类为施虐型杀人犯。她通过令人发指的手段来达到自身的满足。哈泽德医生使病人(即受害者)相信,她的疗法能够使他们在数月内得以痊愈。她建立了一个名为Wilderness Heights的疗养院。哈泽德医生的疗法极简单也极阴毒。她每天只给病人提供8盎司的脱水番茄汤或者芦笋汤,外加一些橙汁。她会竭尽全力的说服病人,通过禁食可以使他们的疾病很快痊愈。一旦病人开始忍受不了饥饿时,哈泽德医生就会在一旁鼓励他们再坚持几天,成功就在眼前。不用说,最后这些病人都活活饿死了。
    疗养院附近的居民开始戏称其为Starvation Heights,他们常常能遇见从疗养院里逃出来的病人。他们看起来就像是行走的骷髅。这些居民往往会给这些受害者吃的东西。一位目击者称,她的父母曾经看到一个哈泽德医生的病人在路上爬行。目击者称,这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从集中营里出来的。然后他们把这位受害者带回家,给他吃的东西。
    当那些病人躺在最终会是他们的葬身之地的病床上时,哈泽德医生和她的丈夫会偷走属于病人的一切东西。其中包括物品、现金首饰以及伪造文书以取得受害者的债券所有权等。
    1912年,哈泽德医生被指控犯有谋杀了一名富有的澳大利亚女性——Claire Williamson。克莱尔死时只有50磅(不到23公斤)。而哈泽德医生被定罪的真正原因是,克莱尔的妹妹Dora也是禁食疗法的病人之一。朵拉得以联系上一个她的亲戚,并被获救。这两人同时指证哈泽德医生,最终哈泽德医生被收监于华盛顿的Walla Walla监狱。但是仅仅过了2年,哈泽德医生就获释了,她和她的丈夫随即逃亡新西兰。
    克莱尔的妹妹Dora(朵拉)
    但故事却没有就此结束。1920年,哈泽德医生回到了华盛顿,并在那里重新开了一家疗养院,取名为School of Health。即便哈泽德医生的就医执照被取消,她仍然采用禁食疗法治疗病人。据称,她谋害了20至40名受害者。15年后,一场火灾把她的疗养院毁于一旦。而她再也没有能力再建立一座新的疗养院。
    像所有患有妄想症的杀人犯一样,哈泽德医生也有生老病死的一天。她相信只有禁食疗法能够治愈自己。1938年,哈泽德医生死于饥饿——那个害死了无数她的病人的同样的禁食食谱。
    如今哈泽德医生所建立的第一所疗养院Wilderness Heights被改为一座普通的别墅。里面保留了原来的卫生间、浴缸及厨房。那个浴缸被认为是哈泽德医生肢解那些死去的受害者的地方。目前的住户称,他们仍然会使用这个浴缸洗澡,也会用厨房的洗手台洗盘子。他们常常觉得房子里有其他人在,他们还说曾不止一次的看到面对厨房洗手台的玻璃窗那里会有一个虚弱的人脸。

  • 啊萌 (持之以恒。) 2012-10-13 21:17:08

    【浴缸新娘杀人案】
    EA GAMES出品的“模拟人生”系列有一种很邪恶的玩法名为“黑寡妇挑战”——就是不断地和别人结婚,将对方骗至游泳池内,之后撤掉手扶梯子,以杀死他人获得财产从而快速致富。其实这看似荒唐而邪恶的“黑寡妇”游戏在历史上是有根可循的,其创意来源可能是出自牧逸马的《世界奇怪实话》中讲到的一个案件——“浴缸里的新娘”。
    George Joseph Smith是一个爱好拙劣化名的英国退役军人,过去他一直以结婚诈骗钱财。他不断地重婚,骗钱,之后就从一任接一任妻子的生活里消失。
    但是自1896年起他就开始以“浴缸新娘”杀人案谋生了——他前前后后一共谋杀了3名女子。他的惯用手段是以化名接近他的目标对象,快速勾搭后向其求婚,接着这对新婚夫妇会一起租住在一间有浴缸的房子内。在此期间,他会为“妻子”买保险或者制造一份若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继承全部遗产的证明。居心叵测的他按照其精心计划进行下一个步骤——带“妻子”去看医生,用癫痫、头疼或者感冒无力等症状来描述她的病情,得以制造她日后意外死亡的逻辑证据。在此后的某一天,他会要求和“妻子”一起沐浴。在其妻仍情意绵绵享受新婚快乐时光之际,他出其不意将她狠狠地按进装满水的浴缸内直至她溺水而亡。事后他会很老道地偷偷逃出房间,在街上随便买些食物或日用品,装作刚从外边采购回来的样子。最后他向当时帮忙检查身体的医生通知其妻溺水身亡的消息,有时他甚至还会假惺惺地恳求医生再努力挽救一下死者。
    而就算是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的谋杀犯也有爱情,他疯狂地迷恋着一个名为艾德斯佩库拉的女子。他从其他受害人身上诈骗来的钱都和这个女人一起挥霍了。当然,她一直以为他只是一个能干的古董商。
