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片-iYUMO|生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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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的故事1&2

猫的故事1
阿呆是一个朋友。我和阿呆为数不多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养了猫。但猫也有猫的不同,如人的际遇之千差万别。
我家的猫是养在深闺的娇小姐,侍儿扶起娇无力的那种“娇”法,纯黑色,像缎子一样。阿呆曾说“我家的小公猫貌似在发情,能不能借你家的小姐用一下”——我断然拒绝。我觉得看照片他家的猫太丑了——是一只散养在油菜花地里的走地痞子猫,黄白灰,脏得看不出颜色了,鼻子上还有阿道夫斑,上串下跳没有章法。
我家的猫口味极刁钻,只认皇家牌猫粮和爱猫久久的猫菜,以及新鲜的馒头。倘若食物多放了几个小时,她连闻也没有兴趣,如果非要和新鲜的食物拌在一起强迫她吃下去,她一样会把新鲜的都吃光,然后不新鲜的那部分剔除出来,然后踏一踏表示不满。 所以我娘经常要特意外出给她买新鲜的馒头。
然而阿呆家的猫,作为农村的土猫,只有有一顿没一顿吃剩饭的命。更甚者,其实那也算不得他家的猫,只是到了饭点就会跑进屋里候着看有没有一口剩饭的过客,但阿呆总是说,“我家猫”。有次,他问我,有没有给猫的自动喂食机,这样他父母进城里时,猫就不会饿死。他又说,给他家猫也买了猫粮,想叫猫吃两顿好的,别总吃剩饭,结果它浑然不领他的情。
“nnd,真是贱猫。”他很生气。
贱猫其实也被很好的照顾着,每次阿呆的妈妈进城看阿呆,就会把猫装进麻袋里,一路拎着。到了城里的住处,阿呆的贱猫就又开始上串下跳。
阿呆有一次拍了一张油菜花地照片给我看,说喏,这就是我家猫的住处,好可怜。我看看,猫卧在油菜花地里,四仰八叉,百无聊赖状。风餐露宿的,是很可怜。但是我说,猫说不定觉得这样很快乐呢,想x谁就x谁,欢脱不羁,而我家的小姐是连房门都不出去的,只肯窝在摇篮里。
然而其实阿呆的猫已经无法想x谁就x谁了,去年冬天它被捕兽夹夹住了脚,阿呆的妈妈发现猫怎么没好几天回家吃饭,出去找,然后发现它躺在草丛里囚于兽夹,几顿饭没得吃,呜呜地哭。
从此,它就成了一只三脚猫。
真的是“三脚猫”哦,阿呆说。我说那么拍段三脚猫的视频给我看吧,阿呆白了我一眼说,“你好残忍,我都不忍心看它你还要我拍视频”——其实,我是真的没有见过“三脚猫”好奇而已。
虽然阿呆卫护着他家三脚猫的尊严,但其实我知道他不是很喜欢猫,猫如果抓住他的裤架管讨要吃的,他会踢走它。
猫的故事2
虽然是猫,但是我迫不及待地插播两条狗的故事。
阿呆其实不喜欢猫,我知道的,如果他家的三脚猫抱住了他的裤脚讨一口吃的,他会踢它两脚。但如果换成他的爱狗来喜,他大概只会踢一脚。大约农村的小孩对猫狗的感情是真的当伙伴看的,既然是伙伴,打是亲、骂是爱,宠物式的怜惜才是不平等。
阿呆的爱狗叫来喜。起初阿呆跟我说的是“lai2xi5”,我说这名字好乡村典型啊,就和“旺财”啊、“来福”啊一样,真是“A big wave of happiness is approaching”,阿呆愣了一下,过了好多天才跟我说,“我一直以为是她的名字是”来死”(上海方言里死音同西),反正是爹妈起的,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阿呆君,来喜君真的是你的爱犬吗?
