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片-iYUMO|生活志
幻灯片-iYUMO|生活志

食不同不相为谋

文:慕容素衣
图片[1]-食不同不相为谋-iYUMO|生活志
这两天广东一下子从夏天过渡到了初冬,早晚时空气中已有凉意,单穿一件长袖T恤有点冷了,走在风里,忽然特别想吃火锅,冬天到了,能够吃上热气腾腾的火锅,不管锅里煮的是什么都是件美事呀。
真是人同此心,几个朋友开通了微信群,某人在群里振臂一呼:天冷了,我们组团去吃火锅吧!群里潜伏着的小伙伴们一个个蠢动起来,纷纷“好哇好哇”地热烈响应。
选的地方是一家重庆火锅店,小小的门脸,居然坐满了人。在四季如夏的广东,火锅店只有在偶尔天凉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盛况。还没进门,花椒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几个人一落座,就嚷嚷着点起菜来,牛羊肉是必须的,黄喉、毛肚、鸭肠也不能少,有人大叫着“来盘猪脑花”,说话的是个淑女,没想到口味倒很兼容并包。
没多久,火锅端上来了,上面覆盖着一层鲜红的干辣椒,红得让人很有食欲。电磁炉调到最大,锅里很快咕嘟咕嘟地冒起热气来,切成薄片的羊肉往里面一涮,马上就可以捞出来吃了。一群人拿着漏勺在捞,捞出来的多半是辣椒。“急死我了,羊肉都成漏网之鱼了。”有个年青小伙子不耐烦了,直接用上了筷子。大伙儿看着他猴急的吃相,都不甘落后,筷子齐刷刷落下,一夹一个准,羊肉很快就吃完了,做东的一看势头不对,立马加了几盘。饶是这样,服务员上菜的速度仍然比不上我们吃菜的速度。
牛羊肉放进锅里一烫就能吃,毛肚鸭肠更娇贵,得放在漏勺里涮着吃。还是那个性急的小伙子受不了,端了盘鸭肠直接倒进去,片刻之后再来捞时,鸭肠已经散入辣椒之中难觅影踪了。混战中我捞了一勺猪脑花,这玩意煮熟之后貌似没那么面目可畏了,吃进嘴里,滑滑嫩嫩的,倒是别有一番风味。这么风卷残云地猛吃了一阵,等到土豆、豆腐下锅时,大伙儿已经有了三分饱,速度终于放慢下来,忙着吃的嘴也可以腾出空来,就着火锅的蒸气热热闹闹地聊聊八卦。
火锅真是冬天的恩物啊,我能够想到的关于冬天最温馨的画面,就是和三五好友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边吃边聊。不瞒你说,头一次看到“围炉夜话”这四个字时,我几乎下意识地将这个“炉”和火锅直接挂钩,吃货的本色真是怎么也改不了啊。
最爱吃火锅的应该是四川人,我们湖南老家吃火锅的风气并不浓厚。可我小的时候,家里竟然有一只铜制的火锅,每逢冬天下雪的时候,爸爸就会把它拿出来,擦得锃亮锃亮的,在锅底烧些木炭,给我们做火锅吃。童年的雪似乎特别大,记忆中窗外下着鹅毛大雪,北风呼呼地刮着,我们一家人围在桌边吃着火锅,木炭烧得红红的,不时发出滋滋的响声,不但不冷,还觉得暖和极了。
用木炭的火锅并不方便,不时要加炭,而且火力不好控制。后来有了电磁炉,这只老古董火锅就被淘汰了,却再也没有了看锅底火炭明明灭灭的情致。电磁炉的容量比铜火锅大多了,这时我们家吃火锅甚是豪迈,牛肉论盆切,大白菜粉条之类的都是用桶装。通常除了家人外,还有不少客人,在湖南农村很少有吃火锅的机会,好不容易吃一次大伙都甩开膀子一顿猛吃,大冷的天,男人们吃着火锅喝着酒,头上竟热得冒起了白气。
在众多饮食品种中,我认为火锅是最讨喜的了,讨喜在易操作、好吃,能够让人品尝到尽可能多种类的食品。而且吃火锅是朋友间拉近距离的最佳方式,大伙儿的筷子在一个火锅里挑拣过,似乎关系也亲近了不少。
头一次听说有人不爱吃火锅,我差点没惊掉了下巴:世界上居然有人不爱吃火锅,这是多好吃的东西啊!面对我的质疑,此人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我觉得什么东西都放进锅里去煮,煮到后来都失去原味了,而且你不觉得,那么多人在一个锅里吃东西很不卫生吗?”