    后来,受害者的家人通过媒体得知相似的报道,顿时起疑的他们随即报警。后来调查此案并逮捕到Smith的警察Arthur Neil也因此一举成名。据说George Joseph Smith是个贪生怕死的主儿,行刑前一晚他吓得头发全白了,口中还一直喃喃地念叨着自己是无辜的。
    1914年12月,伦敦发生了一件奇特的案件。新娘玛格丽特·伊丽莎白·劳埃德溺死在浴缸里,那时她正和丈夫劳埃德在伦敦蜜月旅行。开始她感到身体不适,劳埃德陪她去看医生,后来就回到住处洗澡,却不料死在浴缸里,医生说她患感冒,加上洗热水澡,可能引起昏厥,以致溺死。管区巡官亚瑟·福勒·尼尔着手调查这个案件。房东告诉他,劳埃德在租下这套房子之前曾仔细看过洗澡间。尼尔测量结果,铁制的浴缸底部长50英寸,上距60英寸。
    他简直难以想象,一个成年人怎么会淹死在这么小的浴缸里!他又仔细地询问了医生。答复是没有任何暴力行为的痕迹。医生唯一感到不对头的是,死者的丈夫劳埃德没有一点悲伤的表示,仅仅为死者买了一口最便宜的棺材。
    尼尔进一步了解到,新娘在死前不久曾留有遗嘱:遗产归劳埃德继承。
    而且死者有保险公司的赔偿费,也归劳埃德所有。于是他认定劳埃德有重大嫌疑,遂下令追捕劳埃德。
    在追捕劳埃德的过程中,尼尔又获得了情报:在1912和1913年,曾先后发生过两起新娘溺死在浴缸的事件。死者都是新婚不久的新娘,死在新婚的蜜月旅游地。开始都有些病去看医生,一个是心脏病,一个是癫痫病,看病后就溺死在浴缸里,医生诊断为疾病突然发作而导致溺水。不仅如此,死去的新娘都立有遗嘱,财产归丈夫继承。尼尔立即分析出这三名受惠的丈夫虽然名字不相同,很可能是一个人。
    劳埃德很快被捕。尼尔直截了当指出:发生在三年里三起新娘溺死于浴缸的丈夫是劳埃德一个人。劳埃德开始还百般狡辩。但当尼尔要以化名进行登记的罪名对他起诉时,他只得承认了事实:他确实是三名新娘的先后丈夫。
    尼尔从查阅档案中获知:劳埃德的真名叫乔治·约瑟夫·史密斯。生于1872年,是一个保险公司经纪人的儿子,因诈骗和偷窃在好几个监狱里服过刑。但没人看到过他谋杀过人。要提出起诉,必须说明他怎样把受害者淹死而不留下任何暴力痕迹的作法和道理。这正是尼尔百思而不得其解的。他向内务部病理学家史伯纳德·史比尔伯里请教,邀请他进行法医方面的工作。
    三只浴缸都被搬到了警察局,史比尔伯里围着浴缸来回徘徊,他觉得,三个被害者中那个患癫痫的新娘最有典型性。她身高5尺7寸,怎么溺死在5尺长的浴缸里呢?如果是癫痫病发作,其症状先是强直性收缩,那她的上半身必然会在浴缸之上,再是强烈痉孪,也绝不可能沉下水去。受害者的身材与浴缸尺码之间的比例,差异实在太大。但有一点引起了他的注意,三个死者都是头在水下,双腿伸开,两脚却伸出水面之上。那就有一种解释:一定是凶手抓住了毫无戒备之心的新娘的双脚,在浴缸下端突然把它拉向自己的身边,这样,受害者的上身就会滑到水下,鼻腔和咽喉遭到突然进水,引起昏厥而迅速失去知觉。这位著名的病理学家虽然从医学文献上没有查到这种例证,但他还是确认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
    巡官尼尔受到了史比尔伯里的启发,雇用了一个与受害者的身材、体重相同的女游泳运动员做实验。实践证明,当她在浴缸里洗澡时,不经过一番剧烈的挣扎是无法把她的头按到水里去的。即使头被突然按到水里,她的双手也会及时抓住浴缸的两边或是抓住袭击她的人。可是,当尼尔抓住那个游泳运动员的两脚,突然向上提起,在她的双手还未来得及抓住浴缸的两边时,她的身体和头就滑到了水中。几分钟后,尼尔看到实验对象一动也不动。他惊恐万分,马上抓住女运动员的双肩拖出浴缸。她的头无力地倒向一边,尼尔和医生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她抢救过来。她苏醒过来后只记碍她滑到了浴缸下面,水冲进了她的鼻子,就失去了知觉。
    1915年6月22日,乔治·约瑟夫·史密斯(即劳埃德)在老贝莱法庭受审。当尼尔讲述了他证明史比尔伯里的理论所采用的方法和结果时,陪审人员为之不寒而栗。凶手也无从否认。史密斯被判处死刑。
    这个案件使侦缉巡官尼尔名扬世界,它使史比尔伯里成为新兴的法医学大师,推动了法医学成为一门世界性的科学学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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