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的婚礼没有如期举行,我是在去成都的大巴上面才收到这个消息的。这让我暴跳如雷,除了把王叉叉给狂骂一顿以外我暗地里还恭维了她祖宗上下十八代。这很不斯文,我知道。但是这都是给气的。就是因为她是王叉叉的某某的某某朋友的女儿并且是王叉叉开口请我我才答应从成都跑回去参加婚礼的。这可好,我请了假,卖了车票,上了车了,她才托王叉叉跟我说婚礼取消了。KAO,太她妈的没有良心没有做新娘子的职业道德了。八成是被甩了。
打了六十块钱的TAXI到叶子在成都的住所去借宿,深夜十二点她从床上爬起来接我。放下行李我倒头就睡。早上起床才发现那里简陋的可怕。已经很多年,没有在那样狭窄的地方居住了。我开始佩服叶子,她居然可以在那样的环境下怡然自得的生活。而我,已经被娇宠坏了。
清晨叶子骑单车带我去她上班的美容院。工作时候的叶子尤其的认真,说起话来也极具说服力,俨然成了那里的支柱。吃惊于认真起来的女人,执着的可怕。
一直有男生打电话给她。似乎是很喜欢她。送过礼物给她。看起来,她亦对他满意。很好。
后来去见凌儿,见了她的新室友。很喜欢那些女生,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很自由很开心。光是一起抽烟一起聊天就觉得很满足。她们让我总是想起我的高三,我那些个性十足敢爱敢恨的朋友们。
与辉辉相处的次数多了,日渐熟悉。几日下来,他对凌儿的细致、体贴以及好脾气,和凌儿的老爸极其的相像。而凌儿,一方面任性撒娇如同他的小女儿,另一方面又贤惠如同小妇人。俩人倒是很配。
和大家的幸福甜蜜相比,我就很惨了。回家的头天便上吐下泄,师父买的药刚刚开始生效又随即遭遇感冒。
苦着一张脸跟凌儿诉苦。她却笑,潘姐是非人类,死不了的。
为了安慰我受伤的心灵,凌儿陪我逛了几天街,买长裙买高跟鞋买书,在成都的大街上招摇。直接后果就是我花光了我后面三个月的生活费。
奢侈的穷鬼一个,难怪所有的人都认为我小资。
不过小资要是活成我这个样子,他就绝对只有死路一条了。
我还活着。这就说明我极其的坚强。
是吧。
安康。万福。陌。
2006年10月29日
PS:谢谢叶子、凌儿、辉辉还有凌儿亲爱的室友们。潘姐有钱了一定好好招待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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