我打住了想告诉他“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做公筷”的冲动,在遥远的古代是没有公筷的,人们照样爱吃火锅,火锅的精髓,就在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浑然一体。当然,有洁癖的人是无法体会此中妙处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们的饮食品味不同,从那以后,我和此人就渐渐疏远了。没办法,一个人的饮食品味往往决定了他的朋友圈,我们难以想象,一个常常混迹在大排档的人会和一个爱吃西餐的人成为至交,一个热衷于以形补形的食补爱好者会和一个拒绝吃肉的素食主义者结为好友。在口味上广泛到一望无际的人往往比挑食者更加平易近人,至少你和他聚餐时不用担心他有什么忌口的。要是这也不吃,那也不吃,谁还乐意跟你吃饭,不吃饭的话,又拿什么来巩固革命友谊?林妹妹什么都好,就是吃东西太过挑剔这一点不好。
某种程度上,与其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倒不如说食不同不相为谋。火锅党表示,地球上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吃火锅,一类不吃。讨厌火锅的人中有袁枚,他给出的理由是“物经多滚,总能变味”,和某人的观点倒很像。火锅算是争议较小的了,不像有些食物那样性格鲜明,爱之者恨不得天天吃,憎之者巴不得地球上没这类东西。
我可以想到的例子有香菜,我们那叫芫荽,此物气味辛辣,不是所有人都能消受得了的,估计吃和不吃的人数能够大致持平。我们家的人都爱吃香菜,煮面做菜末了都不忘撒把香菜,有时去外面吃早餐,听见顾客要求“老板,来碗牛肉面,不要香菜”,我差点没出声让老板把他不要的香菜多多地撒在我碗里。
还有榴莲,这东西闻起来有股臭味,吃进嘴里却很香甜,据说还有大补的功效,“一只榴莲九只鸡”,广东本地人产后或者病中都会进食榴莲。很多人受不了榴莲的怪味,我有个同事,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至今仍然讨厌榴莲,人家送他老婆一只榴莲,他趁老婆不注意时,扔到了垃圾屋里。榴莲可是很贵的,他老婆气得不行,和他大吵了一架,差点没闹离婚。后来两个人各让一步,老婆可以吃榴莲,但最好是在老公进屋之前吃掉,免得那股气味薰坏了他的鼻子。
有句话说“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用在口味方面实在是太贴切了。人类基本可以通过饮食习惯来划成无数小族群,每类族群往往都以为自己的饮食品味最高级,非我族类的则斥之为“野蛮行径”。中国人看不惯西方人吃牛排都要吃血淋淋三分熟的,认为无异于茹毛饮血,西方人更加不明白中国人怎么什么都能吃,连“人类的朋友”狗狗们都不放过。实际上,在口味上谁又比谁更高贵呢?西方人嘲笑我们吃狗,那么牛就不是人类的朋友吗?牛还勤劳勇敢呢!关于吃不吃狗肉,林语堂说得最好,他说犬为六畜之一,食狗是中国人的传统,如果连这都要嘲笑那就是数典忘祖。这个问题不再多说,免得被激进的动物保护主义者打死。
饮食习惯往往是最顽固的,这时候就有个问题,万一你和别人有了口味上的严重分歧怎么办?我的态度是,有分歧是难免的,但底线是不要一产生分歧就指责对方品味低劣不懂饮食。分歧产生在陌生人之间,问题还不大,顶多在微博上舌战一场拉倒,要是产生在夫妻之间,问题就可大可小了,好的夫妻往往在口味上互相同化。碰到这类事如何处理,《浮生六记》中的芸娘是个好例子。
芸娘特别喜欢吃臭腐乳和虾卤瓜,在清朝这是很微贱的食物,而且有一股臭味,她的丈夫沈复见了,就逗她说:“狗因为没有胃才吃粪,屎壳郎因为要变成蝉才团粪,你是狗呀还是蝉呀?.”讽刺她爱吃口臭的。芸娘回答得很妙,她说:“情之所钟,虽丑不嫌!”天下爱吃臭豆腐的人都可以用这句话来勉励自己。更妙的是,她不仅没有因自己性爱食臭而妄自菲薄,反而再三劝说沈复不妨尝尝,在她的游说之下,沈复终于“掩鼻略尝之”,没想到一尝之下,发现这东西确实可口,从此后也爱上了这一口。
当时读《浮生六记》至此处时我不禁笑了,想当年,我遇到坚决不吃香菜的男朋友时,也是像芸娘这样循循善诱的,此君受不了我的软缠硬磨,开口吃了人生中第一口香菜,惊叹“真的挺香的”,一转身加入了香菜党的行列。
也许你会指责我们太过多事,不该干涉枕边人的饮食习惯,其实我和芸娘的初衷是一样的,我们吃到了好的东西,就恨不得能够和喜欢的人共享。其实很多看起来怪模怪样的食物,只要“掩鼻略尝之”,就能体会到从未尝试过的美味,不信的话,你下次试试看。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