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宝》看了一半,我不喜欢言情小说,非常不喜欢。感情的事我从不沾染,连看着都觉得累。很排斥。在几年前和RAIN写交换日记的时候她就已经意识到了我在爱情世界里的执意缺位,花过很长的时间要纠正我,希望我可以做正常的女子,终于还是精疲力竭的放弃。感情或许不过是场游戏,但总是当局者迷,没有人能够适时地抽身而退,没有人能够保证曲终人散时不会伤心。
亦舒的生活态度很好,总是说要爱自己,这是我永远也做不到的事情。当心情抑郁的时候,身体的病是排解的唯一途径。堕落对于堕落者来说是唯一的幸福,毕竟,让自己难过比让自己快乐来得容易得多。“这是一种发泄。如果我不能哭,我就病。我想不出应哭的理由,但是我有病的自由。”
好在看着别人的阳光明媚自己的心也会静下来,有些许的明朗。于是难过的时候会去找一些人,静静地呆在旁边看他们与别人说话或者游戏。然后投入进去,遗忘自己。
拿大衣出去洗,老板职业性地问我的名字。与陌,我说。然后拿过笔来自己写了余墨。余下的笔墨,有种多余的感觉。但是总比自己的名字好。
我不喜欢从我爸妈那里得到的一切东西。相貌,身体,名字,生命。在我把它们赎买回来以前这些都不是我自己的。
如此的丑陋以至于不应该被珍惜。
去老麻抄手店吃抄手,吩咐老板要老麻之后还要求加花椒。厨师被我吓到,他反复的问,你确信还要加。笑。是的。
我就是这样,只要环境允许,我什么都要过量。
吃饭。抽烟。喝酒。都是。
我妈从小都说我,够了就行了,你要那么多干嘛。
我每次都是笑。怎样算是够呢。
一杯咖啡加半匙糖,你说够不够。加一匙呢,算不算够。明天,当你连糖都没有了的时候多少才算够?
不要奢求一点点,如果太少,不如不要。
感情也是,如果不能折现把它吃下去,要了有什么用。
不要跟我说寂寞。寂寞算个屁。
买草莓回来磨牙。十块钱一盒,只有三十颗。软磨硬泡很久九块钱买下。不是精明的女子,讲价的那一套老板完全不吃。付钱以后老板特意说可以放十来天,不用担心会坏。
只是像我这样的人怎么会把东西留很久。
一颗一颗地洗来吃。慢慢享受,但不到半个小时就已经全然不剩。
不知足又能如何。
手机丢了。嗯。又丢了。
从上大学开始一共用过六个手机,一个给了老爸,一个坏了,其他四个全部落在了不知道是谁的手里。
说不难过是假的,毕竟是钱。
打电话给老爸说的时候他什么都没有说,在听筒的另一头沉默,然后我自顾自地挂掉电话。
有什么好说的呢。
他连咒骂都不肯,他只要我的自责。
可我没有自责。
我幸灾乐祸,仿佛那个丢手机的不是我。
记得高一的时候我给夏莎写毕业纪念册。我说等我没钱了我要去做女飞贼。我说那是个不错的职业。
清儿在QQ上跟我说她结婚了的时候我整个人呆住了。
她怎么可以就结婚了呢。
我回到寝室开始咆哮。
莎莫明其妙地看着我,人家不就是结婚了吗,又不是去死。
哑然失笑。
是啊,和她结婚的又不是我男朋友,我激动个什么劲。
我来月经了。
我在吃红枣。
我在喝咖啡。
我在抽烟。
我在微笑。
我在听恐怖海峡。
我在努力遗忘。我的手机。
至此。
安。
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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