当阿呆跟我描述来喜的时候,来喜已经作古快十年。来喜是一条黄褐色草狗,喜闻乐见的那种,庶几可做中华田园犬的典型画像;性别母,如您所见,我用“她”来称呼她;卒于一个相当的高寿。阿呆读小学的时候,走到院子门口,吹一下口哨,来喜就跟着他去上学;人狗主仆晃到了小学门口,阿呆再挥挥手,来喜就自己回家了。阿呆本身是个很木呆呆的人,但是却说来喜很“聪明”。他得意死了。
聪明的来喜在阿呆读高中的时候,死于误食毒饵。她的一生,生育过很多只生父不明的小土狗,没有一只留了下来。我问为什么,阿呆说它们都没有来喜聪明——“你知道乡下会怎么送狗吗?”阿呆挑了挑眉毛,颇有意兴地问我,好像要说一个恐怖故事。
“啊?会杀掉它们吗?”
“那倒也不会,就是拿麻袋装着,骑车其上几里路,然后把麻袋拿出来甩一甩,甩晕了就放出来。随他们自生自灭。”
“来喜的孩子就是这么被送掉了吗?”
“嗯。”
“一只也不留下来给她做个念想吗?”
“只养得起一只狗呀。”
瘦骨伶仃的少年,发现爱犬中毒后,掩面救不得,眼睁睁看着她走完了乡村风味的、多产的、聪明的狗生。从此少年阿呆再也没有养过动物。
我想起我娘家的娘家也就是外婆家,也有一只类似来喜的土狗,同样乡村风味、聪明、多产以及死于毒药。那是一只大白狗,就叫“狗”。或者叫“外婆家的狗”。这只狗远比来喜高龄,我母亲少小离家读大学时她就在了,我母亲三十五岁诞下我,我三岁时随父母回乡给外公奔丧,她还在,而且存在得精神抖擞。是这样的:
这条狗的职责是看家护院,据说平时看见生人,隔十几米远就开始狂吠,所以要饭花子不敢上门,是条闻名的“恶狗”。我和父亲与母亲分前后脚走,母亲先走,我和父亲后到,理论上属于她从未见过的生人,可是父亲抱着我跨入院子的时候,她只是夹着尾巴围着我们打量了一圈,就走开,鸦雀不闻。后来母亲说,想来是我和父亲身上有母亲的气味,让她知道,我和父亲也是“主人”的一份子。
据说丧礼上我极其无礼。作为外公最看重的长女的女儿,我要代替我那出痘不克亲至的大表哥(我外公的嫡长孙)行长孙礼。人们给我披麻戴孝重重装裹,我非常不耐,总把头上的麻布摘下来扔地上,母亲只顾着哭,舅公骂我我也听不懂。这时候外婆的狗就跑过来,舔舔我的脸。我那时候太小了,凭自己的脚站在地上,只能仰视她。
喧喧歌哭半死生。不停地,有人磕头磕得梆梆响,有人牵衣顿足表示极大的哀痛,干脆还有人哭昏了过去。比如我的三个舅舅,都昏了过去。我还记得看到他们头上插着稻草一样的东西,还笑了,结果引来了舅公更大的不满。再到了后来,场面太乱,我百无聊赖地骑上了狗,就走了。也没有大人管我。走着走着,我就趴在狗背上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床上,据说是狗一路把我驼回来,家里人也没有多么见怪。最多是父亲担心我穿开裆裤而怕狗身上有跳蚤,结果把我仔细检查了一下,没有异样;再检查狗,虽然是农村的土狗,但雪白、挺括、健美,颇有英式管家的风度。
所以她事实是一只好狗,面对一个很二但是香喷喷的小孩,没有把她拐了吃了,而是把她驼回了家,思及如此,不能不说她好。于是给她的剩饭里多添了一口剩菜。
再后来九岁回乡探亲时,又见过一次外婆家的狗。仍然是白色,但有种老年的脏和佝偻。那时想来她已经二十几岁,早已是人类的耄耋之年。我摸了摸她的头,想了想,没有再骑上去。她最后死于盗贼下的毒饵——要毒死各家的看家狗,才方便行窃。但我总觉得,以她那么聪明,大概是自杀。
家里再也没有想过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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