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片-iYUMO|生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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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站在私权一边

文:叶克飞
图片[1]-永远站在私权一边-iYUMO|生活志
 
早上起床后刷微博,看到一条名为“一位北外男生母亲痛斥北外女生阴道独白”的长微博。据作者自称,这是一篇“怀着一颗替你们羞耻的心和愤怒以及忧虑的心”所写成的讨伐文章,亦有不少大佬级人士转发,作痛心疾首状。
文章的开头是三观一致的一大家子和一大圈子:“朋友们笑嘻嘻对这位母亲说‘你家儿子可不要从北外给你领个儿媳妇回来啊!’孩子的姨妈对孩子说‘不要在你们学校搞对象,我们丢不起这人!’孩子的外公外婆说:‘你可要管好了自己的孩子,千万别要北外毕业的媳妇,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学习真是担心,万一给咱孩子教坏了可咋办啊?!’”
如果从“战斗檄文”的格式来看,开头这段引文很全面,有“善意的讥讽和嘲笑”,有“坚决表达立场的痛斥”,有“貌似客观但立场依然坚定的担忧”。其后便是结论——“贵校女生的这些行为在我们无知的农村妇女都不会干;‘野鸡’都说不出如此勇敢的话来,而且‘野鸡’被抓卖淫现行的时候都晓得把自己的脸捂上,不敢面对镜头”,进而推出“他们的形象直接代表了中国人的形象,代表了中国教育的形象。要是学校出来的都是这么一帮不要脸的人去代表中国,那么你们应该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罪的!”
这些结论及其套路,实在让人熟悉。从十几个女生的个体行为,推导出“千万别要北外毕业的媳妇”,一棍子全部打死,然后采取人身攻击的方式,说“贵校女生”连“野鸡”都不如。当然,还少不了代表控的发作,动辄“代表中国”,也没问问大家有没有打算被人代表。最后当然是上纲上线,寻求一种高度,“对国家和人民有罪”这个法宝又适时而出。
仅从这个开头来看,这无疑是一篇文革体战斗檄文,符合了几大要素:一棍子打死(将个体行为视为北外女生集体行为)、私生活攻击(如文革时的抓破鞋)、代表控和上纲上线。不管这篇文字真是北外母亲所写,还是假托名义,文风和思维都颇符合该年龄段的经历和所受教育。而这种种要素,其背后核心是对私权的漠视。在这些人看来,话语权和评判标准都掌握在自己手上,几个女孩子没有表达的权利。新浪一位网友的评论虽然粗俗,却颇到位:“这篇文章其实就一句话,老娘被人强奸了这么多年都没意见,你怎么能跳出来说那么多!”
这样一篇文章,引来一些叫好声其实并不奇怪,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与态度。但让我倍感寒意的是,这些支持者的论调往往也非常极端,比如“将这些不知廉耻的女生开除出校”“校长必须下台”,甚至跳出就事论事的范畴,要“查校长的家产,肯定是个贪官”,还有一些极其猥琐龌龊的说法,如“将这些女生卖到妓院去”之类。
近期的另一个热点事件,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那便是“汪章恋”。其实这一娱乐事件是近来少有的全民戏谑,尤其是“帮汪峰上头条”,相当有趣。但也有一些人纠结于两位艺人的私德,搬出汪峰的情史,斥之为渣男,或将章子怡当年的海滩“艳照”搬出,摆出“看,我就知道这女人放荡”的架势,丝毫不顾当事人恋爱的权利,也不顾沙滩照侵犯了章子怡的隐私。
以道德大棒为武器,以私生活攻击人,其实都很简单,但这是一把双刃剑,随时害己。北外女生的阴道独白或许不够含蓄,甚至让某些道德之士捂住双眼,章子怡和汪峰也许确实情史复杂,有处理不当甚至私德有亏之处,但这都不是被恶毒攻击的理由——当然,你也有权选择不祝福、不看好和不喜欢。
我一向觉得,娱乐事件是最好的试金石。相比之下,一些政治事件往往更易判断,人们往往可以更敏锐地感受到公权力对私权的侵害,从而站在私权的一边,如强拆、城管打人等。但娱乐事件(也包括带有娱乐性质的社会事件)却不同,它往往可以考验一个人真正的价值观和判断力。
我曾见过许多平时极其喜欢高呼“民主自由”等名词的人士,在明星绯闻面前却暴露出猥琐的一面,比如一边痛骂陈冠希生活糜烂,一边对阿娇等女星的身材评头论足,又如一边痛骂章子怡如公共汽车,一边搬出海滩照阴笑。我不能说这些人高呼“民主自由”并非出于真心,但也许他们并不懂何谓真的自由。
在所有的公共事件中,我都坚定选择站在私权的一边。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难免受人关注,甚至如汪峰那段告白中所说,被视为怪物。但这种关注与评价,应只限于“喜欢或不喜欢”“赞同或不赞同”,而非攻击谩骂,即使当事明星真的私德有亏,对旧事处理不当,也是其私事,而且是外人很难真正了解的私事。何况,感情一向难分对错,有时甚至与道德无关,只与处理技巧甚至时机有关,外人的判断往往有所偏差。
再者,且不说这年头谁还没拍过几次拖,即使批评者真的守身如玉,也不等于拥有了以道德大棒砸人的权力。至于北外女生的阴道独白,你可以讨厌女孩子拿阴道说事儿,却不能否认别人有这个权利。
在面对私生活更易暴露人前的明星时,很多人往往很容易滋生道德优越感。类似的例子,其实在1949年到1976年的年代里极为常见,比如对知识分子的私生活指摘。这种道德优越感一旦异化,往往会走上两条路子:
一是将私生活扩展到具体生活,比如吃得好是不道德的,穿得漂亮是资本主义情调,要批判;二是将对象扩大,蔓延至真正的弱势群体,比如文革期间,村里无依无靠的寡妇往往是被打击对象,被诬为“破鞋”,因为在很多得势村干部以及当地二流子眼里,寡妇的私生活一定是糜烂的,她不为我所上(这是关键),就一定为其他很多人所上。从这一点来说,道德优越感往往也是一种凌虐心理,它的异化则是一个侵害私权的过程。
“阴道独白”和“汪章恋”让我想起了2011年的一宗新闻,那是我第一次与某些曾经的“同道中人”发生争执。
当时,一张名为“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章图”在网上疯传,图中一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伸向副驾驶座位上那位女性的胸部,这一幕因超速而被抓拍。此图传开后,当事男子迅速被人肉。有些人将事件的关键置于当事男子的身份,是不是官员,又是不是贪官,还有人说“一看车牌号,就知道车主是当官的”,若不是官员,那当事人请自认倒霉,反正“有杀错无放过”。
这让我极为惊诧,一个侵犯私权已如此明显的案例,怎么会变味至此?还有一些人,甚至是我熟悉的朋友,认为当事男子此举有伤风化,或说其违章在先,公开照片不算侵权。还有朋友说车四面都是玻璃,又不是私人空间,想摸回家摸去,在外面摸被拍了就活该。他们却不想想车内当然是不容外人随意进入的私人空间,就好比别人家的房子,你能看到里面的样子,但不等于能进去搬人家的家具。
还是那句话:太多人并不懂什么叫私权,什么叫自由,虽然那也许是他们最想得到的东西。
 
 
这一事件的真正可怕之处,是无处不在的电子眼对公民隐私的侵害,以及其背后的关键——国家机器所掌握的公权力对公民的侵害。在那之前,深圳就有一个用于交通的电子眼,每晚被操控转向对面一栋居民楼,拍摄女性居所,甚至将女子洗澡视频在网上直播。若不正视电子眼的权力边界,明日被侵权的也许就是你我。针对此事,有学者说:“我们并不一定会选择在开车时‘摸胸’,但我们却不能失去这一权利。”诚哉斯言。
 
 
公民在电子眼下的隐私权,其实与汪章二人的恋爱、章子怡在沙滩上与前男友亲热的权利,以及北外女生的阴道独白权一样,都是不可侵犯的私权。而对汪章二人和北外女生的谩骂、道德大棒的肆意挥舞,其实可算是另一种被滥用的“公权力”——被滥用的公众权力。这种“公众权力”的危害,或许不如国家机器所掌握的公权力那般破坏力直接,但往往会在某个当口出现合流,文革不就是国家公权力和公众权力同时被滥用的一场噩梦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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